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与监管

编者按:近年来,在经济转型升级、消费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消费金融受到广泛关注。而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技术的深入应用,以及政府部门一系列鼓励政策的出台,将推动消费金融行业进一步加快创新与发展的步伐。本期专题约请了消费金融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及专家撰文,共同探讨消费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与路径。

近年来,消费金融作为刺激消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金融配套服务,在国家政策层面得到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专门提供小额、无抵押、无担保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试点开展以来,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巨大活力和无限潜能。

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发展情况

2009年,银监会在对国际、国内消费金融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报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地分别试点设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2013年9月,新增12个试点城市,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15年6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家消费金融公司正式开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呈现出“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客户群体逐步增长,服务中低收入人群、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大幅提升,股权结构不断优化”的良好发展局面。

截至2015年末,消费金融公司行业资产总额637.95亿元,贷款余额573.74亿元,累计发放5万元以下贷款989万笔,占比94.05%。消费金融公司行业自运行以来累计服务客户已突破1000万人。

近年来,消费金融公司行业紧抓新常态下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历史发展机遇,坚持“小额、分散”的特色功能定位,围绕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践行普惠金融等目标导向,助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促进消费增长,助力扩大内需。随着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不断深化和监管部门的持续引导,消费金融公司逐步探索出有别于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和功能定位,业务开展紧密结合消费场景,合作商户的类别从试点初期的传统零售商逐步拓展到教育、旅游、健康等新兴消费领域,有效地释放了消费潜力,带动了合作商户销量的上升。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末,行业合作商户达7.6万户。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促进传统消费和新兴消费,助力打造多点支撑消费增长格局,增强经济增长内需动力。

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基本客户定位为传统金融体系较少覆盖的中低收入群体,包括蓝领工人、低收入白领、职场新人、大学生等,客户平均年龄集中在25~35岁,平均月收入5000元以下,工作岗位相对不稳定,工作流动性较大,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客户没有个人征信记录。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这部分群体增长迅速,消费潜力巨大,但其消费需求与收入及融资能力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这就需要消费金融公司来填补空白。消费金融公司通过提供额度小、门槛低的金融产品,提升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满足其在传统消费、教育进修、租房、健康医疗等多领域的信贷需求。

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消费金融公司自2014年可以异地开展业务以来,不断将产品和服务向三线、四线城市下沉,拓展城乡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消费金融公司行业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着力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服务消费信贷新模式,通过手机APP、网上直销、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逐步构筑线下网点和线上渠道互为补充的业务网络体系,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

丰富金融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有助于丰富多层次金融服务主体,满足各地区中低端客户群体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新机构的“鲶鱼效应”,促进其他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理念更新、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区域金融生态,形成多类金融机构合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模式的探索和挑战业务模式探索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运营六年来,主要发起人及股东由首批的以银行系为主,逐步拓展到家电制造企业、零售百货企业、运营商和电子商务企业等。伴随发起人和股东的多元化,业务模式日趋多样。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借助股东银行优势,依托银行优质客户资源,逐步扩展产品范围、下沉业务渠道,形成“自上而下”的业务模式;外资消费金融公司秉承母公司小额消费信贷国际经验,依托零售商户网点资源,建立广泛、稳定的客户基础,业务拓展“自下而上”。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及传统消费模式线上化的转变,具有零售商背景和众多客户资源的消费金融公司开始积极探寻线上、线下互动的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可任意切换的全渠道服务场景,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完善消费金融服务体系。

目前,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业务分为两类:一是依托零售商布局消费分期市场。通过同零售商建立合作关系,消费金融公司布局耐用消费品分期市场,将消费场景同信贷产品无缝衔接,在个人消费环节提供即时分期服务。行业初期主要是通过实体零售商的门店向客户推介消费分期。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和人们消费方式的转变,消费金融公司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积极同电商网站合作,为网上消费人群提供线上消费分期业务。二是自建渠道经营现金贷款。消费金融公司也向优质低风险客户发放额度相对较大的一般消费用途贷款。由于此类贷款没有消费场景,贷款用途较难把握,风险较高,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尤其是银行系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充分借鉴银行个贷模式,较为审慎地开展该类业务。传统业务渠道包括驻点、自助机具载体等。随着客户的积累、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消费金融公司逐步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建贷款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线上贷款申请渠道。

面临的挑战

通过积极尝试,消费金融公司逐步建立了多元化服务网络,产品品种日趋丰富,但发展中也面临挑战。

一是外部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首先是个人征信信息渠道窄、成本高。目前我国现有中低收入群体的征信信息获取渠道少,来源较为分散,且查询费用较高,增加了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管理成本。在贷后管理方面,征信信息应用范围有限,也使得消费金融客户违约成本较低。

二是线上业务风险控制实践尚不成熟。目前,通过互联网技术在线验证客户身份手段相对有限。此外,消费金融公司行业成立时间短,整体服务客户规模和数据资源积累有限。且熟悉金融行业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稀缺,利用大数据有效开展风险控制和进行精准销售的应用前提不充分。

三是消费者权益保障有待加强。互联网降低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门槛,惠及更多民众,但金融交易内在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仍然存在,包括信贷欺诈、支付安全、信息泄露等风险日益暴露,金融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更需得到保障。通过自建贷款平台或依靠合作电商入口完成贷款申请,需要消费金融公司完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隔离、客户信息保密、产品风险揭示等一系列管理工具及手段。

对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发展方向的思考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并呈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三大特点。消费一直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尤其是消费升级持续加快,新消费需求不断增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持续推进,近年来我国消费需求正步入快速发展新车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提高,为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消费金融为商品和消费服务,当消费场景发生改变时,金融的服务方式也随之改变。伴随消费规模快速扩张,消费升级步伐加快,消费品质、消费形态、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等方面呈现明显的趋势性变化,传统的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着紧迫的转型升级压力。消费金融公司要在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逐步升级业务,实现集约化、精细化经营,确保质量与数量并进,全面增强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差异化发展的功能定位。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定位主要面向中低收入阶层,服务银行较少覆盖的客户群体。同时,消费金融是具有较强消费场景特征的金融服务,要基于特定场景授信,使得客户来源、信息采集、贷款用途、贷后管理均与场景密切相关。在银行业产品同质化竞争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要坚持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互补发展,紧密围绕消费场景深耕细作,努力打造差异化经营特色,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坚持以风险控制为核心。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是风险甄别、定价和风险控制能力。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具有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分散、扎根“草根金融”的展业特点,其面临的信用风险整体较高,互联网特性又进一步增加了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面对需求和行为碎片化、多样化的中低收入客户群,消费金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对数据的挖掘与分析上,以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消费金融公司需要借助大数据技术手段和分析工具,把传统银行征信数据、基于互联网特征的资信数据和自有数据资源进行有机结合,多维度交叉验证进行风险评估,形成有别于传统银行授信的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

坚持以业务创新为方向。“在变化的消费市场中做好客户服务”是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核心立足点。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创新发展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注重多手段提升服务便利性,丰富渠道功能,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客户体验,适应消费市场变化需求,增强创新驱动力。

坚持以高效运营为支撑。消费金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成熟的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业务受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还是客户服务,都需要强大的后台运营服务支持。消费金融公司的规模化发展需要建立集业务处理、客户服务、催收等功能于一体的集约化、综合化业务处理平台。

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近年来,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在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方面正逐渐发挥积极的影响。下一步,银监会将继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在遵循市场规律、营造维护健康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推动消费金融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稳中求进,增加行业供给。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循序渐进、均衡发展的原则,鼓励具有消费金融资源且符合准入标准的多种所有制主体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消费金融公司行业,扎实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工作,持续增加有效供给。

鼓励创新,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鼓励机构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借助互联网技术,创新业务模式,专注于在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做专做强。鼓励拓展获客渠道,细化客户分层,创新多元化、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多渠道提升数据应用能力,完善自动化、集成化信贷管理系统,依靠信息科技手段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践行普惠,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督促消费金融公司在消费金融产品设计、合理定价、信息透明等方面深入研究,兼顾金融机构的盈利性和消费者合理消费的信贷支出问题,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和过度负债的情况出现,确保消费者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真正做到金融促进消费,构建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

沟通协调,优化完善行业发展环境。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方的关注和支持。银监会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创造有利于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推动相关方面加快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探讨财税政策支持的可能性等,共同破解行业发展难题,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不惧行情!跟着主力这样吃肉!

编者按:近年来,在经济转型升级、消费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消费金融受到广泛关注。而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技术的深入应用,以及政府部门一系列鼓励政策的出台,将推动消费金融行业进一步加快创新与发展的步伐。本期专题约请了消费金融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及专家撰文,共同探讨消费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与路径。

近年来,消费金融作为刺激消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金融配套服务,在国家政策层面得到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专门提供小额、无抵押、无担保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试点开展以来,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巨大活力和无限潜能。

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发展情况

2009年,银监会在对国际、国内消费金融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报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地分别试点设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2013年9月,新增12个试点城市,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15年6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家消费金融公司正式开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呈现出“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客户群体逐步增长,服务中低收入人群、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大幅提升,股权结构不断优化”的良好发展局面。

截至2015年末,消费金融公司行业资产总额637.95亿元,贷款余额573.74亿元,累计发放5万元以下贷款989万笔,占比94.05%。消费金融公司行业自运行以来累计服务客户已突破1000万人。

近年来,消费金融公司行业紧抓新常态下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历史发展机遇,坚持“小额、分散”的特色功能定位,围绕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践行普惠金融等目标导向,助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促进消费增长,助力扩大内需。随着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不断深化和监管部门的持续引导,消费金融公司逐步探索出有别于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和功能定位,业务开展紧密结合消费场景,合作商户的类别从试点初期的传统零售商逐步拓展到教育、旅游、健康等新兴消费领域,有效地释放了消费潜力,带动了合作商户销量的上升。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末,行业合作商户达7.6万户。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促进传统消费和新兴消费,助力打造多点支撑消费增长格局,增强经济增长内需动力。

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基本客户定位为传统金融体系较少覆盖的中低收入群体,包括蓝领工人、低收入白领、职场新人、大学生等,客户平均年龄集中在25~35岁,平均月收入5000元以下,工作岗位相对不稳定,工作流动性较大,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客户没有个人征信记录。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这部分群体增长迅速,消费潜力巨大,但其消费需求与收入及融资能力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这就需要消费金融公司来填补空白。消费金融公司通过提供额度小、门槛低的金融产品,提升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满足其在传统消费、教育进修、租房、健康医疗等多领域的信贷需求。

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消费金融公司自2014年可以异地开展业务以来,不断将产品和服务向三线、四线城市下沉,拓展城乡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消费金融公司行业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着力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服务消费信贷新模式,通过手机APP、网上直销、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逐步构筑线下网点和线上渠道互为补充的业务网络体系,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

丰富金融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有助于丰富多层次金融服务主体,满足各地区中低端客户群体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新机构的“鲶鱼效应”,促进其他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理念更新、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区域金融生态,形成多类金融机构合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模式的探索和挑战业务模式探索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运营六年来,主要发起人及股东由首批的以银行系为主,逐步拓展到家电制造企业、零售百货企业、运营商和电子商务企业等。伴随发起人和股东的多元化,业务模式日趋多样。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借助股东银行优势,依托银行优质客户资源,逐步扩展产品范围、下沉业务渠道,形成“自上而下”的业务模式;外资消费金融公司秉承母公司小额消费信贷国际经验,依托零售商户网点资源,建立广泛、稳定的客户基础,业务拓展“自下而上”。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及传统消费模式线上化的转变,具有零售商背景和众多客户资源的消费金融公司开始积极探寻线上、线下互动的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可任意切换的全渠道服务场景,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完善消费金融服务体系。

目前,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业务分为两类:一是依托零售商布局消费分期市场。通过同零售商建立合作关系,消费金融公司布局耐用消费品分期市场,将消费场景同信贷产品无缝衔接,在个人消费环节提供即时分期服务。行业初期主要是通过实体零售商的门店向客户推介消费分期。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和人们消费方式的转变,消费金融公司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积极同电商网站合作,为网上消费人群提供线上消费分期业务。二是自建渠道经营现金贷款。消费金融公司也向优质低风险客户发放额度相对较大的一般消费用途贷款。由于此类贷款没有消费场景,贷款用途较难把握,风险较高,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尤其是银行系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充分借鉴银行个贷模式,较为审慎地开展该类业务。传统业务渠道包括驻点、自助机具载体等。随着客户的积累、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消费金融公司逐步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建贷款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线上贷款申请渠道。

面临的挑战

通过积极尝试,消费金融公司逐步建立了多元化服务网络,产品品种日趋丰富,但发展中也面临挑战。

一是外部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首先是个人征信信息渠道窄、成本高。目前我国现有中低收入群体的征信信息获取渠道少,来源较为分散,且查询费用较高,增加了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管理成本。在贷后管理方面,征信信息应用范围有限,也使得消费金融客户违约成本较低。

二是线上业务风险控制实践尚不成熟。目前,通过互联网技术在线验证客户身份手段相对有限。此外,消费金融公司行业成立时间短,整体服务客户规模和数据资源积累有限。且熟悉金融行业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稀缺,利用大数据有效开展风险控制和进行精准销售的应用前提不充分。

三是消费者权益保障有待加强。互联网降低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门槛,惠及更多民众,但金融交易内在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仍然存在,包括信贷欺诈、支付安全、信息泄露等风险日益暴露,金融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更需得到保障。通过自建贷款平台或依靠合作电商入口完成贷款申请,需要消费金融公司完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隔离、客户信息保密、产品风险揭示等一系列管理工具及手段。

对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发展方向的思考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并呈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三大特点。消费一直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尤其是消费升级持续加快,新消费需求不断增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持续推进,近年来我国消费需求正步入快速发展新车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提高,为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消费金融为商品和消费服务,当消费场景发生改变时,金融的服务方式也随之改变。伴随消费规模快速扩张,消费升级步伐加快,消费品质、消费形态、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等方面呈现明显的趋势性变化,传统的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着紧迫的转型升级压力。消费金融公司要在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逐步升级业务,实现集约化、精细化经营,确保质量与数量并进,全面增强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差异化发展的功能定位。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定位主要面向中低收入阶层,服务银行较少覆盖的客户群体。同时,消费金融是具有较强消费场景特征的金融服务,要基于特定场景授信,使得客户来源、信息采集、贷款用途、贷后管理均与场景密切相关。在银行业产品同质化竞争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要坚持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互补发展,紧密围绕消费场景深耕细作,努力打造差异化经营特色,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坚持以风险控制为核心。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是风险甄别、定价和风险控制能力。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具有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分散、扎根“草根金融”的展业特点,其面临的信用风险整体较高,互联网特性又进一步增加了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面对需求和行为碎片化、多样化的中低收入客户群,消费金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对数据的挖掘与分析上,以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消费金融公司需要借助大数据技术手段和分析工具,把传统银行征信数据、基于互联网特征的资信数据和自有数据资源进行有机结合,多维度交叉验证进行风险评估,形成有别于传统银行授信的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

坚持以业务创新为方向。“在变化的消费市场中做好客户服务”是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核心立足点。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创新发展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注重多手段提升服务便利性,丰富渠道功能,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客户体验,适应消费市场变化需求,增强创新驱动力。

坚持以高效运营为支撑。消费金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成熟的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业务受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还是客户服务,都需要强大的后台运营服务支持。消费金融公司的规模化发展需要建立集业务处理、客户服务、催收等功能于一体的集约化、综合化业务处理平台。

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近年来,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在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方面正逐渐发挥积极的影响。下一步,银监会将继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在遵循市场规律、营造维护健康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推动消费金融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稳中求进,增加行业供给。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循序渐进、均衡发展的原则,鼓励具有消费金融资源且符合准入标准的多种所有制主体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消费金融公司行业,扎实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工作,持续增加有效供给。

鼓励创新,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鼓励机构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借助互联网技术,创新业务模式,专注于在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做专做强。鼓励拓展获客渠道,细化客户分层,创新多元化、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多渠道提升数据应用能力,完善自动化、集成化信贷管理系统,依靠信息科技手段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践行普惠,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督促消费金融公司在消费金融产品设计、合理定价、信息透明等方面深入研究,兼顾金融机构的盈利性和消费者合理消费的信贷支出问题,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和过度负债的情况出现,确保消费者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真正做到金融促进消费,构建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

沟通协调,优化完善行业发展环境。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方的关注和支持。银监会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创造有利于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推动相关方面加快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探讨财税政策支持的可能性等,共同破解行业发展难题,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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