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氟丙烷(HFC-227ea )自动灭火系统
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主管主机房、电池室的负责人为七氟丙烷(HFC-227ea )自动灭火系统的主要责任人;各科(室)涉及与主机房工作相关联的人员为自动灭火系统的安全责任人,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 自动灭火系统的责任人必须掌握系统的控制区域和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操作说
明,掌握安全防火器材的操作。
第三条 实行每周定期检查系统设备制度,并做好检测记录,机房工作人员随时观察系
统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四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
故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房重地,严禁在机房内抽烟,违者从重处罚。
第六条 保障机房防火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第七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设置在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装置应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在自动控制程序中,应安排0~30s 可调的延迟喷射的环节。延迟时间的设置,应根据人员安全尽快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为0s 。 在灭火设计浓度大于9%的防护区,应增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有人进入防护区时,将灭火系统转换到手动控制位;当人离开时,恢复到自动控制位。 第7.0.3条 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并且,其操作方式应经两步完成。 第7.0.4条 灭火系统与预制灭火装置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需联动的开口封闭装置、通风机和防火阀等设备的操作与控制。 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动作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这些信息包括火灾信息捕获灭火动作、手动与自动转换和系统故障等。
七氟丙烷(HFC-227ea )自动灭火系统
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主管主机房、电池室的负责人为七氟丙烷(HFC-227ea )自动灭火系统的主要责任人;各科(室)涉及与主机房工作相关联的人员为自动灭火系统的安全责任人,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 自动灭火系统的责任人必须掌握系统的控制区域和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操作说
明,掌握安全防火器材的操作。
第三条 实行每周定期检查系统设备制度,并做好检测记录,机房工作人员随时观察系
统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四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
故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房重地,严禁在机房内抽烟,违者从重处罚。
第六条 保障机房防火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第七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设置在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装置应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在自动控制程序中,应安排0~30s 可调的延迟喷射的环节。延迟时间的设置,应根据人员安全尽快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为0s 。 在灭火设计浓度大于9%的防护区,应增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有人进入防护区时,将灭火系统转换到手动控制位;当人离开时,恢复到自动控制位。 第7.0.3条 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并且,其操作方式应经两步完成。 第7.0.4条 灭火系统与预制灭火装置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需联动的开口封闭装置、通风机和防火阀等设备的操作与控制。 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动作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这些信息包括火灾信息捕获灭火动作、手动与自动转换和系统故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