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案__________人__________ 委托的____________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梁晓明,男,汉族,1973年7月16日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桂林市某某商业服务中心职工。 申请事项: 一、重新委托对涛海波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二、申请就涛海波面部组织挫裂伤致牙缺失、牙松动的病历状况到博爱医院口腔专科进行调查核实,以证明涛海波的牙齿缺失不是本次殴打所致。 事实与理由: 一、事实经过 20xx年4月25日,申请人接到妹妹梁爱英的求救电话,说妹夫涛海波来威胁妹妹梁爱英要钱用,不给钱就要打人,并扬言杀人也敢杀,(由于涛海波有外遇之后对妻子梁爱英非常的粗
一次见义勇为的时候做成现在身体伤残,能不能向法院做伤残鉴定?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写申请要怎么写伤残鉴定申请书?有相关范文吗?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高XX,男,汉族,1987年1月30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住云南省大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小区3-4-150号,居民身份证XXXX,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重新对周XX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案情简述:20xx年12月17日0时20分左右,申请人与朋友去XX娱乐城唱歌。凌晨4时许,申请人在与该店结账时,发觉所记帐目与实际消
作者:何西文,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 案情介绍 近期,笔者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自诉案件,案情比较单一,两人系邻居,因琐事打架,自诉人被鉴定为轻伤,案件处于一审阶段,担任嫌疑人(未羁押)的辩护人.嫌疑人来所咨询时,向律师表达了对于自诉人构成轻伤的怀疑,自诉人第一次在医院检查时,身体无任何骨折,此时嫌疑人在检查现场,自诉人第二次在医院检查时,胸部有骨折,此时嫌疑人不在检查现场. 当办案机关将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嫌疑人时,由于嫌疑人不识字,不知道行使鉴定异议的权利及行使时间,错过了启动鉴定的权利.而
1、申请后一般一个月就必须鉴定; 2、你伤情稳定后可就以做鉴定,越早做对你越有利。 补充回答:拖延伤残鉴定对你并没有好处,你无非就是能多得点误工费,但是赔偿是建立在伤残等级上的,你鉴定出来的等级高一个级别,你就少10%的赔偿金。 你说的是,重新进行伤害程度鉴定问题。 1 .重新鉴定,是按现在的伤情(疤痕),参照以前的病例,做伤害程度鉴定。 2.只要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就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在时间上,一般在初审法院开庭审理前提出即可。 3.他们请了律师,要重做鉴定,就是想推翻原来的鉴定结论。如果重
一拳下去伤了两处 两处伤情不能分别适用 新旧两个鉴定标准 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旧标准 案件回放 邓某与王某有经济纠纷,2013年7月14日,邓某在禹州市某镇,一拳将王某打伤,致王某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鼻骨及鼻中隔骨骨折.2013年7月24日,鉴定部门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眶壁骨折为轻伤的鉴定标准,认定被害人王某的伤情构成轻伤.2014年2月份,邓某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重新鉴定,鉴定部门依据2014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鼻骨骨折并鼻中隔骨骨折的伤情构 ...
广州市社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工伤保险应当贯彻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方针.单位和职工必须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程和标准,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范围按<条例>有关规定执 ...
王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不起诉决定案例 关键词:故意毁坏财物罪 不起诉 承办律师:张翰宁 王某因琐事与康某发生纠纷,康某随手持高尔夫球杆击打王某,至其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王某持球杆将康某汽车前挡风玻璃砸坏,经鉴定受损车辆维修价值为人民币17670元,报警后王某被刑事拘留.经张翰宁律师介入,成功为其取保候审,积极与康某协商后,成功为其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使其免受刑法处罚. 一.[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京海检公诉刑不诉(2015)140号 2.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规定,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侦查有原告被告、因果关系清楚的轻伤害案件;对需要侦查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受理,在司法实践中也确实难以把握,由于分工上的交叉和是否需要侦查在认识上不一致,造成公安和法院两机关在处理轻伤害案件上各执已见,互相推诿,在群众中也酿成了不好的影响,为了改进立法上的不严谨,管辖权限上重复的问题,笔者认为,解决办法有二: 解决办法之一,从立法上加以完善 根据我国《刑法》《刑诉法》和两院一部《关于执行刑
伤情鉴定程序 [鉴定原则] 委托原则: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 鉴定人提出独立的鉴定意见. 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
人身损害赔偿程序 1.伤情鉴定. 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为你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侵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 即构成犯罪,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应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而公安局不予立案,那么受害人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伤残鉴定. 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公
在故意伤害罪中,"伤害鉴定意见"的结论,对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此罪与彼罪.法定刑幅度的确定都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在对该证据的审查与判断中,要厘清轻微伤.轻伤与重伤,要分别涉案伤与案外伤... 1.轻微伤 致人轻伤,是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前提,是构成要件事实.在刑法理论上,以伤害故意致人轻微伤或者未致伤,属于故意伤害行为的未遂: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刑法>13条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来处理. 不过,如果"随意殴打他人 ...
两院两部制定的《人体重伤、轻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过10多年,随着医学科学日新月异的发展,《标准》条款已明显滞后或缺陷。加之鉴定人对《标准》制定的含义或精神理解不够,缺乏《标准》释义的配套资料。因此,在首次鉴定时,鉴定人往往就事论事,不作科学客观分析,如面部伤情的鉴定,单纯认为只要伤情的创口按《标准》规定的长于5CM就是重伤,完全忽视了疤痕(增生疤痕、凹陷疤痕,疤痕疙瘩)对眼睑、口、耳、鼻、面颊部位容貌毁损或功能障碍的重要条件。 在伤害刑事案件中,法医学鉴定结论是不可缺少的证据,鉴定证据
伤 残 鉴 定 申 请 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依法受理的申请人与×××、×××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特申请贵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男, 19 年 月生,汉族,现住江阴市华士镇 请求事项: 请求对右眼失明、面部骨折构成的残疾等级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 等因交通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目的: 依法对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被申请人作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第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接受被申请人委托作出司法鉴定书违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
轻伤\重伤只有在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机关鉴定。民事案件伤残鉴定有两种,鉴定费需要几千元: 1、工伤伤残鉴定,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2、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如是交通事故,可到交通队申请,也可到法院申请。一般伤害伤残,最好由法院委托申请。 另,伤残司法鉴定,一定要有相应资质,没有资质是不可以作的。 1、工伤伤残鉴定,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2、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如是交通事故,可到交通队申请,也可到法院申请。一般伤害伤残,最好由法院委托申请。 另,伤残司法鉴定,一定要有相应资质,没有资质是不可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伤残鉴定费用:建议起诉时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由原告先行垫付,根据判决结果以及调解书来承担。 伤残等级鉴定需向劳动部门提出,建议你向劳动部门咨询,打114先问劳动局电话,再向他们咨询,现在实行首问责任制,他们要踢皮球就投诉。不过轻伤估计作不出级别,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一般情况下,涉及到人身伤害的法医学鉴定,司-法-部门只将伤势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三种。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具体操作: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 , 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
这显然不符合法律程序,关于鉴定时限以及能否鉴定相关事宜,应该法医决定,而不是等待伤好后出院再鉴定,有些鉴定诊断明确,以后不会有并发症或者功能障碍的可以提前出据法医鉴定,如果一味等待出院再鉴定的话,有可能延误抓人时机,导致人去楼空,也有可能导致一系列的是非,我建议你拿着法医鉴定委托书先去找法医,看看法医是怎么说的,第二点就是自己要固定伤情证据,把你父母的受伤部位自己用相机先拍摄下来固定.先到这里,我会继续关注中. 1、通过法医鉴定可以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根据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