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清办发[2012]26号
中共清坪镇委办公室 清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度综治维稳信访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2012年度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清坪镇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细
则》
中共清坪镇委办公室
清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
2012年度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绩效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精
神,确保社会稳定,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创造更优的发展环境,构建和谐清坪,强化工作落实,特拟定本考核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镇“4321”工作思路,保稳定、谋发展。认真履
行职责,确保实现综治、维稳、信访、反邪教、消防安全等
工作目标,进入全县先进乡镇。
二、考核依据
1、上访内容据实考核; 2、调解工作依据调解卷宗考
核;3、内务建设依据《恩施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台帐目录》和信访、司法、治保、民族宗教等单位工作要求考核;4、
年终考评依据《清坪镇2012年度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
理考评细则》考核;5、各类表彰或通报批评依据相关文件
考核。
三、考核对象
1、单位:本办法中单位为各村、镇直各部门;2、个人:
本办法中所称个人包括联系村领导、各村及镇直各单位综治
维稳主任和专干。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年终目标责任考评为优胜村的,奖励5个村(考评总
分在90分以上),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1500元、1000元;奖励优胜镇直部门3个(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分别奖励
现金2000元、1500元、1000元。
2、综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终对脱产干部的个人成
绩考核,兑现年终考评奖。
3、村级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纠纷一起,报经镇主管部
门审核有记录,有卷宗的,按80元/件给予奖励。
4、财政下拨村级交通协管员经费纳入本责任目标考评
按百分制得分予以兑现,年终考评低于80分的,取消交通
协管员经费。高于80分的,按照所得分值兑现。
5、各村各部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法创新,并受县级以
上综治信访维稳部门推广, 记入加分项目
(二) 惩罚:
1、对本级权限范围内可调处案件推诿、拖延或不予解
决就将矛盾上交的,每发生一件扣2分。
2、本级权限范围内可调处案件因未及时解决或解决
态度简单粗暴而导致上访的,每发生上访案件一起,按上访
级次(中央、省、州、县四级)相应对考核单位分别处以5
分、4分、3分、2分的处罚。
3、伪造卷宗骗取奖励的,对单位按2分1件的处罚。
4、受到镇级通报批评,每次处罚单位及当事人1分,
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每次处罚单位及当事人2分。
5、工作例会缺席一次处罚单位1分;不按时或不按要
求报表一次扣单位1分。
6、以上处罚扣分一律从相关单位年度所有工作考核兑
现奖金中予以扣除。
7、年终工作目标考评总分低于60分的;形成县级以
上的群体访(非正常上访);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交
通安全死亡事件的村和部门一律一票否决。
主题词:综治维稳信访 工作绩效 考核方案 通知 清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50份】
咸清办发[2012]26号
中共清坪镇委办公室 清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度综治维稳信访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2012年度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清坪镇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细
则》
中共清坪镇委办公室
清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
2012年度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绩效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精
神,确保社会稳定,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创造更优的发展环境,构建和谐清坪,强化工作落实,特拟定本考核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镇“4321”工作思路,保稳定、谋发展。认真履
行职责,确保实现综治、维稳、信访、反邪教、消防安全等
工作目标,进入全县先进乡镇。
二、考核依据
1、上访内容据实考核; 2、调解工作依据调解卷宗考
核;3、内务建设依据《恩施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台帐目录》和信访、司法、治保、民族宗教等单位工作要求考核;4、
年终考评依据《清坪镇2012年度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
理考评细则》考核;5、各类表彰或通报批评依据相关文件
考核。
三、考核对象
1、单位:本办法中单位为各村、镇直各部门;2、个人:
本办法中所称个人包括联系村领导、各村及镇直各单位综治
维稳主任和专干。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年终目标责任考评为优胜村的,奖励5个村(考评总
分在90分以上),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1500元、1000元;奖励优胜镇直部门3个(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分别奖励
现金2000元、1500元、1000元。
2、综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终对脱产干部的个人成
绩考核,兑现年终考评奖。
3、村级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纠纷一起,报经镇主管部
门审核有记录,有卷宗的,按80元/件给予奖励。
4、财政下拨村级交通协管员经费纳入本责任目标考评
按百分制得分予以兑现,年终考评低于80分的,取消交通
协管员经费。高于80分的,按照所得分值兑现。
5、各村各部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法创新,并受县级以
上综治信访维稳部门推广, 记入加分项目
(二) 惩罚:
1、对本级权限范围内可调处案件推诿、拖延或不予解
决就将矛盾上交的,每发生一件扣2分。
2、本级权限范围内可调处案件因未及时解决或解决
态度简单粗暴而导致上访的,每发生上访案件一起,按上访
级次(中央、省、州、县四级)相应对考核单位分别处以5
分、4分、3分、2分的处罚。
3、伪造卷宗骗取奖励的,对单位按2分1件的处罚。
4、受到镇级通报批评,每次处罚单位及当事人1分,
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每次处罚单位及当事人2分。
5、工作例会缺席一次处罚单位1分;不按时或不按要
求报表一次扣单位1分。
6、以上处罚扣分一律从相关单位年度所有工作考核兑
现奖金中予以扣除。
7、年终工作目标考评总分低于60分的;形成县级以
上的群体访(非正常上访);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交
通安全死亡事件的村和部门一律一票否决。
主题词:综治维稳信访 工作绩效 考核方案 通知 清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