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2—2013年教育小区住户采暖及收费方案
教育小区1号、2号、3号、4号、5号、7号楼已竣工交付使用,为给教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今年教育小区进行供暖。由于教育小区建有独立换热站和供热系统,需要自己运行,按照谁受益谁缴费的原则,教育小区供热系统要单独核算。今年第一年供暖属试运行,按照2012年10月11日会议纪要的精神,经教育小区住户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2012—2013采暖收费方案如下:
1、计费依据 根据《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文件号:青市政公用[2010]138号,执行时间:2010年7月16日)的通知,教育小区供热收费实行分户计量收费办法。
2、收费标准 分户计量(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基本热价:12.16元/m2使用面积〃采暖期;计量热价:36.25元/吉焦(文件号:青价格[2008]241号,执行时间:2008年11月1日)。住户收费=建筑面积*0.75*12.16+热表值(kwh)*3.6/1000*36.25。
3、收费办法 今年供热用户在集中供暖开始前先按面积收费办法(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预交取暖费,供暖结束后按照分户计量收费办法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注:1、如结算的费用超出按面积收费的标准则按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收费(住户自己更换大的暖气片和装热交换器的除外); 2、按照分户计量收费,可节省热能和费用,在家中短时期无人住和天气暖和时可适当调小流量)。
4、报停管理 为维护教育小区正常秩序和全体住户的共同利益,保障教育小区供热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在学校进行注水试压后,申请停止用热的用户,请按照通知到后勤处报停。报停后,今年不收取费用,但住户要自我管理好室内供热、自来水等管道和设施,避免冻坏或漏水,如出现问题或殃及邻居所造成的相关后果,完全由住户本人承担。
国资处 基建处 后勤处 2012.11.06
附件2
青岛理工大学教育小区住户停暖申请表
附件1
2012—2013年教育小区住户采暖及收费方案
教育小区1号、2号、3号、4号、5号、7号楼已竣工交付使用,为给教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今年教育小区进行供暖。由于教育小区建有独立换热站和供热系统,需要自己运行,按照谁受益谁缴费的原则,教育小区供热系统要单独核算。今年第一年供暖属试运行,按照2012年10月11日会议纪要的精神,经教育小区住户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2012—2013采暖收费方案如下:
1、计费依据 根据《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文件号:青市政公用[2010]138号,执行时间:2010年7月16日)的通知,教育小区供热收费实行分户计量收费办法。
2、收费标准 分户计量(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基本热价:12.16元/m2使用面积〃采暖期;计量热价:36.25元/吉焦(文件号:青价格[2008]241号,执行时间:2008年11月1日)。住户收费=建筑面积*0.75*12.16+热表值(kwh)*3.6/1000*36.25。
3、收费办法 今年供热用户在集中供暖开始前先按面积收费办法(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预交取暖费,供暖结束后按照分户计量收费办法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注:1、如结算的费用超出按面积收费的标准则按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收费(住户自己更换大的暖气片和装热交换器的除外); 2、按照分户计量收费,可节省热能和费用,在家中短时期无人住和天气暖和时可适当调小流量)。
4、报停管理 为维护教育小区正常秩序和全体住户的共同利益,保障教育小区供热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在学校进行注水试压后,申请停止用热的用户,请按照通知到后勤处报停。报停后,今年不收取费用,但住户要自我管理好室内供热、自来水等管道和设施,避免冻坏或漏水,如出现问题或殃及邻居所造成的相关后果,完全由住户本人承担。
国资处 基建处 后勤处 2012.11.06
附件2
青岛理工大学教育小区住户停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