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
辉综治委〔2011〕28号
关于转发新乡市综治委〔2011〕15号文件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现将新乡市综治委《关于建立村(社区)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队伍的通知》(新综治委〔2011〕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各尽其责,成立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队伍,尽快开展工作。9月30日前,每个村(社区)都要配备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各1名,于9月30日下午5点前将本乡镇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名单报市综治办,并于10月1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综治办。
辉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8月31日
新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
新综治委〔2011〕15号
关于建立村(社区)综治协管员
和民调员队伍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治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根据省、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要求,经市综治委研究决定,全市村(社区)建立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队伍
按照省里要求,9月30日前,每个村(社区)要配备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各1名。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工作补贴可比照村
(社区)两委班子,根据每个的工作业绩发放,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由村(社区)两委从本村(社区)政治思想好、群众威望高、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历史的居民中推选,报乡镇(办)综治办、司法所审核备案。
二、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工作职责
综治协管员工作职责:一是在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村(社区)两委的领导下,负责抓好本村(社区)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根据本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向村(社区)两委提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建设规划及意见,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村(社区)的治安巡逻、群防群治工作,动员村(社区)居民和单位落实预防措施,搞好楼院看护。四是排查和报告村(社区)的治安稳定信息。五是协助社区民警做好流动人口、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六是当地和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民调员工作职责:一是排查掌握本村(社区)矛盾纠纷等各种不安定因素;二是预防和调处各种民间纠纷,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三是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四是完成综治办、司法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加强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教育培训
各级综治办和司法部门要加强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方法,胜任本职工作。请各县(市、区)综治办于10月20日前将村(社区)建立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工作情况报市综治办。
新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8月19日
主题词:建立 村(社区) 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 通知
新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80份)
辉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
辉综治委〔2011〕28号
关于转发新乡市综治委〔2011〕15号文件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现将新乡市综治委《关于建立村(社区)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队伍的通知》(新综治委〔2011〕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各尽其责,成立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队伍,尽快开展工作。9月30日前,每个村(社区)都要配备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各1名,于9月30日下午5点前将本乡镇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名单报市综治办,并于10月1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综治办。
辉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8月31日
新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
新综治委〔2011〕15号
关于建立村(社区)综治协管员
和民调员队伍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治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根据省、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要求,经市综治委研究决定,全市村(社区)建立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队伍
按照省里要求,9月30日前,每个村(社区)要配备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各1名。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工作补贴可比照村
(社区)两委班子,根据每个的工作业绩发放,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由村(社区)两委从本村(社区)政治思想好、群众威望高、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历史的居民中推选,报乡镇(办)综治办、司法所审核备案。
二、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工作职责
综治协管员工作职责:一是在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村(社区)两委的领导下,负责抓好本村(社区)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根据本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向村(社区)两委提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建设规划及意见,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村(社区)的治安巡逻、群防群治工作,动员村(社区)居民和单位落实预防措施,搞好楼院看护。四是排查和报告村(社区)的治安稳定信息。五是协助社区民警做好流动人口、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六是当地和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民调员工作职责:一是排查掌握本村(社区)矛盾纠纷等各种不安定因素;二是预防和调处各种民间纠纷,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三是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四是完成综治办、司法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加强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教育培训
各级综治办和司法部门要加强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方法,胜任本职工作。请各县(市、区)综治办于10月20日前将村(社区)建立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工作情况报市综治办。
新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8月19日
主题词:建立 村(社区) 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 通知
新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