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民族共存与民族歧视——当代东南亚族际关系的两个侧面
东南亚是世界上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文化地区,在族际关系上,它一方面表现为多民族共同生活共同发展,一方面又表现为民族矛盾和民族歧视。近代以来,与东南亚殖民化相伴随的是该地区被纳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从而改变了原先政治、经济上的分散局面,相继形成近代国家。接着,在东南亚各国的民族解放运动中,客观上又形成了超越族群和地方的民族主义,从而在独立建国的过程中发挥了凝聚作用。战后各国各民族在相当程度和范围内是和睦相处、共生共荣的。另一方面,战后东南亚各国的民族矛盾和民族歧视也是相当引人注目的,这是当代东南亚族际关系的另一个基本事实。其原因,一是民族文化背景的差异与历史上的民族压迫,二是殖民统治的后遗症与战后的社会经济变迁。
东南亚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是近代以来殖民统治的结果。西方殖民者相继入侵东南亚以后,在划分势力范围的基础上,这一地区的“国际边界线是根据帝国主义的利益而划定的,并非考虑到建立民族国家”, “这个地区的‘国家’往往是按疆域与行政制度划分的社会”。然而,反抗殖民统治的共同目标又使国境内的各民族联合起来,为争取独立而斗争。从而“东南亚的普遍趋势是在欧洲殖民统治划分的领土范围内为反殖民活动提供建立国家的推动力”。另一方面,“东南亚的许多文化群体规模太小,或缺乏足够的资源,以至不能形成一个能凭本身力量生存的国家”。 因此,战后东南亚的新生国家,大都是在殖民统治这一既成事实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们继承了殖民地政权的疆域,也接受了一国之内多民族并存的事实。
尽管民族国家及其社会的整合程度相对较低,但居住于共同疆域内的各民族都必须在经济生活中与其他民族发生联系或交往,这是摆在东南亚新独立国家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而一国之内各民族的经济利益是否协调,乃是族际关系能否和谐的关键。幸而各民族经济交往是通过市场来进行的,而市场在某种意义上具有超越种族隔阂与化解文化差异的力量。东南亚国家“这种多元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许多具有各自文化背景和社会秩序的民族集团共存于一个较大的集团中。由于这些不同成员还未被完全同化,它们既缺乏共同的民族意识,也缺乏一整套公认的文化准则或政治准则。然而,鉴于所有种族集团都从事于经济活动,它们互相交往的场所便是市场”。市场的运行将各民族编织成一个经济网络,使它们在互通、互补的基础上彼此获益,从而取得某种程度上的协调,进而在相互依存中达致某种和谐。
华族、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
在这方面,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东南亚各国的华族与主体民族或土著民族的关系。华族以擅长经商著称,特别是善于经营零售业。华人零售业占东南亚各国同行业的比例,马来西亚为85%,菲律宾为75%,泰国、越南、印尼、柬埔寨均超过70%。华族零售网络从城镇延展至穷乡僻壤,并且多数还兼有收购土特产的功能,极大地便利了当地人民,特别是中、下层百姓的生产和生活。华族经营者以其资金、经验和关系成为不可替代的零售业主体,这一点已为战后东南亚的历史所反复证明。每当排华风潮骤起,或政府限制华族的政令颁布之际,零售业便很快萎缩乃至瘫痪,各地经济生活亦随之趋于紊乱。当然,广大的当地消费者构成了华族零售业的生存基础,这也是必须指出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华族与土著的经济依存度都已相当高,以至无法分离。华族已完全融入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生活,并为当地民众所接纳。由此可
见,经济活动将不同种族集团的利益交织在一起,使它们共存于统一的市场之中,而市场的存在反过来又使各民族的经济生活无法彼此隔离。再者,市场的自然协调作用又使得族际关系趋于和谐。所有这一切都构筑了各民族共生共荣的基础。
印尼不仅是东南亚幅员最广大的国家,而且是东南亚民族成分最复杂的国家。印尼独立半个多世纪以来,尽管地区分离主义脱离中央政府控制的运动接连不断,但除了东帝汶之外,均未获得成功。正当20 世纪50—60 年代印尼成为东南亚不安定局势的焦点时,苏加诺总统仍然坚定地相信,只要重振1945 年的革命斗争精神,以解决印尼面临的现实问题,印尼就一定能够保持统一,而那种精神不仅存于领导人心中,而且存在于从苏门答腊到新几内亚的印尼人民的心中。20 世纪60 年代下半期至90 年代上半期,苏哈托政府加强了中央集权,并大力发展经济,印尼各族人民的生活因此得到改善,绝对贫困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有所下降。相对于苏加诺时期来说,印尼各民族的共生共荣在此间得到更好的体现。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亚洲金融危机爆发、苏哈托下台。当代印尼的历史表明,经济发展与国家统一相辅相成,而经济下滑与分离主义势力抬头相互激荡。因此,各族人民共同的经济生活乃是维护印尼统一的力量,也是抵消离心力的一种民族国家的向心力。
印尼作为东南亚最大的国家在多民族共生共荣方面的表现,在该地区具有普遍意义。而新加坡作为东南亚最小的国家在同一方面的表现,则具有特殊意义。将两个国家的表现结合起来考察,便能更全面地了解共同的经济生活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生存的意义。新加坡虽然是一个以华人为主的国家,但马来人和印度人对它来说也是居民构成的不可或缺的部分。不可想象,约占人口1/4 的非华族人口对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是可有可无的。此外,三大种族之外的其他民族人口的增长,也是这个国际化城市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的动力之一。
从中发现种族关系与经济关系如何相互交织而走向良性互动的话,那么马来西亚无疑是个典型。从1957 年马来亚独立,到1963 年马来西亚建国,再到1969 年“五一三”种族骚乱,可以说是种族关系与经济关系相互交织却呈现非良性互动的时期。从1970 年到1990 年,马来西亚政府实行“新经济政策”,力图扩大马来人的经济份额,提高马来人的经济地位。虽然这一政策遭到非马来人的广泛批评,但从总体上来看,其实行的后果还是缩小了马、华、印三大种族的经济差距的,从而为1990 年以后种族关系的和谐打下了基础。所以,1970 年以后可以说是通过调整逐步使种族关系与经济关系在相互交织中走向良性互动的时期,虽然在这一总的发展趋势下不时有一些逆流出现。马来西亚的发展既然选择了市场经济的道路,就无法排斥任何一个种族的经济活动,虽然在财富的调整和分配中不可避免地有许多人为因素在发生作用,但市场的作用却最终使各种族的经济活动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局面,从而使种族关系由不和谐走向和谐。
总而言之,东南亚各民族为了自身的生存,就必须与其他民族和谐共处于市场经济中。从而,经济关系作为联系各民族的纽带,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族际关系中的消极因素,使这种关系呈现出良性发展的一面。但是,市场作用不是万能的,它本身也会引发利益之争,再加上其它因素,东南亚的族际关系也就呈现出非良性发展的另一面。
民族歧视
当代东南亚的民族歧视是一个普遍现象。而作为利益集团的各民族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由此又衍生出民族歧视,便是逻辑的必然。在东南亚,民族歧视的重要表现之一是土著民族对所谓“外来民族”的歧视和排斥。在这方面,华人堪称为遭受歧视与排斥的典型。战后由土著民族掌权的东南亚国家为何普遍歧视、排斥华人?这是因为,华人经济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为优越的地位,而“这些外族人所获得的利益被广泛地认为是以土著人的付出为代价的”。 由于殖民统治时期华人长期扮演中介商的角色,使东南亚的民族主义者易于将他们当作与殖民者一样的剥削者。但是,这种表面现象掩盖不了问题的实质,那就是,土著民族中的统治阶级为了转移本民族被统治阶级的视线而将华人当作替罪羊。因为,华人经济既非殖民经济的一部分,亦未垄断所在国经济,而是已成为东南亚独立国家的民族经济的一部分,只是相对于土著经济占有一定优势而已。所以,与其说华人遭到歧视和排斥是出于经济原因,不如说是出于政治原因。
战后华人遭受歧视和排斥的典型事例,莫过于菲律宾和印尼对华人零售业实行“本地化”政策所造成的巨大冲击。1954 年的菲律宾的《零售业菲化案》规定,凡非菲律宾公民及资本非全部为菲人所拥有之社团、合营公司或股份公司,均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零售业。印尼总统苏加诺于1959 年11 月18 日公布《总统第10 号法令》,规定县以下的乡镇,由外侨经营的零售商店须于1960 年元旦以前结束营业,将业务移交给印尼籍公民。
两国政府不顾华侨零售业与当地百姓生活的密切关系,实施这种排华政策,结果使本国经济遭受了重大损失,其中尤以印尼为甚。印尼也是东南亚排华时间最长、程度最为酷烈的国家,直至1998 年还发生大规模的反华暴乱。
东南亚另一个受到歧视的外来民族是印度人,这种情况在缅甸尤为明显。缅甸独立后,印度人未受到公正对待。政治上,许多印度人未能获得缅甸国籍,不少人耗尽了财物仍未能获准入籍。到20 世纪80 年代初,40 多万印度人中只有4.7 万获得缅甸国籍。未入籍的印度人地位是不稳定的,还必须缴纳外国人登记税。经济上,印度人在缅甸独立后失去了许多工作职位。政府对以前被印度人控制的某些行业实行缅甸化。为了实现公共机构缅甸化,许多印度人被赶出政府机构以及铁路、水运、海关、邮电、公共工程等部门。奈温军人集团上台后,于1964 年实行国有化,印度人的大部分财产被收归国有,大批印度人被迫离开缅甸。[25]印度是英国入侵东南亚的基地,英国人有意识地利用印度人作为其在东南亚的殖民统治工具,这是印度人被东南亚的民族主义者作为打击对象的重要原因。在缅甸,印度人还通过占有土地和放高利贷对当地人进行剥削。独立后的缅甸出于维护民族经济的立场而采取的某些措施,如没收印度人的土地等,应该说不属于民族歧视范围。但对广大已在缅甸居住时间很长又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印度移民实行的种种限制,则可以肯定是民族歧视。印度人的遭遇所具有的这种两重性,对华人来说并不存在,华人遭遇到的纯粹是民族歧视。
综上所述,当代东南亚民族歧视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真正出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自发的民族排斥感的歧视并不占主导地位,而源于市场利益之争的歧视,以及统治者蓄意制造的歧视,则占大多数。当然,东南亚新生的民族国家大都是以殖民统治的疆界为政治区
划而形成的,从而一国之内共同的民族意识的形成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也是民族歧视普遍存在的客观条件。但无论如何,战后半个多世纪的共同生活已使民族歧视的程度趋于减弱,这正是共存共荣这一族际关系的另一面对民族歧视产生抵消作用的结果。
当代东南亚族际关系的复杂性
一方面是多民族共生共荣,另一方面是民族歧视普遍存在,这就显示了当代东南亚族际关系的复杂性。总体上来看,战后东南亚族际关系的主导方面还是多民族共生共荣。本地区并未发生像巴尔干那样的持续的种族冲突,也未发生像非洲某些国家那样的种族大屠杀(红色高棉对本国居民的屠杀基本上是政治屠杀)。正由于族际关系总体上处于和谐与稳定的状况,才有本地区经济持续多年的发展。然而,民族歧视虽处于非主导地位,却是广泛而普遍地存在着,并影响到本地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族际关系正、负两方面的同时并存,本来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这种复杂性应该说在世界各地都是程度不同的存在的。问题在于,东南亚族际关系的复杂还表现在它的不平衡性,而且这种不平衡是与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交织在一起的。在同一个地区空间内,某些国家的族际关系趋于紧张甚至激烈动荡,而另一些国家的族际关系则处于平稳状态。而从长时段来看,某些国家的族际关系已从对抗、适应阶段进入到融合阶段,而另一些国家仍处于对抗或适应阶段而远未进入融合阶段。
除了原西方宗主国的移民之外,以华族为代表的外来民族在经济上处于优越地位是东南亚的普遍现象,但土著民族对他们的歧视和排斥却因时因地而异。印尼、菲律宾等国在独立建国后不太长的时期内就对华族实行歧视与排斥政策,其中印尼更为激烈,持续的时间也更长。马来亚独立后对华族的政策尚相对宽容,只是在马来西亚的“新经济政策”时期才对华族实行比较明显的歧视政策,继而在“新发展政策”时期又趋宽容。而越南(包括北越与南越)、柬埔寨直到印度支那战争结束后才出现后果严重的排华倾向,在此之前虽有对华族不利的政策,但尚未对其造成根本性的伤害。这些国家明显地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印尼、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对华族的歧视乃是源于经济民族主义的偏差,而越南、柬埔寨对华族的排斥乃至驱赶则是源于国内外的政治变动。两类国家的排华在时间上也有所不同。这是当代东南亚族际关系发展不平衡的表现之一。
多民族共存与民族歧视——当代东南亚族际关系的两个侧面
东南亚是世界上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文化地区,在族际关系上,它一方面表现为多民族共同生活共同发展,一方面又表现为民族矛盾和民族歧视。近代以来,与东南亚殖民化相伴随的是该地区被纳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从而改变了原先政治、经济上的分散局面,相继形成近代国家。接着,在东南亚各国的民族解放运动中,客观上又形成了超越族群和地方的民族主义,从而在独立建国的过程中发挥了凝聚作用。战后各国各民族在相当程度和范围内是和睦相处、共生共荣的。另一方面,战后东南亚各国的民族矛盾和民族歧视也是相当引人注目的,这是当代东南亚族际关系的另一个基本事实。其原因,一是民族文化背景的差异与历史上的民族压迫,二是殖民统治的后遗症与战后的社会经济变迁。
东南亚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是近代以来殖民统治的结果。西方殖民者相继入侵东南亚以后,在划分势力范围的基础上,这一地区的“国际边界线是根据帝国主义的利益而划定的,并非考虑到建立民族国家”, “这个地区的‘国家’往往是按疆域与行政制度划分的社会”。然而,反抗殖民统治的共同目标又使国境内的各民族联合起来,为争取独立而斗争。从而“东南亚的普遍趋势是在欧洲殖民统治划分的领土范围内为反殖民活动提供建立国家的推动力”。另一方面,“东南亚的许多文化群体规模太小,或缺乏足够的资源,以至不能形成一个能凭本身力量生存的国家”。 因此,战后东南亚的新生国家,大都是在殖民统治这一既成事实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们继承了殖民地政权的疆域,也接受了一国之内多民族并存的事实。
尽管民族国家及其社会的整合程度相对较低,但居住于共同疆域内的各民族都必须在经济生活中与其他民族发生联系或交往,这是摆在东南亚新独立国家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而一国之内各民族的经济利益是否协调,乃是族际关系能否和谐的关键。幸而各民族经济交往是通过市场来进行的,而市场在某种意义上具有超越种族隔阂与化解文化差异的力量。东南亚国家“这种多元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许多具有各自文化背景和社会秩序的民族集团共存于一个较大的集团中。由于这些不同成员还未被完全同化,它们既缺乏共同的民族意识,也缺乏一整套公认的文化准则或政治准则。然而,鉴于所有种族集团都从事于经济活动,它们互相交往的场所便是市场”。市场的运行将各民族编织成一个经济网络,使它们在互通、互补的基础上彼此获益,从而取得某种程度上的协调,进而在相互依存中达致某种和谐。
华族、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
在这方面,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东南亚各国的华族与主体民族或土著民族的关系。华族以擅长经商著称,特别是善于经营零售业。华人零售业占东南亚各国同行业的比例,马来西亚为85%,菲律宾为75%,泰国、越南、印尼、柬埔寨均超过70%。华族零售网络从城镇延展至穷乡僻壤,并且多数还兼有收购土特产的功能,极大地便利了当地人民,特别是中、下层百姓的生产和生活。华族经营者以其资金、经验和关系成为不可替代的零售业主体,这一点已为战后东南亚的历史所反复证明。每当排华风潮骤起,或政府限制华族的政令颁布之际,零售业便很快萎缩乃至瘫痪,各地经济生活亦随之趋于紊乱。当然,广大的当地消费者构成了华族零售业的生存基础,这也是必须指出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华族与土著的经济依存度都已相当高,以至无法分离。华族已完全融入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生活,并为当地民众所接纳。由此可
见,经济活动将不同种族集团的利益交织在一起,使它们共存于统一的市场之中,而市场的存在反过来又使各民族的经济生活无法彼此隔离。再者,市场的自然协调作用又使得族际关系趋于和谐。所有这一切都构筑了各民族共生共荣的基础。
印尼不仅是东南亚幅员最广大的国家,而且是东南亚民族成分最复杂的国家。印尼独立半个多世纪以来,尽管地区分离主义脱离中央政府控制的运动接连不断,但除了东帝汶之外,均未获得成功。正当20 世纪50—60 年代印尼成为东南亚不安定局势的焦点时,苏加诺总统仍然坚定地相信,只要重振1945 年的革命斗争精神,以解决印尼面临的现实问题,印尼就一定能够保持统一,而那种精神不仅存于领导人心中,而且存在于从苏门答腊到新几内亚的印尼人民的心中。20 世纪60 年代下半期至90 年代上半期,苏哈托政府加强了中央集权,并大力发展经济,印尼各族人民的生活因此得到改善,绝对贫困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有所下降。相对于苏加诺时期来说,印尼各民族的共生共荣在此间得到更好的体现。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亚洲金融危机爆发、苏哈托下台。当代印尼的历史表明,经济发展与国家统一相辅相成,而经济下滑与分离主义势力抬头相互激荡。因此,各族人民共同的经济生活乃是维护印尼统一的力量,也是抵消离心力的一种民族国家的向心力。
印尼作为东南亚最大的国家在多民族共生共荣方面的表现,在该地区具有普遍意义。而新加坡作为东南亚最小的国家在同一方面的表现,则具有特殊意义。将两个国家的表现结合起来考察,便能更全面地了解共同的经济生活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生存的意义。新加坡虽然是一个以华人为主的国家,但马来人和印度人对它来说也是居民构成的不可或缺的部分。不可想象,约占人口1/4 的非华族人口对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是可有可无的。此外,三大种族之外的其他民族人口的增长,也是这个国际化城市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的动力之一。
从中发现种族关系与经济关系如何相互交织而走向良性互动的话,那么马来西亚无疑是个典型。从1957 年马来亚独立,到1963 年马来西亚建国,再到1969 年“五一三”种族骚乱,可以说是种族关系与经济关系相互交织却呈现非良性互动的时期。从1970 年到1990 年,马来西亚政府实行“新经济政策”,力图扩大马来人的经济份额,提高马来人的经济地位。虽然这一政策遭到非马来人的广泛批评,但从总体上来看,其实行的后果还是缩小了马、华、印三大种族的经济差距的,从而为1990 年以后种族关系的和谐打下了基础。所以,1970 年以后可以说是通过调整逐步使种族关系与经济关系在相互交织中走向良性互动的时期,虽然在这一总的发展趋势下不时有一些逆流出现。马来西亚的发展既然选择了市场经济的道路,就无法排斥任何一个种族的经济活动,虽然在财富的调整和分配中不可避免地有许多人为因素在发生作用,但市场的作用却最终使各种族的经济活动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局面,从而使种族关系由不和谐走向和谐。
总而言之,东南亚各民族为了自身的生存,就必须与其他民族和谐共处于市场经济中。从而,经济关系作为联系各民族的纽带,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族际关系中的消极因素,使这种关系呈现出良性发展的一面。但是,市场作用不是万能的,它本身也会引发利益之争,再加上其它因素,东南亚的族际关系也就呈现出非良性发展的另一面。
民族歧视
当代东南亚的民族歧视是一个普遍现象。而作为利益集团的各民族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由此又衍生出民族歧视,便是逻辑的必然。在东南亚,民族歧视的重要表现之一是土著民族对所谓“外来民族”的歧视和排斥。在这方面,华人堪称为遭受歧视与排斥的典型。战后由土著民族掌权的东南亚国家为何普遍歧视、排斥华人?这是因为,华人经济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为优越的地位,而“这些外族人所获得的利益被广泛地认为是以土著人的付出为代价的”。 由于殖民统治时期华人长期扮演中介商的角色,使东南亚的民族主义者易于将他们当作与殖民者一样的剥削者。但是,这种表面现象掩盖不了问题的实质,那就是,土著民族中的统治阶级为了转移本民族被统治阶级的视线而将华人当作替罪羊。因为,华人经济既非殖民经济的一部分,亦未垄断所在国经济,而是已成为东南亚独立国家的民族经济的一部分,只是相对于土著经济占有一定优势而已。所以,与其说华人遭到歧视和排斥是出于经济原因,不如说是出于政治原因。
战后华人遭受歧视和排斥的典型事例,莫过于菲律宾和印尼对华人零售业实行“本地化”政策所造成的巨大冲击。1954 年的菲律宾的《零售业菲化案》规定,凡非菲律宾公民及资本非全部为菲人所拥有之社团、合营公司或股份公司,均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零售业。印尼总统苏加诺于1959 年11 月18 日公布《总统第10 号法令》,规定县以下的乡镇,由外侨经营的零售商店须于1960 年元旦以前结束营业,将业务移交给印尼籍公民。
两国政府不顾华侨零售业与当地百姓生活的密切关系,实施这种排华政策,结果使本国经济遭受了重大损失,其中尤以印尼为甚。印尼也是东南亚排华时间最长、程度最为酷烈的国家,直至1998 年还发生大规模的反华暴乱。
东南亚另一个受到歧视的外来民族是印度人,这种情况在缅甸尤为明显。缅甸独立后,印度人未受到公正对待。政治上,许多印度人未能获得缅甸国籍,不少人耗尽了财物仍未能获准入籍。到20 世纪80 年代初,40 多万印度人中只有4.7 万获得缅甸国籍。未入籍的印度人地位是不稳定的,还必须缴纳外国人登记税。经济上,印度人在缅甸独立后失去了许多工作职位。政府对以前被印度人控制的某些行业实行缅甸化。为了实现公共机构缅甸化,许多印度人被赶出政府机构以及铁路、水运、海关、邮电、公共工程等部门。奈温军人集团上台后,于1964 年实行国有化,印度人的大部分财产被收归国有,大批印度人被迫离开缅甸。[25]印度是英国入侵东南亚的基地,英国人有意识地利用印度人作为其在东南亚的殖民统治工具,这是印度人被东南亚的民族主义者作为打击对象的重要原因。在缅甸,印度人还通过占有土地和放高利贷对当地人进行剥削。独立后的缅甸出于维护民族经济的立场而采取的某些措施,如没收印度人的土地等,应该说不属于民族歧视范围。但对广大已在缅甸居住时间很长又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印度移民实行的种种限制,则可以肯定是民族歧视。印度人的遭遇所具有的这种两重性,对华人来说并不存在,华人遭遇到的纯粹是民族歧视。
综上所述,当代东南亚民族歧视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真正出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自发的民族排斥感的歧视并不占主导地位,而源于市场利益之争的歧视,以及统治者蓄意制造的歧视,则占大多数。当然,东南亚新生的民族国家大都是以殖民统治的疆界为政治区
划而形成的,从而一国之内共同的民族意识的形成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也是民族歧视普遍存在的客观条件。但无论如何,战后半个多世纪的共同生活已使民族歧视的程度趋于减弱,这正是共存共荣这一族际关系的另一面对民族歧视产生抵消作用的结果。
当代东南亚族际关系的复杂性
一方面是多民族共生共荣,另一方面是民族歧视普遍存在,这就显示了当代东南亚族际关系的复杂性。总体上来看,战后东南亚族际关系的主导方面还是多民族共生共荣。本地区并未发生像巴尔干那样的持续的种族冲突,也未发生像非洲某些国家那样的种族大屠杀(红色高棉对本国居民的屠杀基本上是政治屠杀)。正由于族际关系总体上处于和谐与稳定的状况,才有本地区经济持续多年的发展。然而,民族歧视虽处于非主导地位,却是广泛而普遍地存在着,并影响到本地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族际关系正、负两方面的同时并存,本来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这种复杂性应该说在世界各地都是程度不同的存在的。问题在于,东南亚族际关系的复杂还表现在它的不平衡性,而且这种不平衡是与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交织在一起的。在同一个地区空间内,某些国家的族际关系趋于紧张甚至激烈动荡,而另一些国家的族际关系则处于平稳状态。而从长时段来看,某些国家的族际关系已从对抗、适应阶段进入到融合阶段,而另一些国家仍处于对抗或适应阶段而远未进入融合阶段。
除了原西方宗主国的移民之外,以华族为代表的外来民族在经济上处于优越地位是东南亚的普遍现象,但土著民族对他们的歧视和排斥却因时因地而异。印尼、菲律宾等国在独立建国后不太长的时期内就对华族实行歧视与排斥政策,其中印尼更为激烈,持续的时间也更长。马来亚独立后对华族的政策尚相对宽容,只是在马来西亚的“新经济政策”时期才对华族实行比较明显的歧视政策,继而在“新发展政策”时期又趋宽容。而越南(包括北越与南越)、柬埔寨直到印度支那战争结束后才出现后果严重的排华倾向,在此之前虽有对华族不利的政策,但尚未对其造成根本性的伤害。这些国家明显地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印尼、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对华族的歧视乃是源于经济民族主义的偏差,而越南、柬埔寨对华族的排斥乃至驱赶则是源于国内外的政治变动。两类国家的排华在时间上也有所不同。这是当代东南亚族际关系发展不平衡的表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