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县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各乡(镇)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本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别是高中教育取得丰硕成果,本科线上人数达2656人,其中3人被北大、4人被清华录取。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县教育局请示县委、县政府后决定,继续开展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拟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9个,先进教育工作者27名,优秀教师213名,学科标兵60名。

二、评选和申报要求

1.各乡、校要严格按照县局分解下达的指标推荐人选。评选活动必须严格遵照《xx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民主推荐、逐级评选的方式,推荐师德过硬,敬业精神好,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作为优秀教师上报人选;乡校班子成员、教委辖区内小学校长、后勤及教辅人员作为先进教育工作者上报人选;小学毕业统考和中、高考成绩突出的个人为教学标兵人选。如推荐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将取消相关乡、校的评选名额。

2.申报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标兵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相应审批表2份,并附简要先进事迹材料1份。审批表中所涉及教学成绩和先进事迹要详实准确;计生主管部门意见需由女方所在地计生部门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3.中学学科标兵由教育局根据成绩直接确定。小学学科标兵必须是今年毕业年级相应学科中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排名第一的教师。

4.单位推荐办法和结果必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教育局初审。

5. 本次评选每人至多只许申报一项荣誉(含教学标兵),不得重复申报。

下列人员(教学标兵除外)不在申报评选之列:近三年已获得同类同级别荣誉者;今年秋季提拔任用(县委组织部和县教育局发文)和工作调动到城区者;工作时间不满三年者。

6.推荐人选材料务于2014年8月25日前交县教科所(附件6为所有拟评人员填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者取消评选资格。

jn县教育局

2014年8月21日

附件1

2014年各类县级先进评选说明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在请示县委、县政府后,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各类县级先进评选活动。评选说明如下:

一、先进名额分解原则

1.公开、公平和公正。本次先进名额严格按照教学单位教师人数和综合评估排名计算确定。计算办法如公式所示:

单位分解表彰名额=(按教师人数分解名额+按综合评估分解名额)×校正系数

按教师人数分解名额=(拟分解表彰人数×所占比例)×(单位专任教师人数÷全县专任教师总数)

按综合评估分解名额=„(拟分解表彰人数×所占比例)×(同类校专任教师数÷全县专任教师总数)‟ׄ(同类校末尾排名数+1-单位排名数)÷同类校名次累计数‟

2.普惠更多教师。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适当照顾农村边远山区学校,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本次先进名额分解坚持各级各类学校同一标准,不再设高三优秀班主任、高三优秀科任教师、高考成绩优秀单位等奖项。为让更多教师享受到职业尊荣和成就感,进一步扩大表彰奖励范围,除教学标兵外,三年内已获得同类同级别奖项的不得申报评选;已由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发文提拔到学校领导岗位和调到城区工作的教师不得申报评选;每人至多只许申报一项荣誉(含教学标兵)评选,不得重复申报。

3.注重成绩。优秀教师名额兼顾单位专任教师人数比例和综合评估成绩比例;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教育工作者名额严格按照单位本年度综合评估成绩分解;学科标兵完全按照个人教学成绩排名确定。

二、具体名额分解

1.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根据教学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管理效益(含各类加分)综合考核确定。独立初中兼顾职教招生加分项,共提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9个(高中9个,初中9个,小学8个,幼儿园2个,教育局1个)。

2.先进教育工作者:县教育局结合乡、校本年度的综合评估成绩,经全面考查后评定。高中、职中:7所公办高中均超额完成今年的高考教学任务,2所职中也完成职教招生及职教教育教学任务,9所学校各分配指标1名。初中:综合评估成绩(含各类加分)居于全县前八名的8所学校各分配指标1名。教委及县直小学、幼儿园:综合评估成绩居于全县前8名的8个乡(镇)教委(县直小学)各分配指标1名;县直幼儿园、特教学校此项先进不分配指标。教育局机关:2名。全县共计27名。

4.优秀教师:县教育局结合单位教师人数和本学年的综合评估成绩计算分解。共计213名。

5.教学标兵:依据2014年高考、中考和小学毕业年级统考成绩评定。高中:各学科全县排名前两名的教师(jn一中只取第一名;职教中心、js职中高考方向班三本、高职指标任务均未完成,取消教学标兵评选资格),共计17名。初中:语文、数学、英语

标兵为全县排名每学科前三名者,体育标兵为第一名,其他学科为前两名者(ay实验学校只取第一名,其他学校名次可顺延但不低于前十名),共计19名。小学:在毕业年级统考中各学科全县排名前八名中确定,共计24名。高中、初中、小学标兵共计60名。

县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各乡(镇)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本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别是高中教育取得丰硕成果,本科线上人数达2656人,其中3人被北大、4人被清华录取。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县教育局请示县委、县政府后决定,继续开展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拟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9个,先进教育工作者27名,优秀教师213名,学科标兵60名。

二、评选和申报要求

1.各乡、校要严格按照县局分解下达的指标推荐人选。评选活动必须严格遵照《xx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民主推荐、逐级评选的方式,推荐师德过硬,敬业精神好,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作为优秀教师上报人选;乡校班子成员、教委辖区内小学校长、后勤及教辅人员作为先进教育工作者上报人选;小学毕业统考和中、高考成绩突出的个人为教学标兵人选。如推荐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将取消相关乡、校的评选名额。

2.申报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标兵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相应审批表2份,并附简要先进事迹材料1份。审批表中所涉及教学成绩和先进事迹要详实准确;计生主管部门意见需由女方所在地计生部门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3.中学学科标兵由教育局根据成绩直接确定。小学学科标兵必须是今年毕业年级相应学科中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排名第一的教师。

4.单位推荐办法和结果必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教育局初审。

5. 本次评选每人至多只许申报一项荣誉(含教学标兵),不得重复申报。

下列人员(教学标兵除外)不在申报评选之列:近三年已获得同类同级别荣誉者;今年秋季提拔任用(县委组织部和县教育局发文)和工作调动到城区者;工作时间不满三年者。

6.推荐人选材料务于2014年8月25日前交县教科所(附件6为所有拟评人员填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者取消评选资格。

jn县教育局

2014年8月21日

附件1

2014年各类县级先进评选说明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在请示县委、县政府后,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各类县级先进评选活动。评选说明如下:

一、先进名额分解原则

1.公开、公平和公正。本次先进名额严格按照教学单位教师人数和综合评估排名计算确定。计算办法如公式所示:

单位分解表彰名额=(按教师人数分解名额+按综合评估分解名额)×校正系数

按教师人数分解名额=(拟分解表彰人数×所占比例)×(单位专任教师人数÷全县专任教师总数)

按综合评估分解名额=„(拟分解表彰人数×所占比例)×(同类校专任教师数÷全县专任教师总数)‟ׄ(同类校末尾排名数+1-单位排名数)÷同类校名次累计数‟

2.普惠更多教师。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适当照顾农村边远山区学校,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本次先进名额分解坚持各级各类学校同一标准,不再设高三优秀班主任、高三优秀科任教师、高考成绩优秀单位等奖项。为让更多教师享受到职业尊荣和成就感,进一步扩大表彰奖励范围,除教学标兵外,三年内已获得同类同级别奖项的不得申报评选;已由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发文提拔到学校领导岗位和调到城区工作的教师不得申报评选;每人至多只许申报一项荣誉(含教学标兵)评选,不得重复申报。

3.注重成绩。优秀教师名额兼顾单位专任教师人数比例和综合评估成绩比例;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教育工作者名额严格按照单位本年度综合评估成绩分解;学科标兵完全按照个人教学成绩排名确定。

二、具体名额分解

1.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根据教学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管理效益(含各类加分)综合考核确定。独立初中兼顾职教招生加分项,共提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9个(高中9个,初中9个,小学8个,幼儿园2个,教育局1个)。

2.先进教育工作者:县教育局结合乡、校本年度的综合评估成绩,经全面考查后评定。高中、职中:7所公办高中均超额完成今年的高考教学任务,2所职中也完成职教招生及职教教育教学任务,9所学校各分配指标1名。初中:综合评估成绩(含各类加分)居于全县前八名的8所学校各分配指标1名。教委及县直小学、幼儿园:综合评估成绩居于全县前8名的8个乡(镇)教委(县直小学)各分配指标1名;县直幼儿园、特教学校此项先进不分配指标。教育局机关:2名。全县共计27名。

4.优秀教师:县教育局结合单位教师人数和本学年的综合评估成绩计算分解。共计213名。

5.教学标兵:依据2014年高考、中考和小学毕业年级统考成绩评定。高中:各学科全县排名前两名的教师(jn一中只取第一名;职教中心、js职中高考方向班三本、高职指标任务均未完成,取消教学标兵评选资格),共计17名。初中:语文、数学、英语

标兵为全县排名每学科前三名者,体育标兵为第一名,其他学科为前两名者(ay实验学校只取第一名,其他学校名次可顺延但不低于前十名),共计19名。小学:在毕业年级统考中各学科全县排名前八名中确定,共计24名。高中、初中、小学标兵共计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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