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标准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活动,确保实
习律师面试考核的公平、公正,根据《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结合茂名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定义】本指引所指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以下
简称“面试考核”)是指:实习律师实习一年期满,茂名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受理该实习律师的面试考核申请后,市律协实习律师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结合该实习律师提交的考核材料对其进行的面试答辩考核。
第三条【标准】本指引所称的面试考核标准是指:考核
小组对实习律师进行面试答辩考核时所遵循的基本标准。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第四条【指导思想】面试考核的指导思想是:规范实习律师的实习活动,加强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的社会责任感,督促其践行律师职业操守,全面提升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目标要求】面试考核的目标要求是:以考核律
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为核心,以考核实习律师是否熟练掌
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及初步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为重点,全面
核实实习律师是否规范执行有关的实习管理规定和完成实
习任务的情况。
第三章 组织考核
第六条【考核组织实施及安排】面试考核由市律协组织
实施,市律协秘书处具体安排考核工作。
第七条【考核小组】市律协设立专门的考核小组,考核
小组由7名成员组成,组长由其中一名成员担任。每次参与
考核的考核小组成员不能少于3名。
第八条【秘书处】市律协秘书处为考核小组配置一名工
作人员,负责面试考核现场情况的文字记录、录音、录像、
摄影及考核成绩汇总。
第九条【考核回避及监督】考核小组成员不得面试其本
人指导或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如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考核小组成员应当回避。考核小组成员应接受监督,
公平、公正完成考核工作。
第四章 考核流程和内容
第十条【考核材料】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三个月内,应
当向市律协申请面试考核。申请面试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一份。
(二)《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贴
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一份。
(三)实习证复印件一份。
(四)《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复印件一份。
(五)实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省申请律师
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复印件一份。
(六)《茂名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实习工作日志表》复
印件一份。
(七)实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务训练考核材料
复印件一套,具体内容包括:
1、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15次(包括本数)
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2、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3次(包括本数)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3、在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不少于3次(包括本数)整
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4、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不少于8次(包括本数)的
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诉讼裁判文
书不应少于3份)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八)大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九)实习律师自实习期开始至申请面试考核期间的社
保购买清单复印件一份。
(十)市律协根据实际情况而增加的其他考核材料。
第十一条【考核依据】考核小组根据实习律师所提交的
实务训练考核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对实习律师进行综合面试
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面试考核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
考核小组在核实了实习律师身份后,考核小组组长宣布面试
考核开始。面试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由实习律师作自我介绍,进行2-3分钟的个人展
示(不得少于2分钟)。观察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时的仪态、
仪表等。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举止、涵养以及语言叙
述能力。
考核要求:举止端庄、大方、自信、礼貌;语言表达简
练、准确、流畅。
(二)询问实习律师对律师定义的理解,对律师执业理
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理解。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职业道德理念以及职业素
养。
考核要求: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观念,能自觉遵守
律师执业基本规范,有律师职业荣誉感,责任感。
(三)根据实务训练材料,询问实习律师的实务操作情
况,包括案情情况、分析处理、法律适用、结果得失、操作
体会等;并根据实习律师的具体实习情况,进行全方位、多
层面的律师专业知识发问,包括但不限于实体、诉讼、仲裁、非诉等。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
的掌握、理解和运用。
考核要求:了解律师执业的基本范围、基本知识和基本
技能,掌握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巧;甄别是否存在
虚假实习的情况。
(四)假设某些特定情形,询问实习律师遇到时的解决
办法,在执业过程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维护律师的职
业声誉等。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对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沟通
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
考核要求:具有适应性、灵敏性、创造性、个性稳定性,
做到诚信、保密、规范等。
以上内容,除第(一)外,考核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择
序进行,但不能缺漏。
第十三条【考核问答及评分】考核时,考核小组成员均
应对实习律师进行发问,并根据实习律师的应答情况,按照
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分并填写《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表》。
第十四条【考核点评】考核结束时,考核小组组长应当
对实习律师的面试考核情况进行点评,客观地指出实习律师
的优缺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实习律师作出正确引导。
第十五条【考核评语】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组长根据
考核小组成员的评议,在《面试考核成绩单》上给实习律师
作出书面评语;而且,考核小组成员应在实习律师《面试考
核成绩单》上签字。
第十六条【考核合格成绩】面试考核实行100分制评分
标准,考核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达到或超过65分且本指引第
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第三项得分合计不低于42分的,实习
律师面试考核方为合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附件】《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流程》、《实习律
师面试考核评分标准》、《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表》、《实习
律师面试考核成绩单》为本指引附件。
第十八条【解释】本指引由茂名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解释。
第十九条【试行】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试行。
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流程
1、实习律师进入面试现场,应先向考核小组组长出示身份
证原件,以核实实习律师身份;
2、考核小组组长核实实习律师身份后,宣布面试考核开始;
3、实习律师作自我介绍,进行2-3分钟的个人展示,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实习证号+学习和工作背景+司法考试
情况+实习情况+个人性格、爱好等等(不得少于2分钟)。
4、考核小组根据面试考核范围,结合实习律师的实务训练
考核材料,进行全方位的互动式问答(15-20分钟);
5、面试考核结束时,由考核小组组长对实习律师的面试考
核情况作出简单总结,随后,宣布面试考核结束,实习律师
退场;
6、实习律师退场后,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实习律师的面试情
况,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65分以上为合格)。
注:请各位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律师注意自己的仪态、仪表
等。
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标准
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表
实习律师姓名: 实习证号:
考核评分人:
面试考核成绩单
实习律师姓名: 实习证号:
面试考核成绩:
评语:
考核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茂名市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标准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活动,确保实
习律师面试考核的公平、公正,根据《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结合茂名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定义】本指引所指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以下
简称“面试考核”)是指:实习律师实习一年期满,茂名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受理该实习律师的面试考核申请后,市律协实习律师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结合该实习律师提交的考核材料对其进行的面试答辩考核。
第三条【标准】本指引所称的面试考核标准是指:考核
小组对实习律师进行面试答辩考核时所遵循的基本标准。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第四条【指导思想】面试考核的指导思想是:规范实习律师的实习活动,加强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的社会责任感,督促其践行律师职业操守,全面提升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目标要求】面试考核的目标要求是:以考核律
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为核心,以考核实习律师是否熟练掌
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及初步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为重点,全面
核实实习律师是否规范执行有关的实习管理规定和完成实
习任务的情况。
第三章 组织考核
第六条【考核组织实施及安排】面试考核由市律协组织
实施,市律协秘书处具体安排考核工作。
第七条【考核小组】市律协设立专门的考核小组,考核
小组由7名成员组成,组长由其中一名成员担任。每次参与
考核的考核小组成员不能少于3名。
第八条【秘书处】市律协秘书处为考核小组配置一名工
作人员,负责面试考核现场情况的文字记录、录音、录像、
摄影及考核成绩汇总。
第九条【考核回避及监督】考核小组成员不得面试其本
人指导或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如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考核小组成员应当回避。考核小组成员应接受监督,
公平、公正完成考核工作。
第四章 考核流程和内容
第十条【考核材料】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三个月内,应
当向市律协申请面试考核。申请面试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一份。
(二)《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贴
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一份。
(三)实习证复印件一份。
(四)《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复印件一份。
(五)实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省申请律师
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复印件一份。
(六)《茂名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实习工作日志表》复
印件一份。
(七)实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务训练考核材料
复印件一套,具体内容包括:
1、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15次(包括本数)
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2、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3次(包括本数)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3、在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不少于3次(包括本数)整
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4、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不少于8次(包括本数)的
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诉讼裁判文
书不应少于3份)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八)大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九)实习律师自实习期开始至申请面试考核期间的社
保购买清单复印件一份。
(十)市律协根据实际情况而增加的其他考核材料。
第十一条【考核依据】考核小组根据实习律师所提交的
实务训练考核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对实习律师进行综合面试
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面试考核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
考核小组在核实了实习律师身份后,考核小组组长宣布面试
考核开始。面试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由实习律师作自我介绍,进行2-3分钟的个人展
示(不得少于2分钟)。观察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时的仪态、
仪表等。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举止、涵养以及语言叙
述能力。
考核要求:举止端庄、大方、自信、礼貌;语言表达简
练、准确、流畅。
(二)询问实习律师对律师定义的理解,对律师执业理
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理解。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职业道德理念以及职业素
养。
考核要求: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观念,能自觉遵守
律师执业基本规范,有律师职业荣誉感,责任感。
(三)根据实务训练材料,询问实习律师的实务操作情
况,包括案情情况、分析处理、法律适用、结果得失、操作
体会等;并根据实习律师的具体实习情况,进行全方位、多
层面的律师专业知识发问,包括但不限于实体、诉讼、仲裁、非诉等。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
的掌握、理解和运用。
考核要求:了解律师执业的基本范围、基本知识和基本
技能,掌握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巧;甄别是否存在
虚假实习的情况。
(四)假设某些特定情形,询问实习律师遇到时的解决
办法,在执业过程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维护律师的职
业声誉等。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对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沟通
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
考核要求:具有适应性、灵敏性、创造性、个性稳定性,
做到诚信、保密、规范等。
以上内容,除第(一)外,考核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择
序进行,但不能缺漏。
第十三条【考核问答及评分】考核时,考核小组成员均
应对实习律师进行发问,并根据实习律师的应答情况,按照
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分并填写《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表》。
第十四条【考核点评】考核结束时,考核小组组长应当
对实习律师的面试考核情况进行点评,客观地指出实习律师
的优缺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实习律师作出正确引导。
第十五条【考核评语】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组长根据
考核小组成员的评议,在《面试考核成绩单》上给实习律师
作出书面评语;而且,考核小组成员应在实习律师《面试考
核成绩单》上签字。
第十六条【考核合格成绩】面试考核实行100分制评分
标准,考核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达到或超过65分且本指引第
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第三项得分合计不低于42分的,实习
律师面试考核方为合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附件】《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流程》、《实习律
师面试考核评分标准》、《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表》、《实习
律师面试考核成绩单》为本指引附件。
第十八条【解释】本指引由茂名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解释。
第十九条【试行】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试行。
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流程
1、实习律师进入面试现场,应先向考核小组组长出示身份
证原件,以核实实习律师身份;
2、考核小组组长核实实习律师身份后,宣布面试考核开始;
3、实习律师作自我介绍,进行2-3分钟的个人展示,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实习证号+学习和工作背景+司法考试
情况+实习情况+个人性格、爱好等等(不得少于2分钟)。
4、考核小组根据面试考核范围,结合实习律师的实务训练
考核材料,进行全方位的互动式问答(15-20分钟);
5、面试考核结束时,由考核小组组长对实习律师的面试考
核情况作出简单总结,随后,宣布面试考核结束,实习律师
退场;
6、实习律师退场后,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实习律师的面试情
况,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65分以上为合格)。
注:请各位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律师注意自己的仪态、仪表
等。
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标准
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表
实习律师姓名: 实习证号:
考核评分人:
面试考核成绩单
实习律师姓名: 实习证号:
面试考核成绩:
评语:
考核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