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保廉工程"实施方案

中心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安源区惩防体系与党风廉政建设2010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的通知》(安办字63号)、《区委关于深入推进“保廉工程”加快构建具有安源特色的基层惩防体系的实施意见》(安办发5号)和《区卫生局党委关于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保廉工程”的实施意见》(安卫党字4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继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支委会,每季召开党员大会,每年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要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称《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将《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到主题教育和干部监督活动中。

2、推进卫生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尚廉助廉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营造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根据疾控中心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廉政文化宣传专栏、推行使用廉政文化电脑屏保、开展廉政专题讲座、悬挂张贴廉政警句、组织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活动、开展“医德医风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构建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干部管理等重点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构建规范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3、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坚持述职述廉制度。

4、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行使的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建立健全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的机制。

5、建立健全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执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本单位在业务管理、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防范不廉行为的发生。对有值得注意问题的人员,及时提醒其加强自律;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反映本单位廉政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6、建立健全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单位设立资金使用监督小组,由3名除班子成员以外的政治思想觉悟高、处事公正、有威信的干部职工组成。财务支出实行财务“四步工作法”:经手人签字——监督小组审核盖章或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报账。财务票据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监督小组审核的不入账,违反审批权限和开支规定的不入账,大额度资金支出未报局长审批的不入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民主理财,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建立帐外帐。

7、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卫生民生工程、公共卫生等重大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评估,防范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和国有资产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8、加强效能建设。加大对基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做到“重心下沉、关口前移”,通过业务培训、现场指导、交流沟通等多种方式,逐步筑牢区、镇、村三级防疫网络。

9、打造满意疾控服务。将中心逐步建立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廉洁、服务高效的服务型疾控中心,树立起疾控人员良好社会形象,努力为人民健康服务。改善服务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树立服务形象,提高服务效能。大力推行公示制、首问(诊)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规范制、责任追究制、药品和收费标准公示制,加大对卫生监测和门诊医疗等工作中收费行为的监管。实行办事公开、透明服务。按照疾控机构的职能,制定和完善疾控机构各类工作规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减少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及时、高效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以文明规范的服务行为、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风和整洁优美的环境,全力打造疾控中心的新形象。

10、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措施,改进公开方式方法,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及时、有效,方便服务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和实施投诉举报和信访办理情况公开制度,定期通报办理结果。

11、加强药械管理,实行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完善医疗机构医药分开和药品统一配送管理。执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执行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目录和备案采购药品等规定,加强对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监督。加强大型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认真落实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

12、建立医德考评制度。结合卫生部“八不准”和省卫生厅医德医风考评规定,全面推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组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向社会聘请行风和作风建设监督员,组织行风和作风评议,监督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3、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4、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执法监督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案件和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案件;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卫生系统从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问题,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经营、非法采供血以及医疗机构出假证明、假检验报告等问题。

五、进一步强化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1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保廉工程”纳入单位整体工作之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提高对反腐纠风工作的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合力抓好“保廉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把“保廉工程”落实情况将列为党建工作重要考评内容,年底将接受区卫生局党委组织的专项考核。

中心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安源区惩防体系与党风廉政建设2010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的通知》(安办字63号)、《区委关于深入推进“保廉工程”加快构建具有安源特色的基层惩防体系的实施意见》(安办发5号)和《区卫生局党委关于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保廉工程”的实施意见》(安卫党字4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继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支委会,每季召开党员大会,每年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要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称《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将《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到主题教育和干部监督活动中。

2、推进卫生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尚廉助廉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营造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根据疾控中心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廉政文化宣传专栏、推行使用廉政文化电脑屏保、开展廉政专题讲座、悬挂张贴廉政警句、组织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活动、开展“医德医风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构建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干部管理等重点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构建规范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3、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坚持述职述廉制度。

4、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行使的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建立健全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的机制。

5、建立健全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执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本单位在业务管理、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防范不廉行为的发生。对有值得注意问题的人员,及时提醒其加强自律;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反映本单位廉政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6、建立健全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单位设立资金使用监督小组,由3名除班子成员以外的政治思想觉悟高、处事公正、有威信的干部职工组成。财务支出实行财务“四步工作法”:经手人签字——监督小组审核盖章或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报账。财务票据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监督小组审核的不入账,违反审批权限和开支规定的不入账,大额度资金支出未报局长审批的不入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民主理财,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建立帐外帐。

7、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卫生民生工程、公共卫生等重大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评估,防范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和国有资产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8、加强效能建设。加大对基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做到“重心下沉、关口前移”,通过业务培训、现场指导、交流沟通等多种方式,逐步筑牢区、镇、村三级防疫网络。

9、打造满意疾控服务。将中心逐步建立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廉洁、服务高效的服务型疾控中心,树立起疾控人员良好社会形象,努力为人民健康服务。改善服务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树立服务形象,提高服务效能。大力推行公示制、首问(诊)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规范制、责任追究制、药品和收费标准公示制,加大对卫生监测和门诊医疗等工作中收费行为的监管。实行办事公开、透明服务。按照疾控机构的职能,制定和完善疾控机构各类工作规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减少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及时、高效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以文明规范的服务行为、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风和整洁优美的环境,全力打造疾控中心的新形象。

10、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措施,改进公开方式方法,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及时、有效,方便服务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和实施投诉举报和信访办理情况公开制度,定期通报办理结果。

11、加强药械管理,实行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完善医疗机构医药分开和药品统一配送管理。执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执行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目录和备案采购药品等规定,加强对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监督。加强大型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认真落实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

12、建立医德考评制度。结合卫生部“八不准”和省卫生厅医德医风考评规定,全面推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组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向社会聘请行风和作风建设监督员,组织行风和作风评议,监督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3、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4、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执法监督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案件和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案件;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卫生系统从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问题,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经营、非法采供血以及医疗机构出假证明、假检验报告等问题。

五、进一步强化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1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保廉工程”纳入单位整体工作之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提高对反腐纠风工作的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合力抓好“保廉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把“保廉工程”落实情况将列为党建工作重要考评内容,年底将接受区卫生局党委组织的专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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