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复试

为了保障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公正、有序进行,根据《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学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组长原则上由学科组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须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导师资格。

同一招生专业只设一个复试小组,保证该专业所有考生在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1)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制定和执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保障复试工作规范进行。(2)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初步意见。(3)根据面试工作流程,负责专业面试的组织、签名登记、照相、录音、记录以及资料整理存档等工作。(4)负责本专业复试工作规范等有关适宜的解释以及考生异议的受理和解释。

二、复试考生名单发布和资格审查 (一)名单公布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公布。

缺额专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按照《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说明》的规定,由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公布。 (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根据《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中“复试工作的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具体要求按照《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结合各招生专业的学科特

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复试形式

1、笔试。分为外语笔试和专业笔试。外语笔试主要测试学生的真实英语水平,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20分);专业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2.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笔试考试科目按照《河北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复试参考书目》执行,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按照《河北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复试参考书目》执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同等学力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外语口语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测试。

(3)专业面试(100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面试过程应对考生照相和现场录音,由每个专业存档。面试成绩的评定,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现场讨论,应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成绩为高分,但复试表现很差者应写出书面材料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专业面试工作流程

根据《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流程》规定,专业面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复试现场报到。 2、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复试现场进行复试,签名登记照相。

4、考生做简短的自我介绍(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本科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外语水平等主要方面)。

5、考生回答现场抽取题目(每个题目可有1-2分钟准备时间),除抽题问题外复试小组可根据专业情况进行问答。

6、考生回答问题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评分细则独立评分,复试小组成员之间不得讨论。

7、打分结束后,面试评分表交记分员。

8、考生在面试记录上签字,确定面试过程无异议离开考场。 9、面试过程全程录音。

五、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为5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70%;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30%,其中外语笔试占80分,专业考核笔试占100分,专业面试、实践环节及外语口语测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占20分。 具体算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 [(英语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力)÷3]×30%。

六、复试不合格情形

根据《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5、复试小组认为考生不具备培养条件,拟不录取者,须写出书面材料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把复试质量关。学院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招生复试工作纪律者,将取消其招生复试工作资格。对因违反招生复试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的,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八、各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哲学 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 逻辑学 伦理学

面试时间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 8教210室 8教301室 8教210室 8教210室

备注

(二)法学 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备注 法学理论 2013年4月6日上午9:00 宪法与行政法学 2013年4月6日下午14:30 刑法学 2013年4月6日下午14:30 民商法学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诉讼法学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经济法学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三)政治学 专业 面试时间

政治学理论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四)社会学 专业 面试时间

社会学

2013年4月6日下午14:30

(五)专业学位 专业

面试时间

法律硕士(非法学) 2012年4月7日上午8:30 法律硕士(法学) 2012年4月7日上午8:30 社会工作硕士 2012年4月6日下午14:30

8教302室 8教103室 8教110室 8教303室 8教304室 8教305室

面试地点 8教310室

面试地点 8教311室

面试地点

逸夫楼316室逸夫楼406室8教311室

备注

备注

备注

为了保障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公正、有序进行,根据《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学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组长原则上由学科组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须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导师资格。

同一招生专业只设一个复试小组,保证该专业所有考生在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1)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制定和执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保障复试工作规范进行。(2)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初步意见。(3)根据面试工作流程,负责专业面试的组织、签名登记、照相、录音、记录以及资料整理存档等工作。(4)负责本专业复试工作规范等有关适宜的解释以及考生异议的受理和解释。

二、复试考生名单发布和资格审查 (一)名单公布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公布。

缺额专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按照《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说明》的规定,由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公布。 (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根据《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中“复试工作的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具体要求按照《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结合各招生专业的学科特

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复试形式

1、笔试。分为外语笔试和专业笔试。外语笔试主要测试学生的真实英语水平,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20分);专业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2.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笔试考试科目按照《河北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复试参考书目》执行,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按照《河北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复试参考书目》执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同等学力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外语口语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测试。

(3)专业面试(100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面试过程应对考生照相和现场录音,由每个专业存档。面试成绩的评定,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现场讨论,应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成绩为高分,但复试表现很差者应写出书面材料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专业面试工作流程

根据《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流程》规定,专业面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复试现场报到。 2、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复试现场进行复试,签名登记照相。

4、考生做简短的自我介绍(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本科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外语水平等主要方面)。

5、考生回答现场抽取题目(每个题目可有1-2分钟准备时间),除抽题问题外复试小组可根据专业情况进行问答。

6、考生回答问题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评分细则独立评分,复试小组成员之间不得讨论。

7、打分结束后,面试评分表交记分员。

8、考生在面试记录上签字,确定面试过程无异议离开考场。 9、面试过程全程录音。

五、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为5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70%;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30%,其中外语笔试占80分,专业考核笔试占100分,专业面试、实践环节及外语口语测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占20分。 具体算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 [(英语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力)÷3]×30%。

六、复试不合格情形

根据《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5、复试小组认为考生不具备培养条件,拟不录取者,须写出书面材料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把复试质量关。学院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招生复试工作纪律者,将取消其招生复试工作资格。对因违反招生复试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的,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八、各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哲学 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 逻辑学 伦理学

面试时间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 8教210室 8教301室 8教210室 8教210室

备注

(二)法学 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备注 法学理论 2013年4月6日上午9:00 宪法与行政法学 2013年4月6日下午14:30 刑法学 2013年4月6日下午14:30 民商法学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诉讼法学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经济法学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三)政治学 专业 面试时间

政治学理论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四)社会学 专业 面试时间

社会学

2013年4月6日下午14:30

(五)专业学位 专业

面试时间

法律硕士(非法学) 2012年4月7日上午8:30 法律硕士(法学) 2012年4月7日上午8:30 社会工作硕士 2012年4月6日下午14:30

8教302室 8教103室 8教110室 8教303室 8教304室 8教305室

面试地点 8教310室

面试地点 8教311室

面试地点

逸夫楼316室逸夫楼406室8教311室

备注

备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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