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水库岛上水果经营权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XX水库岛上水果经营权(以下简称水果经营权)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同意将XX岛水库果园水果经营使用权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 承包时间:2017年1月——2028年12月(12年期限) 三、 甲方权责和义务
1.甲方承包的水果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
3.在果园成熟期后,甲乙双方核实后,乙方未收到实际投资效益的情况下,在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可以承担乙方投资失败后的一半费用;
4.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岛上基础建设赔偿部分归属甲方所有,果园果树赔偿归属乙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四、 乙方权责和义务
1.乙方承包水果经营权必须合法经营,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随意改变果园水果用地性质以及果园水果规模;
2.乙方必须以技术和渠道为基础,经营本果园水果,以保障果园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3.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和果园水果;确保果园水果的完整,不得让其他人占用、更改土地以及随意扩大土地面积;
4.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本果园水果转包第三方;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合同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5.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需要经甲方签字同意;
6.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用;同时,在承包期间添加建设的基础设施,及新添加的任何种植物等内容,甲方需折价返还给乙方,本合同同时终止;
7.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成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果园水果以及基础设施等的相对完整;
8.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五、 果园维护期间、开花期和成熟期中,甲乙双方协商后,必须加强果园的维护和管理,避免果园植物遭受破坏;在承包期间,甲方在原有基础设施上,不得随意扩建,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方可实施;
六、 费用
1. 承包价格: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贰万元整;
2. 交付方式为:
1)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第一次先交付甲方第一年承包费用
人民币贰万元整;
2) 第二次在第一年12月25日之前交付第二年租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3) 第三次在第二年12月25日之前交付第三年租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4) 第四次在第三年12月25日之前交付第四年租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5) 以后每年租金依次交纳;超过一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租约款,本合同自行终
止;
6) 并在第五年开始起,乙方继续交付甲方租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甲方自动获
得乙方水果经营利润所得15% 的股份;
3.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果园财务管理,共同建账; 七、 本合同期限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八、 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
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XX水库岛上水果经营权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XX水库岛上水果经营权(以下简称水果经营权)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同意将XX岛水库果园水果经营使用权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 承包时间:2017年1月——2028年12月(12年期限) 三、 甲方权责和义务
1.甲方承包的水果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
3.在果园成熟期后,甲乙双方核实后,乙方未收到实际投资效益的情况下,在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可以承担乙方投资失败后的一半费用;
4.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岛上基础建设赔偿部分归属甲方所有,果园果树赔偿归属乙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四、 乙方权责和义务
1.乙方承包水果经营权必须合法经营,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随意改变果园水果用地性质以及果园水果规模;
2.乙方必须以技术和渠道为基础,经营本果园水果,以保障果园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3.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和果园水果;确保果园水果的完整,不得让其他人占用、更改土地以及随意扩大土地面积;
4.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本果园水果转包第三方;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合同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5.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需要经甲方签字同意;
6.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用;同时,在承包期间添加建设的基础设施,及新添加的任何种植物等内容,甲方需折价返还给乙方,本合同同时终止;
7.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成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果园水果以及基础设施等的相对完整;
8.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五、 果园维护期间、开花期和成熟期中,甲乙双方协商后,必须加强果园的维护和管理,避免果园植物遭受破坏;在承包期间,甲方在原有基础设施上,不得随意扩建,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方可实施;
六、 费用
1. 承包价格: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贰万元整;
2. 交付方式为:
1)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第一次先交付甲方第一年承包费用
人民币贰万元整;
2) 第二次在第一年12月25日之前交付第二年租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3) 第三次在第二年12月25日之前交付第三年租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4) 第四次在第三年12月25日之前交付第四年租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5) 以后每年租金依次交纳;超过一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租约款,本合同自行终
止;
6) 并在第五年开始起,乙方继续交付甲方租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甲方自动获
得乙方水果经营利润所得15% 的股份;
3.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果园财务管理,共同建账; 七、 本合同期限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八、 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
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