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局治理商业贿赂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按照岫岩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商业局深入推进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等组织实施,整个专项活动正在稳步推进,商业贿赂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为了进一步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对商业系统上半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1、加强了领导,健全了组织。商业局建立了领导小组和专项治理办公室。主要领导曲永久同志能亲自主持有关会议,亲自组织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主管领导徐德运还亲自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公开办事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先后三次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和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使工作深入人心。

2、调查摸底,掌握了情况。在20xx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商业局于今年3月份对商业系统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二次摸底,进一步摸清和掌握了商业贿赂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对商业贿赂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摸清了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审批权、执法权中存在人情执法、人情审批、人情管理等问题,并对机关及工作人员在市场监管中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认真查找了商业局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漏洞以及监管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理清脉络,进行了分类处理。商业局对查找出来的商业贿赂行为和其它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分类处理的措施和方法。一是对不能认真自查自纠的责令进行了整改。二是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涉及的人员,依法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理。三是对受理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给了司法机关。

4、明确重点,加强了整改。商业系统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确定了以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审核为重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开展了“行风整顿月”活动,纠风治乱,规范市场秩序,还先后举办了两次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60多人次,并在全系统组织学习和践行“商务为民公约”。

二、商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

1、组织发动全面,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商业局作为全县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责任单位,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局党委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立了工作办公室,认真开展了研究,摸清了商业贿赂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其表现形式,提出了我县商业领域的治理重点和目标。以行政权和经营权为着力点,重点治理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和企业经营活动中商品采购、柜台调整、店铺装修等关键环节。治理目标锁定在纠正商业局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商业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行政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局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意见》,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广泛地进行动员部署。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局党委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在商业系统形成了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2、宣传教育广泛,专项治理氛围良好。为推动商业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商业局还于4月份、5月份两个月,举办了两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题辅导讲座,聘请局领导和有关同志进行辅导。商业局还请法律部门的同志为全系统50多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据统计,商业系统到6月20日为止,已举办专题讲座和办培训班4次,听取报告和参加培训达160人次。党委中心组学习6次,各单位支部组织专题学习20次。通过广泛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商业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的重要性,全县商业系统已经形成了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3、工作重点突出,自查自纠到位。为了搞好自查自纠,商业局着力从“三查”入手,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到位。一是查思想认识。坚持从抓教育入手,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引导和帮助商业职工干部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荣辱观、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从思想上努力肃清商业贿赂是“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理念,克服与已无关、见怪不怪的思想,切实树立起正确的服务思想和经营理念。二是查行政行为。商业局紧紧围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生猪屠宰管理、盐政管理等工作程序,增强了政务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加大了行业监管力度。同时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开展了“机关建设年”活动,全力提高机关的行政效能。三是查经营行为。商业系统联系实际工作,围绕经营管理活动中重点部位与重点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系统印发了《商业基础资料汇编》,转发了县机关工委编印的《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加强系统内部、企业内部的监督、自律、防范和机制建设,规范企业管理、市场管理、政务管理流程。盐业公司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建立和实行了生产需求调查制度,生产用盐储备制度,盐品配送制度,服务到点、到户。同时,结合企业改革,盐业公司还全面清理了财务账目,清理了小金库,对合同外收费全部纳入财务账目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监控制度。

尽管我们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对新形势下反商业贿赂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不足,工作开展也不够不平衡,在政策界定上有一定的困惑,在商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三、下步打算

为了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使行政公务人员和企业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商业局党委和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加大工作力度,再组织、再发动,围绕行政权力和经营权力运用,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两个重点内容,加大一个工作力度,确保一个实际效果。

1、突出商业局机关和行业管理办公室、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盐政稽查大队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1)、行政审核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政务公开的规定和要求,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服务承诺是否全部公开。重点查找程序是否明确,操作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到位,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中有无“吃拿卡要”和收受礼品、礼金、证券等问题。(2)、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收支两条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有无违规违纪问题。(3)、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问题。(4)、在行业监管手段、方法和相关制度建设上,是否存在缺陷和不足。(5)、公务人员是否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为个人、子女和亲属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2、强化商业企业查找的重点内容:(1)、在商品引进、柜台调整、销售扣点、店铺装修、物资采购、广告宣传等关键环节上,是否有收受回扣、红包、贵重物品等问题。(2)、在收取供应商进场费、品牌费、促销费、广告费、节庆费等收费行为上是否存在合同外收费以及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3)、查找企业经营、财务、购销、招投标等内部管理中,是否存在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问题。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有无低于成本价推销商品的不正当行为。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投资项目招投标中有无明显违规违法行为。在资产处置、产权转让中有无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暗箱操作、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4)、查找企业在扶贫、社会慈善事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

3、加大举报查处和整改建制工作力度。(1)、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扩大案源线索,依法查处贿赂案件,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作用,全面清理信访举报线索,进一步掌握情况,从中梳理排查商业贿赂案件。局机关将注重从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和审计等多种途径发现问题,扩大线索来源。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站等,畅通举报渠道。(2)、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分类处理。按管理权限履行职能,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从严处理;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将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在具体工作中,商业局将严格把握政策,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3)、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建立长效机制。既要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又要按立足长远和预防腐败的要求,着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把边查边改边建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商业局党委将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归纳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搞好整改。努力围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管理、监督、约束、奖惩并重的内部控制体系。

4、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1)、抓领导认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要组织党委中心组搞好学习,抓好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2)、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商业系统将结合实际,就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再宣传、再教育、再发动。要进一步严格工作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督察,分管领导抓好落实,责任部门主动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3)、深入自查自纠,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到位。商业系统各单位要自查,个人也要自查,要真抓真查,抓好落实。要注重把自查自纠和查处案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和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4)、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确保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县商业局将采取调研、检查、走访、座谈、研讨、问卷和民意测验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为商业系统专项治理商业贿赂,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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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1、加强了领导,健全了组织。商业局建立了领导小组和专项治理办公室。主要领导曲永久同志能亲自主持有关会议,亲自组织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主管领导徐德运还亲自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公开办事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先后三次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和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使工作深入人心。

2、调查摸底,掌握了情况。在20xx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商业局于今年3月份对商业系统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二次摸底,进一步摸清和掌握了商业贿赂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对商业贿赂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摸清了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审批权、执法权中存在人情执法、人情审批、人情管理等问题,并对机关及工作人员在市场监管中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认真查找了商业局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漏洞以及监管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理清脉络,进行了分类处理。商业局对查找出来的商业贿赂行为和其它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分类处理的措施和方法。一是对不能认真自查自纠的责令进行了整改。二是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涉及的人员,依法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理。三是对受理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给了司法机关。

4、明确重点,加强了整改。商业系统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确定了以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审核为重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开展了“行风整顿月”活动,纠风治乱,规范市场秩序,还先后举办了两次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60多人次,并在全系统组织学习和践行“商务为民公约”。

二、商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

1、组织发动全面,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商业局作为全县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责任单位,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局党委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立了工作办公室,认真开展了研究,摸清了商业贿赂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其表现形式,提出了我县商业领域的治理重点和目标。以行政权和经营权为着力点,重点治理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和企业经营活动中商品采购、柜台调整、店铺装修等关键环节。治理目标锁定在纠正商业局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商业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行政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局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意见》,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广泛地进行动员部署。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局党委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在商业系统形成了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2、宣传教育广泛,专项治理氛围良好。为推动商业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商业局还于4月份、5月份两个月,举办了两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题辅导讲座,聘请局领导和有关同志进行辅导。商业局还请法律部门的同志为全系统50多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据统计,商业系统到6月20日为止,已举办专题讲座和办培训班4次,听取报告和参加培训达160人次。党委中心组学习6次,各单位支部组织专题学习20次。通过广泛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商业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的重要性,全县商业系统已经形成了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3、工作重点突出,自查自纠到位。为了搞好自查自纠,商业局着力从“三查”入手,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到位。一是查思想认识。坚持从抓教育入手,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引导和帮助商业职工干部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荣辱观、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从思想上努力肃清商业贿赂是“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理念,克服与已无关、见怪不怪的思想,切实树立起正确的服务思想和经营理念。二是查行政行为。商业局紧紧围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生猪屠宰管理、盐政管理等工作程序,增强了政务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加大了行业监管力度。同时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开展了“机关建设年”活动,全力提高机关的行政效能。三是查经营行为。商业系统联系实际工作,围绕经营管理活动中重点部位与重点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系统印发了《商业基础资料汇编》,转发了县机关工委编印的《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加强系统内部、企业内部的监督、自律、防范和机制建设,规范企业管理、市场管理、政务管理流程。盐业公司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建立和实行了生产需求调查制度,生产用盐储备制度,盐品配送制度,服务到点、到户。同时,结合企业改革,盐业公司还全面清理了财务账目,清理了小金库,对合同外收费全部纳入财务账目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监控制度。

尽管我们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对新形势下反商业贿赂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不足,工作开展也不够不平衡,在政策界定上有一定的困惑,在商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三、下步打算

为了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使行政公务人员和企业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商业局党委和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加大工作力度,再组织、再发动,围绕行政权力和经营权力运用,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两个重点内容,加大一个工作力度,确保一个实际效果。

1、突出商业局机关和行业管理办公室、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盐政稽查大队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1)、行政审核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政务公开的规定和要求,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服务承诺是否全部公开。重点查找程序是否明确,操作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到位,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中有无“吃拿卡要”和收受礼品、礼金、证券等问题。(2)、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收支两条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有无违规违纪问题。(3)、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问题。(4)、在行业监管手段、方法和相关制度建设上,是否存在缺陷和不足。(5)、公务人员是否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为个人、子女和亲属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2、强化商业企业查找的重点内容:(1)、在商品引进、柜台调整、销售扣点、店铺装修、物资采购、广告宣传等关键环节上,是否有收受回扣、红包、贵重物品等问题。(2)、在收取供应商进场费、品牌费、促销费、广告费、节庆费等收费行为上是否存在合同外收费以及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3)、查找企业经营、财务、购销、招投标等内部管理中,是否存在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问题。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有无低于成本价推销商品的不正当行为。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投资项目招投标中有无明显违规违法行为。在资产处置、产权转让中有无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暗箱操作、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4)、查找企业在扶贫、社会慈善事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

3、加大举报查处和整改建制工作力度。(1)、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扩大案源线索,依法查处贿赂案件,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作用,全面清理信访举报线索,进一步掌握情况,从中梳理排查商业贿赂案件。局机关将注重从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和审计等多种途径发现问题,扩大线索来源。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站等,畅通举报渠道。(2)、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分类处理。按管理权限履行职能,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从严处理;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将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在具体工作中,商业局将严格把握政策,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3)、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建立长效机制。既要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又要按立足长远和预防腐败的要求,着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把边查边改边建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商业局党委将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归纳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搞好整改。努力围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管理、监督、约束、奖惩并重的内部控制体系。

4、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1)、抓领导认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要组织党委中心组搞好学习,抓好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2)、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商业系统将结合实际,就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再宣传、再教育、再发动。要进一步严格工作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督察,分管领导抓好落实,责任部门主动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3)、深入自查自纠,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到位。商业系统各单位要自查,个人也要自查,要真抓真查,抓好落实。要注重把自查自纠和查处案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和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4)、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确保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县商业局将采取调研、检查、走访、座谈、研讨、问卷和民意测验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为商业系统专项治理商业贿赂,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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