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射洪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输入标题

2016年度射洪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射洪县委、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委、市委和省纪委、市纪委相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惩贪治腐、刷新吏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良好政治生态总体形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一)强化领导履职责。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全面贯彻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党建工作会、正风肃纪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县人大、政协、县检察院、法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坚持每季度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研判,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部门主要负责人普遍开展廉政谈话,带头作廉政承诺,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和监督。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抓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三转”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责任分解落实、情况反馈、督促指导和考核检查工作。

(二)明晰责任抓落实。制发《中共射洪县委、射洪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六大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6个大项,47个小项,具体落实到10名县级领导、20个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制定县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责任台账、“一岗双责”清单,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任务清晰。县委、县纪委年初分别与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签订了《射洪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各部门也将任务进行了逐级分解,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逗硬考核严问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对全县新一届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认真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县纪委书记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进行了集中述职述廉。对2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纪律处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深化作风建设,党风政风不断好转

(一)持之以恒“反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精神,围绕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射洪反馈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3个专项整治,7000余名党员干部作出了“拒收不送红包礼金、绝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绝不违规经商办企业”公开承诺,严肃查处了典型案件3件3人,点名道姓通报3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0000余条,并及时开展了监督检查,狠刹了公款送礼、宴请、娱乐、旅游及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今年以来,组织对各单位公车使用、公款消费、商业预付卡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12次,对10个软环境建设重点单位和18个县级部门重要岗位进行效能监察,制发通报2期。

(二)从严从重“拍苍蝇”。坚持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制发《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先后6次召开专题推进会、座谈会,对重点整治问题和线索进行专门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提出处置意见,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制定《射洪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要点》,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脱贫攻坚、民生民利、干部作风”等开展巡察工作,并建立了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两本”台账,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实施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限期办结。今年来,县纪委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5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4轮,发现问题200余个,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典型案件99件99人,制发通报7期,对14人进行了点名道姓曝光。

(三)真情实意“亲民心”。针对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及时进行任务分解,督促责任单位扎实整改。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印制发放宣传单50000份,大力宣传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评价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的认同度和满意率。制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测评机制、回应群众期盼、执纪问责和结果运用等六个方面切实加强我县社会评价工作,上半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综合指数评分84.91,位列全市第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

(一)抓好巡视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坚持把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我县工作作为全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召开9次县委常委会、3次整改工作专题会、1次推进大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县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部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91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其中立案33件64人,已结案32件63人,给予党纪处分62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3人、严重警告14人、党内警告40人;给予政纪处分1人,其中记过1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2人;问责13人,下发限时整改函56份。

(二)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设置“ABC分类处置法”,制定《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试行)》《关于在纪律审查中严格程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通知》《关于在纪律审查中准确适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纪委向同级党委(党组)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试行)》《党委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完善诫勉谈话、提醒谈话、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不断丰富落实“四种形态”有力举措。今年以来,对39个个人和2个单位进行了函询,诫勉谈话13人,提醒谈话18人,约谈3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4份;3名县级领导根据县纪委通报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其分管领域的3名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我县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严肃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9件。1-10月,共立案查处案件115件115人(党纪立案112件;政纪立案13件),其中要案17件17人,大案23件23人。结案108件,其中党纪处分97人,政纪处分13人,双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追缴违纪款39.6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97万元。

四、注重源头治理,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一)把好廉政教育关。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党风党纪教育,打造集手机、书籍、课堂、电视(影)、广播、LED广告屏于一体的立体式“廉教套餐”。入村入组宣讲《条例》《准则》,讲廉政党课100余堂(次);开办《廉政在线》《廉政纵横》广播节目43期;征集评选射洪县优秀廉政漫画作品并巡展15场(次);组织各级各部门参观廉政展厅,专题观看焦裕禄精神报告视频会;发放《向许大勇学习》等廉教资料万余册;在县电视台开辟曝光台曝光典型案件7件13人,组织各级各部门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200余场;组织各级主要负责人80余人参加美丰集团原董事长刘某贪污受贿案公开庭审,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把好干部选用关。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省委“三重”导向、“六个坚决不用”和市委“六个重用”要求,更加注重干部廉政情况考察,坚决贯彻执行廉政档案、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建立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度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严把干部廉政考察、廉政鉴定关,对464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鉴定,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把好权力制约关。认真贯彻落实《射洪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执行方案》,制定《2016年预防腐败工作要点》,针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单位积极开展预防治理,加强村务公开、惠民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开展关于“违反低保政策执行”、“村(居)务公开”县级治理项目,认真查找梳理廉政风险10余个,督促制定全县城乡低保备案管理、村(居)务公开监督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好电子监察平台监督作用,审核风险点4000余个,监察点4000余个,发出网上督办600余条,电话督办60余次,推进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一)理顺案件查办机制。积极探索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的新方法,实行基层纪检组织对发现的线索、初核、立案、审理向县纪委“四报备”制度,强化重大典型案件的区域协调、交叉办理,完善县纪委常委和纪检监察室包片包案制度。认真落实联席会议、信息反馈、协同办案等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巡察等部门联动作用。建立执纪审查小组,从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选取15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成立执纪审查工作小组,以“集团作战”的方式从严执纪,有力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质效。

(二)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在全县30个乡镇设立专职纪委书记,为长期空缺纪检组织负责人的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城市执法局等11个单位配备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积极探索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的方式,整合派驻力量,实现派驻全覆盖。制定《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县管企业纪检组织建设。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公开选调7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先后选派70余人(次)参加中省市各类培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素质。

(三)强化纪检工作主业。全面落实“两个为主”,细化“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具体流程,强化上级纪委对查办腐败案件进行“监督管理”的角色定位,突出了对下级纪委加强“责任追究”的力度。积极落实“三转”,对28个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分工进行再次清理,明确各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工作,不得参加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小组),确保真正聚焦主责主业。

六、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廉洁从政

(一)在抓党建上做表率。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坚定政治定力,深刻汲取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抓好党建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完善县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县委工作规则》《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科学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四套班子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了团结协作、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在纠“四风”上做表率。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从我做起、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形成以上率下反“四风”的示范带动和强大推动力,用实际行动带动了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三)在反腐败上做表率。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带头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规范从政行为,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收受礼金、礼品,在用车、住房、生活上不违反有关规定,自觉置身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金钱物欲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当好勤政廉洁的表率。

一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满意度,以更扎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更明显的成效,为全面推进县域经济排头兵、工业强市主力军、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2016年度射洪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射洪县委、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委、市委和省纪委、市纪委相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惩贪治腐、刷新吏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良好政治生态总体形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一)强化领导履职责。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全面贯彻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党建工作会、正风肃纪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县人大、政协、县检察院、法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坚持每季度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研判,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部门主要负责人普遍开展廉政谈话,带头作廉政承诺,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和监督。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抓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三转”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责任分解落实、情况反馈、督促指导和考核检查工作。

(二)明晰责任抓落实。制发《中共射洪县委、射洪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六大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6个大项,47个小项,具体落实到10名县级领导、20个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制定县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责任台账、“一岗双责”清单,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任务清晰。县委、县纪委年初分别与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签订了《射洪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各部门也将任务进行了逐级分解,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逗硬考核严问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对全县新一届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认真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县纪委书记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进行了集中述职述廉。对2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纪律处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深化作风建设,党风政风不断好转

(一)持之以恒“反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精神,围绕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射洪反馈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3个专项整治,7000余名党员干部作出了“拒收不送红包礼金、绝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绝不违规经商办企业”公开承诺,严肃查处了典型案件3件3人,点名道姓通报3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0000余条,并及时开展了监督检查,狠刹了公款送礼、宴请、娱乐、旅游及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今年以来,组织对各单位公车使用、公款消费、商业预付卡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12次,对10个软环境建设重点单位和18个县级部门重要岗位进行效能监察,制发通报2期。

(二)从严从重“拍苍蝇”。坚持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制发《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先后6次召开专题推进会、座谈会,对重点整治问题和线索进行专门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提出处置意见,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制定《射洪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要点》,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脱贫攻坚、民生民利、干部作风”等开展巡察工作,并建立了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两本”台账,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实施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限期办结。今年来,县纪委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5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4轮,发现问题200余个,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典型案件99件99人,制发通报7期,对14人进行了点名道姓曝光。

(三)真情实意“亲民心”。针对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及时进行任务分解,督促责任单位扎实整改。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印制发放宣传单50000份,大力宣传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评价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的认同度和满意率。制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测评机制、回应群众期盼、执纪问责和结果运用等六个方面切实加强我县社会评价工作,上半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综合指数评分84.91,位列全市第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

(一)抓好巡视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坚持把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我县工作作为全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召开9次县委常委会、3次整改工作专题会、1次推进大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县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部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91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其中立案33件64人,已结案32件63人,给予党纪处分62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3人、严重警告14人、党内警告40人;给予政纪处分1人,其中记过1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2人;问责13人,下发限时整改函56份。

(二)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设置“ABC分类处置法”,制定《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试行)》《关于在纪律审查中严格程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通知》《关于在纪律审查中准确适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纪委向同级党委(党组)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试行)》《党委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完善诫勉谈话、提醒谈话、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不断丰富落实“四种形态”有力举措。今年以来,对39个个人和2个单位进行了函询,诫勉谈话13人,提醒谈话18人,约谈3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4份;3名县级领导根据县纪委通报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其分管领域的3名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我县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严肃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9件。1-10月,共立案查处案件115件115人(党纪立案112件;政纪立案13件),其中要案17件17人,大案23件23人。结案108件,其中党纪处分97人,政纪处分13人,双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追缴违纪款39.6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97万元。

四、注重源头治理,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一)把好廉政教育关。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党风党纪教育,打造集手机、书籍、课堂、电视(影)、广播、LED广告屏于一体的立体式“廉教套餐”。入村入组宣讲《条例》《准则》,讲廉政党课100余堂(次);开办《廉政在线》《廉政纵横》广播节目43期;征集评选射洪县优秀廉政漫画作品并巡展15场(次);组织各级各部门参观廉政展厅,专题观看焦裕禄精神报告视频会;发放《向许大勇学习》等廉教资料万余册;在县电视台开辟曝光台曝光典型案件7件13人,组织各级各部门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200余场;组织各级主要负责人80余人参加美丰集团原董事长刘某贪污受贿案公开庭审,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把好干部选用关。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省委“三重”导向、“六个坚决不用”和市委“六个重用”要求,更加注重干部廉政情况考察,坚决贯彻执行廉政档案、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建立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度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严把干部廉政考察、廉政鉴定关,对464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鉴定,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把好权力制约关。认真贯彻落实《射洪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执行方案》,制定《2016年预防腐败工作要点》,针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单位积极开展预防治理,加强村务公开、惠民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开展关于“违反低保政策执行”、“村(居)务公开”县级治理项目,认真查找梳理廉政风险10余个,督促制定全县城乡低保备案管理、村(居)务公开监督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好电子监察平台监督作用,审核风险点4000余个,监察点4000余个,发出网上督办600余条,电话督办60余次,推进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一)理顺案件查办机制。积极探索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的新方法,实行基层纪检组织对发现的线索、初核、立案、审理向县纪委“四报备”制度,强化重大典型案件的区域协调、交叉办理,完善县纪委常委和纪检监察室包片包案制度。认真落实联席会议、信息反馈、协同办案等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巡察等部门联动作用。建立执纪审查小组,从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选取15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成立执纪审查工作小组,以“集团作战”的方式从严执纪,有力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质效。

(二)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在全县30个乡镇设立专职纪委书记,为长期空缺纪检组织负责人的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城市执法局等11个单位配备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积极探索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的方式,整合派驻力量,实现派驻全覆盖。制定《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县管企业纪检组织建设。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公开选调7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先后选派70余人(次)参加中省市各类培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素质。

(三)强化纪检工作主业。全面落实“两个为主”,细化“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具体流程,强化上级纪委对查办腐败案件进行“监督管理”的角色定位,突出了对下级纪委加强“责任追究”的力度。积极落实“三转”,对28个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分工进行再次清理,明确各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工作,不得参加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小组),确保真正聚焦主责主业。

六、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廉洁从政

(一)在抓党建上做表率。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坚定政治定力,深刻汲取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抓好党建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完善县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县委工作规则》《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科学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四套班子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了团结协作、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在纠“四风”上做表率。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从我做起、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形成以上率下反“四风”的示范带动和强大推动力,用实际行动带动了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三)在反腐败上做表率。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带头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规范从政行为,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收受礼金、礼品,在用车、住房、生活上不违反有关规定,自觉置身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金钱物欲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当好勤政廉洁的表率。

一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满意度,以更扎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更明显的成效,为全面推进县域经济排头兵、工业强市主力军、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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