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6月13日
答疑解惑助改过 学法守法方自新 ——XX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学法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是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步骤。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全面推进XX镇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在2012年6月13日,XX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警察大队XX中队与XX镇派出所在XX镇政府调解室对18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制教育。 2012年6月13日上午9点,由XX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警察大队XX中队主持、XX镇派出所协助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正式开始。首先,司法所XX和司法助理员XX带领参会的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条
例》、《四川省社区矫正人员奖惩办法》的各项内容,并在学习中逐一指出在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应该注意的各个重要事项。然后,XX镇派出所民警XX警官在会议上讲解了社区矫正期间的请假事宜和GPS手机定位监管的注意事项。最后,由XX警官对2012年6月13日社区矫正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XX的解除社区矫正进行宣告,社区矫正对象赖顺松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上签字、按手印。
在会议结束前,XX所长以社区矫正期已满的XX为例子向参加会议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了希望和鼓励,他们纷纷表示一定不辜负社会和政府的期望以及帮助,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能够遵纪守法。此次学习会议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2012 年6月13日
答疑解惑助改过 学法守法方自新 ——XX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学法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是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步骤。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全面推进XX镇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在2012年6月13日,XX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警察大队XX中队与XX镇派出所在XX镇政府调解室对18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制教育。 2012年6月13日上午9点,由XX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警察大队XX中队主持、XX镇派出所协助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正式开始。首先,司法所XX和司法助理员XX带领参会的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条
例》、《四川省社区矫正人员奖惩办法》的各项内容,并在学习中逐一指出在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应该注意的各个重要事项。然后,XX镇派出所民警XX警官在会议上讲解了社区矫正期间的请假事宜和GPS手机定位监管的注意事项。最后,由XX警官对2012年6月13日社区矫正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XX的解除社区矫正进行宣告,社区矫正对象赖顺松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上签字、按手印。
在会议结束前,XX所长以社区矫正期已满的XX为例子向参加会议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了希望和鼓励,他们纷纷表示一定不辜负社会和政府的期望以及帮助,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能够遵纪守法。此次学习会议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