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1、*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2、强军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60分,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单独考试考生:总分不低于300分,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总分不低于24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3、复式时间安排:我校复式安排在2013年3月20日--3月30日期间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和各学院相关信息,我校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上线考生,以本网络通知为准。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办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zsweb)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三月八日
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分数线公布如下。
说明:
1、工学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核科学与技术[0827]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15分,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强军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4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录取(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5、我校复试安排在2012年3月下旬到4月初,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信息。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zsweb)。
重庆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2011年03月16日 18:38 来源:重庆大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学科门类 哲学类[01] 经济类[02] 法学类[03]
教育学[04](不含 [0403])
体育学[0403]
文学(不含[0502]、[0504])
外国语言文学[0502] 艺术学[0504] 理学[07]
工学[08](不含 [0812]、照顾专业)
工学[0812] 农学类[09] 医学类[10]
总分 300 345 325 320 300 360 335 325 315 315 290 310 310
单科(满分=100分)
43 50 48 50 40 55 55 42 46 46 46 46 46
单科(满分>100分)
90 90 85 190 190 90 85 90 85 85 75 85 190
备注
管理学[12]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应用统计硕士[0252] 法律硕士0351] 体育硕士[0452]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艺术硕士[0551] 翻译硕士[0552] 新闻传播硕士[0553] 建筑学硕士[0851] 工程硕士[0852] 管理类硕士 [125]
参加全国统考,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350 290 300 315 290 305 295 305 305 290 290 160
50 45 48 46 40 50 40 50 50 45 45 50
90 70 80 85 190 80 85 80 80 80 75 100
报考学科总分下降10分,单科成绩不变。
重庆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如下。
*说明:
1、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或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4、强军、单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报考学院查询。
二、复试
1、复试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安排在2010年3月29日-4月2日,具体复试时间由报考学院确定,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凡符合我校和学院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0年3月22日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无法上网的考生请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强军(单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时间相同请及时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
4、复试内容: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等,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详细内容见2010年硕士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其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科目名称为准。
5、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复试通知书、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④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6、体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的文件精神,体检时间:3月29日-31日,地点:A区、B区校医院。
三、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总成绩,初试占70-50%;复试占30-50%。按考生总成
绩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得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调剂
1、学校内调剂:上我校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但未上学院二次划线,或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可进行学校内相近专业(或领域)调剂。调剂程序:①首先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选报调剂志愿和学院。②接收学院在MIS系统中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③学院同意接收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学院时间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凡在国家研招网上调剂成功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的规定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管理学(不统考数学,不含MBA)
法律硕士(JM)[030180]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参加全国统考,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330 315 148 270
50 50 50 38
总分降15分,单科要求不变
90 80 80 58
*说明:
⑴、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⑵、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且毕业后就业或工作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区,即5个自治地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生或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⑶、强军(单考)基本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的规定,另行确定。
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资格基本线执行教育部统一划线。
⑸、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2、今年我校招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有:工程硕士(不含项目管理)、会计硕士、风景园林、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均从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生中调剂,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进行调剂复试。工程硕士、会计硕士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中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专业的基本分数要求,律硕士(法学)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除法律硕士030180外)考生中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3、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安排在2009年4月1日-4月3日,具体复试时间由报考学院确定,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凡符合我校和学院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09年3月26日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无法上网的考生请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强军(单考)考生复试时间相同请及时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另行组织复试。
4、复试内容: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口语等,详细内容见2009年硕士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其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科目名称为准。
5、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复试通知书、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④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6、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时间:4月1日-2日两天,地点:A区、B区校医院。
三、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总成绩,初试占70-50%;复试占30-50%。按考生总成
绩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得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调剂
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的规定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重庆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1、*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2、强军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60分,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单独考试考生:总分不低于300分,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总分不低于24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3、复式时间安排:我校复式安排在2013年3月20日--3月30日期间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和各学院相关信息,我校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上线考生,以本网络通知为准。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办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zsweb)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三月八日
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分数线公布如下。
说明:
1、工学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核科学与技术[0827]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15分,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强军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4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录取(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5、我校复试安排在2012年3月下旬到4月初,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信息。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zsweb)。
重庆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2011年03月16日 18:38 来源:重庆大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学科门类 哲学类[01] 经济类[02] 法学类[03]
教育学[04](不含 [0403])
体育学[0403]
文学(不含[0502]、[0504])
外国语言文学[0502] 艺术学[0504] 理学[07]
工学[08](不含 [0812]、照顾专业)
工学[0812] 农学类[09] 医学类[10]
总分 300 345 325 320 300 360 335 325 315 315 290 310 310
单科(满分=100分)
43 50 48 50 40 55 55 42 46 46 46 46 46
单科(满分>100分)
90 90 85 190 190 90 85 90 85 85 75 85 190
备注
管理学[12]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应用统计硕士[0252] 法律硕士0351] 体育硕士[0452]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艺术硕士[0551] 翻译硕士[0552] 新闻传播硕士[0553] 建筑学硕士[0851] 工程硕士[0852] 管理类硕士 [125]
参加全国统考,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350 290 300 315 290 305 295 305 305 290 290 160
50 45 48 46 40 50 40 50 50 45 45 50
90 70 80 85 190 80 85 80 80 80 75 100
报考学科总分下降10分,单科成绩不变。
重庆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如下。
*说明:
1、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或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4、强军、单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报考学院查询。
二、复试
1、复试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安排在2010年3月29日-4月2日,具体复试时间由报考学院确定,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凡符合我校和学院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0年3月22日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无法上网的考生请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强军(单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时间相同请及时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
4、复试内容: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等,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详细内容见2010年硕士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其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科目名称为准。
5、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复试通知书、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④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6、体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的文件精神,体检时间:3月29日-31日,地点:A区、B区校医院。
三、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总成绩,初试占70-50%;复试占30-50%。按考生总成
绩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得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调剂
1、学校内调剂:上我校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但未上学院二次划线,或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可进行学校内相近专业(或领域)调剂。调剂程序:①首先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选报调剂志愿和学院。②接收学院在MIS系统中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③学院同意接收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学院时间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凡在国家研招网上调剂成功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的规定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管理学(不统考数学,不含MBA)
法律硕士(JM)[030180]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参加全国统考,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330 315 148 270
50 50 50 38
总分降15分,单科要求不变
90 80 80 58
*说明:
⑴、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⑵、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且毕业后就业或工作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区,即5个自治地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生或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⑶、强军(单考)基本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的规定,另行确定。
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资格基本线执行教育部统一划线。
⑸、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2、今年我校招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有:工程硕士(不含项目管理)、会计硕士、风景园林、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均从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生中调剂,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进行调剂复试。工程硕士、会计硕士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中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专业的基本分数要求,律硕士(法学)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除法律硕士030180外)考生中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3、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安排在2009年4月1日-4月3日,具体复试时间由报考学院确定,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凡符合我校和学院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09年3月26日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无法上网的考生请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强军(单考)考生复试时间相同请及时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另行组织复试。
4、复试内容: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口语等,详细内容见2009年硕士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其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科目名称为准。
5、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复试通知书、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④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6、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时间:4月1日-2日两天,地点:A区、B区校医院。
三、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总成绩,初试占70-50%;复试占30-50%。按考生总成
绩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得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调剂
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的规定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