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1)

1. 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管

2008年2月,银监会制订出台了《银行并表监管指引》,强调银行并表风险管控能力建设,进一步防范我国银行业对其设立的跨境跨业子公司出现制度缺失、管理真空等问题,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完善并表管理体系和制度框架,促进并表管理规范化,防范银行集团整体风险。银行并表管理既是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更是战略管理,但实质是系统性风险的管理。强化并表监管,抓好并表管理,对保障我国银行的安全性、稳健性及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我国银行业发展与国际先进标准相比,在并表监管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如对并表监管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和深化;相关配套制度亟待补充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不能完全满足并表监管的要求;对银行内部交易、风险隔离缺乏明确的监管要求;对跨业经营银行集团缺乏统一、明确的资本监管标准;对银行业境外机构实施有效的母国监管客观上存在一定技术难度和制约条件;等等。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并表管理体系建设进展较为缓慢,并表管理能力和专业性还不够强。

为此,我们应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有效促进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并表监管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一)不断完善《银行并表管理指引》内容。《指引》的规定本身比较原则,多为指导性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明确,增加可操作性。

(二)提高对银行并表监管重要性的认识,重塑并表理念。(三)深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并表标准,确保并表效果。(四)加强并表管理人员和并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

2. 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所谓名义利率,是央行或其它提供资金借贷的机构所公布的未调整通货膨胀因素的利率,即利息(报酬)的货币额与本金的货币额的比率。名义利率并不是投资者能够获得的真实收益,还与货币的购买力有关。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投资者所得的货币购买力会贬值,因此投资者所获得的真实收益必须剔除通货膨胀的影响,这就是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指物价水平不变,从而货币购买力不变条件下的利息率,也就是剔除通货膨胀率后储户或投资者得到利息回报的真实利率。通常情况下,名义利率扣除了通货膨胀率即可视为实际利率。名义利率不能是完全反映资金时间价值,实际利率才真实地反映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1)当名义利率高于通货膨胀率时,实际利率为正利率;正利率会刺激居民储蓄。

(2)当名义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时,实际利率为负利率;负利率对经济不利,它扭曲了借贷关系。

(3)当名义利率等于通货膨胀率时,实际利率为零利率。它对经济的影响介于正利率和负利率之间。

3. 银行内控要素

内部控制要素是指构成内部控制的必要因素。只有内部控制的各构成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形成完整的内部控制机制。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一)内部控制环境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环境是指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过程有重大影响的各种因素的总称。具体讲,控制环境又包括五方面的内容:管理理念、管理层、组织结构、人事政策和员工素质、外部环境。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为达到一定的经营目标而识别和分析风险,是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风险评估时,评估人员要重视设立目标、分析风险和管理变化等方面的管理程序。风险评估包括对风险点进行选择、识别、分析和评估的全过程。

(三)内部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措施就是确保管理方针得以实现的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措施。包括高层检查、直接管理、信息加工、实物控制、工作指标和职责分离等。内部控制措施要与风险评估过程联系起来,要恰当实际,要针对每一项重要业务活动,要保证管理指令的执行。

(四)信息交流与反馈

通过信息的获取和交流,来完善和实现自身的目标,采取必要的控制活动和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监督评价与纠正

为了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充分性和可行性,必须考虑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持续性评价和单项制度的分别评价。 目前在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一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运行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包括内控建设在内的体制改革并未到位,约束机制不健全,冒险违规经营而视风险控制为羁绊的想法和做法依然存在。二是内控系统的建立和执行都需要成本,所以在宏观考虑体系建设和具体内控制度的设计上必然要考虑其适当的度,要兼顾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当内控建设还没有完全达到这个要求时,容易被以强调业务发展为名,使一些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行的从业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内部控制认识不清晰,意识淡薄,在推动内控建设的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内部控制要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突出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二、重视制度设计和体系建设。内部控制落实在各项业务制度之中,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商业银行应对内控制度进行充分研究,建立起全面的内控制度体系。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增强组织控制力度。商业银行应建立起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决策层、管理层、经营层、监督层、保障层的组织机构。

四、健全和完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稽核监督部门在组织体系上应具有独立性,在处理与被稽核监督对象的关系

上具有超脱性,在稽核查处工作上具有权威性,能够有通畅的渠道让其真实反映发现的问题,起到监督制衡作用。

五、加大技术手段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充分和正确地运用技术手段,对诸如财会风险、授信风险等业务性风险的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对人事监察、安全保卫等管理性风险的识别判断也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六、理性地处理好内部控制和发展的关系。内部控制的最终目标是使风险转变为效益。内控和发展是对立的统一,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必将有利于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4. 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

国际资本流动,简言之,是指资本在国际间转移,或者说,资本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作单向、双向或多向流动。其带来的影响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长期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

1、对世界经济的一般影响

(1)形成全球利润最大化。资本流动一般是遵循哪里利润率高往哪里流动的原则,最终会促使全球利润最大化。

(2)加速世界经济的国际化。80年代以来,资本流动国际化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不断充实,如全球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完善,高科技的发明与运用,新金融主体的诞生与金融业务的创新等等,这些都使资本流动规模大增,流速加快,影响更广,而其所创造的雄厚的物质基础,又反过来推动生产国际化与市场国际化,使世界经济在更广的空间、更高的水平上获得发展。

(3)加深货币信用国际化。首先,加深了金融业的国际化。其次,促使以货币形式出现的资本遍布全球。再次,国际资本流动主体的多元化,使多种货币共同构成国际支付手段。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加深了货币信用的国际化。

2、对资本输出国的影响

在一般情形下,长期资本流动对资本输出国的影响有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

积极影响:(1)可以提高资本的边际效益。(2)可以带动商品出口。(3)可以迅速地进入或扩大海外商品销售市场。 (4)可以为剩余资本寻求出路,生息获利。(5)有利于提高国际地位。

消极影响:(1)必须承担资本输出的经济和政治风险。(2)会对输出国经济发展造成压力。

3、对资本输入国的影响

积极影响:(1)可以弥补输入国资本不足。(2)可以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获得先进的管理经验。(3)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增加国家财政收入。(4)可以改善国际收支。

消极影响:(1)可能会引发债务危机。(2)可能使本国经济陷入被动境地。(3)加剧国内市场竞争。

二、短期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

1、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或银行)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如预付贷款、延期付款及票据贴现等,都有利于国际贸易双方获得资金便利,从而有利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2、对各国国际收支的影响

(1)当一国出现暂时性的国际收支失衡时,短期资本流动有利于调节失衡。

(2)当一国出现持续性国际收支不平衡时,投机性和保值性短期资本流动会加剧该国的国际收支失衡状态。

3、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

短期资本流动会加剧国际金融市场动荡,表现在它会造成汇率大起大落,投机更加盛行。一国发生短期性国际收支不平衡时,汇率将发生波动。因为投机者这时是在外汇供不应求,本币汇率偏低时,卖出外汇、买进本币,或在外汇供大于求,本币汇率偏高时,买进外汇、卖出本币。这种投机性资本流动,既有利于国际收支平衡的调节,又有利于保持市场汇率的稳定。但相反,一旦一国发生持续性国际收支失衡,这时,投机者是在外汇供不应求时买进外汇,而在外汇供大于求时卖出外汇,这种行为显然不利于国际收支平衡,也不利于汇率的稳定。因此,这种投机行为会促使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安,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如果一国发生持续性国际收支失衡,是国为汇率偏高或偏低没有得到及时调整所致,这时,这种投机又会强迫该国适时进行调整,从而使汇率趋于合理水平,因此,也具有积极意义。

三、国际资本流动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1、国际资本流动对中国经济的积极作用

(1)资本流入提高中国经济增长

外资的进入,一方面带来了企业家人才和企业家精神,弥补了国内投资能力的缺乏;另一方面,伴随着外资的引入,缓解了国内制度性约束和技术性约束。特别是,随着外资引入到东北和西部,可以弥补这两个地区的资金短缺,帮助提高经济发展。

(2)国际资本调整和升级中国的产业结构

外资控股购并使原有企业的资产质量得到提高,加速了我国企业技术改造、产品更新和产业升级。外商投资企业进驻中国市场,可以加速国内市场由垄断转向竞争,可以直接实现企业重组,加快企业技术和管理升级。

(3)国际资本发展中国的对外贸易

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拥有产品的质量、国际市场信息、国际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从而便于发展对外贸易。

(4)国际资本增加中国就业机会

多渠道地引进外商投资,提高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2、现阶段外资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

目前,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主要矛盾,已由过去的外汇短缺转化为贸易顺差过大和外汇储备增长过快。这一转变,既显示了我国综合国力逐步增强、国际竞争力逐步提高,也带来了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贸易摩擦增多和国内资源更多流向国外等问题。不仅如此,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增长过快,进而导致国内资金过于充裕,刺激过度投资和资产价格膨胀,对物价稳定造成潜在压力,使货币政策调控面临难题。

此外,外资的进入对环境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公害和污染,转嫁本国的资源、环境和社会危机。伴随着FDI的引入及其产业的转移,也使一些污染严重的产业由发达国家转移到中国,使得中国本来就十分脆弱的环境“雪上加霜”。

5. 外资入股国有银行

2006年中国银监会正式下发《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首次明确外资入股国有银行标准。规定外资商业银行投资国有银行“不宜超过两家”同时对财务重组后的国有银行明确了资本充足率、不良率等一系列指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改进行考核。

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过程中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完成优化股权结构和实现上市,在国内引起过巨大争议。应该说,引进战略投资者尤其是境外战略投资者,风险和收益共存。战略投资者不同于财务投资者,它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享有很多对公司产生影响的权利,尤其是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国有企业的直接投资,必然会产生很多问题。

(一)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利

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最初设想,就是要用股权换机制、换管理、换技术,从而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改革。国有银行出资人虚置,产权界定不清,股权构成单一,通过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作为银行的股东,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同时,股权的多样化可以增强股东之间权力的制衡。此外,国有商业银行考虑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一般都是国际大银行,具有长期的国内和国际银行管理经验,专业素质突出,这样,有助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国有商业银行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在某些银行业务和技术上具有世界领先水平,这正是国有商业银行所急需的。通过技术引进,不但可以优势互补,而且对于将要走向全世界的国内银行而言,可以学到很多跨国经营的经验。由于有了境外出名战略投资者加盟,对于提升公司形象也有帮助,避免在他国因主权持股原因而遭到排斥。

其实,对于一个要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公司而言,其股东性质会起到重要作用。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募集的庞大资金需要众多投资者买单,所以其必须具备优质条件才可能发行成功。而拥有著名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无疑增加了上市筹码,有利于上市路演成功及最终稳定公司股价。

银行信息透明度不仅可以提高银行本身的价值,而且有利于降低银行的风险。战略投资者普遍重视银行信息的披露,这恰好可以弥补国内商业银行的不足,增强其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同时,加强银行外部监督,完善治理。

(二)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弊

由于战略投资者持有国有商业银行较大比例股权,而这种股权的取得成本是相当低的,这就产生了许多问题。首先是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这种战略投资的成本相当低廉,国有资产如同“贱卖”。其次,是股票发行对于一般投资者产生歧视问题。虽然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定价普遍偏低,但是上市时,一般投资者购买股票的价格要比战略投资者付出的成本高很多,这种差别对待有失公平。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业的顶梁柱,支持了国家经济建设事业,其对国民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从国有变为股份制,虽然国家仍然绝对控股,但是外资参股,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就必然存在共同经营和信息交流,这对国家经济安全和信息安全有重大影响。

战略投资持有股权一般都有一定时期的锁定期,期间战略投资者不能卖出股票套现,这是稳定上市公司股价的需要。然而在解禁期满,战略投资者有可能出售其持有股票来套现,或者摇身一变成为财务投资者。这种机制设置建立在完全属于道德层面,没有相应法律规范进行约束,所以必然成为国有商业银行隐性风险,实践中也确实存在锁定期满立即套现的现象。

应该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是成功的,然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措施应该要辩证的看待其得失。最初,不得不承认出色的战略投资者对于刚想要改制成功的国有商业银行而言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很必要。但是,现在已经不能仅仅为了上市成功,而要着眼于提升核心竞争力,这才是评价战略投资者作用的标准。

6. 外资入股国内商业银行

外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最早的是1997年亚洲开发银行入股光大银行,使光大银行成为国内第一家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后,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成功入股上海银行。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外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的速度加快。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都想要引进外资,以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所以,外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

国内商业银行引进外资的有利之处

通过引入外资金融机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将会产生以下几点积极影响:

(一)增加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

对于我国国有银行有国家注资和多方面的资金来源,这一好处并不明显,在这里主要指的是其他商业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银行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达到8%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标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大多数商业银

行都未达到这一标准。通过外资入股,则有利于充实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

(二)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健全,经营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而国外金融市场已经相当成熟。通过外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可为我国带来先进的管理方法,更加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机制,提升国际竞争力,加速我国商业银行进入国际化进程。如美国银行入股建设银行后,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提供战略性协助。

(三)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体制的改革

我国国内银行股权结构单一,产权界定不清晰,这样的结构导致银行运作低效率。通过引进外资入股,可以改善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的有效机制,进而提高银行治理水平。

(四)加快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设计的技术方面是相对落后的,而国外的一些大银行有着先进的技术,创新的理念。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引进这些来推动我们在金融产品方面的发展。

国内商业银行引进外资的不利影响

(一)控制金融市场

外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的目的不仅仅是获取利益,更长远的目标是想扩大他们的市场份额,甚至于控制我国的金融市场。为了防止外资金融机构控制我国商业银行,2003年银监会颁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单一外资股东在中资银行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同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但对于部分股权较为分散的商业银行,外资控股即使达不到20%,也可能会掌握我国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如深圳发展银行,新桥投资持有17.89%的股权后成为第一大股东。所以对于股权分散的商业银行,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应该重视外资的持股比例,防止金融霸权,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危及信息安全

银行是现代经济社会的结算中心,所有经济结算和收支安排都在银行内得以体现。在我国商业银行引入外资的过程中,极易造成信息泄露,危及国家安全。了解和掌握我国商业银行客户的资料是外资银行在华开展业务的重要前提。正因为这样,许多外资银行把整合客户数据作为合作的重要内容。

(三)商业银行出现“早熟”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还在逐步的发展之中,各种制度不是很健全。商业银行引入外资后,我国银行业不可能慢慢自行发展,可能会出现“早熟”现象。外资银行的介入会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自行定价和自我配置与自我完善功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而是复制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模式和策略,从而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发展。

(四)东西方文化的冲突

引资合作初期会出现各种问题,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知识背景、行为方式到整个法律环境、政策环境都会有许多不适应。这实际是两种不同文化的冲突的融合,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能否从资本结合到文化理念的融合,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从引资到消化吸收创新的过程。如果在这个过程不能实现结合,将会损坏我国商业银行业的发展。

外资的入股有利于我国提高资本率、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产品创新和综合实力,但在引资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予以重视和加以规避。注重引进战略投资者,完善改革方案,加强和改善银行监管机制,在引进国外先进理念的同时不能失去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理念。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开放的步伐加快,引资的浪潮将持续升温。我们要以开放、务实的心态处理好引资过程出现的各种矛盾,充分利用外资带来的机遇,加强我国的银行业治理水平,进而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

7.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资产证券化的目的在于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提前变现,解决流动性风险。由于银行有短存长贷的矛盾,资产管理公司有回收不良资产的压力,因此目前在我国,资产证券化得到了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青睐。

资产证券化的特点:1、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可提高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2、增加资产流动性,改善银行资产与负债结构失衡。3.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来降低银行固定利率资产的利率风险。4.银行可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来降低筹资成本。5.银行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可使贷款人资金成本下降。6.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收益良好且稳定。

8. 我国金融监管设置

金融监管是一国金融监管当局为实现宏观经济和金融目标,依据法律法规对全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金融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总称。它作为政府提供的一种纠正市场失灵现象的金融制度安排,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一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从根本上是由本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金融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判断一国金融监管体制有效与否,关键在于它能否保证该国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和能否适应该国金融业的发展水平。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设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8年以前由人民银行统一实施金融监管;第二阶段是从1998年开始,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从人民银行统一监管中分离出来,分别由证监会和保监会负责,形成了由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家分业监管的格局。2003年银监会正式组建,接管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由此我国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三会分工的金融监管体制。

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分业监管。按照金融监管的分工,银监会主要负责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以大银行业为口径,银监会成立了监管一部、二部、三部、合作金融监管部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自上而下相应设立了省局,市分局、县(市)办事处体制。而证监会和保监会则分别负责证券、期货、基金和保险业的监管;内部设立了相应的监管部室,自上而下则建立了相应会、局(省、市、计划单列)的体制。银监会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着重加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负责金融体系的支付安全,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中央银行负责宏观调控,其他几个监管机构都是集中于相对行业的微观规制层面。选择这种监管体制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及时达到监管目标,有利于提高“机构监管”的效率。

就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而言,从其实际运行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来看,在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它不仅统一了监管框架,加强了监管专业化,提高了监管效率,而且还有利于中央银行更加有效的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但是,近几年随着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迅猛,金融业开放加快,金融监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分业监管体制已显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其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银行业监管的框架:

银行业监管框架有5大特点: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和工具持续改进;资本和流动性监管大力加强;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并重,风险监管的有效性全面提高;坚持风险隔离和风险监管全覆盖,有效防范风险传染。“十一五”期间,银监会根据我国银行业实际,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科学监管理念,确立了4项监管目标和6条良好监管标准。

存在的问题:

第一,中国银行业体制机制的改变还需要深化。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已经走过了三十年,但对比现代银行业的发展来看,还很短暂,银行业的体制机制改革仍然任重而道远。一些体制性问题有其复杂性,改革还需要假以时日。

第二,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还需要科学的转变。中国还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历史发展过程之中,资源的禀赋决定了劳动密集型行业还是我们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是我们参与国际竞争的产业链定位和比较竞争优势,而这些就决定了中国银行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主要应对城镇化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投放可能带来的潜在的长期信用风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的银行业在经营行为与风险管理方式上还具有趋同性,由此将产生风险的集中度,这是中国银行业监管者面临的最大挑战。

第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完善。目前我国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还不健全,例如,缺乏明确的存款保险机制与安排;缺少高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审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等。

第四,银行业客户至上的服务文化还需要熏陶。当前,我国银行业客户服务的文化和理念还需要进一步熏陶,真正在每个银行工作人员心中根深蒂固地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这种文化和意识的建立不仅仅体现在微笑服务或热忱服务,还应充分掌握每个客户的具体需求,对客户类别进行细分,了解客户详细信息并增加服务的附加值。

9. 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变更现有的金融体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取现有的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所无法取得的潜在的利润,这就是金融创新,它是一个为盈利动机推动、缓慢进行、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三层含义:1、宏观层面的金融创新将金融创新与金融史上的重大历史变革等同起来,认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金融业的每项重大发展都离不开金融创新。2、中观层面的金融创新指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中介功能的变化,它可以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及制度创新。3、微观层面的金融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可分为四种类型:信用创新型,风险转移创新型,增加流动创新型,股权创造创新型。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在上述涵义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内容。

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1.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监管运作的基础条件,客观上需要金融监管机构做出适当调整。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使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这必然使得金融监管机构的原有调节范围,方式和工具产生许多不适性和疏落,需要进行重新调整。

2.金融创新在推动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在总体上增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从而极大增加了监管难度。金融创新是将诸多风险以不同的组合方式再包装,这种组合后的风险相对于传统金融业务显得更加复杂,使金融监管机构难以控制货币及信贷量,使货币政策的执行复杂化,一旦风险触发,可能会导致金融体系的危机。金融创新的高速发展给市场主体提供了巨额利润来源,因此常被一些冒进的金融机构滥用,也常被不法分子利用,给金融业带来混乱。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禁止金融创新,只能相应调整我们的监管手段,加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

3.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监管主体的重叠与缺位并存。现行分业监管过程中,大都采取机构性监管,实行业务审批制。这样,当不同金融机构业务日益交叉时,一项新业务的推出通常需要经过多个部门长时间的协调才能完成。此外,有的新金融业务处于不同金融机构业务边缘,成为交叉性业务,如储蓄保险是一种既包括储蓄功能又包括保险功能的业务品种,对于这些金融创新,既可能导致监管重复,也可能出现监管缺位。

4.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监管制度出现重大创新。如前所述,金融创新使传统监管制度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各国监管制度出现重大创新。这种创新主要体现在:①监管方式上,从机构监管过渡到功能监管。②监管标准上,从资本监管到全面性的风险。③内部控制制度的加强。

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一般影响

1. 积极方面

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产生和发展有保护作用,可称之为保护性监管,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减少交易的风险。在金融市场,交易商品的质量不能经常为所有交易当事人立即了解,确立监管框架,规定共同标准保持最低可信度,可能会减少交易的风险。(2)某种金融资产的市场组织本身就是公共机构,这样可以更好地公平地执行其职能,作为公共机构的市场组织不仅是监管制度的设计的组成部分,同时亦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3)监管可以减少损害新市场发展的过度竞争。(4)监管本身对金融创新有刺激作用。例如,在美国,有许多对银行的特定管制,但却缺乏一个全面集中的公共机构,这种特殊结构构成了美国银行特殊的创新环境,否则,没有官方许可的创新便难以想象。(5)监管的变化甚至会导致创新的产生。例如,由于利率上限对银行存款的限制,美国创立了货币市场互助基金。

2.消极方面

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消极影响是多方面的,几乎所有的金融监管都曾被解释为某种金融创新的理由,欧洲债券市场的发展,美国早期的金融创新工具——存款凭证都是很好的例子。

我国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应对

1.金融监管制度的制定要有前瞻性

金融监管政策措施要适应金融业未来发展和变化趋势。为了防止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当局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和有关措施时,要考虑未来金融市场创新,金融机构资产的可能变化等,此外,要建立金融监管的预警系统,加强对金融体系安全性的监测,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2.模式的选择上,应由侧重于外部监管模式向既重视内部监管,也重视外部监管模式转变

从世界范围来看,金融监管无外乎三种类型:一种是侧重于外部监管的美国模式,其特点是金融监管主体可以站在超然的地位监管金融活动,避免部门本位主义,协调部门的立场和目标。二是侧重于内部监管的英国模式。其特点是政府除按必要的国家立法行事以外,较少干预金融活动,对金融业的日常监管主要由金融行业协会等组织来进行。三是侧重于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德国模式。金融创新具有复杂性及危机隐蔽性强的特点。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创新的弊端的反应往往较迟钝,而金融行业协会则反应灵敏,因此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需要更多的依据赖于内部监管。内部监管是第一道“防火墙”,外部监管是第二道“安全网”。

总之,随着金融的日益深化,特别是金融创新和开放程度的加深,金融系统风险和个别风险的概率也会相应提高,因此,适时调整金融监管以适应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成为金融监管的迫切任务。金融监管机构应时时掌握创新动态,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10. 政府对银行进行监管的原因

这次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金融监管理念出现的偏差和弊端,这样一种偏差与弊端就是过度相信市场,过度依赖市场的自我修复和调节,忽视资本逐利带来的风险。西方发达国家长期主导最好的监管就是最少的监管的理念,这种自由放任式的监管模式是导致这次危机的根本原因之一。事实表明,危机发生前政府对金融体系的有效监管是保证金融市场有序运作的重要基石,危机发生以后,政府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采取大规模干预措施,是出口金融市场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危机的首要条件。政府在金融业系统性风险防范,尤其是位置处置中发挥的作用是主导型的。事实上,危机以后各国纷纷掀起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浪潮都无一例外的将强化政府在金融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当然,政府的作为只能是对市场功能的补充、完善和支持,不能因危机而改变和动摇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不能忽视市场具有的自我调节能力。

11. 银行业需要监管的原因

银行监管是由政府主导、实施的监督管理行为,监管部门通过制定法律、制度和规则,实施监督检查,促进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

为什么对银行进行监管?其必要性理论可大致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公共性质论

对于整个经济而言,银行及其提供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需要由作为公共权力机构的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来进行监管。

(二)利益保护论

银行的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负外部性”,必须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干预和监管,以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而社会公众利益的高度分散性,决定了必须有一个国家授权的专业机构来履行这一职责,同时,这也保证了监管的规模效益。从保护各方利益,尤其是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三)消费者信心论

在银行,尤其是零售银行中,存在着许多对消费者信心产生影响的因素:一是市场的不完善或者市场失效。二是信息不对称。三是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使得必须通过监管来消除市场的不完善或者失效,减少信息的不对称以及遏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增加消费者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四)银行风险论

首先,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与一般的行业不同,银行业高负债的特点,决定了它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外部。其次,银行业危机具有极强的传染性。银行业风险的内生性和极强的传染性使得银行体系先天具有脆弱性,必须借助于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的权威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五)适度竞争论

银行业先天存在垄断与竞争的悖论。一方面,由于银行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如果放任其自由发展将导致高度的集中垄断,而垄断又容易降低资金的配置效率,导致服务质量低下,对社会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和对社会政治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银行业对经济、社会的广泛影响,过度竞争将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市场秩序的混乱,同样会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垄断和过度竞争都不利于银行业的稳健高效运行,但由于存在着高负债、规模经济等特点,银行具有内在的垄断和过度竞争的利益驱动,难以依靠市场调节自动达到适度竞争的均衡状态,因此,为了一方面促进竞争的程度,另一方面使得市场的竞争更加有效,需要国家进行适当的干预。

12. 银行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1)银行监管的目标

明确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中国银监会成立后,在总结国内外银行业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四条银行监管的具体目标:一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二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三是通过金融、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四是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2)银行监管的基本原则

依法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

(3)银行监管理念和标准

①监管理念。中国银监会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

②良好银行监管的标准。一是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二是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三是对各类监管设限做到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四是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五是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六是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4)风险监管

①从风险监管的实质来看,风险监管实际上是对合规监管的一种继承和发展,而不是否定,合规监管是风险监管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监管实践看,风险监管的演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标志是1979年美国监管当局提出CAMEL评级体系。第二阶段是风险为本的监管。风险为本的监管,代表着国际银行业监管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③风险为本的持续监管框架:一是了解机构;二是风险评估;三是规划监管行动;四是准备风险为本的现场检查;五是实施风险为本的现场检查并确定评级;六是监管措施、效果评价和持续的非现场监测。

13. 审慎监管

审慎监管是指监管部门以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为目的,通过制定一系列金融机构必须遵守的周密而谨慎的经营规则,客观评价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并及时进行风险监测、预警和控制的监管模式。

银行业审慎监管是通过两方面内容实现:一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执行监管当局制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二是通过监管当局检查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控制。

由此可见,确定审慎经营规则是审慎监管的基础。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中国银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目前,银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已制定了一系列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方面的内容。

宏观审慎监管是与微观审慎监管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微观审慎更关注个体金融机构的安全与稳定,宏观审慎视角则更关注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宏观审慎监管是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防止金融系统对经济体系的负外部溢出而采取的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与微观审慎监管不同,宏观审慎监管以防范金融危机为目的,关注金融系统风险的部分内生性特征而不仅仅只重视外生性风险。同时,宏观审慎监管关注“给定时点上风险跨机构之间的分布及整个系统中风险的跨时间分布”,即横向与时间两个维度。其中,横向维度关注因金融机构之间的相关性与同质性而产生的共同风险敞口问题,而共同风险敞口被认为是危机时期大量金融机构相继破产的重要原因;时间维度方面则关注如何抑制金融体系内在的顺周期特征。按照宏观审慎监管的两维度概念,在横截面维度上,宏观审慎监管应通过自上而下的监管框架,根据系统总体风险水平计算总的资本金要求,然后按照各金融机构对系统风险的贡献度分配资本金要求来实施监管;在时间维度上,为抑制金融体系的顺周期特征,监管当局应主要以逆周期政策实施监管。尽管实践中自上而下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应该与逆周期政策互相配合,并非各自单独发挥作用。

14. 逆周期监管

逆周期监管理论认为,周期性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经济上行时期大量放贷积聚风险,助推经济泡沫,经济下行时期引发信贷紧缩,从而扩大宏观经济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波动幅度,并最终加剧金融体制风险。

15. 国际银行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为有效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揭示出的金融体系脆弱性,本轮金融监管改革涵盖了微观、宏观和中观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的改革既各有侧重,针对性地解决不同性质的问题;又具有逻辑一致性,相互支持和有机结合。

(1)微观金融机构层面的监管改革。目的是提升单家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强化金融体系稳定的微观基础。微观层面的改革包括: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改革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大幅度提升银行体系吸收损失的能力;引入杠杆率监管,约束银行体系的杠杆效应,缓解去杠杆化的负面影响;建立量化的流动性监管标准,增强单家银行应对短期流动性冲击的能力,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程度;改革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集团层面的风险治理架构,推动金融机构实施稳健的薪酬机制,确保薪酬发放的数量、期限与所承担的风险暴露及风险存续期更加一致;提高金融机构的透明度要求,增强市场约束等。

(2)中观金融市场层面的监管改革。目的是强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修正金融市场失灵。中观层面的改革措施包括:改革国家会计准则,建立单一的、高质量的会计制度;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不受监管约束或仅受有限约束的准金融机构(“影子银行体系”),如对冲基金、私人资金池、货币市场基金等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加强外部评级机构监管,减少利益冲突,降低金融监管以及金融机构对外部评级的依赖程度;改革场外衍生品市场,推动场外交易合约标准化,鼓励通过中央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提高不同金融部门监管标准的一致性,缩小不同金融市场之间监管套利的空间;改革金融交易的支付清算体系,降低风险传染性。

(3)宏观金融系统层面的监管改革。目的是将系统性风险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宏观层面的改革措施包括:建立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和经济周期挂钩的监管制度安排,弱化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反馈效应;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包括实施更严格的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标准,提高监管强度和有效性,建立“自我救助”机制,降低“大而不倒”导致的道德风险;对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影响的金融机构,还应加强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建立跨境危机处置安排,降低风险的跨境传递。

16. 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措施

银监会所监管的五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可分为两大类别、两种属性。一类是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这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应遵循银行业的科学监管思路,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发展业务,即按照资本充足、五级分类、拨备等要求严格监管,并要认真总结过去金融租赁公司办不好的教训,借鉴国际上通行由大银行办金融租赁的做法,实现金融租赁业的科学发展。另一类是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应按直接融资而不是间接融资的载体进行管理,不能像商业银行那样进行监管。此类机构主要承担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并不承担经济损失的风险,因此更要强调专业团队、风险控制模型、对客户的信息披露和教育以及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等。

当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一要重视信息披露,重视对客户的分析和教育;二要重视人才结构的调整;三要重视法律法规和税制的建设,物权法、会计准则的落实和税制上的突破,是当前法规建设的重点,要和市场参与者、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共同努力把这些工作做好。在风险管理方面要“三个重视”:一是自营和代客要分账、分人、分管;二是要防止关联交易利益冲突对第三者的侵犯,因其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比经济损失更严重;三是要更加关注个别大集团客户的经营风险。在具体的技术操作上要防止重发行、轻管理,重视物权的管理和平衡性组合管理,做到有效分散风险,发挥产业投资优势,防范股票市场风险。

17. 监管当局对不审慎的处理措施

一般来说,当监管当局发现银行虽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是存在不审慎的经营行为时,可以要求商业银行采取纠正措施,在一定的期限内加以纠正。如果商业银行没有按照监管当局的要求改正,或者商业银行的行为严重危及银行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时候,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对商业银行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当然,如果银行发生了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当局就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处罚。

18. 会计标准和银行监管的关系

2006 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四项金融会计准则在相关规定、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变革,使我国的会计标准得到进一步科学与规范。但从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实践看,由于许多监管指标依赖于会计数据,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必然影响相关监管指标的计算口径,因此,包括公允价值、资产减值损失在内的一系列变革给我国银行业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新的会计准则整体框架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列报四项准则各有侧重、相互关联、逻辑一致,形成了有机整体。同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表内核算等具体准则的调整,也对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产生了重大影响。

19. 银监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它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贷款新规是我国银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一部分,也是银监会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台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银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的系统化调整与完善,促进贷款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面对近年我国金融资产显著增长,信贷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状况,如何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已经成为银行日常经营和银行监管的重要责任。为履行好这些责任,银监会自成立以来就以系统化、规范化为指导致力于逐步建立健全各类风险监管制度规章,贷款新规是一揽子贷款业务监管法规修订与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贷款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和科学发展。贷款新规借鉴了境外银行贷款业务的通行做法,从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出发,要求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实现贷款经营的规范化和管理的精细化。同时,以贷款资金向交易对象支付的“受益人原则”为抓手,重点强调贷款资金交易的真实性,防范和杜绝贷款用途的虚构和欺诈。此外,贷款新规力求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市场特点、法律环境和交易习惯等,在充分考虑公众接受和公众利益的基础上,尽量兼顾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差异和经营实际,鼓励和尊重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创新和科学发展。

第三,有利于规范和强化贷款风险管控,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贷款新规的出台,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更新风险管理理念,应用先进风险管理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管理架构体系,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管理质量,保障贷款业务安全运行和长远发展。同时,贷款新规通过必要的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等手段,规范商业银行贷款支付行为,确保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防止借款人资金被挪用,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1. 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管

2008年2月,银监会制订出台了《银行并表监管指引》,强调银行并表风险管控能力建设,进一步防范我国银行业对其设立的跨境跨业子公司出现制度缺失、管理真空等问题,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完善并表管理体系和制度框架,促进并表管理规范化,防范银行集团整体风险。银行并表管理既是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更是战略管理,但实质是系统性风险的管理。强化并表监管,抓好并表管理,对保障我国银行的安全性、稳健性及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我国银行业发展与国际先进标准相比,在并表监管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如对并表监管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和深化;相关配套制度亟待补充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不能完全满足并表监管的要求;对银行内部交易、风险隔离缺乏明确的监管要求;对跨业经营银行集团缺乏统一、明确的资本监管标准;对银行业境外机构实施有效的母国监管客观上存在一定技术难度和制约条件;等等。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并表管理体系建设进展较为缓慢,并表管理能力和专业性还不够强。

为此,我们应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有效促进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并表监管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一)不断完善《银行并表管理指引》内容。《指引》的规定本身比较原则,多为指导性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明确,增加可操作性。

(二)提高对银行并表监管重要性的认识,重塑并表理念。(三)深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并表标准,确保并表效果。(四)加强并表管理人员和并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

2. 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所谓名义利率,是央行或其它提供资金借贷的机构所公布的未调整通货膨胀因素的利率,即利息(报酬)的货币额与本金的货币额的比率。名义利率并不是投资者能够获得的真实收益,还与货币的购买力有关。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投资者所得的货币购买力会贬值,因此投资者所获得的真实收益必须剔除通货膨胀的影响,这就是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指物价水平不变,从而货币购买力不变条件下的利息率,也就是剔除通货膨胀率后储户或投资者得到利息回报的真实利率。通常情况下,名义利率扣除了通货膨胀率即可视为实际利率。名义利率不能是完全反映资金时间价值,实际利率才真实地反映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1)当名义利率高于通货膨胀率时,实际利率为正利率;正利率会刺激居民储蓄。

(2)当名义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时,实际利率为负利率;负利率对经济不利,它扭曲了借贷关系。

(3)当名义利率等于通货膨胀率时,实际利率为零利率。它对经济的影响介于正利率和负利率之间。

3. 银行内控要素

内部控制要素是指构成内部控制的必要因素。只有内部控制的各构成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形成完整的内部控制机制。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一)内部控制环境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环境是指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过程有重大影响的各种因素的总称。具体讲,控制环境又包括五方面的内容:管理理念、管理层、组织结构、人事政策和员工素质、外部环境。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为达到一定的经营目标而识别和分析风险,是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风险评估时,评估人员要重视设立目标、分析风险和管理变化等方面的管理程序。风险评估包括对风险点进行选择、识别、分析和评估的全过程。

(三)内部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措施就是确保管理方针得以实现的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措施。包括高层检查、直接管理、信息加工、实物控制、工作指标和职责分离等。内部控制措施要与风险评估过程联系起来,要恰当实际,要针对每一项重要业务活动,要保证管理指令的执行。

(四)信息交流与反馈

通过信息的获取和交流,来完善和实现自身的目标,采取必要的控制活动和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监督评价与纠正

为了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充分性和可行性,必须考虑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持续性评价和单项制度的分别评价。 目前在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一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运行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包括内控建设在内的体制改革并未到位,约束机制不健全,冒险违规经营而视风险控制为羁绊的想法和做法依然存在。二是内控系统的建立和执行都需要成本,所以在宏观考虑体系建设和具体内控制度的设计上必然要考虑其适当的度,要兼顾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当内控建设还没有完全达到这个要求时,容易被以强调业务发展为名,使一些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行的从业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内部控制认识不清晰,意识淡薄,在推动内控建设的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内部控制要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突出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二、重视制度设计和体系建设。内部控制落实在各项业务制度之中,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商业银行应对内控制度进行充分研究,建立起全面的内控制度体系。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增强组织控制力度。商业银行应建立起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决策层、管理层、经营层、监督层、保障层的组织机构。

四、健全和完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稽核监督部门在组织体系上应具有独立性,在处理与被稽核监督对象的关系

上具有超脱性,在稽核查处工作上具有权威性,能够有通畅的渠道让其真实反映发现的问题,起到监督制衡作用。

五、加大技术手段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充分和正确地运用技术手段,对诸如财会风险、授信风险等业务性风险的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对人事监察、安全保卫等管理性风险的识别判断也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六、理性地处理好内部控制和发展的关系。内部控制的最终目标是使风险转变为效益。内控和发展是对立的统一,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必将有利于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4. 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

国际资本流动,简言之,是指资本在国际间转移,或者说,资本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作单向、双向或多向流动。其带来的影响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长期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

1、对世界经济的一般影响

(1)形成全球利润最大化。资本流动一般是遵循哪里利润率高往哪里流动的原则,最终会促使全球利润最大化。

(2)加速世界经济的国际化。80年代以来,资本流动国际化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不断充实,如全球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完善,高科技的发明与运用,新金融主体的诞生与金融业务的创新等等,这些都使资本流动规模大增,流速加快,影响更广,而其所创造的雄厚的物质基础,又反过来推动生产国际化与市场国际化,使世界经济在更广的空间、更高的水平上获得发展。

(3)加深货币信用国际化。首先,加深了金融业的国际化。其次,促使以货币形式出现的资本遍布全球。再次,国际资本流动主体的多元化,使多种货币共同构成国际支付手段。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加深了货币信用的国际化。

2、对资本输出国的影响

在一般情形下,长期资本流动对资本输出国的影响有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

积极影响:(1)可以提高资本的边际效益。(2)可以带动商品出口。(3)可以迅速地进入或扩大海外商品销售市场。 (4)可以为剩余资本寻求出路,生息获利。(5)有利于提高国际地位。

消极影响:(1)必须承担资本输出的经济和政治风险。(2)会对输出国经济发展造成压力。

3、对资本输入国的影响

积极影响:(1)可以弥补输入国资本不足。(2)可以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获得先进的管理经验。(3)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增加国家财政收入。(4)可以改善国际收支。

消极影响:(1)可能会引发债务危机。(2)可能使本国经济陷入被动境地。(3)加剧国内市场竞争。

二、短期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

1、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或银行)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如预付贷款、延期付款及票据贴现等,都有利于国际贸易双方获得资金便利,从而有利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2、对各国国际收支的影响

(1)当一国出现暂时性的国际收支失衡时,短期资本流动有利于调节失衡。

(2)当一国出现持续性国际收支不平衡时,投机性和保值性短期资本流动会加剧该国的国际收支失衡状态。

3、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

短期资本流动会加剧国际金融市场动荡,表现在它会造成汇率大起大落,投机更加盛行。一国发生短期性国际收支不平衡时,汇率将发生波动。因为投机者这时是在外汇供不应求,本币汇率偏低时,卖出外汇、买进本币,或在外汇供大于求,本币汇率偏高时,买进外汇、卖出本币。这种投机性资本流动,既有利于国际收支平衡的调节,又有利于保持市场汇率的稳定。但相反,一旦一国发生持续性国际收支失衡,这时,投机者是在外汇供不应求时买进外汇,而在外汇供大于求时卖出外汇,这种行为显然不利于国际收支平衡,也不利于汇率的稳定。因此,这种投机行为会促使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安,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如果一国发生持续性国际收支失衡,是国为汇率偏高或偏低没有得到及时调整所致,这时,这种投机又会强迫该国适时进行调整,从而使汇率趋于合理水平,因此,也具有积极意义。

三、国际资本流动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1、国际资本流动对中国经济的积极作用

(1)资本流入提高中国经济增长

外资的进入,一方面带来了企业家人才和企业家精神,弥补了国内投资能力的缺乏;另一方面,伴随着外资的引入,缓解了国内制度性约束和技术性约束。特别是,随着外资引入到东北和西部,可以弥补这两个地区的资金短缺,帮助提高经济发展。

(2)国际资本调整和升级中国的产业结构

外资控股购并使原有企业的资产质量得到提高,加速了我国企业技术改造、产品更新和产业升级。外商投资企业进驻中国市场,可以加速国内市场由垄断转向竞争,可以直接实现企业重组,加快企业技术和管理升级。

(3)国际资本发展中国的对外贸易

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拥有产品的质量、国际市场信息、国际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从而便于发展对外贸易。

(4)国际资本增加中国就业机会

多渠道地引进外商投资,提高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2、现阶段外资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

目前,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主要矛盾,已由过去的外汇短缺转化为贸易顺差过大和外汇储备增长过快。这一转变,既显示了我国综合国力逐步增强、国际竞争力逐步提高,也带来了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贸易摩擦增多和国内资源更多流向国外等问题。不仅如此,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增长过快,进而导致国内资金过于充裕,刺激过度投资和资产价格膨胀,对物价稳定造成潜在压力,使货币政策调控面临难题。

此外,外资的进入对环境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公害和污染,转嫁本国的资源、环境和社会危机。伴随着FDI的引入及其产业的转移,也使一些污染严重的产业由发达国家转移到中国,使得中国本来就十分脆弱的环境“雪上加霜”。

5. 外资入股国有银行

2006年中国银监会正式下发《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首次明确外资入股国有银行标准。规定外资商业银行投资国有银行“不宜超过两家”同时对财务重组后的国有银行明确了资本充足率、不良率等一系列指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改进行考核。

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过程中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完成优化股权结构和实现上市,在国内引起过巨大争议。应该说,引进战略投资者尤其是境外战略投资者,风险和收益共存。战略投资者不同于财务投资者,它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享有很多对公司产生影响的权利,尤其是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国有企业的直接投资,必然会产生很多问题。

(一)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利

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最初设想,就是要用股权换机制、换管理、换技术,从而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改革。国有银行出资人虚置,产权界定不清,股权构成单一,通过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作为银行的股东,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同时,股权的多样化可以增强股东之间权力的制衡。此外,国有商业银行考虑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一般都是国际大银行,具有长期的国内和国际银行管理经验,专业素质突出,这样,有助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国有商业银行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在某些银行业务和技术上具有世界领先水平,这正是国有商业银行所急需的。通过技术引进,不但可以优势互补,而且对于将要走向全世界的国内银行而言,可以学到很多跨国经营的经验。由于有了境外出名战略投资者加盟,对于提升公司形象也有帮助,避免在他国因主权持股原因而遭到排斥。

其实,对于一个要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公司而言,其股东性质会起到重要作用。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募集的庞大资金需要众多投资者买单,所以其必须具备优质条件才可能发行成功。而拥有著名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无疑增加了上市筹码,有利于上市路演成功及最终稳定公司股价。

银行信息透明度不仅可以提高银行本身的价值,而且有利于降低银行的风险。战略投资者普遍重视银行信息的披露,这恰好可以弥补国内商业银行的不足,增强其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同时,加强银行外部监督,完善治理。

(二)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弊

由于战略投资者持有国有商业银行较大比例股权,而这种股权的取得成本是相当低的,这就产生了许多问题。首先是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这种战略投资的成本相当低廉,国有资产如同“贱卖”。其次,是股票发行对于一般投资者产生歧视问题。虽然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定价普遍偏低,但是上市时,一般投资者购买股票的价格要比战略投资者付出的成本高很多,这种差别对待有失公平。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业的顶梁柱,支持了国家经济建设事业,其对国民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从国有变为股份制,虽然国家仍然绝对控股,但是外资参股,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就必然存在共同经营和信息交流,这对国家经济安全和信息安全有重大影响。

战略投资持有股权一般都有一定时期的锁定期,期间战略投资者不能卖出股票套现,这是稳定上市公司股价的需要。然而在解禁期满,战略投资者有可能出售其持有股票来套现,或者摇身一变成为财务投资者。这种机制设置建立在完全属于道德层面,没有相应法律规范进行约束,所以必然成为国有商业银行隐性风险,实践中也确实存在锁定期满立即套现的现象。

应该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是成功的,然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措施应该要辩证的看待其得失。最初,不得不承认出色的战略投资者对于刚想要改制成功的国有商业银行而言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很必要。但是,现在已经不能仅仅为了上市成功,而要着眼于提升核心竞争力,这才是评价战略投资者作用的标准。

6. 外资入股国内商业银行

外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最早的是1997年亚洲开发银行入股光大银行,使光大银行成为国内第一家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后,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成功入股上海银行。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外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的速度加快。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都想要引进外资,以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所以,外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

国内商业银行引进外资的有利之处

通过引入外资金融机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将会产生以下几点积极影响:

(一)增加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

对于我国国有银行有国家注资和多方面的资金来源,这一好处并不明显,在这里主要指的是其他商业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银行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达到8%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标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大多数商业银

行都未达到这一标准。通过外资入股,则有利于充实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

(二)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健全,经营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而国外金融市场已经相当成熟。通过外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可为我国带来先进的管理方法,更加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机制,提升国际竞争力,加速我国商业银行进入国际化进程。如美国银行入股建设银行后,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提供战略性协助。

(三)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体制的改革

我国国内银行股权结构单一,产权界定不清晰,这样的结构导致银行运作低效率。通过引进外资入股,可以改善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的有效机制,进而提高银行治理水平。

(四)加快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设计的技术方面是相对落后的,而国外的一些大银行有着先进的技术,创新的理念。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引进这些来推动我们在金融产品方面的发展。

国内商业银行引进外资的不利影响

(一)控制金融市场

外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的目的不仅仅是获取利益,更长远的目标是想扩大他们的市场份额,甚至于控制我国的金融市场。为了防止外资金融机构控制我国商业银行,2003年银监会颁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单一外资股东在中资银行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同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但对于部分股权较为分散的商业银行,外资控股即使达不到20%,也可能会掌握我国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如深圳发展银行,新桥投资持有17.89%的股权后成为第一大股东。所以对于股权分散的商业银行,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应该重视外资的持股比例,防止金融霸权,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危及信息安全

银行是现代经济社会的结算中心,所有经济结算和收支安排都在银行内得以体现。在我国商业银行引入外资的过程中,极易造成信息泄露,危及国家安全。了解和掌握我国商业银行客户的资料是外资银行在华开展业务的重要前提。正因为这样,许多外资银行把整合客户数据作为合作的重要内容。

(三)商业银行出现“早熟”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还在逐步的发展之中,各种制度不是很健全。商业银行引入外资后,我国银行业不可能慢慢自行发展,可能会出现“早熟”现象。外资银行的介入会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自行定价和自我配置与自我完善功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而是复制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模式和策略,从而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发展。

(四)东西方文化的冲突

引资合作初期会出现各种问题,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知识背景、行为方式到整个法律环境、政策环境都会有许多不适应。这实际是两种不同文化的冲突的融合,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能否从资本结合到文化理念的融合,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从引资到消化吸收创新的过程。如果在这个过程不能实现结合,将会损坏我国商业银行业的发展。

外资的入股有利于我国提高资本率、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产品创新和综合实力,但在引资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予以重视和加以规避。注重引进战略投资者,完善改革方案,加强和改善银行监管机制,在引进国外先进理念的同时不能失去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理念。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开放的步伐加快,引资的浪潮将持续升温。我们要以开放、务实的心态处理好引资过程出现的各种矛盾,充分利用外资带来的机遇,加强我国的银行业治理水平,进而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

7.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资产证券化的目的在于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提前变现,解决流动性风险。由于银行有短存长贷的矛盾,资产管理公司有回收不良资产的压力,因此目前在我国,资产证券化得到了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青睐。

资产证券化的特点:1、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可提高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2、增加资产流动性,改善银行资产与负债结构失衡。3.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来降低银行固定利率资产的利率风险。4.银行可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来降低筹资成本。5.银行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可使贷款人资金成本下降。6.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收益良好且稳定。

8. 我国金融监管设置

金融监管是一国金融监管当局为实现宏观经济和金融目标,依据法律法规对全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金融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总称。它作为政府提供的一种纠正市场失灵现象的金融制度安排,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一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从根本上是由本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金融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判断一国金融监管体制有效与否,关键在于它能否保证该国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和能否适应该国金融业的发展水平。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设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8年以前由人民银行统一实施金融监管;第二阶段是从1998年开始,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从人民银行统一监管中分离出来,分别由证监会和保监会负责,形成了由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家分业监管的格局。2003年银监会正式组建,接管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由此我国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三会分工的金融监管体制。

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分业监管。按照金融监管的分工,银监会主要负责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以大银行业为口径,银监会成立了监管一部、二部、三部、合作金融监管部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自上而下相应设立了省局,市分局、县(市)办事处体制。而证监会和保监会则分别负责证券、期货、基金和保险业的监管;内部设立了相应的监管部室,自上而下则建立了相应会、局(省、市、计划单列)的体制。银监会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着重加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负责金融体系的支付安全,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中央银行负责宏观调控,其他几个监管机构都是集中于相对行业的微观规制层面。选择这种监管体制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及时达到监管目标,有利于提高“机构监管”的效率。

就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而言,从其实际运行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来看,在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它不仅统一了监管框架,加强了监管专业化,提高了监管效率,而且还有利于中央银行更加有效的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但是,近几年随着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迅猛,金融业开放加快,金融监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分业监管体制已显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其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银行业监管的框架:

银行业监管框架有5大特点: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和工具持续改进;资本和流动性监管大力加强;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并重,风险监管的有效性全面提高;坚持风险隔离和风险监管全覆盖,有效防范风险传染。“十一五”期间,银监会根据我国银行业实际,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科学监管理念,确立了4项监管目标和6条良好监管标准。

存在的问题:

第一,中国银行业体制机制的改变还需要深化。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已经走过了三十年,但对比现代银行业的发展来看,还很短暂,银行业的体制机制改革仍然任重而道远。一些体制性问题有其复杂性,改革还需要假以时日。

第二,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还需要科学的转变。中国还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历史发展过程之中,资源的禀赋决定了劳动密集型行业还是我们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是我们参与国际竞争的产业链定位和比较竞争优势,而这些就决定了中国银行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主要应对城镇化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投放可能带来的潜在的长期信用风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的银行业在经营行为与风险管理方式上还具有趋同性,由此将产生风险的集中度,这是中国银行业监管者面临的最大挑战。

第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完善。目前我国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还不健全,例如,缺乏明确的存款保险机制与安排;缺少高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审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等。

第四,银行业客户至上的服务文化还需要熏陶。当前,我国银行业客户服务的文化和理念还需要进一步熏陶,真正在每个银行工作人员心中根深蒂固地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这种文化和意识的建立不仅仅体现在微笑服务或热忱服务,还应充分掌握每个客户的具体需求,对客户类别进行细分,了解客户详细信息并增加服务的附加值。

9. 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变更现有的金融体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取现有的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所无法取得的潜在的利润,这就是金融创新,它是一个为盈利动机推动、缓慢进行、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三层含义:1、宏观层面的金融创新将金融创新与金融史上的重大历史变革等同起来,认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金融业的每项重大发展都离不开金融创新。2、中观层面的金融创新指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中介功能的变化,它可以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及制度创新。3、微观层面的金融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可分为四种类型:信用创新型,风险转移创新型,增加流动创新型,股权创造创新型。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在上述涵义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内容。

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1.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监管运作的基础条件,客观上需要金融监管机构做出适当调整。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使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这必然使得金融监管机构的原有调节范围,方式和工具产生许多不适性和疏落,需要进行重新调整。

2.金融创新在推动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在总体上增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从而极大增加了监管难度。金融创新是将诸多风险以不同的组合方式再包装,这种组合后的风险相对于传统金融业务显得更加复杂,使金融监管机构难以控制货币及信贷量,使货币政策的执行复杂化,一旦风险触发,可能会导致金融体系的危机。金融创新的高速发展给市场主体提供了巨额利润来源,因此常被一些冒进的金融机构滥用,也常被不法分子利用,给金融业带来混乱。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禁止金融创新,只能相应调整我们的监管手段,加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

3.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监管主体的重叠与缺位并存。现行分业监管过程中,大都采取机构性监管,实行业务审批制。这样,当不同金融机构业务日益交叉时,一项新业务的推出通常需要经过多个部门长时间的协调才能完成。此外,有的新金融业务处于不同金融机构业务边缘,成为交叉性业务,如储蓄保险是一种既包括储蓄功能又包括保险功能的业务品种,对于这些金融创新,既可能导致监管重复,也可能出现监管缺位。

4.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监管制度出现重大创新。如前所述,金融创新使传统监管制度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各国监管制度出现重大创新。这种创新主要体现在:①监管方式上,从机构监管过渡到功能监管。②监管标准上,从资本监管到全面性的风险。③内部控制制度的加强。

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一般影响

1. 积极方面

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产生和发展有保护作用,可称之为保护性监管,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减少交易的风险。在金融市场,交易商品的质量不能经常为所有交易当事人立即了解,确立监管框架,规定共同标准保持最低可信度,可能会减少交易的风险。(2)某种金融资产的市场组织本身就是公共机构,这样可以更好地公平地执行其职能,作为公共机构的市场组织不仅是监管制度的设计的组成部分,同时亦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3)监管可以减少损害新市场发展的过度竞争。(4)监管本身对金融创新有刺激作用。例如,在美国,有许多对银行的特定管制,但却缺乏一个全面集中的公共机构,这种特殊结构构成了美国银行特殊的创新环境,否则,没有官方许可的创新便难以想象。(5)监管的变化甚至会导致创新的产生。例如,由于利率上限对银行存款的限制,美国创立了货币市场互助基金。

2.消极方面

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消极影响是多方面的,几乎所有的金融监管都曾被解释为某种金融创新的理由,欧洲债券市场的发展,美国早期的金融创新工具——存款凭证都是很好的例子。

我国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应对

1.金融监管制度的制定要有前瞻性

金融监管政策措施要适应金融业未来发展和变化趋势。为了防止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当局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和有关措施时,要考虑未来金融市场创新,金融机构资产的可能变化等,此外,要建立金融监管的预警系统,加强对金融体系安全性的监测,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2.模式的选择上,应由侧重于外部监管模式向既重视内部监管,也重视外部监管模式转变

从世界范围来看,金融监管无外乎三种类型:一种是侧重于外部监管的美国模式,其特点是金融监管主体可以站在超然的地位监管金融活动,避免部门本位主义,协调部门的立场和目标。二是侧重于内部监管的英国模式。其特点是政府除按必要的国家立法行事以外,较少干预金融活动,对金融业的日常监管主要由金融行业协会等组织来进行。三是侧重于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德国模式。金融创新具有复杂性及危机隐蔽性强的特点。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创新的弊端的反应往往较迟钝,而金融行业协会则反应灵敏,因此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需要更多的依据赖于内部监管。内部监管是第一道“防火墙”,外部监管是第二道“安全网”。

总之,随着金融的日益深化,特别是金融创新和开放程度的加深,金融系统风险和个别风险的概率也会相应提高,因此,适时调整金融监管以适应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成为金融监管的迫切任务。金融监管机构应时时掌握创新动态,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10. 政府对银行进行监管的原因

这次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金融监管理念出现的偏差和弊端,这样一种偏差与弊端就是过度相信市场,过度依赖市场的自我修复和调节,忽视资本逐利带来的风险。西方发达国家长期主导最好的监管就是最少的监管的理念,这种自由放任式的监管模式是导致这次危机的根本原因之一。事实表明,危机发生前政府对金融体系的有效监管是保证金融市场有序运作的重要基石,危机发生以后,政府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采取大规模干预措施,是出口金融市场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危机的首要条件。政府在金融业系统性风险防范,尤其是位置处置中发挥的作用是主导型的。事实上,危机以后各国纷纷掀起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浪潮都无一例外的将强化政府在金融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当然,政府的作为只能是对市场功能的补充、完善和支持,不能因危机而改变和动摇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不能忽视市场具有的自我调节能力。

11. 银行业需要监管的原因

银行监管是由政府主导、实施的监督管理行为,监管部门通过制定法律、制度和规则,实施监督检查,促进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

为什么对银行进行监管?其必要性理论可大致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公共性质论

对于整个经济而言,银行及其提供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需要由作为公共权力机构的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来进行监管。

(二)利益保护论

银行的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负外部性”,必须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干预和监管,以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而社会公众利益的高度分散性,决定了必须有一个国家授权的专业机构来履行这一职责,同时,这也保证了监管的规模效益。从保护各方利益,尤其是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三)消费者信心论

在银行,尤其是零售银行中,存在着许多对消费者信心产生影响的因素:一是市场的不完善或者市场失效。二是信息不对称。三是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使得必须通过监管来消除市场的不完善或者失效,减少信息的不对称以及遏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增加消费者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四)银行风险论

首先,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与一般的行业不同,银行业高负债的特点,决定了它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外部。其次,银行业危机具有极强的传染性。银行业风险的内生性和极强的传染性使得银行体系先天具有脆弱性,必须借助于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的权威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五)适度竞争论

银行业先天存在垄断与竞争的悖论。一方面,由于银行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如果放任其自由发展将导致高度的集中垄断,而垄断又容易降低资金的配置效率,导致服务质量低下,对社会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和对社会政治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银行业对经济、社会的广泛影响,过度竞争将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市场秩序的混乱,同样会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垄断和过度竞争都不利于银行业的稳健高效运行,但由于存在着高负债、规模经济等特点,银行具有内在的垄断和过度竞争的利益驱动,难以依靠市场调节自动达到适度竞争的均衡状态,因此,为了一方面促进竞争的程度,另一方面使得市场的竞争更加有效,需要国家进行适当的干预。

12. 银行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1)银行监管的目标

明确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中国银监会成立后,在总结国内外银行业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四条银行监管的具体目标:一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二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三是通过金融、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四是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2)银行监管的基本原则

依法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

(3)银行监管理念和标准

①监管理念。中国银监会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

②良好银行监管的标准。一是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二是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三是对各类监管设限做到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四是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五是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六是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4)风险监管

①从风险监管的实质来看,风险监管实际上是对合规监管的一种继承和发展,而不是否定,合规监管是风险监管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监管实践看,风险监管的演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标志是1979年美国监管当局提出CAMEL评级体系。第二阶段是风险为本的监管。风险为本的监管,代表着国际银行业监管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③风险为本的持续监管框架:一是了解机构;二是风险评估;三是规划监管行动;四是准备风险为本的现场检查;五是实施风险为本的现场检查并确定评级;六是监管措施、效果评价和持续的非现场监测。

13. 审慎监管

审慎监管是指监管部门以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为目的,通过制定一系列金融机构必须遵守的周密而谨慎的经营规则,客观评价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并及时进行风险监测、预警和控制的监管模式。

银行业审慎监管是通过两方面内容实现:一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执行监管当局制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二是通过监管当局检查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控制。

由此可见,确定审慎经营规则是审慎监管的基础。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中国银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目前,银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已制定了一系列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方面的内容。

宏观审慎监管是与微观审慎监管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微观审慎更关注个体金融机构的安全与稳定,宏观审慎视角则更关注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宏观审慎监管是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防止金融系统对经济体系的负外部溢出而采取的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与微观审慎监管不同,宏观审慎监管以防范金融危机为目的,关注金融系统风险的部分内生性特征而不仅仅只重视外生性风险。同时,宏观审慎监管关注“给定时点上风险跨机构之间的分布及整个系统中风险的跨时间分布”,即横向与时间两个维度。其中,横向维度关注因金融机构之间的相关性与同质性而产生的共同风险敞口问题,而共同风险敞口被认为是危机时期大量金融机构相继破产的重要原因;时间维度方面则关注如何抑制金融体系内在的顺周期特征。按照宏观审慎监管的两维度概念,在横截面维度上,宏观审慎监管应通过自上而下的监管框架,根据系统总体风险水平计算总的资本金要求,然后按照各金融机构对系统风险的贡献度分配资本金要求来实施监管;在时间维度上,为抑制金融体系的顺周期特征,监管当局应主要以逆周期政策实施监管。尽管实践中自上而下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应该与逆周期政策互相配合,并非各自单独发挥作用。

14. 逆周期监管

逆周期监管理论认为,周期性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经济上行时期大量放贷积聚风险,助推经济泡沫,经济下行时期引发信贷紧缩,从而扩大宏观经济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波动幅度,并最终加剧金融体制风险。

15. 国际银行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为有效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揭示出的金融体系脆弱性,本轮金融监管改革涵盖了微观、宏观和中观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的改革既各有侧重,针对性地解决不同性质的问题;又具有逻辑一致性,相互支持和有机结合。

(1)微观金融机构层面的监管改革。目的是提升单家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强化金融体系稳定的微观基础。微观层面的改革包括: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改革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大幅度提升银行体系吸收损失的能力;引入杠杆率监管,约束银行体系的杠杆效应,缓解去杠杆化的负面影响;建立量化的流动性监管标准,增强单家银行应对短期流动性冲击的能力,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程度;改革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集团层面的风险治理架构,推动金融机构实施稳健的薪酬机制,确保薪酬发放的数量、期限与所承担的风险暴露及风险存续期更加一致;提高金融机构的透明度要求,增强市场约束等。

(2)中观金融市场层面的监管改革。目的是强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修正金融市场失灵。中观层面的改革措施包括:改革国家会计准则,建立单一的、高质量的会计制度;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不受监管约束或仅受有限约束的准金融机构(“影子银行体系”),如对冲基金、私人资金池、货币市场基金等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加强外部评级机构监管,减少利益冲突,降低金融监管以及金融机构对外部评级的依赖程度;改革场外衍生品市场,推动场外交易合约标准化,鼓励通过中央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提高不同金融部门监管标准的一致性,缩小不同金融市场之间监管套利的空间;改革金融交易的支付清算体系,降低风险传染性。

(3)宏观金融系统层面的监管改革。目的是将系统性风险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宏观层面的改革措施包括:建立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和经济周期挂钩的监管制度安排,弱化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反馈效应;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包括实施更严格的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标准,提高监管强度和有效性,建立“自我救助”机制,降低“大而不倒”导致的道德风险;对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影响的金融机构,还应加强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建立跨境危机处置安排,降低风险的跨境传递。

16. 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措施

银监会所监管的五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可分为两大类别、两种属性。一类是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这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应遵循银行业的科学监管思路,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发展业务,即按照资本充足、五级分类、拨备等要求严格监管,并要认真总结过去金融租赁公司办不好的教训,借鉴国际上通行由大银行办金融租赁的做法,实现金融租赁业的科学发展。另一类是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应按直接融资而不是间接融资的载体进行管理,不能像商业银行那样进行监管。此类机构主要承担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并不承担经济损失的风险,因此更要强调专业团队、风险控制模型、对客户的信息披露和教育以及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等。

当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一要重视信息披露,重视对客户的分析和教育;二要重视人才结构的调整;三要重视法律法规和税制的建设,物权法、会计准则的落实和税制上的突破,是当前法规建设的重点,要和市场参与者、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共同努力把这些工作做好。在风险管理方面要“三个重视”:一是自营和代客要分账、分人、分管;二是要防止关联交易利益冲突对第三者的侵犯,因其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比经济损失更严重;三是要更加关注个别大集团客户的经营风险。在具体的技术操作上要防止重发行、轻管理,重视物权的管理和平衡性组合管理,做到有效分散风险,发挥产业投资优势,防范股票市场风险。

17. 监管当局对不审慎的处理措施

一般来说,当监管当局发现银行虽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是存在不审慎的经营行为时,可以要求商业银行采取纠正措施,在一定的期限内加以纠正。如果商业银行没有按照监管当局的要求改正,或者商业银行的行为严重危及银行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时候,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对商业银行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当然,如果银行发生了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当局就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处罚。

18. 会计标准和银行监管的关系

2006 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四项金融会计准则在相关规定、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变革,使我国的会计标准得到进一步科学与规范。但从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实践看,由于许多监管指标依赖于会计数据,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必然影响相关监管指标的计算口径,因此,包括公允价值、资产减值损失在内的一系列变革给我国银行业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新的会计准则整体框架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列报四项准则各有侧重、相互关联、逻辑一致,形成了有机整体。同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表内核算等具体准则的调整,也对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产生了重大影响。

19. 银监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它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贷款新规是我国银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一部分,也是银监会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台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银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的系统化调整与完善,促进贷款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面对近年我国金融资产显著增长,信贷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状况,如何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已经成为银行日常经营和银行监管的重要责任。为履行好这些责任,银监会自成立以来就以系统化、规范化为指导致力于逐步建立健全各类风险监管制度规章,贷款新规是一揽子贷款业务监管法规修订与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贷款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和科学发展。贷款新规借鉴了境外银行贷款业务的通行做法,从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出发,要求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实现贷款经营的规范化和管理的精细化。同时,以贷款资金向交易对象支付的“受益人原则”为抓手,重点强调贷款资金交易的真实性,防范和杜绝贷款用途的虚构和欺诈。此外,贷款新规力求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市场特点、法律环境和交易习惯等,在充分考虑公众接受和公众利益的基础上,尽量兼顾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差异和经营实际,鼓励和尊重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创新和科学发展。

第三,有利于规范和强化贷款风险管控,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贷款新规的出台,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更新风险管理理念,应用先进风险管理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管理架构体系,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管理质量,保障贷款业务安全运行和长远发展。同时,贷款新规通过必要的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等手段,规范商业银行贷款支付行为,确保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防止借款人资金被挪用,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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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引 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是依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 行政村一级建立为农户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平台,旨在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金融服务缺位.农民金融知识贫乏.融资难.资金使用效率低.农民理财不发达等现实问题. 一.工作目标 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打 ...

  •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课程标准
  •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会计类专业 <财政与金融基础>课程标准 一.适应对象: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学生. 二.课程性质: <财政与金融基础>是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会计类专业设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其任务是使学生具备中初级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所必需的财政. ...

  • 2014年"送金融知识进课堂"活动方案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池州监管分局 池州银监分局2014年"送金融知识进学校"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增强在校学生对金融基础知识的认识和了解,培养青少年的金融意识和维权意识,全面推进金融基础知识教育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2014年12月 三.试点学校 池州市第一 ...

  • 2015年度"金融普及月"活动总结(报县人行)
  • 衡水银行安平支行2015年度 "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持续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继2013年.2014年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安平县支行<关于开 ...

  • 金融学课程介绍
  • 金融学系课程介绍 序 号:1 课程编码:16001020.16001030.16001040 课程名称:金融学 学 分:4 周 学 时:3 开课系部:金融学系 预修课程:微观经济学 修读对象:本科生 课程简介:从分析金融运作对象--货币.货币资金.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入手,阐述货币 时间价值原理:介绍 ...

  •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难度分析
  •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考研难度,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就业,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考研学费,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考研辅导,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考研参考书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金融硕 ...

  •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就业年薪范围是多少?
  •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就业年薪范围是 多少? 上海财经大学本身的学术氛围不错,人脉资源也不错,出国机会也不少.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9.45%.金融硕士的大潮流是挡不住的,就业是一等一的好,清华五道口和经管毕业生第一年大约20-30万每年,人大的也是在15-25之间,上海财经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