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业主团结维护权益的倡议书

关于睢宁县星河花园小区业主众志成诚维护与争取

正当权益的倡议书

星河花园小区各位业主:

我们劳一生辛苦、毕一生血汗、穷一生积蓄共同在星河花园买了房子,怀着美好憧憬(或结婚、或生子、或入学、或养儿育女、或养老……)希望能够安然定居于此。然理想的丰满赶不上现实的骨感,我们美好生活的梦想已经被残酷的现实而击碎,无良开发商违约迟迟不能交房正在侵害我们的权益,我们的财产正在承受着损失,我们的人生规划也被打乱。为此向大家发出倡议: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了我们的权益不受损害,为了我们早日入住,全体业主行动起来,有组织、有秩序、有理、有节、有据讨伐开发商,并向我们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请愿、切实解决我们的民生问题。

第一部份 基本情况

小区基本情况:

星河花园小区位于天虹大道南端东侧、青年路北侧,开发单位为徐州嘉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自2009年起分三期建设。

一期包括4#-8#、10#、12#楼,面积约4万平方米,2012年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水通、路通、居民现使用临时电、绿化已按规划方案施工完毕,房产证已经办理。

二期包括13#-25#、26#、27#、43#楼,面积约16万平方米,目前已经完工。部分急于用房业主已经进入装修,但开发商没有做到水通、电通、路通、燃气通及生活场地的平整,电梯未安装。

三期2.5万平方米,未开工,比如像44#、45#、46#等等已经交过订金的业主,现在连房子也看不到。

开发商情况:

目前开发企业资金链中断,导致该项目二期电梯及用电、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无法进行施工,工程建设已经停止。据悉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已经邀请有投资意向的人士加入股东会,目前就利润分红等问题正在商谈之中。

小区售房部基本关门,对于房企正常的市场营销来说很不正常,有没有随时跑路的可能,不好推断。

开发商称不能正常交房是客观原因,如此狡辩,显然低估业主的法律意识,有明显耍无赖的情形,充分暴露出开发商丑恶嘴脸及无良之心。

第二部份 开发商及政府部门回复及对回复条款的分析 开发商回复:

1、据开发企业代表朱彩玉反映,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已经邀请有投资意向的人士加入股东会,目前就利润分红等问题正在商谈之中。

2、临时用电费用由开发企业直接向供电公司缴纳,居民用电应承担费用按供电部门核准的居民用电标准,由物业公司代开发企业收取。由于物业管理不善,个别居民私自接电使用,导致线路私拉乱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开发企业已经就用电方案进行了设计,待供电公司审批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同时开发企业承诺立即对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检修,杜绝私拉乱扯现象,确保用电安全。

3、由于小区正在施工中,因此在部分区域存在垃圾、积水及杂草等现象。经督促,开发企业表示,将加强物业管理,对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并加强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积水及未施工地块的杂草,还居民一个洁净的生活环境。

4、由于开发企业资金紧张,部分入住用户未领到延期上房违约金。开发企业承诺待资金宽松后,一定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解决延期交房违约金问题。

分析:

1、政府约谈,必须由企业法人参加,仅出来一个企业代表朱彩玉敷衍一下,显示出企业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或解决问题的能力。

2、至于邀请有投资意向人士加入股东会,目前还在商讨之中的说辞,这是该企业一贯作风,未必是真,大家应该清楚该企业一直在说房子快好了,但现在却是施工中止。

3、开发企业明显承认了自己物业管理不善,但物业费用那么高却没有说,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么定的,开发商未征求过业主意见。

4、小区施工早已中止,怎么还会正在施工中,显然是扯蛋,连施工人员都没有,如何做到垃圾日产是清,纯属空话。

5、延期上房违约金开发商还在给我们承诺等到资金宽松后才支付,这一点更不可能。对于一个失信企业、失信开发商,我想他的承诺是不可信的,什么时候资金宽松,资金不宽松怎么解决,根本没有一个时间表。

政府部门回复:

睢宁住建局专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处理解决该小区投诉问题。

1、该局将督促开发企业抓紧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小区建设进度。待资金到位后,立即督促开发企业制定小区剩余工作量的施工组织计划,并尽快施工,加快电梯安装及附属设施扫尾工程进度。

2、工程竣工后,及时督促开发企业有序组织竣工验收工作,该局将保持与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联系,时刻了解小区的验收情况,协助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小区验收进度。

3、待竣工验收完成后,及时督促开发企业办理产权登记。 分析:

1、应该是住建局分管这项工作,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解决投诉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职务、联系方式、基本情况未予公布,政府不管,直接让住建局下面的一个工作人员协调,估计力度不大。

2、回复中第2、第3条都很好,但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求强制开发商制定工程竣工验收交房时间表,政府部门本次没有解决,没有让业主们看到希望,估计以后还是漫长的等待。

3、开发商违约金赔付方面,政府部门没有说明,业主的诉求,显然没有得到全面答复,从一定程度来说有以下原因:开发商无力继续进行下去,但执行破产程序可能损失更大,不甘心放弃;政府知难但无从解决,即便强制开发商破产,留下这个烂摊子更是烫手的山芋;开发商资金链中断是事实,政府与开发商发出一些许诺安抚一下业主。

第三部份 业主诉求的明确

1、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开发商进行约谈,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按手续交房时间表,同时对开发商严重违约一事进行处罚以示警告,必须增加开发商违约成本,并制定严厉可行措施,确保开发商积极并尽快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2、解决临时供电问题,消除小区内经常停电给业主带来困扰及安全隐患;

3、制定时间,强制开发商集中给二期业主开具购房款发票;

4、由相关主管部门过问协调解决业主房产证正常办理事项;

5、为加快并保证工程进度,由相关部门出面,强制开发商设立专项资金,由政府部门管理,一次性支付给业主到目前为止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后违约金按月进行支付,直至按要求交房为止,如有

业主退房的,开发商应及时按合同退还购房款及延期交房之日起购房款的同期商业贷款利息;

6、延期交房超过90天,业主损失,开发商违约金不足于补偿的,应按合同交房之日起,按业主购房款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执行,以弥补业主损失。

7、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营造文明卫生城市,目前管理水平与收费标准(0.9元/m2)极不相符,要求举行物业管理费用业主听证会;

8、严厉问责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作为行为,星河花园小区业主多次上访均无结果,政府相关部门不闻不问,任由关系民生问题停摆,任由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严重违背“三严三实”行政作风,与现期“两学两创一做”活动要求背道而驰;

9、以上诉求请恳请政府尽快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并将解决方案形成书面文字,向业主告知、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示。

第四部份 维护权益的方式

1、各位业主继续以各种媒体为平台,努力将星河花园开发商造成的问题进行充分爆光,最大可能的引起社会关注。

2、继续与信访部门沟通与联系,走正常的信访程序,尽可能引起政府的重视。

3、法律维权,成本较高、时间较长但胜诉后执行较难,依然是漫长等待,当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不管怎么样都会给开发商造成压力,适合个体业主选择,从而为整体维权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4、集会方式维权,参与人员多,需众多业主参加,容易造成社会影响,引发社会关注,形成社会焦点,逼迫政府重视,最终效果最好。

第五部份 集会维权的运作

(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标识、业主人身安全等请业主们合计一下,尽快形成方案。)

睢宁县星河花园业主

2016年8月18日

关于睢宁县星河花园小区业主众志成诚维护与争取

正当权益的倡议书

星河花园小区各位业主:

我们劳一生辛苦、毕一生血汗、穷一生积蓄共同在星河花园买了房子,怀着美好憧憬(或结婚、或生子、或入学、或养儿育女、或养老……)希望能够安然定居于此。然理想的丰满赶不上现实的骨感,我们美好生活的梦想已经被残酷的现实而击碎,无良开发商违约迟迟不能交房正在侵害我们的权益,我们的财产正在承受着损失,我们的人生规划也被打乱。为此向大家发出倡议: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了我们的权益不受损害,为了我们早日入住,全体业主行动起来,有组织、有秩序、有理、有节、有据讨伐开发商,并向我们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请愿、切实解决我们的民生问题。

第一部份 基本情况

小区基本情况:

星河花园小区位于天虹大道南端东侧、青年路北侧,开发单位为徐州嘉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自2009年起分三期建设。

一期包括4#-8#、10#、12#楼,面积约4万平方米,2012年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水通、路通、居民现使用临时电、绿化已按规划方案施工完毕,房产证已经办理。

二期包括13#-25#、26#、27#、43#楼,面积约16万平方米,目前已经完工。部分急于用房业主已经进入装修,但开发商没有做到水通、电通、路通、燃气通及生活场地的平整,电梯未安装。

三期2.5万平方米,未开工,比如像44#、45#、46#等等已经交过订金的业主,现在连房子也看不到。

开发商情况:

目前开发企业资金链中断,导致该项目二期电梯及用电、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无法进行施工,工程建设已经停止。据悉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已经邀请有投资意向的人士加入股东会,目前就利润分红等问题正在商谈之中。

小区售房部基本关门,对于房企正常的市场营销来说很不正常,有没有随时跑路的可能,不好推断。

开发商称不能正常交房是客观原因,如此狡辩,显然低估业主的法律意识,有明显耍无赖的情形,充分暴露出开发商丑恶嘴脸及无良之心。

第二部份 开发商及政府部门回复及对回复条款的分析 开发商回复:

1、据开发企业代表朱彩玉反映,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已经邀请有投资意向的人士加入股东会,目前就利润分红等问题正在商谈之中。

2、临时用电费用由开发企业直接向供电公司缴纳,居民用电应承担费用按供电部门核准的居民用电标准,由物业公司代开发企业收取。由于物业管理不善,个别居民私自接电使用,导致线路私拉乱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开发企业已经就用电方案进行了设计,待供电公司审批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同时开发企业承诺立即对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检修,杜绝私拉乱扯现象,确保用电安全。

3、由于小区正在施工中,因此在部分区域存在垃圾、积水及杂草等现象。经督促,开发企业表示,将加强物业管理,对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并加强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积水及未施工地块的杂草,还居民一个洁净的生活环境。

4、由于开发企业资金紧张,部分入住用户未领到延期上房违约金。开发企业承诺待资金宽松后,一定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解决延期交房违约金问题。

分析:

1、政府约谈,必须由企业法人参加,仅出来一个企业代表朱彩玉敷衍一下,显示出企业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或解决问题的能力。

2、至于邀请有投资意向人士加入股东会,目前还在商讨之中的说辞,这是该企业一贯作风,未必是真,大家应该清楚该企业一直在说房子快好了,但现在却是施工中止。

3、开发企业明显承认了自己物业管理不善,但物业费用那么高却没有说,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么定的,开发商未征求过业主意见。

4、小区施工早已中止,怎么还会正在施工中,显然是扯蛋,连施工人员都没有,如何做到垃圾日产是清,纯属空话。

5、延期上房违约金开发商还在给我们承诺等到资金宽松后才支付,这一点更不可能。对于一个失信企业、失信开发商,我想他的承诺是不可信的,什么时候资金宽松,资金不宽松怎么解决,根本没有一个时间表。

政府部门回复:

睢宁住建局专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处理解决该小区投诉问题。

1、该局将督促开发企业抓紧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小区建设进度。待资金到位后,立即督促开发企业制定小区剩余工作量的施工组织计划,并尽快施工,加快电梯安装及附属设施扫尾工程进度。

2、工程竣工后,及时督促开发企业有序组织竣工验收工作,该局将保持与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联系,时刻了解小区的验收情况,协助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小区验收进度。

3、待竣工验收完成后,及时督促开发企业办理产权登记。 分析:

1、应该是住建局分管这项工作,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解决投诉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职务、联系方式、基本情况未予公布,政府不管,直接让住建局下面的一个工作人员协调,估计力度不大。

2、回复中第2、第3条都很好,但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求强制开发商制定工程竣工验收交房时间表,政府部门本次没有解决,没有让业主们看到希望,估计以后还是漫长的等待。

3、开发商违约金赔付方面,政府部门没有说明,业主的诉求,显然没有得到全面答复,从一定程度来说有以下原因:开发商无力继续进行下去,但执行破产程序可能损失更大,不甘心放弃;政府知难但无从解决,即便强制开发商破产,留下这个烂摊子更是烫手的山芋;开发商资金链中断是事实,政府与开发商发出一些许诺安抚一下业主。

第三部份 业主诉求的明确

1、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开发商进行约谈,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按手续交房时间表,同时对开发商严重违约一事进行处罚以示警告,必须增加开发商违约成本,并制定严厉可行措施,确保开发商积极并尽快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2、解决临时供电问题,消除小区内经常停电给业主带来困扰及安全隐患;

3、制定时间,强制开发商集中给二期业主开具购房款发票;

4、由相关主管部门过问协调解决业主房产证正常办理事项;

5、为加快并保证工程进度,由相关部门出面,强制开发商设立专项资金,由政府部门管理,一次性支付给业主到目前为止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后违约金按月进行支付,直至按要求交房为止,如有

业主退房的,开发商应及时按合同退还购房款及延期交房之日起购房款的同期商业贷款利息;

6、延期交房超过90天,业主损失,开发商违约金不足于补偿的,应按合同交房之日起,按业主购房款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执行,以弥补业主损失。

7、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营造文明卫生城市,目前管理水平与收费标准(0.9元/m2)极不相符,要求举行物业管理费用业主听证会;

8、严厉问责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作为行为,星河花园小区业主多次上访均无结果,政府相关部门不闻不问,任由关系民生问题停摆,任由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严重违背“三严三实”行政作风,与现期“两学两创一做”活动要求背道而驰;

9、以上诉求请恳请政府尽快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并将解决方案形成书面文字,向业主告知、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示。

第四部份 维护权益的方式

1、各位业主继续以各种媒体为平台,努力将星河花园开发商造成的问题进行充分爆光,最大可能的引起社会关注。

2、继续与信访部门沟通与联系,走正常的信访程序,尽可能引起政府的重视。

3、法律维权,成本较高、时间较长但胜诉后执行较难,依然是漫长等待,当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不管怎么样都会给开发商造成压力,适合个体业主选择,从而为整体维权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4、集会方式维权,参与人员多,需众多业主参加,容易造成社会影响,引发社会关注,形成社会焦点,逼迫政府重视,最终效果最好。

第五部份 集会维权的运作

(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标识、业主人身安全等请业主们合计一下,尽快形成方案。)

睢宁县星河花园业主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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