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
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恒大地产集团南京臵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写字楼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各单位、项目现场可视实际工作需要设定打卡次数,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七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八条 员工上班一律使用指纹考勤机进行出勤记录,指纹模糊
难于识别的请到行政人事部设臵备份指纹,其中一个无法确认时,可用另一个指纹进行确认。员工上班打卡,若两个指纹记录都无法确认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打卡时,写字楼工作的员工必须在8:30分之前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填写《考勤签到表》,8:30分以后签到的视为迟到。
第九条 所有员工上班打卡后因工作需要在上班时间内因公务外出的,需提前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如事出紧急来不及填写的,须及时电话通知该部门考勤员,待事情办理完毕回到办公室后,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未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的,一律按早退处理。
第十条 所有员工如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办事而不能打上班卡者,须提前一天填写《员工外出登记单》,办理外出登记手续。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前一天办理外出手续的,须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单。超过两个工作日补单的一律无效,视为缺勤,扣罚当事人当日工资。
第十一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连续旷工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忘打卡的须在当天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至少两名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无考勤异常情况后,按迟到论处扣罚当事人工资100元/次,未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或未在当天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的视为缺勤,扣罚当日工资。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 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二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各部门主持工作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或出差均由主管领导(项目总经理)审核同意后,交行政人事部呈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各部门非主持工作的中层人员:请假或出差时间在两个工作日以内(含两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主管领导(项目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执行;请假或出差时间超过两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呈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2)普通员工请假或出差时间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含七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执行;请假或出差时间超过七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呈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4、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第十四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
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不得刻意进行分段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4、休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将按失职问责处理。 第十五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六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规定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七条 加班规定
1、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公司下发文件为准,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2、部门安排的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的长期有规律的值班,可在当月适当安排调休。
3、不按规定及排班表参加公司节日值班的,视为当日旷工,并加倍处罚。如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完成,调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天以内的报公司主管领导(项目总经理)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的须再报公司负责任人审批。
第十九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全勤、考试合格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集团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行政人事部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行政人事部。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于每月3日上午12:0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财务部,并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原始考勤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人事部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公司各部室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备。
第二十五条 在OA办公系统未正式上线前,所有考勤资料的报送以纸质为主, OA办公系统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发文为准。
第二十六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二十七条 员工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在员工假期结束后,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部办理手续,由财务部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二十八条 指纹考勤机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
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恒大地产集团南京臵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写字楼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各单位、项目现场可视实际工作需要设定打卡次数,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七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八条 员工上班一律使用指纹考勤机进行出勤记录,指纹模糊
难于识别的请到行政人事部设臵备份指纹,其中一个无法确认时,可用另一个指纹进行确认。员工上班打卡,若两个指纹记录都无法确认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打卡时,写字楼工作的员工必须在8:30分之前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填写《考勤签到表》,8:30分以后签到的视为迟到。
第九条 所有员工上班打卡后因工作需要在上班时间内因公务外出的,需提前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如事出紧急来不及填写的,须及时电话通知该部门考勤员,待事情办理完毕回到办公室后,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未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的,一律按早退处理。
第十条 所有员工如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办事而不能打上班卡者,须提前一天填写《员工外出登记单》,办理外出登记手续。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前一天办理外出手续的,须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单。超过两个工作日补单的一律无效,视为缺勤,扣罚当事人当日工资。
第十一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连续旷工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忘打卡的须在当天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至少两名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无考勤异常情况后,按迟到论处扣罚当事人工资100元/次,未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或未在当天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的视为缺勤,扣罚当日工资。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 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二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各部门主持工作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或出差均由主管领导(项目总经理)审核同意后,交行政人事部呈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各部门非主持工作的中层人员:请假或出差时间在两个工作日以内(含两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主管领导(项目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执行;请假或出差时间超过两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呈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2)普通员工请假或出差时间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含七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执行;请假或出差时间超过七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呈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4、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第十四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
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不得刻意进行分段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4、休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将按失职问责处理。 第十五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六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规定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七条 加班规定
1、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公司下发文件为准,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2、部门安排的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的长期有规律的值班,可在当月适当安排调休。
3、不按规定及排班表参加公司节日值班的,视为当日旷工,并加倍处罚。如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完成,调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天以内的报公司主管领导(项目总经理)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的须再报公司负责任人审批。
第十九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全勤、考试合格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集团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行政人事部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行政人事部。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于每月3日上午12:0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财务部,并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原始考勤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人事部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公司各部室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备。
第二十五条 在OA办公系统未正式上线前,所有考勤资料的报送以纸质为主, OA办公系统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发文为准。
第二十六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二十七条 员工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在员工假期结束后,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部办理手续,由财务部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二十八条 指纹考勤机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