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随着祖国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执法作风要求的提高。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及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执法部门要面对新情况,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强化对执法监督力度,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最根本的就是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持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

一、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是法治的基本内涵,是依法办事的观念对执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执法人员坚持严格执法就是要做到: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所有执法结果都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按照依法办事的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1、执法资格规范。

执法资格规范从加强资格审查清理、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强化教育培训、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着装管理力度、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七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交通协勤人员管理,特别强调了协勤人员的工作纪律:禁止收扣违法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禁止对违反禁停规定的机动车张贴违法通知书;禁止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取证;禁止对交通违法当事人作询问笔录;没有办理警用车辆准驾证的交通协勤人员禁止驾驶公安制式警车(含摩托车);禁止替代交通民警开具交通法律文书;禁止从事交通违法处理工作。同时,加强考核监督,对违规人员一律严肃处理。

2、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行为、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规范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

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徇私枉法,钱权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都是与我们工作要求格格不入的。另一方面还要求我们办案人员要提高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因为案件质量的高低于取决于办案人员的各项素质,与办案人员的各项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3、规范执法程序

执法程序虽然是人们主观制定的,然而它是人类理性的选择,是人们依据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对自已行为所作的自我控制和制约的设计。如果人们的行为失去程序控制,社会就会出现无序状态,社会安定就要出问题,人们也就无法实现他的目的和任务实际上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由形式和内容两部分组成的。人们从事任何工作,必然也有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实体是规定实质内容,即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程序是规定实现实体内容的步骤、方式、时间和顺序等问题的。即如何操作的问题。合理的、正确的程序会使人们正确、顺利地达到目的。不合理、不公正的程序,必然使人们偏离或难以达到预定的目的。例如,公安机关负责社会治安管理,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公安行政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化、具体化,严格规定公安治安管理的任务、职责等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条例》中实体法的实现,仅靠公安实体权力的实现是很不够的,要使实体法顺利正确的实施,就离不开公安行政程序法的规定。程序法严格规范,控制和制约执法者行为,排除执法中的随意性,确保行政执法权在法制轨道上正确运行。公安机关必须既重视实体法,又重视程序法才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实践中有些执法者,不按规定程序行事,不是有程序不依,就是乱设置繁琐程序,使实体法难以实施,结果给相对人造成严重损失,也降低了行政效率。这个例子清楚地说明,在某些情况下,我国的行政程序问题已严重到何种程度,它对我国经济发展,提高行政效率和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影响是何等的重要!因此,公安行政执法中,必须严格按程序法办事,并深刻认识它的重要意义。

二、公正执法

公正执法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

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格格不入,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一定的差距,严重影响着整个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以及警民鱼水关系。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过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以及社会各界长期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因此,要保证公正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意识是保证公正执法的关键

1、正确的行动离不开正确认识的指导,公正执法也是如此。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意识,以正确的公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2、要增强公安民警法律至上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广大公安民警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从最基本的环节最细微的地方作起,切实作到在所有的公安工作和执法行为上充分体现公平和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权贵、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不为权力、名利和美色所动,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主要集中体现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像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违反本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违反该法此款规定的可以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选择处罚,这就存在一个裁量的问题和标准的问题。因此,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正执法,要求公安机关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原则,二是正当合理性原则,三是服务原则,四是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原则,五是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原则,六是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原则,不断探索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正确引导广大公安民警从教条式的执法活动中解放出来,既防止执法僵化,又杜绝主观上的放纵,既做到严格公正,又做到热情服务。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监察、纪检、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重要专政机构,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障公正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和谐、安全环境,也才能使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就是要充分展现公安队伍的形象。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对待群众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办事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执法民警自身形象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和整体形象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民警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民警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有一种亲近感、信任感,对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更容易理解、支持和配合。我认为文明执法应树立五种意识:

1、服务意识: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执法人员的宗旨、执法人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本来就不是一句空洞的政治口号。新的时代,为人民服务就其服务领域、服务方式而言,赋予了它新的内容。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是我们执法人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样也是文明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只有树立了服务意识,才能有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服务意识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动力,是文明执法的力量源泉。

2、效率意识。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干部进行评价,往往是以这个干部为群众办了多少好事,多少实事为根据。同样,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的评价就是看这个执法人员为群众排了多少难解了多少忧,而为群众排难解忧是从具体办案过程中体现出来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各类纠纷大量增加,越来越多的群众需要执法人员依法理顺调整各种法律关系,这就要求我们依法多办案办好案,及时化解矛盾,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我们文明执法的目的。

3、质量意识:有人曾说过:“一次枉法裁判,比十次犯罪还要厉害。”一件

案件的枉法裁判,造成的恶劣影响,大大超过了案件的本身。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徇私枉法,是执法者的大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执法,秉公办案,保证案件质量,是我们文明执法的核心。

4、形象意识。人民群众很看重法官的外在形象。人民法官的外表,在人民心目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人民群众对法官的信任是从外表开始的。如果法官衣着不整,满嘴脏话、粗话,举止轻浮,蛮横无理,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法官的信任感,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因此,实施“形象工程”,养成良好的品行和端庄的举止,文雅的谈吐,整齐的穿戴,给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是我们文明执法的良好开端。

公安执法内容庞杂、范围很广,准确评价执法质量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考评标准。将不同类型的执法内容细化成一个个达标项目、评分标准。从此,衡量“生命线”的标准不再是“感觉”和“经验”,而有一套严格的评价体系。在这个评价体系中,连续考评成绩优秀的执法部门可以记功,连续两年不及格的领导则要引咎辞职。真考实评、奖惩兑现,使执法战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人民公安部》2003.7.24

2、《人民公安部》2003.7.30

3、《人民公安部》2003.8.9

4、《人民公安部》2003.8.13

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随着祖国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执法作风要求的提高。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及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执法部门要面对新情况,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强化对执法监督力度,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最根本的就是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持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

一、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是法治的基本内涵,是依法办事的观念对执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执法人员坚持严格执法就是要做到: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所有执法结果都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按照依法办事的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1、执法资格规范。

执法资格规范从加强资格审查清理、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强化教育培训、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着装管理力度、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七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交通协勤人员管理,特别强调了协勤人员的工作纪律:禁止收扣违法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禁止对违反禁停规定的机动车张贴违法通知书;禁止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取证;禁止对交通违法当事人作询问笔录;没有办理警用车辆准驾证的交通协勤人员禁止驾驶公安制式警车(含摩托车);禁止替代交通民警开具交通法律文书;禁止从事交通违法处理工作。同时,加强考核监督,对违规人员一律严肃处理。

2、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行为、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规范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

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徇私枉法,钱权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都是与我们工作要求格格不入的。另一方面还要求我们办案人员要提高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因为案件质量的高低于取决于办案人员的各项素质,与办案人员的各项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3、规范执法程序

执法程序虽然是人们主观制定的,然而它是人类理性的选择,是人们依据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对自已行为所作的自我控制和制约的设计。如果人们的行为失去程序控制,社会就会出现无序状态,社会安定就要出问题,人们也就无法实现他的目的和任务实际上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由形式和内容两部分组成的。人们从事任何工作,必然也有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实体是规定实质内容,即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程序是规定实现实体内容的步骤、方式、时间和顺序等问题的。即如何操作的问题。合理的、正确的程序会使人们正确、顺利地达到目的。不合理、不公正的程序,必然使人们偏离或难以达到预定的目的。例如,公安机关负责社会治安管理,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公安行政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化、具体化,严格规定公安治安管理的任务、职责等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条例》中实体法的实现,仅靠公安实体权力的实现是很不够的,要使实体法顺利正确的实施,就离不开公安行政程序法的规定。程序法严格规范,控制和制约执法者行为,排除执法中的随意性,确保行政执法权在法制轨道上正确运行。公安机关必须既重视实体法,又重视程序法才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实践中有些执法者,不按规定程序行事,不是有程序不依,就是乱设置繁琐程序,使实体法难以实施,结果给相对人造成严重损失,也降低了行政效率。这个例子清楚地说明,在某些情况下,我国的行政程序问题已严重到何种程度,它对我国经济发展,提高行政效率和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影响是何等的重要!因此,公安行政执法中,必须严格按程序法办事,并深刻认识它的重要意义。

二、公正执法

公正执法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

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格格不入,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一定的差距,严重影响着整个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以及警民鱼水关系。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过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以及社会各界长期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因此,要保证公正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意识是保证公正执法的关键

1、正确的行动离不开正确认识的指导,公正执法也是如此。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意识,以正确的公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2、要增强公安民警法律至上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广大公安民警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从最基本的环节最细微的地方作起,切实作到在所有的公安工作和执法行为上充分体现公平和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权贵、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不为权力、名利和美色所动,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主要集中体现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像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违反本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违反该法此款规定的可以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选择处罚,这就存在一个裁量的问题和标准的问题。因此,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正执法,要求公安机关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原则,二是正当合理性原则,三是服务原则,四是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原则,五是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原则,六是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原则,不断探索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正确引导广大公安民警从教条式的执法活动中解放出来,既防止执法僵化,又杜绝主观上的放纵,既做到严格公正,又做到热情服务。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监察、纪检、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重要专政机构,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障公正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和谐、安全环境,也才能使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就是要充分展现公安队伍的形象。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对待群众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办事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执法民警自身形象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和整体形象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民警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民警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有一种亲近感、信任感,对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更容易理解、支持和配合。我认为文明执法应树立五种意识:

1、服务意识: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执法人员的宗旨、执法人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本来就不是一句空洞的政治口号。新的时代,为人民服务就其服务领域、服务方式而言,赋予了它新的内容。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是我们执法人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样也是文明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只有树立了服务意识,才能有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服务意识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动力,是文明执法的力量源泉。

2、效率意识。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干部进行评价,往往是以这个干部为群众办了多少好事,多少实事为根据。同样,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的评价就是看这个执法人员为群众排了多少难解了多少忧,而为群众排难解忧是从具体办案过程中体现出来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各类纠纷大量增加,越来越多的群众需要执法人员依法理顺调整各种法律关系,这就要求我们依法多办案办好案,及时化解矛盾,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我们文明执法的目的。

3、质量意识:有人曾说过:“一次枉法裁判,比十次犯罪还要厉害。”一件

案件的枉法裁判,造成的恶劣影响,大大超过了案件的本身。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徇私枉法,是执法者的大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执法,秉公办案,保证案件质量,是我们文明执法的核心。

4、形象意识。人民群众很看重法官的外在形象。人民法官的外表,在人民心目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人民群众对法官的信任是从外表开始的。如果法官衣着不整,满嘴脏话、粗话,举止轻浮,蛮横无理,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法官的信任感,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因此,实施“形象工程”,养成良好的品行和端庄的举止,文雅的谈吐,整齐的穿戴,给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是我们文明执法的良好开端。

公安执法内容庞杂、范围很广,准确评价执法质量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考评标准。将不同类型的执法内容细化成一个个达标项目、评分标准。从此,衡量“生命线”的标准不再是“感觉”和“经验”,而有一套严格的评价体系。在这个评价体系中,连续考评成绩优秀的执法部门可以记功,连续两年不及格的领导则要引咎辞职。真考实评、奖惩兑现,使执法战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人民公安部》2003.7.24

2、《人民公安部》2003.7.30

3、《人民公安部》2003.8.9

4、《人民公安部》200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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