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特征成效和潜在问题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特征、成效和潜在问

——以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例

 2012-11-12 09:38:46 来源:《农业经济》2012年第7期

摘要:作为农地流转模式的一种创新形态,土地股份合作制在全国得到了快速发展。本文以苏州吴中区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案例,具体介绍了该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历程、社会经济条件和成效,深入剖析了该合作社的产权结构、内部治理结构、经营模式和收益分配等运行特征,剖析了该合作社的潜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土地股份合作社,案例分析,土地流转

大量文献表明,股权性农村合作组织土地流转模式(最常见的形式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优越性。作为农地流转模式的一种创新形态,近几年这种模式也确实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深入考察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行机制,本文以江苏省第一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苏州吴中区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个案从微观层面深入剖析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条件、产权结构、内部治理结构、经营模式等,最后提出一些政策建议。本案例分析资料数据主要通过访谈(包括合作社理事长、村主任、合作社经理和部分村民)、查阅书面资料(包括合作社章程、财务年报、理事长工作报告)等方法收集。

一、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的社会经济条件

2006年初,在村委会推动和指导下,上林村三个组117户农户和村经济合作社以240亩土地为股本,每亩田折一股,每股折价5000元,自发组建了“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2008年从原先三个组试点扩展到全村农户100%入股,入股耕地近3500亩,同年8月变更登记为《上林土地股份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访谈,了解了该合作社成立时的社会经济条件。

1.劳动力转移充分,农业经营收入比例低。在合作社成立之初,上林村总人口4274人,农村劳动力2200多个,超过90%的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实现了稳定、充分就业。农户大都是兼业户,以二、三产业为主,农业生产为辅。与此相对应,农民人均纯收入14000元,来自一产方面的收入在农户总收入中不超过10%。因此农民对土地的就业功能、收入功能并不看重,而更看重其土地征用后的补偿功能,也就是预期收益。

2.社会保障体完善。至2006年,苏州市农村已构建了全覆盖的、保障水平较高的、以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据调查,上林村所有符合条件的村民均加入了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土地的保障功能逐步弱化。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减少,提高了农民入股合作社的积极性。

3.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产生,离不开当地政府农业、工商、国土管理等部门的大力扶持和帮助。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对合作社筹建的全过程进行了政策和业务指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帮助合作社注册登记,颁发了营业执照,为合作社取得法人资格和进行合法运营创造了条件;国土管理部门解决了合作社经营场地、仓库及办公设施等临时用地需要(张笑寒,2009)。

二、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效

1、有效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合作社成立后,合作社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统一种植布局,改变了传统小规模的经营方式,优化了农业产业化布局,有效地推进了以规模化、产业化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目前已建四大生产区:1200亩蔬菜生产区(包括600亩市级蔬菜生产基地)、800亩瓜果生产区(已建成300亩)、1000亩农业休闲观光区和3400亩水产养殖区。

2、有效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品牌化建设。合作社成立后,积极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桑林”牌系列农产品先后荣获省、市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称号。今年又有四个农产品申报了苏州市名牌产品(鸡蛋、葡萄、翠冠梨、富硒米);现已成立水生蔬菜、生态草鸡养殖两个农业示范基地,获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3、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了完善。过去上林村农民各家各户种地,耕地横七竖八,田块分散,利用率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因为平时疏于管理而杂草丛生,影响村容整洁。在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将承包土地全部入股后,合作社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农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修筑了3000米进排水渠,解决了合作社基地生产基地的灌溉和排涝,绿化建设3000平方米、道路建设7000平方米、建造泵房4座、农业生产配套用房2000平方米,技术培训及资料等投入80万元;二是另外投入200多万元平整土地1100亩,迁移祖坟近3000多穴,为发现代高效农业打好基础。

4、服务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合作社通过各种制度的规范,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及时解决了生产经营和市场营销中的突出困难,促进了农业科技威果的推

广应用,大力推进了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社员的综合素质也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5、农地收益有较大幅度提高。成立合作社之前,上林村每亩农地年收益仅在250元左右。成立合作社当年,农户每亩分红即达到500元,2008年增加到660元,2009年为720元,2010年增加到800亩,户均来自于土地股份合作社分红超2500元。而且如果村民同时参加上林村劳务股份合作社,还将获得另一笔稳定的工资收入—男性60元天,女性45元天。一亩土地从过去的“一毛不拔”,到如今“一本万利”,上林村的实践背后,土地股份合作社功不可没。

三、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

1.产权结构。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注册资本总额1547万元,全部以全体社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经全体社员共同商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每亩作价5000元。合作社共有社员1132名,其中自然人(本村村民)1131人,占99.91%,出资额1378.722万元,占合作社认缴注册资本的95.7%,以2757.444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村经济合作社出资168.278万元,占认缴注册资本的4.3%,以336.556亩村留存的集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章程同时规定,合作社社员仅限于本村村民。

2.内部治理结构。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代表人数94人,其中93名社员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社员数的83%由村民小组推荐产生,还有1名代表由村经济合作社推荐。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理事5人组成,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长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章程规定,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由监事3人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1人。合作社章程进一步规定,本社理事、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决定事项和执行情况,应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向社员报告。

四、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和收益分配

1、经营模式。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将业务范围界定为:组织社员种植农产品,组织收购、销售社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组织采购、供应社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交流和咨询服务。将其宗旨和主要任务确定为通过全体社员合作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但从实际经营情况来看,合作社将农户的承包地集合起来后,以每亩1000-1200元统一发包给专业种养大户集中经营或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下称经营户)进行经营。

2、收益分配。合作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社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根据合作社章程,合作社在每年的盈余中提取5%的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

或转为社员出资。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分配。

五、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潜在问题

1、政社不分。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与村社区组织之间必须完全脱钩。但是,现实情况是他们只是一种表面形式上的分离,实质上“政社不分”。董事长等重要职位一般仍然主要由村干部交叉兼任(朱守银等,2002)。村委会主任兼任合作社经理,合作社理事长由村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会的社员和监事会社员也大都由村委会、村支部领导兼任。又因合作社发展初期的资金限制,一些属于合作社的经费开支有时也从村行政费用中列支,短期内难以做到真正的“政社分开”(张笑寒,2009)。

2、股份集中度低。合作社在股权上只设置了两种股份,即农户个人股和村集体股,股权设置较为简单。合作社1132位股东共拥有3094股,平均每位股东

2.73股,其中排名前三位的股东总股份数为10.32股、3.91股、3.61股,股份集中度R3为0.58%,股权分布很散,股份集中度低(张笑寒,2009)。这里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在农民个人股份极其分散、集体股一股独大的情况下,面临很高的内部监督成本和管理成本,很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王小映,2003)。

3.股权封闭强,出资方式单一。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农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在该社员退社及终止社员资格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流转。社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抵押和为他人提供担保或买卖。由此可见股权封闭性较强,流动性不足。股东(农户)实际上失去以脚投票的权利,从而失去对合作社管理层、经营层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同时根据章程,无论是农户还是村经济合

作社,均是以土地作为唯一的出资方式,这导致了资金、技术、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无法进入合作社,大大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规模及其融资渠道,使合作社难以向更强、更大的方向发展。

4.内部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尽管章程规定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自的权利、义务,但调查中发现,由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社员大都主要由村干部交叉兼任。合作社的股东代表大会、监事会流于形式,董事会常受基层行政组织控制,“三会”制度作用微乎其微。在内部管理方面,没有充分尊重入社农户的话语权,章程规定的“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制度未能得到充分形式,在决策中很难体现出公平、民主,一些重大事项仍然由村干部等少数人决定。

5.收益分配制度尚待完善。尽管在章程中无明确规定,但实际上为了吸引农户入股,同时也为了充分保障入股农户的收益,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的是保底收益和浮动分红(二次分配)相结合的收益分配方式。据了解合作社每股每年保底分红600元;二次分配视合作社实际效益而定,2008年、2009年、2010年二次分红分别为60元、120元、200元。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杜静,2011)。此外,这种分配方式也可能造成少数合作社经营管理者滥用权利、谋取私利、滋生腐败等现象(张笑寒,2009)。

6、经营模式名为入股,实为租赁。我国各地进行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有两种典型经营模式,即自主经营和委托经营模式。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采用后者模式,即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到合作社,合作社进行统一规划和整理后再流转给专业种养大户集中经营或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其突出特点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仅仅处于一个流转中介的地位,本身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有可能导致非粮化甚至非农化趋势。上林

村土地合作社的实践印证了这种预测。上林村原3500亩土地主要用于粮油(水稻、小麦、油菜)种植。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后主要用于经济作物种植,包括1200亩蔬菜生产区(600亩市级蔬菜生产基地)、800亩瓜果生产区(已建成300亩)、1000亩农业休闲观光区和3400亩水产养殖区。

六、对策建议

1.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分散风险。目前大多数合作社采用“分红+保底”的分配模式。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导致经营户作物大面积歉收,租金支付困难而村集体组织又无力垫付的情况时,就往往会使基层政府的工作非常被动,影响土地合作社的正常经营,严重的话,有可能导致合作社解散,影响社会稳定。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是减轻农业生产风险、促进农业规模化高效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2、健全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全面推行科学规范管理。一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切实推行“三权分立”;规范组织机构组成,明晰各机构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时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等。二要运用委托代理机制引入职业经理人负责日常运作,组建结构合理的社会化、知识化、专业化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管理制度体系,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实施科学、规范管理。三要建立监督与制衡机制、激励机制,构建有效、分立、相互制衡的内部权力机构(朱满德,2011)。

3、完善产权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可以通过以资金、技术等方式增扩股;其次,逐步打破股权封闭性。当合作社逐步壮大成熟以后,可逐步放开股权交易市场,允许合作社部分股权转让、抵押或者买卖,只有这样,才能使股

东的“虚权”成为真正的“实权”,维护股东权益(张笑寒,2009)。

4、规范合作社组织形式,做到政社分开。在村合作社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应逐步实现“政社分开”。一是对社区组织经济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实行财务管理、决策程序分开,使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社会管理职能,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经济职能。二是村社区组织应放弃对合作社的操纵和过度干预,转而向合作社提供恰当的咨询服务和政治制导(唐浩等,2009)

5、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兼顾效率和公平。遵循现代股份合作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完善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真正体现制度创新公平与效率兼顾之目标(张笑寒,2009)。

参考文献:

[1]朱守银,张照新.南海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试验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2,第6期,43-47.

[2]张笑寒.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特征、现实困境和出路选择—以苏南上林村为个案

[J].中国土地科学,2009,第23卷第2期,38-42.

[3]王小映.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3,第6期,31-39.

[4]杜静江.苏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简析[J].江苏农村经济,2011第4期,45-46.

[5]朱满德,刘超.土地股份合作制龙头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

学版,2011,第29卷第2期,58-62.

[6]唐浩,曾福生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研究述评[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第8卷第1期,20-27.

[7]袁青峰.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存在弊端探究[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第2期,7-10.

(作者: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肖妍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程培堽)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特征、成效和潜在问

——以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例

 2012-11-12 09:38:46 来源:《农业经济》2012年第7期

摘要:作为农地流转模式的一种创新形态,土地股份合作制在全国得到了快速发展。本文以苏州吴中区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案例,具体介绍了该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历程、社会经济条件和成效,深入剖析了该合作社的产权结构、内部治理结构、经营模式和收益分配等运行特征,剖析了该合作社的潜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土地股份合作社,案例分析,土地流转

大量文献表明,股权性农村合作组织土地流转模式(最常见的形式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优越性。作为农地流转模式的一种创新形态,近几年这种模式也确实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深入考察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行机制,本文以江苏省第一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苏州吴中区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个案从微观层面深入剖析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条件、产权结构、内部治理结构、经营模式等,最后提出一些政策建议。本案例分析资料数据主要通过访谈(包括合作社理事长、村主任、合作社经理和部分村民)、查阅书面资料(包括合作社章程、财务年报、理事长工作报告)等方法收集。

一、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的社会经济条件

2006年初,在村委会推动和指导下,上林村三个组117户农户和村经济合作社以240亩土地为股本,每亩田折一股,每股折价5000元,自发组建了“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2008年从原先三个组试点扩展到全村农户100%入股,入股耕地近3500亩,同年8月变更登记为《上林土地股份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访谈,了解了该合作社成立时的社会经济条件。

1.劳动力转移充分,农业经营收入比例低。在合作社成立之初,上林村总人口4274人,农村劳动力2200多个,超过90%的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实现了稳定、充分就业。农户大都是兼业户,以二、三产业为主,农业生产为辅。与此相对应,农民人均纯收入14000元,来自一产方面的收入在农户总收入中不超过10%。因此农民对土地的就业功能、收入功能并不看重,而更看重其土地征用后的补偿功能,也就是预期收益。

2.社会保障体完善。至2006年,苏州市农村已构建了全覆盖的、保障水平较高的、以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据调查,上林村所有符合条件的村民均加入了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土地的保障功能逐步弱化。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减少,提高了农民入股合作社的积极性。

3.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产生,离不开当地政府农业、工商、国土管理等部门的大力扶持和帮助。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对合作社筹建的全过程进行了政策和业务指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帮助合作社注册登记,颁发了营业执照,为合作社取得法人资格和进行合法运营创造了条件;国土管理部门解决了合作社经营场地、仓库及办公设施等临时用地需要(张笑寒,2009)。

二、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效

1、有效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合作社成立后,合作社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统一种植布局,改变了传统小规模的经营方式,优化了农业产业化布局,有效地推进了以规模化、产业化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目前已建四大生产区:1200亩蔬菜生产区(包括600亩市级蔬菜生产基地)、800亩瓜果生产区(已建成300亩)、1000亩农业休闲观光区和3400亩水产养殖区。

2、有效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品牌化建设。合作社成立后,积极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桑林”牌系列农产品先后荣获省、市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称号。今年又有四个农产品申报了苏州市名牌产品(鸡蛋、葡萄、翠冠梨、富硒米);现已成立水生蔬菜、生态草鸡养殖两个农业示范基地,获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3、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了完善。过去上林村农民各家各户种地,耕地横七竖八,田块分散,利用率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因为平时疏于管理而杂草丛生,影响村容整洁。在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将承包土地全部入股后,合作社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农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修筑了3000米进排水渠,解决了合作社基地生产基地的灌溉和排涝,绿化建设3000平方米、道路建设7000平方米、建造泵房4座、农业生产配套用房2000平方米,技术培训及资料等投入80万元;二是另外投入200多万元平整土地1100亩,迁移祖坟近3000多穴,为发现代高效农业打好基础。

4、服务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合作社通过各种制度的规范,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及时解决了生产经营和市场营销中的突出困难,促进了农业科技威果的推

广应用,大力推进了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社员的综合素质也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5、农地收益有较大幅度提高。成立合作社之前,上林村每亩农地年收益仅在250元左右。成立合作社当年,农户每亩分红即达到500元,2008年增加到660元,2009年为720元,2010年增加到800亩,户均来自于土地股份合作社分红超2500元。而且如果村民同时参加上林村劳务股份合作社,还将获得另一笔稳定的工资收入—男性60元天,女性45元天。一亩土地从过去的“一毛不拔”,到如今“一本万利”,上林村的实践背后,土地股份合作社功不可没。

三、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

1.产权结构。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注册资本总额1547万元,全部以全体社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经全体社员共同商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每亩作价5000元。合作社共有社员1132名,其中自然人(本村村民)1131人,占99.91%,出资额1378.722万元,占合作社认缴注册资本的95.7%,以2757.444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村经济合作社出资168.278万元,占认缴注册资本的4.3%,以336.556亩村留存的集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章程同时规定,合作社社员仅限于本村村民。

2.内部治理结构。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代表人数94人,其中93名社员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社员数的83%由村民小组推荐产生,还有1名代表由村经济合作社推荐。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理事5人组成,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长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章程规定,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由监事3人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1人。合作社章程进一步规定,本社理事、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决定事项和执行情况,应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向社员报告。

四、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和收益分配

1、经营模式。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将业务范围界定为:组织社员种植农产品,组织收购、销售社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组织采购、供应社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交流和咨询服务。将其宗旨和主要任务确定为通过全体社员合作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但从实际经营情况来看,合作社将农户的承包地集合起来后,以每亩1000-1200元统一发包给专业种养大户集中经营或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下称经营户)进行经营。

2、收益分配。合作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社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根据合作社章程,合作社在每年的盈余中提取5%的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

或转为社员出资。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分配。

五、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潜在问题

1、政社不分。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与村社区组织之间必须完全脱钩。但是,现实情况是他们只是一种表面形式上的分离,实质上“政社不分”。董事长等重要职位一般仍然主要由村干部交叉兼任(朱守银等,2002)。村委会主任兼任合作社经理,合作社理事长由村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会的社员和监事会社员也大都由村委会、村支部领导兼任。又因合作社发展初期的资金限制,一些属于合作社的经费开支有时也从村行政费用中列支,短期内难以做到真正的“政社分开”(张笑寒,2009)。

2、股份集中度低。合作社在股权上只设置了两种股份,即农户个人股和村集体股,股权设置较为简单。合作社1132位股东共拥有3094股,平均每位股东

2.73股,其中排名前三位的股东总股份数为10.32股、3.91股、3.61股,股份集中度R3为0.58%,股权分布很散,股份集中度低(张笑寒,2009)。这里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在农民个人股份极其分散、集体股一股独大的情况下,面临很高的内部监督成本和管理成本,很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王小映,2003)。

3.股权封闭强,出资方式单一。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农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在该社员退社及终止社员资格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流转。社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抵押和为他人提供担保或买卖。由此可见股权封闭性较强,流动性不足。股东(农户)实际上失去以脚投票的权利,从而失去对合作社管理层、经营层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同时根据章程,无论是农户还是村经济合

作社,均是以土地作为唯一的出资方式,这导致了资金、技术、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无法进入合作社,大大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规模及其融资渠道,使合作社难以向更强、更大的方向发展。

4.内部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尽管章程规定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自的权利、义务,但调查中发现,由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社员大都主要由村干部交叉兼任。合作社的股东代表大会、监事会流于形式,董事会常受基层行政组织控制,“三会”制度作用微乎其微。在内部管理方面,没有充分尊重入社农户的话语权,章程规定的“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制度未能得到充分形式,在决策中很难体现出公平、民主,一些重大事项仍然由村干部等少数人决定。

5.收益分配制度尚待完善。尽管在章程中无明确规定,但实际上为了吸引农户入股,同时也为了充分保障入股农户的收益,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的是保底收益和浮动分红(二次分配)相结合的收益分配方式。据了解合作社每股每年保底分红600元;二次分配视合作社实际效益而定,2008年、2009年、2010年二次分红分别为60元、120元、200元。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杜静,2011)。此外,这种分配方式也可能造成少数合作社经营管理者滥用权利、谋取私利、滋生腐败等现象(张笑寒,2009)。

6、经营模式名为入股,实为租赁。我国各地进行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有两种典型经营模式,即自主经营和委托经营模式。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采用后者模式,即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到合作社,合作社进行统一规划和整理后再流转给专业种养大户集中经营或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其突出特点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仅仅处于一个流转中介的地位,本身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有可能导致非粮化甚至非农化趋势。上林

村土地合作社的实践印证了这种预测。上林村原3500亩土地主要用于粮油(水稻、小麦、油菜)种植。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后主要用于经济作物种植,包括1200亩蔬菜生产区(600亩市级蔬菜生产基地)、800亩瓜果生产区(已建成300亩)、1000亩农业休闲观光区和3400亩水产养殖区。

六、对策建议

1.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分散风险。目前大多数合作社采用“分红+保底”的分配模式。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导致经营户作物大面积歉收,租金支付困难而村集体组织又无力垫付的情况时,就往往会使基层政府的工作非常被动,影响土地合作社的正常经营,严重的话,有可能导致合作社解散,影响社会稳定。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是减轻农业生产风险、促进农业规模化高效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2、健全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全面推行科学规范管理。一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切实推行“三权分立”;规范组织机构组成,明晰各机构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时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等。二要运用委托代理机制引入职业经理人负责日常运作,组建结构合理的社会化、知识化、专业化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管理制度体系,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实施科学、规范管理。三要建立监督与制衡机制、激励机制,构建有效、分立、相互制衡的内部权力机构(朱满德,2011)。

3、完善产权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可以通过以资金、技术等方式增扩股;其次,逐步打破股权封闭性。当合作社逐步壮大成熟以后,可逐步放开股权交易市场,允许合作社部分股权转让、抵押或者买卖,只有这样,才能使股

东的“虚权”成为真正的“实权”,维护股东权益(张笑寒,2009)。

4、规范合作社组织形式,做到政社分开。在村合作社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应逐步实现“政社分开”。一是对社区组织经济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实行财务管理、决策程序分开,使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社会管理职能,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经济职能。二是村社区组织应放弃对合作社的操纵和过度干预,转而向合作社提供恰当的咨询服务和政治制导(唐浩等,2009)

5、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兼顾效率和公平。遵循现代股份合作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完善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真正体现制度创新公平与效率兼顾之目标(张笑寒,2009)。

参考文献:

[1]朱守银,张照新.南海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试验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2,第6期,43-47.

[2]张笑寒.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特征、现实困境和出路选择—以苏南上林村为个案

[J].中国土地科学,2009,第23卷第2期,38-42.

[3]王小映.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3,第6期,31-39.

[4]杜静江.苏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简析[J].江苏农村经济,2011第4期,45-46.

[5]朱满德,刘超.土地股份合作制龙头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

学版,2011,第29卷第2期,58-62.

[6]唐浩,曾福生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研究述评[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第8卷第1期,20-27.

[7]袁青峰.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存在弊端探究[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第2期,7-10.

(作者: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肖妍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程培堽)


相关内容

  •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分析
  • 作者:张龙耀王梦珺刘俊杰 农业经济问题 2015年06期 自2003年以来,我国政府在农村金融领域开展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农村信用社改革.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等,在机构改革的同时,激励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

  • 对元谋县推进强基惠农
  • 对推进元谋县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工作的思考 白文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提出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合作股份"着眼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的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运用股份合作的方式探索,是现代市场经 ...

  • 观光农业概论知识点
  • 一.绪论  农业:是指以生产植物.动物以及微生物产品为主的社会生产部门,是以植物.动物.微生物为劳动 对象,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通过人类劳动及其掌握的各种生产技术,按照人类需要,创造和选择动物.植物.微生物的物种及其生长发育的环境来生产人类需要的各种食物和生活必需品与原料.      ...

  • 崇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简介
  • 崇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简介 去年,我市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了杨柳.怡顺等4家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今年,我局在认真总结杨柳合作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面升级,发展从事水稻规模化种植的土地股份合作社43家,其中今年新发展39家,入社农户达192 ...

  • 农村合作社调查报告
  • 为了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的形式和途径,最近,我们就全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的组织形式.运行方式.功能作用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从中得到很多启示. 一.发展现状 1.发展速度快.截至2007年底,全市已设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58家,农户土地入股总面积达8.6万亩,其中,已正式进行工商注册 ...

  • 毕业论文实例分析
  • 漳州师范学院 (隶书,初号,居中) 毕业论文 (宋体,小初,居中) 我国农地使用权制度改革模式探索 (小二号黑体字) The Exploration on the Reform Mode of the Farmland Usage Right System in Our Country (小三号Ar ...

  • 四川省成都市土地流转模式典型案例
  • 四川省成都市土地流转模式典型案例 第一种模式:土地股份合作社 崇州市怡顺土地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社 该合作社于2010年5月成立,位于四川省崇州市桤泉镇生建村,是由生建村3组.8组.12组.14组.20组的22户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124. 79亩.合作社主要从事粮 ...

  •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述评
  • 贵州农业科学2008.36(6):165-167 GuizhouAgriculturalSciences [文章编号]100l一3601(2008)06-0412-0165-03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述评 董景奎1,罗文敏2 (1.贵州省现代农业发展研究所,贵州贵阳550006:2.贵州大学 ...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运行分析及创新研究 --以河北省为基础 [摘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已运行25年,该制度极大激发了农民劳动生产的积极性,促使农业向着市场化.现代化不断迈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在新形势下遇到了新的挑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在优势与问题并存情况下,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