股东大会召集条件研究
【摘 要】召集制度作为股东大会的起始,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召集条件是召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召集条件更有利于公司利益的维护以及股东权利的行使。我国新《公司法》补充和完善了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的相关规定,与旧法相比,取得了很大的实质性进步,但仍有不足之处。本文拟通过对我国现有《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构想以及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召集条件;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条件;完善
股份有限公司在存在发生什么事由的情况下可以召集股东大会,称为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作为股东大会召集的先决条件,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一、定期会议的的召集条件
定期会议是指依据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召开的股东会议。我国《公司法》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但是《公司法》只规定了不得拖延或是在某一年度内不召开股东年会,关于股东年会的具体召集时间,我国《公司法》并没有作出特别规定,即具体采取自然年度还是会计年度,由公司自己决定。[1]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对定期会议的规定相对比较细致:上市公司年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股东大会召集条件研究
【摘 要】召集制度作为股东大会的起始,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召集条件是召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召集条件更有利于公司利益的维护以及股东权利的行使。我国新《公司法》补充和完善了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的相关规定,与旧法相比,取得了很大的实质性进步,但仍有不足之处。本文拟通过对我国现有《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构想以及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召集条件;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条件;完善
股份有限公司在存在发生什么事由的情况下可以召集股东大会,称为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作为股东大会召集的先决条件,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一、定期会议的的召集条件
定期会议是指依据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召开的股东会议。我国《公司法》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但是《公司法》只规定了不得拖延或是在某一年度内不召开股东年会,关于股东年会的具体召集时间,我国《公司法》并没有作出特别规定,即具体采取自然年度还是会计年度,由公司自己决定。[1]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对定期会议的规定相对比较细致:上市公司年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