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谁能帮我解决分析, 一下一个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案子.
是我的一个亲戚家出现了拆迁纠纷
具体我所了解的情况是:
我那个亲戚村是在城郊, 这里的政策是征用土地和房屋,政府会在另外一个地方开辟一片农民新村的宅基地给被征地农民, 同时原被拆迁的房屋按政府标准补偿现金. 按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宅基地的补偿是这样的:如果一个户里有三口以上的人,那可以补偿到125平的宅基地,如果一个家里只有两口以下的人,只能补偿到90平;如果是孩子, 满23岁, 可以单独补偿一个90平的宅基地。
我亲戚的妻子是外省人,她是二婚,之前与前夫有一个儿子, 已经满23岁了,不是浙江省。然后我亲戚他有一个女儿,是从外省领养, 暂时也没有办理浙江户口。那个时候征用前, 如果是我亲戚和他老婆两个人的话, 只能分到90平的宅基地, 为了多争取利益,当时他们想到两个方法:
1、把领养的女儿的户口迁入本村, 这样一家三口就可以分到125平的宅基地.
2、把我亲戚的老婆在外省的儿子户口迁入本村, 因为她儿子23岁, 这样就可以分到两个90平的宅基地, 加起来是180平。
然后, 最后的做法是第2种方法.
现在纠纷的就在我亲戚的老婆在外省的儿子的90个平的宅基地。从法律上讲, 现在这块宅基地的户主是亲戚的老婆在外省的儿子, 但是现在对这块地的权属以及带来的收益, 大家起了纠纷:
1、我亲戚的老婆认为, 这块地是她外省的儿子的, 所以, 理所当然这这块地收益应该属于她和她儿子.
2、我亲戚认为, 这快地的名字虽然写的是他的老婆在外省的儿子, 但是当初是牺牲了他的养女(才5岁) 的利益才换来的这块土地, 况且当时办理户口迁入的时候需要我亲戚的同意以及全村认得签名才可以, 并且手续相当烦琐. 我亲戚也认为这块地是可以给他带来收益, 才允许他老婆在外省的儿子户口迁入本村, 因此现在收益要平分起码.
然后, 还有补充一点就是, 在我们这里的话宅基地在小范围内允许被交易, 由于地段不错, 这里的90平的宅基地如果转让给其他人, 可以换来70万左右的收益。
有什么办法能帮我亲戚追回最大可能的收益呢?
同学们, 谁能帮我解决分析, 一下一个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案子.
是我的一个亲戚家出现了拆迁纠纷
具体我所了解的情况是:
我那个亲戚村是在城郊, 这里的政策是征用土地和房屋,政府会在另外一个地方开辟一片农民新村的宅基地给被征地农民, 同时原被拆迁的房屋按政府标准补偿现金. 按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宅基地的补偿是这样的:如果一个户里有三口以上的人,那可以补偿到125平的宅基地,如果一个家里只有两口以下的人,只能补偿到90平;如果是孩子, 满23岁, 可以单独补偿一个90平的宅基地。
我亲戚的妻子是外省人,她是二婚,之前与前夫有一个儿子, 已经满23岁了,不是浙江省。然后我亲戚他有一个女儿,是从外省领养, 暂时也没有办理浙江户口。那个时候征用前, 如果是我亲戚和他老婆两个人的话, 只能分到90平的宅基地, 为了多争取利益,当时他们想到两个方法:
1、把领养的女儿的户口迁入本村, 这样一家三口就可以分到125平的宅基地.
2、把我亲戚的老婆在外省的儿子户口迁入本村, 因为她儿子23岁, 这样就可以分到两个90平的宅基地, 加起来是180平。
然后, 最后的做法是第2种方法.
现在纠纷的就在我亲戚的老婆在外省的儿子的90个平的宅基地。从法律上讲, 现在这块宅基地的户主是亲戚的老婆在外省的儿子, 但是现在对这块地的权属以及带来的收益, 大家起了纠纷:
1、我亲戚的老婆认为, 这块地是她外省的儿子的, 所以, 理所当然这这块地收益应该属于她和她儿子.
2、我亲戚认为, 这快地的名字虽然写的是他的老婆在外省的儿子, 但是当初是牺牲了他的养女(才5岁) 的利益才换来的这块土地, 况且当时办理户口迁入的时候需要我亲戚的同意以及全村认得签名才可以, 并且手续相当烦琐. 我亲戚也认为这块地是可以给他带来收益, 才允许他老婆在外省的儿子户口迁入本村, 因此现在收益要平分起码.
然后, 还有补充一点就是, 在我们这里的话宅基地在小范围内允许被交易, 由于地段不错, 这里的90平的宅基地如果转让给其他人, 可以换来70万左右的收益。
有什么办法能帮我亲戚追回最大可能的收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