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方案
为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中的作用,创新物业管理考核机制,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常州市构建“和谐物管”工作方案》、《市政府关于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的意见》等规定,制订以下具体考评方案:
一、考评范围
具体考评范围与城市长效管理考评范围相同。 二、考评内容
六个方面:1、基础管理2、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工作3、小区管理4、矛盾调处5、满意度6、创新管理
考评的具体内容和计分办法详见附件《常州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三、考评方式
由市房管局成立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管处,具体负责对各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对各区物业管理工作分六类进行考评,以当月每项得分之和作为各区的得分;每月25日前,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将拍摄的照片、影像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形成点评材料;每两个月一次组织召开由各辖区物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情况点评会,通报考评情况,公布各区的考评成绩,分析点评物业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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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考评和得分情况将在常州日报和市房管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评等次
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等次实行月度和年度评定制度,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等次。年度得分由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按照月度平均得分评定。
具体等次如下:各辖区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保障措施
市房管局设立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专项用于扶持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优化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环境,资金来源及额度由市房管局确定。专项经费用途分为基本补贴和奖励补贴,基本补贴用于弥补中心城区(天宁、钟楼、戚区)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运行费的不足;奖励补贴主要用于对物业管理工作中考评成绩优良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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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常州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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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常州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方案
为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中的作用,创新物业管理考核机制,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常州市构建“和谐物管”工作方案》、《市政府关于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的意见》等规定,制订以下具体考评方案:
一、考评范围
具体考评范围与城市长效管理考评范围相同。 二、考评内容
六个方面:1、基础管理2、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工作3、小区管理4、矛盾调处5、满意度6、创新管理
考评的具体内容和计分办法详见附件《常州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三、考评方式
由市房管局成立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管处,具体负责对各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对各区物业管理工作分六类进行考评,以当月每项得分之和作为各区的得分;每月25日前,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将拍摄的照片、影像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形成点评材料;每两个月一次组织召开由各辖区物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情况点评会,通报考评情况,公布各区的考评成绩,分析点评物业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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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考评和得分情况将在常州日报和市房管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评等次
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等次实行月度和年度评定制度,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等次。年度得分由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按照月度平均得分评定。
具体等次如下:各辖区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保障措施
市房管局设立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专项用于扶持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优化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环境,资金来源及额度由市房管局确定。专项经费用途分为基本补贴和奖励补贴,基本补贴用于弥补中心城区(天宁、钟楼、戚区)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运行费的不足;奖励补贴主要用于对物业管理工作中考评成绩优良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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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常州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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