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MBA 中国网讯】目前,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希望都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学院概况

请浏览四川音乐学院网站(

二、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制

全日制3年,非全日制3至5年。

四、学费

按照四川省物价部门许可标准执行:艺术学硕士(学术型学位)8000元/年; 艺术硕士(专业型学位)16000元/年; 教育硕士8000元/年; 公共管理硕士12000元/年。

五、招生规模

2017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人(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包括艺术学硕士、艺术硕士、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5、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的1、2、3条;

(2)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和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免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

七、报名

(一) 网上报名

1、报考点:报考四川音乐学院的全国各地考生都必须选西南民族大学考点,并到西南民族大学考点(成都市一环路南4段16号) 进行现场确认,在西南民族大学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2、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A 、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教育部公布复试要求后,未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B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D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E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F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2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须带证件: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全国各场考生均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以供核试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在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立即到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三) 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2日

2、报名地点: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3、须带证件:A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B 、本人签字的网报信息确认表;C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和本人的《应征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考试

注、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考试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于2016年12月22—23日期间到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领取《专业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一) 统考科目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报考公共管理的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

(二) 专业课考试

1、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教育硕士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 下午14:00-17:00

2、美术类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12月25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8:30—13:30。

研究方向不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考试时间、地点有所不同,请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上查看详细安排。

(三) 专业加试: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达到国家划定的复试资格线后,参加相关科目加试。具体时间以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上公布的时间为准。加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A 、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艺术美学、艺术史、音乐文学、传播艺术学、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五个研究方向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艺术学基础知识》、《美学基础知识》;

B 、报考艺术文献编译(音乐) 研究方向的考生一般应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考生需通过国家四级(含四级) 以上英语水平考试,英语专业的考生需通过专业八级水平考试。考生报名时提交证明英语水平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 ,其中一篇的内容必须与音乐有关;

C 、凡以同等学力和非音乐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各研究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 】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练耳》、《乐理与和声基础理论》;

D 、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舞蹈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舞蹈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舞蹈教学理论基础》、《中国舞技术教学分析》;

E 、凡以同等学力和非美术类本科毕业生报考美术类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

3、专业复试:考生可于2017年3月中下旬登陆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查询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综合分计分办法和录取原则。

九、录取原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确定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

2、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所定向的单位签订合同。

3、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按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合同如引起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予负责) 。

4、初试的专业主课(业务课二) 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的不录取; 复试折算成绩低于60分的不录取(其中美术类各研究方向录取时要求复试成绩中的专业主科和专业论文成绩均不能低于80分); 初、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录取。

5、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 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方向的考生,有艺术专业学习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按教育部要求使用。

十、奖助办法

1、三类奖学金,研究生全覆盖。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年,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奖8000元/人/年,三等奖6000元/人/年) 。

2、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2、学校“三助一辅”金,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驾护航。助管、助研、助辅600元/人/月。助教按实际工作量计发。

十一、注意事项

1、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须随时关注官网上发布的信息。

2、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马林巴等大型乐器外一律自备,考生可自请伴奏老师。

3、硕士生培养经费严格按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公布的新标准执行。

4、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具体情况对个别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录取依据。

5、新生入学后根据需要进行德、智、体、专业水平等方面复查,凡查实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专业水平未达标者等) 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

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考生在考试时禁止携带手机、照相机及数码电子产品,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8、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规定的年限不允许报考。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9、本简章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国标码:10654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MBA 中国网讯】目前,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希望都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学院概况

请浏览四川音乐学院网站(

二、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制

全日制3年,非全日制3至5年。

四、学费

按照四川省物价部门许可标准执行:艺术学硕士(学术型学位)8000元/年; 艺术硕士(专业型学位)16000元/年; 教育硕士8000元/年; 公共管理硕士12000元/年。

五、招生规模

2017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人(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包括艺术学硕士、艺术硕士、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5、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的1、2、3条;

(2)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和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免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

七、报名

(一) 网上报名

1、报考点:报考四川音乐学院的全国各地考生都必须选西南民族大学考点,并到西南民族大学考点(成都市一环路南4段16号) 进行现场确认,在西南民族大学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2、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A 、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教育部公布复试要求后,未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B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D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E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F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2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须带证件: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全国各场考生均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以供核试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在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立即到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三) 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2日

2、报名地点: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3、须带证件:A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B 、本人签字的网报信息确认表;C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和本人的《应征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考试

注、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考试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于2016年12月22—23日期间到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领取《专业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一) 统考科目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报考公共管理的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

(二) 专业课考试

1、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教育硕士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 下午14:00-17:00

2、美术类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12月25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8:30—13:30。

研究方向不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考试时间、地点有所不同,请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上查看详细安排。

(三) 专业加试: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达到国家划定的复试资格线后,参加相关科目加试。具体时间以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上公布的时间为准。加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A 、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艺术美学、艺术史、音乐文学、传播艺术学、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五个研究方向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艺术学基础知识》、《美学基础知识》;

B 、报考艺术文献编译(音乐) 研究方向的考生一般应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考生需通过国家四级(含四级) 以上英语水平考试,英语专业的考生需通过专业八级水平考试。考生报名时提交证明英语水平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 ,其中一篇的内容必须与音乐有关;

C 、凡以同等学力和非音乐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各研究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 】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练耳》、《乐理与和声基础理论》;

D 、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舞蹈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舞蹈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舞蹈教学理论基础》、《中国舞技术教学分析》;

E 、凡以同等学力和非美术类本科毕业生报考美术类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

3、专业复试:考生可于2017年3月中下旬登陆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查询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综合分计分办法和录取原则。

九、录取原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确定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

2、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所定向的单位签订合同。

3、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按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合同如引起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予负责) 。

4、初试的专业主课(业务课二) 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的不录取; 复试折算成绩低于60分的不录取(其中美术类各研究方向录取时要求复试成绩中的专业主科和专业论文成绩均不能低于80分); 初、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录取。

5、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 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方向的考生,有艺术专业学习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按教育部要求使用。

十、奖助办法

1、三类奖学金,研究生全覆盖。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年,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奖8000元/人/年,三等奖6000元/人/年) 。

2、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2、学校“三助一辅”金,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驾护航。助管、助研、助辅600元/人/月。助教按实际工作量计发。

十一、注意事项

1、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须随时关注官网上发布的信息。

2、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马林巴等大型乐器外一律自备,考生可自请伴奏老师。

3、硕士生培养经费严格按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公布的新标准执行。

4、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具体情况对个别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录取依据。

5、新生入学后根据需要进行德、智、体、专业水平等方面复查,凡查实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专业水平未达标者等) 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

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考生在考试时禁止携带手机、照相机及数码电子产品,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8、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规定的年限不允许报考。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9、本简章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国标码:10654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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