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传销村居实施方案

双溪乡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扎实推进我乡打击传销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根据(磐综治办〔2011〕4号)《关于在全县开展“无传销村居”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法律武器,从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锦州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执法活动。

2.工作目标: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在全乡创建一批“无传销村居”,通过以点带面,实现2011年基本无传销乡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双溪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周新辉

副组长 杨兴福

成 员 吕丽珍 张日静 余慧兰 傅君晓

下设办公室,由吕丽珍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陈宝根 羊昌友 刘丽 胡明尧三、职责分工

1.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议方案及协调综合,并对创建活动检查验收。

2.乡办公室成员负责及时查处传销聚集活动行为,端“窝”打“点”,对传销骨干立案查处。要做好传销人员电子档案的建立,对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的身份证明、基本情况、相片等资料进行网上备案。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并予以曝光。

3.乡司法所成员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配合工商部门检查传销现场,查处传销人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传销数额巨大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查处传销人员聚众闹事、围攻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等。

4.乡综治办负责将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并作为年终考评内容。

5.乡民政办要积极参与清查传销组织和人员,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且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

6.各村主要负责辖区内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各村内涉嫌传销活动的动向,充分调动广大村民打击传销的积极性,积极提供传销线索。各村作为广大村民与执法部门打击传销的联系点,要做好对出租屋、空闲厂房、公众聚集场所的登记和传销的投诉举报登记工作,增强村内村民的防范意识。

四、具体措施

1.建立打传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村居、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将派出所、工商所、乡政府、村委会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公布给每个村民,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使群众能及时反应和举报传销情况,基层单位应准确掌握传销情况,执法单位要迅速查处。

2.建立打传信息平台。乡政府组织人员将所属村内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外来人员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曾经组织或参与传销的人员建立电子档案。

3.建立打传宣传教育机制。各村要分发《致村民一封公开信》,《致房屋出租业主一封公开信》活动,同时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和严厉打击传销公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揭露传销的危害及伎俩,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房屋出租业主充分认识到将房屋出租给传销组织和人员就是违法,增强抵制传销的自觉性,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通过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形成广泛的打击防范传销群众基础。

4.建立打传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乡政府和各村之间签订创建“无传销村居”责任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5.建立打传监管网络。乡政府在创建活动中担负起领导责任,下属办公室和各村,要各司其职,强化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分析排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

乡综治办要深入分析本地形势,根据创建内容,发动村干部、综治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逐村、逐户排摸调查,切实摸准查清本辖区的传销窝点和参与传销人员。对排查出来情况,乡综治办要逐一梳理,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乡综治办对排查传销窝点要开展一次有较大声势的集中清理活动,当地村两委要积极配合,并加大打击力度;对排查出的参与传销的人员,由乡综治办、村干部和亲属组成一对一劝返小组,逐人进行劝返,使其切实脱离传销队伍。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旬)

乡综治办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有效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台作用,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实现:“无传销窝点,无参与传销人员”的目标。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坚定信念,打好创建活动攻坚战。打击传销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社会综合治理和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心理,坚定必胜信念,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打好这场创建活动硬仗。

2.缜密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和系统工程,因此一定要总揽全局,科学策划,细心安排,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3.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树立一盘棋思想。打击传销,开展创建活动任务繁重,因此各单位、村一定要在立足本职基础上,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攻势,把传销活动彻底铲除。

中共双溪乡委员会

双溪乡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双溪乡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扎实推进我乡打击传销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根据(磐综治办〔2011〕4号)《关于在全县开展“无传销村居”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法律武器,从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锦州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执法活动。

2.工作目标: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在全乡创建一批“无传销村居”,通过以点带面,实现2011年基本无传销乡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双溪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周新辉

副组长 杨兴福

成 员 吕丽珍 张日静 余慧兰 傅君晓

下设办公室,由吕丽珍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陈宝根 羊昌友 刘丽 胡明尧三、职责分工

1.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议方案及协调综合,并对创建活动检查验收。

2.乡办公室成员负责及时查处传销聚集活动行为,端“窝”打“点”,对传销骨干立案查处。要做好传销人员电子档案的建立,对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的身份证明、基本情况、相片等资料进行网上备案。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并予以曝光。

3.乡司法所成员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配合工商部门检查传销现场,查处传销人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传销数额巨大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查处传销人员聚众闹事、围攻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等。

4.乡综治办负责将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并作为年终考评内容。

5.乡民政办要积极参与清查传销组织和人员,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且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

6.各村主要负责辖区内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各村内涉嫌传销活动的动向,充分调动广大村民打击传销的积极性,积极提供传销线索。各村作为广大村民与执法部门打击传销的联系点,要做好对出租屋、空闲厂房、公众聚集场所的登记和传销的投诉举报登记工作,增强村内村民的防范意识。

四、具体措施

1.建立打传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村居、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将派出所、工商所、乡政府、村委会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公布给每个村民,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使群众能及时反应和举报传销情况,基层单位应准确掌握传销情况,执法单位要迅速查处。

2.建立打传信息平台。乡政府组织人员将所属村内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外来人员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曾经组织或参与传销的人员建立电子档案。

3.建立打传宣传教育机制。各村要分发《致村民一封公开信》,《致房屋出租业主一封公开信》活动,同时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和严厉打击传销公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揭露传销的危害及伎俩,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房屋出租业主充分认识到将房屋出租给传销组织和人员就是违法,增强抵制传销的自觉性,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通过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形成广泛的打击防范传销群众基础。

4.建立打传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乡政府和各村之间签订创建“无传销村居”责任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5.建立打传监管网络。乡政府在创建活动中担负起领导责任,下属办公室和各村,要各司其职,强化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分析排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

乡综治办要深入分析本地形势,根据创建内容,发动村干部、综治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逐村、逐户排摸调查,切实摸准查清本辖区的传销窝点和参与传销人员。对排查出来情况,乡综治办要逐一梳理,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乡综治办对排查传销窝点要开展一次有较大声势的集中清理活动,当地村两委要积极配合,并加大打击力度;对排查出的参与传销的人员,由乡综治办、村干部和亲属组成一对一劝返小组,逐人进行劝返,使其切实脱离传销队伍。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旬)

乡综治办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有效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台作用,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实现:“无传销窝点,无参与传销人员”的目标。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坚定信念,打好创建活动攻坚战。打击传销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社会综合治理和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心理,坚定必胜信念,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打好这场创建活动硬仗。

2.缜密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和系统工程,因此一定要总揽全局,科学策划,细心安排,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3.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树立一盘棋思想。打击传销,开展创建活动任务繁重,因此各单位、村一定要在立足本职基础上,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攻势,把传销活动彻底铲除。

中共双溪乡委员会

双溪乡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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