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制度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审批手续。
2、应聘请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的施工单位实施其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修理工作。
3、应督促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办理开工告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如实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三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配齐施工设备和作业人员。
5、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在书面告知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安全监察和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的监督检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
6、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相关的各项工作。
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制度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审批手续。
2、应聘请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的施工单位实施其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修理工作。
3、应督促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办理开工告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如实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三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配齐施工设备和作业人员。
5、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在书面告知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安全监察和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的监督检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
6、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相关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