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区行政区划资料(1908-1949

内蒙古地区行政区划资料(1908-1949)

第一部分1908-1925

清(公元1908~1911年)

德宗光绪三十四年 (公元1908年)

五月二十日 清王朝裁呼伦贝尔副都统,改设呼伦道,在呼伦贝尔城添设呼伦直隶厅,管理境内索伦、新巴尔虎、陈巴尔虎及厄鲁特诸旗牧场;在呼伦湖西北之地置胪膑府(今满洲里市),并添设呼伦贝尔道员,胪膑知府,呼伦、室韦,布西等直隶厅同知、诺敏知县等。翌年(公元1909年),正式改设民治。呼伦贝尔地方行政遂由军府制转向郡县制。

同年 清王朝将赤峰县升为赤峰直隶州,同时设立开鲁县和林西县。开鲁县管理扎鲁特左、右二旗南部垦地和阿鲁科尔沁旗垦地的一部分,林西县管理巴林左、右二旗西部垦地和克什克腾旗东部垦地的一部分,两县均隶属赤峰直隶州。设立二县后,开鲁、林西二县很快成为内蒙古东部地区蒙汉贸易集镇.

△ 清王朝划阜新县北境、奈曼旗东南境、喀尔喀左旗和锡埒图库伦札萨克喇嘛旗的部分垦地增设绥东县(辖境相当于今库伦旗和奈曼旗各一部分),隶属朝阳府。

清宣统元年 (公元1909年)

七月十三日 清王朝批准添设呼伦、瑷珲二兵备道、胪膑等四知府、呼伦等二直隶厅同知。

△ 清王朝将科尔沁右翼中旗北部的一部分地区划出,设立醴泉县,县治醴泉镇(今突泉县突泉镇)。

清宣统三年 (公元1911年)

十一月初一日 《中俄满洲里界约》在齐齐哈尔签订.《中俄满洲里界约》规定,两国仍以额尔古纳河为界;河中约280个洲渚的160个划属俄国、120个划属中国;陆界58界点至63界点不变,但陆界界点普遍南移中方一侧4~12公里不等。

△ 清王朝新设敖汉右旗,原敖汉旗称为敖汉左旗,二旗以老哈河为界。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1月12日 山西革命军经伊克昭盟进入包头,受到包头人民的欢迎。革命军以孙中山、黄兴的名义任命蒙古族同盟会会员云亨为绥远城将军,经权为归化城都统、安祥为归绥遭道尹,并成立了管辖包头、后套(今巴彦淖尔盟南部地区)和伊克昭盟地区的临时性政权机构——包东州。

1月14日 呼伦贝尔厄鲁特总管胜福派人到呼伦城 (今海拉尔市)驻防军营宣称;次日早将进攻呼伦城,城内驻军及商民如不悬挂白旗投降,则一律攻杀。15日,胜福等率军武装进入呼伦城,强行驱逐当地清王朝官员,占领官署,逼迫清军退出城外,交出行政权。然后立即宣告“独立”,脱离与清王朝关系,成立了隶属于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市)政府的“自治政府”。

2月2日 伪装成蒙古兵的一营俄军和数百名蒙古兵在车和扎率领下攻打胪膑。胪膑驻军奋起反击,打退俄军及蒙古兵,击毙沙俄西伯利亚第15号联队军官和数名俄兵,缴获俄军数十幅军用地图。4日上午8时,胜福所部马步兵400余人在沙俄军马步炮兵800余人的协同下再次进攻胪膑,清王朝为避免中俄武装冲突,遂令胪膑驻军撤出呼伦贝尔。不久,呼伦贝尔“自治政府”在沙俄支持下控制了呼伦贝尔地区。

同月 呼伦贝尔“自治政府”决定取消清王朝所设呼伦贝尔兵备道,恢复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治所在呼伦城。同时撤销了清末所设的呼伦直隶厅、胪膑府等建置。

同月 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设绥远城将军,监督节制归化、托克托、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武川、宁远、兴和、陶林、丰镇、五原、东胜等十二抚民厅;乌兰察布盟四子王旗(四子部落旗)、达尔罕贝勒旗(喀尔喀右旗)、茂明安旗、西公旗(乌喇特前旗)、中公旗(乌喇特中旗)、东公旗(乌拉特后旗)等六旗;伊克昭盟准格尔旗(鄂尔多斯左翼前旗)、郡王旗(鄂尔多斯左翼中旗),达拉特旗(鄂尔多斯左翼后旗),乌审旗(鄂尔多斯右翼前旗)、鄂托克旗 (鄂尔多斯右翼中旗)、杭锦旗(鄂尔多斯右翼后旗)、札萨克旗(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等七旗及土默特旗。但十二抚民厅仍由山西省归绥道行使行政管辖权。

△ 中华民国政府改归绥道为归绥观察使,所属十二抚民厅一律改为县,即归化县、和林格尔县、托克托县、清水河县、萨拉齐县、武川县、五原县、东胜县、宁远县、丰镇县、兴和县、陶林县。抚民厅原设同知、通判等官职均改称县知事,仍归绥远城将军监督节制。

公元1912年7~12月

7月18日 中华民国政府降赤峰直隶州为赤峰县.

同年 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设热河都统,监督节制卓索图盟、昭乌达盟及境内所设府、县。卓索图盟辖有喀喇沁左、中、右,土默特左、右,唐古特喀尔喀,锡埒图库伦七旗:昭乌达盟辖有巴林左,右,敖汉左、右,翁牛特左,右,克什克腾,阿鲁科尔沁,喀尔喀左翼,扎鲁特左、右,奈曼十二旗;热河都统直辖朝阳、赤峰、阜新、平泉、绥东、凌源、建平、林西,开鲁、承德、滦平、围场、隆化,丰宁等府县。 △ 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设察哈尔都统,统辖察哈尔左、右翼之正蓝,正白、镶白、镶黄、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八旗及太仆寺左翼、太仆寺右翼、牛羊群、商都等四牧群;监督节制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左、右,阿巴嘎左、右,浩齐特左、右,阿巴哈纳尔左、右等十旗。 △ 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哲里木盟仍辖科尔沁左翼前、中、后,科尔沁右翼前、中、后,郭尔罗斯前、后,扎赉特,杜尔伯特等十旗,归蒙藏事务局管辖,同时受东三省监督节制。其中科尔沁左、右翼六旗受奉天省监督节制,郭尔罗斯前旗受吉林省监督节制,郭尔罗斯后旗、扎赉特旗、杜尔伯特旗受黑龙江省监督节制。

△ 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将阿拉善旗(阿拉善和硕特旗)和额济纳旗(额济纳旧土尔扈特旗)仍单独设立,不设盟,各为独立旗(亦称之为特别旗),直属蒙藏事务局管辖,同时受宁夏护军使节制。

民国2年 (公元1913年)

夏 中华民国政府决定裁撤归化城副都统,由绥远城将军兼理归化城土默特旗政。同时裁撤归绥观察使,将归化县和绥远城粮饷同知厅合并,更名为归绥县。改绥远城将军为行政长官,设置军政、民政两厅,与山西省分治。

8月30日 9月4日 满洲里交涉局禀称:今年春间,库伦活佛派三喇嘛与蒙员密商,将满洲里迤北至煤窑、阿巴街河西北至俄界一带地方约计百里,拟定价值售予俄人。该地出产以“旱獭为最”。俄人已派黄牌队前往征税,与蒙人税务人员发生争端.经驻呼伦“俄外交部官员会同蒙员,将此一带地区界址划清,仍归俄人管辖。”为此,中华民国外交部照会俄使指出:“该处属于黑龙江省,完全为中国领土.蒙人安得私售?此事果若属实,中国政府不能承认”。

△ 中华民国政府改多伦诺尔厅为多伦县,归直隶省口北道管辖。

△ 因宁远县与他省县名重复,中华民国政府决定,改宁远县为凉城县,隶绥远城将军监督节制。

民国3年 (公元1914年)

同月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设立绥远特别行政区,改绥远城将军为绥远特别行政区都统。绥远特别行政区辖原归绥道所属十二县、乌兰察布盟六旗、伊克昭盟七旗。同时改归化城土默特旗为土默特总管旗,增设总管,不设盟,由绥远特别行政区直辖。6月,绥远特别行政区东部丰镇、凉城、陶林、兴和四县划归察哈尔特别区管辖后,始设绥远道,设道尹,管辖绥远特别行政区其余八县。

同月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设立热河特别区,设热河都统,为最高军政、民政长官,下设热河道,置道尹治理所辖各县民政。热河特别区辖卓索图盟七旗、昭乌达盟十二旗和原热河都统直辖十四县。

6月14日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设立察哈尔特别区,设察哈尔都统,为最高军政、民政长官,特别区下设兴和道,设道尹,管辖绥远特别行政区所划归的丰镇、凉城、陶林、兴和四县和直隶省口外道所划归的张北、沽源、多伦三县。同时,察哈尔特别区还统辖察哈尔左右翼八旗及四牧群和锡林郭勒盟十旗。

8月1日 中华民国政府决定,将阿拉善、额济纳两旗的行政事务交由宁夏处理,军事防务归宁夏护军使节制。

同月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在克什克腾旗境内设置经棚县,隶热河特别区热河道。

△ 因醴泉县与陕西省县名重复,中华民国政府将醴泉县更名为突泉县,隶奉天省洮昌道。

民国4年 (公元1915年)

2月18日 黑龙扛巡按使朱庆澜筹拟抚绥鄂伦春人办法呈中华民国大总统。内称鄂伦春向分五路,黑龙江缄则有库玛尔、毕拉尔二路;墨尔根城则有阿里、多昔尔二路;呼伦贝尔城则有托河一路,向归布特哈总管管束。后因该族苦其欺凌剥削,故在兴安城专设满洲总管,副管。清德宗光绪十九年(公元1893年)兴安城副总管裁撤,改设协领4员,分路经理.清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又在库毕两河扼塞地方各设协署。五路佐校,由鄂人稍通汉语者担任。协领任务是入山抚绥,散放犒赏银两,切实收拢。该族文化落后,生计艰窘,抚绥方法非从教养入手,万难有济。已饬令库毕二路就所在荒地择腴垦种,由省拨给车犁牛马28头(18i),羌洋2 000余元,并又拨给毕路牛40头,替牧畜筹办处分养。

6月7日 恰克图会议结束,《中、俄、蒙协约》(即《恰克图协约》)正式签字换文,共22条。6月9日,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宣告取消“独立”。6月12日,袁世凯派专使徐绍桢、荣勋赴库伦册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为外蒙古博克图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

11月6日 中华民国政府派代表同沙俄公使库朋斯齐在北京签订《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 (亦称《中俄会订呼伦贝尔条件》)。呼伦贝尔“自治政府”宣告结束,将呼伦贝尔划为特别区域,直接归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节制,并受黑龙江省监督。

△ 中华民国政府析突泉县南部地区设开化县,隶奉天省洮昌道。

民国6年 (公元1917年)

△ 中华民国政府改开化县为瞻榆县,隶奉天省洮昌道。

△ 中华民国政府在科尔沁左翼中旗巴林爱新荒设通辽县,隶奉天省洮昌道。

民国7年 (公元1918年)

△ 中华民国政府改商都设治局为商都县,隶属察哈尔特别区兴和道。

民国8年 (公元1919年)

△ 隶属呼伦贝尔索伦左翼镶黄、正蓝两旗之陈巴尔虎蒙古(系公元1732年由布特哈迁来)分出,设置陈巴尔虎旗,仍归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

民国9年 (公元1920年)

1月6日 呼伦贝尔上层王公致电东三省巡阅使和黑龙江督军,情愿转呈中央撤销呼伦贝尔特别区域。1月28日,呼伦贝尔副都统贵福呈请取消呼伦贝尔特别区域,并取消中俄会订条件,中华民国政府批示照准,并发布撤销呼伦贝尔特别区域的政令,保留呼伦贝尔副都统公署,呼伦贝尔副都统专辖蒙旗事务,归黑龙江省节制。

△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在呼伦贝尔地方增设呼伦县、胪膑县,室韦县和奇乾设治局。

2月5日 中华民国政府改原设呼伦贝尔兵备道为呼伦贝尔善后督办兼交涉员,管理新设三县一局及沿边18卡伦和外交事务,督办公署驻诲拉尔。

民国10年 (公元1921年)

7月1日 中华民国政府改宁夏护军使为宁夏镇守使,节制阿拉善旗军务。

7月11日 外蒙古革命,宣布独立。

8月28日 呼伦贝尔副都统署决定,由俄境迁入呼伦贝尔地区的布里亚特蒙古人,安置在锡尼河(今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流域驻牧.翌年(公元1922年),约160余户、700多人的布里亚特蒙古人和哈木尼堪牧民由俄境内迁入呼伦贝尔锡尼河一带。经中华民国政府批准,建立了布里亚特旗。

12月17日 中华民国政府令奇乾设治局改为三等县,仍归呼伦贝尔善后督办管辖。

民国11年 (公元1922年)

同年 中华民国政府正式批准在陈巴尔虎境内锡尼河流域建立布里亚特旗,隶属呼伦贝尔善后督办公署,归黑龙江省节制。

△ 中华民国政府析敖汉左旗置敖汉南旗,治所在贝子府,属昭乌达盟。

△ 中华民国政府改集宁设治局为集宁县,隶察哈尔特别区。

民国12年 (公元1923年)

3月15日 东三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决定,将中东铁路沿线各铁路交涉分局改为市政分局,由吉林、黑龙江二省铁路交涉总局会同市政管理局分别委任。各局管理沿线市政兼办铁路交涉事宜。定自4月1日起实行市政分局办事章程。市政分局主要有长春、张家湾、一面坡、横道河于、穆梭、绥芬河、安达、昂昂溪、扎兰屯、博克图、海拉尔、满洲里。

4月1日 海拉尔铁路交涉分局正式改称海拉尔市政分局,并从中东铁路民政部直辖的“理事会”接管了市政管理权。

民国14年 (公元1925年)

5月 呼伦贝尔善后督办改称为呼伦贝尔道尹,督办公署亦改称道尹公署。

△ 中华民国政府改宝昌设治局为宝昌县.县治即今太仆寺旗宝昌镇(建于1930年)。宝昌县辖原太仆寺旗左、右翼牧群,镶白旗及正蓝旗各一部分地区。

第二部分(1926年-1944年)

民国15年 (公元1926年)

△ 中华民国政府改固阳设治局为固阳县。辖原乌拉特后旗垦地和武川县所辖茂明安旗垦地等地区,隶绥远道。

△ 中华民国政府改包头设治局为包头县。辖原包头镇、乌拉特前、后二旗和达拉特旗部分地区,隶绥远道。

△ 冯玉祥率国民联军经过阿拉善所属磴口巴格(巴格为蒙古语,一级地方行政组织)和沙金陶海巴格时,设置磴口县,归甘肃省宁夏道管辖。

民国16年 (公元1927年)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设立满洲里市,建立市政公所。

民国17年 (公元1928年)

7月6日 在国民政府委员会第77次会议上,内政部长提出特别区应改省制,并拟以绥远特别行政区改称绥远省,热河特别区改称热河省,察哈尔特别区改称集宁省,以旧直隶口北道十县划入集宁省范围及热、绥、集三省省会设置案,交中央政治会议讨论。

△ 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长薛笃弼请将热河、绥远、察哈尔三特别区改省,并以旧直隶口北道十县并入察哈尔,改称集宁省案,是日由中央政治会议交山西政治分会审议。17日,阎锡山电国民政府表示赞成。

△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53次会议议决:批准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别区改省,每省设委员5~7人。旧直隶道十县划归察哈尔省,察哈尔原划绥远之丰镇、凉城、兴和、陶林四县仍归还绥远省。热河省会设于承德,察哈尔省会设于万全,绥远省会设于归绥。

9月17日 国民政府正式下令将热河、察哈尔、绥远、青海、西康各特别区域均改为省,并组织省政府。省政府为委员制,任主席一人,主理省事。

10月 国民政府改临河设治局为临河县,隶属绥远省。

11月1日 察哈尔省政府正式成立,国民政府对其所辖区域进行了调整,将原直隶省口北道所辖的宣化、怀来等十县划归察哈尔省;原兴和道所辖的丰镇、凉城、兴和、陶林及集宁等五县划归新成立的绥远省;撤销兴和道建置;置省主席为最高军政长官,省会改设在张家口。察哈尔省共辖十六县、十八旗、四牧群。

同月 东北政务委员会于洮安设立兴安屯垦公署,委任东北军炮兵司令邹作华为总办,着手军垦蒙地。垦区范围以辽宁省之洮安县、黑龙江省之索伦县(今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境)为主,以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后旗、扎赉特旗为辅。屯垦公署后迁至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下辖3个团、2个垦殖局及其他机构,分别驻于索伦、科尔沁右翼前旗葛根庙、王爷庙、科尔沁右翼后旗镇国公府等地。民国20年(公元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瓦解,

△ 阿拉善旗、额济纳旗和磴口县划归新成立的宁夏省管辖。但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对宁夏省有较大的自治权,旗务名义上归国民政府行政院蒙藏委员会管理。

△ 奉系屯垦军进驻王爷庙,改王爷庙为兴安镇(亦称怀远镇)。

△ 国民政府调整行政区域,将通辽县划归辽宁省管辖;将开鲁县划归新成立的热河省管辖。

△ 呼伦贝尔索伦六旗中的厄鲁特部落(系公元1732年由布特哈迁入)分出,成立厄鲁特旗,仍由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

民国18年 (公元1929年)

1月1日 绥远省政府正式成立。国民政府对其所辖区域进行了调整,将原兴和道的丰镇、凉城、兴和、陶林、集宁五县划归绥远省,撤销绥远道建置,置省主席为最高军政长官;省会设在归绥,绥远省共辖有十五县、二设治局、乌兰察布和伊克昭两盟及土默特旗。

△ 热河省政府正式成立。以承德为省会,裁热河道,置省政府主席为最高军政长官。卓索图、昭乌达两盟建置仍旧,划归热河省管辖。热河省下辖十五县、三设治局、二十旗。

同月 国民政府改雅鲁设治局为雅鲁县,辖境相当于今扎兰屯地区。

2月15日 国民政府改呼伦贝尔道尹公署为呼伦贝尔市政筹备处。所属各县公署均改称县政府。

10月15日 呼伦贝尔交涉员奉令裁并后,由呼伦贝尔市政筹备处接办各项公务。

民国20年 (公元1931年)

3月4日 国民政府析翁牛特左旗地一部设全宁设治局,同年改设治局为全宁县。

△ 国民政府颁发库伦旗政教分治办法5条,废止政教合一制度,重新设立库伦旗建制。

9月18日 “九一八”事变爆发,驻兴安屯垦军全军北撤,临撤走时大肆抢掠,王爷庙陷入混乱状态。吉林军在西撤路过八仙筒时,将绥东县政府抢劫一空,绥东县政府遂告瓦解。事变爆发后不久,日军侵占了东北各省(包括内蒙古东部地区)。

△ “九一八”事变后,内蒙古东部的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卓索图盟及呼伦贝尔、西布特哈地区相继被日本侵略军占领。

民国21年 (公元1932年)

3月1日 伪满洲国成立。

3月9日 伪满洲国成立后,执政博仪于是日在长春宣布就职。定年号为“满洲国”大同元年,仍用公历月日。伪满洲国国务院下设兴安局,专管蒙旗事务。

3月30日 伪满洲国公布《兴安省官制》,分设东,南、北三个分省,并任命各分省省长。

△ 伪满洲国取消哲里木盟名称及建置,成立兴安南分省,归新设立的兴安局管辖。兴安南分省省会驻郑家屯(原名辽源),下辖七旗,即科尔沁左翼前、中、后三旗,科尔沁右翼前、中、后三旗和扎赉特旗。原属哲里木盟的郭尔罗斯前旗划归吉林省,郭尔罗斯后旗划归新设的滨江省,杜尔伯特旗划归新设的龙扛省,将通辽县改隶新设的奉天省,同时将兴安镇(亦称怀远镇)复改称王爷庙。

△ 伪满洲国在呼伦贝尔地区设立兴安北分省,归兴安局管辖。兴安北分省省会驻海拉尔,其辖地的行政建制和区划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撤销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和呼伦贝尔市政筹备处;原新巴尔虎右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合并成立新巴尔虎右翼旗,旗府驻阿尔坦额莫勒;原新巴尔虎左翼正白、正蓝、镶白、镶黄四旗合并成立新巴尔虎左翼旗,旗府驻阿穆古郎;原索伦左翼正白、镶黄二旗合并成立索伦左翼旗:原索伦右翼四旗合并成立索伦右翼旗。同时还辖有陈巴尔虎旗、室韦县、奇乾县和海拉尔、满洲里市。

△ 伪满洲国在西布特哈地区设立兴安东分省,归兴安局管辖。兴安东分省省会初设在齐齐哈尔,民国22年(公元1933年)初迁到扎兰屯。兴安东分省下辖西布特哈总管公署和设治局;同时撤销雅鲁县建制,设布特哈左翼旗和布特哈右翼旗;将科尔沁右翼前旗境内索伦设治局改设索伦县。

夏 共产国际从莫斯科派回曾涌泉(化名罗勃夫)和李森联系,以卖布、袜作掩护,活动于哈素、马群、美岱召,妥妥岱等地。

9月5日 伪满洲国宣布取消蒙古王公制度,组织旗公署,改札萨克为旗长。

7月15日 伪满洲国将兴安南分省所辖科尔沁右翼前旗改称西科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改称西科中旗、科尔沁右翼后旗改称西科后旗。

8月3日 伪满洲国决定将直属国务院的兴安局改为兴安总署,分别管理兴安东、南、北三分省。

△ 国民政府决定撤销全宁县,并先后将天山、林东、鲁北三设治局分别改为天山县、林东县,鲁北县。

10月1日 国民政府将宁城设治局改为宁城县,隶属热河省。

民国22年 (公元1933年)

△ 伪满洲国在西布特哈总管公署和设治局所辖区域内成立了莫力达瓦旗(旗公署驻尼尔基)和巴彦旗(旗公署驻额尔和),二旗均隶兴安东分省。

同月 昭乌达盟全境被日本侵略军占领,伪满洲国取消了昭乌达盟的名称与建置,在西拉木伦河以北地区成立兴安西分省,由伪满洲国兴安总署管辖。分省省会驻开鲁县城,下辖六旗二县,即克什克腾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扎鲁特左旗、扎鲁特右旗、阿鲁科尔沁旗、林西县、开鲁县。相继撤销经棚、天山、林东、鲁北四县,并将原昭乌达盟的敖汉左旗、敖汉右旗、敖汉南旗、翁牛特左旗,翁牛特右旗、奈曼旗、喀尔喀左翼旗等七旗划归热河省。

△ 热河省全境被日本侵略军占领,成为伪满洲国的一部分。伪满洲国取消了卓索图盟的名称与建置,在原热河省范围内、西拉木伦河以南设立伪热河省,仍以承德为省会,下辖承德、赤峰、朝阳等十五县、原卓索图盟七旗及原昭乌达盟的翁牛特左、右二旗、敖汉左、右、南三旗、奈曼和喀尔喀左翼旗等十四旗,各旗县直接归省公署管辖。

△ 伪满洲国在原西布特哈总管衙门辖地成立阿荣旗,旗公署驻红花梁子,民国30年(公元1941年)迁那吉屯(今那吉镇),隶兴安东分省。

△ 伪满洲国将布特哈左翼旗和布特哈右翼旗合并,成立布特哈旗,旗公署设在扎兰屯,隶兴安东分省。

△ 伪满洲国决定撤销天山县建置,并入阿鲁科尔沁旗。同时,撤销林东县建置,并入巴林左旗。

△ 伪满洲国将索伦左翼旗、宏伦右翼旗、厄鲁特旗、布里亚特旗四旗合并,成立索伦旗,旗府驻南屯。索伦旗隶兴安北分省。

△ 伪满洲国在翁牛特左旗西部设乌丹县,与翁牛特左旗并存,蒙汉分治,隶属热河省。同年,又将索伦县改建为喜扎嘎尔旗,隶属兴安东分省。

△ 伪满洲国撤销室韦县和奇乾县建制,成立了额尔古纳左旗(治奈如穆图,今三河镇)和额尔古纳右旗(治吉如穆图,系由奇乾改称)。隶属兴安北分省。

△ 日伪军侵占多伦县后,成立所谓察东特别自治区。民国25年(公元1936年),划归新成立的察哈尔盟。

△ 经国民政府批准,绥远省政府决定改包头县为包头市政筹备处。

民国23年 (公元1934年)

3月1日 伪满洲国实行帝制,溥仪登基,成为伪满洲国皇帝,并改年号为康德。

10月1日 伪满洲国公布新的《省官制》,原兴安四个分省划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省。

12月1日 伪满洲国将兴安总署升格为蒙政部,原兴安总署所辖兴安东、南、西、北四分省正式升格为兴安东、南、西、北四省。蒙政部除管辖兴安四省外,还辖有吉林、滨江、龙江等省所属郭尔罗斯前旗、郭尔罗斯后旗、杜尔伯特旗、依克明安旗四蒙旗。

△ 伪满洲国实行地方行政制度改革,将热河省的朝阳、阜新二县及土默特左、右二旗划归新成立的锦州省。又将热河省管辖的翁牛特左旗、奈曼旗划归兴安西省管辖。

民国24年 (公元1935年)

同月 伪满洲国撤销绥东县建置,将所辖区域划归奈曼旗和库伦旗,同时将喀尔喀左翼旗(原属昭乌达盟)及唐古特喀尔喀旗(原属卓索图盟)并入库伦旗,并将库伦旗由热河省划归兴安南省管辖,旗府驻库伦街。

△ 克什克腾旗与阿巴哈纳尔旗、正蓝旗、多伦县对接壤长达240公里的旗界共同进行了一次明确划分。这次划分旗界,除克什克腾旗让出920平方里草场外,其余全线均维持原状。

△ 伪满洲国将扎鲁特左旗和扎鲁特右旗合并,成立扎鲁特旗,旗府所在地为鲁北街,隶兴安西省管辖。

△ 兴安南省省会迁至王爷庙。

同年底 商都县被日伪军占领后,划归察东特别自治区。

△ 伪满洲国在敖汉左、右、南三旗境内设立新惠县,隶属热河省。

民国25年 (公元1936年)

1月1日 满洲里、海拉尔市政公署成立。民国29年(1940年)5月,根据伪满洲国第89号令,定海拉尔为市,设市公署;满洲里改为满洲里街,民国31年(1942年)又改街为市。

△ 察哈尔右翼四旗正式改隶绥远省。

△ 绥远省境内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简称绥境蒙政会)在归绥正式成立,沙克都尔扎布任委员长,巴宝多尔济等18人为政务委员。绥境蒙政会下辖绥远省境内的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及土默特特别旗、察哈尔右翼四旗(绥东四旗)。绥境蒙政会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同时受绥远省境内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的监督指导。

△ 日伪将察哈尔部改为察哈尔盟,在张北县城设盟公署,将宝昌县和沽源县合并为宝源县;将尚义、崇礼、化德三设治局均改为县;将察哈尔牛羊群改为明安旗、商都牧群改为商都旗、太仆寺左翼牧群改为太仆寺左旗,太仆寺右翼牧群改为太仆寺右旗。察哈尔盟下辖正蓝、正白、镶白、镶黄、明安、商都、太仆寺左、太仆寺有等八旗和多伦、宝源、商都、张北、康保、化德、尚义、崇礼等八县。

△ 伪蒙古军政府改化德县为德化市,不久又改为德化县。

12月17日 伪满洲国颁布《热河省及锦州省内的旗制》、《关于蒙政部大臣在热河省及锦州省内实行旗制地区的权限的规定》。决定翌年(公元1937年)1月1日起,热河省所辖六旗与锦州省所辖二旗归蒙政部统辖。

△ 宁夏省所属磴口县与阿拉善旗在土地所有权及行政权等问题上发生争执。蒙藏委员会派员进行调解,确定磴口县土地所有权归阿拉善旗,政权归宁夏省。

民国26年(公元1937年)

9月4日 日军占领察哈尔省全境,在张家口成立了伪察南自治政府,于品卿任主席。伪察南自治政府下辖宣化、怀来等察哈尔省南部的十个县。

10月27日 绥远省大部分地区被日军占领后,在日本关东军参谋长东条英机的操纵下,第二次蒙古大会在归绥召开。会议决定撤销伪蒙古军政府,成立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云端旺楚克任主席,同时将绥远省省会归绥改为厚和特别市,后又改为厚和豪特市。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下辖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一小部分、察哈尔盟、锡林郭勒盟及后设的巴彦塔拉盟。

△ 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成立后,新设巴彦塔拉盟,把绥远省东部以农业为主的大部分旗县划归该盟管辖,巴彦塔拉盟辖有归绥、萨拉齐、清水河、托克托、和林格尔、固阳、武川、丰镇、兴和、陶林、集宁、凉城等十二县和镶蓝、镶红、正红、正黄及土默特五旗。盟长为补英达赖。

12月 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改归绥县为巴彦县,仍属巴彦塔拉盟管辖。

△ 日本侵略军占领安北设治局境东部地区后,设安北县,归巴彦塔拉盟管辖。退踞后套的国民党绥远省政府占有安北设治局境西部地区,民国30年(公元1942年),亦改为安北县。

△ 伪满洲国决定将隶龙江省的突泉县改称醴泉县,仍属龙扛省管辖。同时决定翁牛特左旗从兴安西省划归热河省,井在该旗境内设立乌丹县,亦属热河省管辖。

民国27年 (公元1938年)

△ 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决定将巴彦县并入厚和豪特市。

民国28年 (公元1939年)

△ 国民党绥远省政府从晋北地区迁至绥西后套地区的陕坝,并将陕坝定为绥远省临时省会。

9月1日 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操纵下,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伪察南自治政府、伪晋北自治政府合并改组为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首府设在张家口,同时撤销伪蒙疆联合委员会。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辖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乌兰察布盟、巴彦塔拉盟、伊克昭盟(小部分地区)和察南政厅(伪察南自治政府改称)、晋北政厅(伪晋北自治政府改称)。这一地区一般称之为伪蒙疆地区。

民国29年 (公元1940年)

1月1日 伪满洲国在热河省旗县并存地区采取废县存旗措施。撤销新惠县,合敖汉左、右、南三旗成立敖汉旗(治新惠);撤销乌丹县,划归翁牛特左旗(治乌丹);撤销赤峰县,划归翁牛特右旗(治赤峰),撤销宁城县,其辖区分别划归喀喇沁中旗(治平泉)和喀喇沁右旗(治平庄);撤销建平县,划归喀喇沁有旗;撤销建昌县和凌源县,划归喀喇沁左旗(治公营子)。

△ 伪满洲国决定将海拉尔市政管理处改为海拉尔市;将满洲里市政管理处降为满洲里街;将王爷庙改称为兴安街。

民国30年 (公元1941年)

△ 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改称蒙古自治邦政府。

△ 伪满洲国决定将兴安东省的喜扎嘎尔旗划归兴安南省管辖。

10月25日 蒙古人民共和国与伪满洲国于哈尔滨签订《关于“康德6年”发生纠纷地域之“满洲帝国”及蒙古人民共和国间现地国境确定混成委员会之作业综合议定书及附属文书》,双方于诺门罕边境地区的划界工作结束。

民国31年 (公元1942年)

夏 傅作义在临河八岱举行为期一个月的全绥远省行政扩大会议,决定实行新县制。河套在原有的五原,临河、安北三个县的基础上,又从五原划地析置晏江县,从临河县划地析置狼山县和米仓县。

△ 伪满洲国决定复改满洲里街为满洲里市。

△ 绥远省政府决定将太安镇(陕坝)改为陕坝市政筹备处,为县级建制,隶属绥远省。

民国32年 (公元1943年)

10月1日 伪满洲国决定撤销兴安东省、兴安南省、兴安西省三省建置,成立兴安总省,仅保留了兴安北省建置。兴安东、南,西三省分别改称兴安东地区、兴安南地区、兴安西地区,井分别在三地区成立地区行署,归新设的兴安总省管辖。

△ 晋西北行政公署正式改名为晋绥边区行政公署。

△ 伪满洲国决定将兴安街复改为王爷庙街。

民国33年 (公元1944年)

10月15日 晋察冀边区委员会举行第19次会议,决定设置冀晋、冀察、冀中、冀热辽四个行政区主任公署。

第三部分(1945年-1949年)

民国34年 (公元1945年)

7月20日 根据中共中央及中共晋绥分局决定,塞北区行政公署改为绥蒙政府,属晋绥边区行政公署领导。绥蒙政府辖4个专员公署,即绥西专员公署;绥中专员公署;绥南专员公署;雁北五专署。

△ 上午,苏联红军坦克兵、步兵进抵王爷庙,设在王爷庙的兴安总省公署等日伪政权彻底崩溃,王爷庙得到解放。苏军进驻王爷庙后,立即成立城防司令部,临时维持社会治安,同时设立临时政府——新兴安总省临时政府。

8月17日 由晋察冀边区所属,中共冀东区委员会派来干部,以张立文为首的30多人赴赤峰筹建赤峰市政府。是月下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赤峰市政府成立,张立文任市长。同时,赤峰县人民政府亦成立,县长李继昌。

△ 傅作义将绥远省政府迁回归绥后,撤销伪政权所设巴彦塔拉盟,恢复抗战前绥远省的地方行政建制。9月20日,撤销厚和豪特市名称,正式恢复归绥原名,升格为市,定为省会,井复设归绥县原建制,与归绥市分治。同时,恢复包头县原名,但仍保留包头市建制。

△ 察哈尔省全境获得解放,恢复原有的锡林郭勒盟十旗、察哈尔盟八旗八县的管辖区域。

△ 日本侵略军投降后,德化县复称化德县,县治即今化德县城(原名嘉卜寺)。

△ 日本侵略军投降后,察哈尔绥东四旗获得解放,归绥蒙政府管辖。翌年(公元1946年)9月,国民党傅作义部占领绥东四旗,隶属国民党绥远省政府所辖。

9月15日 经中共冀热辽中央分局批准,析翁牛特左旗西部地区重置乌丹县。

△ 中共平泉县(含宁城地区)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成立。

10月1日 在苏军支持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于海拉尔成立,辖原伪兴安北省地区。额尔钦巴图、善吉密图普分任主席、副主席。省政府设政务、财务、实业、公安4处。8日,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举行成立大会并通过自治省政府成立公告。苏军代表吉那基?尼柯莱维奇?卡尔洛夫、苏军驻海拉尔城防司令、苏联驻满洲里领事馆代表以及蒙古军队代表达瓦等20多人应邀参加大会。

12月1日 中共热北地委、热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决定恢复经棚县建置,成立经棚县政府,同时成立克什克腾旗政府和巴林左旗政府。

△ 为纪念贺龙司令员指挥解放卓资山战斗的胜利,又因该地踞有龙山之险,绥蒙政府决定:卓资山地区命名为龙胜县,将凉城五区、凉城北四区、集宁四区、陶凉区划归龙胜县管辖。为便于管理,将原属陶集改为陶集县。

△ 兴安东省政府在扎兰屯成立。志达图(孟星三)任主任。下辖莫力达瓦、巴彦、阿荣、布特哈四旗。

民国35年 (公元1946年)

1月16日 一批主张蒙古族自治的进步人士和革命青年,在葛根庙召开东蒙古人民代表会议,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博彦满都任主席,哈丰阿任秘书长,阿思根任内防部长。中共中央东北局、西满分局赞助东蒙古自治,并派胡秉权参加会议,以表示祝贺。同时,成立了兴安盟政府,乌云达责任盟长。两政府均驻王爷庙,新兴安总省自行取消。会议宣布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军。

3月17日 东蒙古自治政府领导的昭乌达省政府在林东宣布成立,省长萨嘎拉扎布,秘书长那苏图。同时将和于章所领导的昭乌达盟警备队改为东蒙古自治军骑兵第4师,妥勇任师长,业喜扎拉僧任参谋长。

△ 兴安东地区各族各界代表会议在扎兰屯召开,布特哈旗、阿荣旗、巴彦旗、莫力达瓦旗以及黑龙扛省富裕县、龙江县、讷河县等地的蒙古族、达斡尔族群众代表78人、自卫军代表6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在扎兰屯成立纳文慕仁省政府,并选举产生了省政府主席、副主席和参议长,额尔登(金耀洲)任省政府主席,夏辅仁任副主席,苍吉扎布,潘孟岭任参议长和副参议长。省政府下设秘书处、民政处、教育处、公安局、法院、审判厅、检察厅、陆运局、税务局、邮电局及驿站局等。纳文慕仁省辖兴安东地区布特哈旗、阿荣旗,巴彦旗、莫力达瓦旗,共20万人口。原兴安东地区行署同时宣布撤销。

△ 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改称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仍由额尔钦巴图任自治政府主席。

4月1日 哲里木省政府在巴彦塔拉成立,乌力图任主席。蒙族联谊部部长方知达代表中共西满分局前往祝贺。

4月5日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锡林郭勒盟分会在贝于庙(今锡林浩特市)成立,主任阿拉坦敖其尔(6月8日后奇峻山任主任)。同时成立锡林郭勒盟人民政府,盟长松津旺楚克。锡林郭勒盟人民政府归属察哈尔省政府领导。7月,察哈尔省政府将锡林郭勒盟划为自治区,归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直接领导。11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察锡地方行政委员会成立,锡林郭勒盟归该委员会领导。翌年(1947年)5月,锡林郭勒盟人民政府划归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辖苏尼特左、苏尼特右、阿巴嘎左、阿巴嘎右、阿巴哈纳尔左、阿巴哈纳尔右、浩齐特左、浩齐特有、乌珠穆沁左,乌珠穆沁右十个旗。

4月8日 中共热北地委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所属昭乌达省政府代表在林西谈判成功,达成协议:昭乌达省政府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中国共产党派人接管巴林右旗。昭乌达省辖有开鲁、林西,经棚三县、林东汉民自治区和克什克腾、巴林左、巴林右、阿鲁科尔沁、扎鲁特五旗。5月19日,中共热北分区党、政、军机关决定由林西迁往林东。

4月15日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卓索图盟分会在赤峰成立,白云航任主任。所属各旗建立支会。卓索图盟辖敖汉,喀喇沁左、喀喇沁中、喀喇沁右、翁牛特左、翁牛特右、土默特左、土默特中、土默特右九旗及新东、新惠、乌丹、宁城、林西、赤峰、林东、经棚八县和赤峰市,实行蒙汉分治。

4月18日 察哈尔盟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正式成立了察哈尔盟人民政府,盟长陈炳宇,归察哈尔省政府领导。7月,察哈尔省政府将察哈尔盟划为自治区,归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直接领导。11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察锡地方行政委员会成立,察哈尔盟归该委员会领导。民国36年(公元1947年)5月,察哈尔盟划归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察哈尔盟辖太仆寺左、太仆寺右、商都、正蓝、正白、镶白、镶黄、明安八个旗。

4月29日 晋察冀边区调整行政机构。全边区划分为五个行政区:热河省、察哈尔省和冀中、冀东、冀晋三个行政区。

△ 吕明仁传达中共辽西省委指示:经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委托,中共西满分局决定,成立中共哲里木省地委(即五地委),书记吕明仁,副书记赵石。中共哲里木省地委辖通辽,开鲁二县及科尔沁左翼前、科尔沁左翼中、科尔沁左翼后、库伦、奈曼五旗。同时成立第五军分区,对外称通鲁警备区。

5月25日 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大会在兴安省王爷庙召开。会议决定正式解销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哈丰阿任主任;同时成立兴安省政府和临时参议会,兴安省主席特木尔巴根,参议会议长博彦满都,会议还决定解散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共东蒙古工作委员会改称中共兴安省工作委员会,张策任书记;成立兴安军区司令部,阿思根任司令员;东蒙古人民自治军改称内蒙古人民自卫军,云泽(乌兰夫)任司令员兼政委;兴安省政府受东北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5月27日,发表《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大会宣言》。

5月28日 兴安省政府在王爷庙正式成立。辖哲里木、兴安、纳文慕仁、呼伦贝尔四个地区的二十九旗、二县及二市。同时,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兴安省分会,特布信任主任。

6月1日 哲里木省政府迁至通辽,改称哲里木盟政府。乌力图任主席,赵石任盟政府中共党组书记。同时,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哲里木盟分会,李鸿范任主任。哲里木盟辖奈曼、库伦、科尔沁左翼中、科尔沁左翼后等四旗和通辽县。

6月5日 热河省政府发出通知,撤销热北专署,改昭乌达省为昭乌达盟,成立昭乌达盟临时行政委员会,委员12人,蒙汉族委员各半,萨拉扎布任临时行政委员会主席。临时行政委员会实行热河省政府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同时成立中共昭乌达盟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昭乌达盟分会,王逸伦任盟委书记,乌力吉那仁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昭乌达盟分会主任。

6月7日 额尔登签署纳文慕仁省政府第一号布告。根据东蒙古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纳文慕仁省改称纳文慕仁盟,额尔登任盟长。纳文慕仁盟所辖区域不变。

△ 晋察冀边区热辽行政公署成立。热河省政府副主席杨雨民兼任主任。

△ 王爷庙街公署改称王爷庙政府。

9月3日 昭乌达盟临时行政委员会改为昭乌达盟政府。义达嘎苏伦任盟长。昭乌达盟辖克什克腾、巴林左、巴林右、扎鲁特、阿鲁科尔沁五个旗及林西、开鲁两个县。

10月22日 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林枫、副主席张学思、高崇民签发政字第一号令,批复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呈请恢复地方自治,并准予施行。2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恢复呼伦贝尔自治。11月1 日《东北日报》报道,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呼伦贝尔恢复自治,成立地方自治政府。

11月13日 兴安省政府机关决定由扎兰屯迁移至索伦。25日开始搬迁,王爷庙事务由省政府秘书长宋振鼎驻任办理。

11月26日 中共中央电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准备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

民国36年 (公元1947年)

4月23日 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在兴安盟王爷庙隆重开幕。参加会议的东西部蒙、汉、回等各族代表共393人,其中包括工人、革命军人、农民、牧民、妇女、青年以及蒙古族上层人士及宗教人士。云泽(乌兰夫)主席致开幕词。24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主席云泽(乌兰夫)在代表大会上作政治报告,并对《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组织大纲》作了说明。27日,会议一致通过了云泽(乌兰夫)的政治报告和内蒙古自治政府自治宣言、施政纲领、组织大纲等文件。29日,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临时参议会及组成人员,云泽(乌兰夫)等121人当选为参议员。5月1日,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委员21人,云泽(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哈丰阿当选为副主席。同时,选举出驻会参议员11人,博彦满都为议长,吉雅泰为副议长。会议期间,收到了中共中央东北局、中共西满分局、中共辽吉省委、绥蒙政府等各地党政组织的贺电,辽吉省、黑龙江省政府派代表到会祝贺。会议还通过了《给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的致敬电》。《东北日报》为此发表社论《内蒙古解放的道路》。《内蒙古自治报》对会议进行了详细报道。5月2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召开第一次委员会,确定了各部负责人。王再天任办公厅厅长,奎璧任民政部长,阿思根任军事部长,特木尔巴根任财政经济部长,朋斯克任公安部长,高布泽博任文化教育部长,松津旺楚克任参事厅长。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随之撤销。5月3日,大会闭幕。

5月1日 下午7时,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正式成立。

5月13日 兴安省政府发布第5号公告,宣布自5月15日起取消兴安省建制。至此,原由兴安省所辖的纳文慕仁盟归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盟长额尔登,盟址设在扎兰屯,辖莫力达瓦、巴彦、布特哈、阿荣、喜扎嘎尔等旗。

△ 锡林郭勒盟政府划归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辖苏尼特左、苏尼特右、阿巴嘎左、阿巴嘎右、阿巴哈纳尔左、阿巴哈纳尔右、浩济特左,浩济特右、乌珠穆沁左、乌珠穆沁右等旗。

△ 察哈尔盟划归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辖商都县,太仆寺左、太仆寺右、正蓝、正白、镶白、镶黄、明安等旗。

△ 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共辖1个市(王爷庙)、1个县、5个盟、24个旗(市)。即:王爷庙(后改乌兰浩特市),突泉县,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兴安、察哈尔、锡林郭勒盟,海拉尔、满洲里市(县级市),额尔古纳、索伦、陈巴尔虎、新巴尔虎左、新巴尔虎右、布特哈、阿荣、莫力达瓦、巴彦、科尔沁右翼前、科尔沁右翼中、科尔沁右翼后、扎赉特、喜札嘎尔、正蓝、正白、镶白、商都、镶黄、太仆寺左、太仆寺右、明安、苏尼特左、苏尼特右、阿巴哈纳尔左、阿巴哈纳尔有、阿巴嘎左、阿巴嘎右、浩济特左、浩济特右、东乌珠穆沁、西乌珠穆沁旗。全区总面积53.8万平方公里,人口561.7万人,其中蒙古族83.2万人。

△ 赤峰市建制撤销,所辖地区并入赤峰县.

△ 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将王爷庙改称乌兰浩特市。

民国37年 (公元1948年)

1月15日 内蒙古自治政府发布命令,呼伦贝尔地方取消自治,改称呼伦贝尔盟,任命额尔钦巴图为盟长。呼伦贝尔盟辖海拉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市、牙克石街和新巴尔虎左、新巴尔虎右、额尔古纳、陈巴尔虎、索伦等旗。

8月24日 中共西北局决定撤销宁绥工委,改组宁夏工委与伊西工委。伊西工委辖鄂托克、乌审、杭锦、阿拉善,陶乐,惠农、石咀山、平罗、磴口等旗县。

△ 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撤销喜札嘎尔旗,其区域并入西科前旗(今科尔沁右翼前旗)。

△ 赤峰市建制恢复,隶热河省热中专署。

民国38年 (公元1949年1~9月)

4月5日 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统一各旗(不包括县市)行政村名称,规定凡农业区各旗的行政村,今后统称“嘎查”(村),自然屯称“爱里”。

4月11日 莫力达瓦旗与巴彦旗合并,称莫力达瓦旗;扎赉诺尔街并入满洲里市,成为满洲里市的一个区(即今扎赉诺尔矿区)。

△ 呼伦贝尔盟与纳文慕仁盟合并简称“呼纳盟”。额尔钦巴图任盟长。15日,中共呼纳盟委员会成立,高锦明任书记。

5月1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将原属热河省的昭乌达盟、辽北省的哲里木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6月13日 华北人民政府发布命令,绥蒙区改称绥远省,绥蒙政府改称绥远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地区行政区划资料(1908-1949)

第一部分1908-1925

清(公元1908~1911年)

德宗光绪三十四年 (公元1908年)

五月二十日 清王朝裁呼伦贝尔副都统,改设呼伦道,在呼伦贝尔城添设呼伦直隶厅,管理境内索伦、新巴尔虎、陈巴尔虎及厄鲁特诸旗牧场;在呼伦湖西北之地置胪膑府(今满洲里市),并添设呼伦贝尔道员,胪膑知府,呼伦、室韦,布西等直隶厅同知、诺敏知县等。翌年(公元1909年),正式改设民治。呼伦贝尔地方行政遂由军府制转向郡县制。

同年 清王朝将赤峰县升为赤峰直隶州,同时设立开鲁县和林西县。开鲁县管理扎鲁特左、右二旗南部垦地和阿鲁科尔沁旗垦地的一部分,林西县管理巴林左、右二旗西部垦地和克什克腾旗东部垦地的一部分,两县均隶属赤峰直隶州。设立二县后,开鲁、林西二县很快成为内蒙古东部地区蒙汉贸易集镇.

△ 清王朝划阜新县北境、奈曼旗东南境、喀尔喀左旗和锡埒图库伦札萨克喇嘛旗的部分垦地增设绥东县(辖境相当于今库伦旗和奈曼旗各一部分),隶属朝阳府。

清宣统元年 (公元1909年)

七月十三日 清王朝批准添设呼伦、瑷珲二兵备道、胪膑等四知府、呼伦等二直隶厅同知。

△ 清王朝将科尔沁右翼中旗北部的一部分地区划出,设立醴泉县,县治醴泉镇(今突泉县突泉镇)。

清宣统三年 (公元1911年)

十一月初一日 《中俄满洲里界约》在齐齐哈尔签订.《中俄满洲里界约》规定,两国仍以额尔古纳河为界;河中约280个洲渚的160个划属俄国、120个划属中国;陆界58界点至63界点不变,但陆界界点普遍南移中方一侧4~12公里不等。

△ 清王朝新设敖汉右旗,原敖汉旗称为敖汉左旗,二旗以老哈河为界。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1月12日 山西革命军经伊克昭盟进入包头,受到包头人民的欢迎。革命军以孙中山、黄兴的名义任命蒙古族同盟会会员云亨为绥远城将军,经权为归化城都统、安祥为归绥遭道尹,并成立了管辖包头、后套(今巴彦淖尔盟南部地区)和伊克昭盟地区的临时性政权机构——包东州。

1月14日 呼伦贝尔厄鲁特总管胜福派人到呼伦城 (今海拉尔市)驻防军营宣称;次日早将进攻呼伦城,城内驻军及商民如不悬挂白旗投降,则一律攻杀。15日,胜福等率军武装进入呼伦城,强行驱逐当地清王朝官员,占领官署,逼迫清军退出城外,交出行政权。然后立即宣告“独立”,脱离与清王朝关系,成立了隶属于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市)政府的“自治政府”。

2月2日 伪装成蒙古兵的一营俄军和数百名蒙古兵在车和扎率领下攻打胪膑。胪膑驻军奋起反击,打退俄军及蒙古兵,击毙沙俄西伯利亚第15号联队军官和数名俄兵,缴获俄军数十幅军用地图。4日上午8时,胜福所部马步兵400余人在沙俄军马步炮兵800余人的协同下再次进攻胪膑,清王朝为避免中俄武装冲突,遂令胪膑驻军撤出呼伦贝尔。不久,呼伦贝尔“自治政府”在沙俄支持下控制了呼伦贝尔地区。

同月 呼伦贝尔“自治政府”决定取消清王朝所设呼伦贝尔兵备道,恢复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治所在呼伦城。同时撤销了清末所设的呼伦直隶厅、胪膑府等建置。

同月 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设绥远城将军,监督节制归化、托克托、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武川、宁远、兴和、陶林、丰镇、五原、东胜等十二抚民厅;乌兰察布盟四子王旗(四子部落旗)、达尔罕贝勒旗(喀尔喀右旗)、茂明安旗、西公旗(乌喇特前旗)、中公旗(乌喇特中旗)、东公旗(乌拉特后旗)等六旗;伊克昭盟准格尔旗(鄂尔多斯左翼前旗)、郡王旗(鄂尔多斯左翼中旗),达拉特旗(鄂尔多斯左翼后旗),乌审旗(鄂尔多斯右翼前旗)、鄂托克旗 (鄂尔多斯右翼中旗)、杭锦旗(鄂尔多斯右翼后旗)、札萨克旗(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等七旗及土默特旗。但十二抚民厅仍由山西省归绥道行使行政管辖权。

△ 中华民国政府改归绥道为归绥观察使,所属十二抚民厅一律改为县,即归化县、和林格尔县、托克托县、清水河县、萨拉齐县、武川县、五原县、东胜县、宁远县、丰镇县、兴和县、陶林县。抚民厅原设同知、通判等官职均改称县知事,仍归绥远城将军监督节制。

公元1912年7~12月

7月18日 中华民国政府降赤峰直隶州为赤峰县.

同年 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设热河都统,监督节制卓索图盟、昭乌达盟及境内所设府、县。卓索图盟辖有喀喇沁左、中、右,土默特左、右,唐古特喀尔喀,锡埒图库伦七旗:昭乌达盟辖有巴林左,右,敖汉左、右,翁牛特左,右,克什克腾,阿鲁科尔沁,喀尔喀左翼,扎鲁特左、右,奈曼十二旗;热河都统直辖朝阳、赤峰、阜新、平泉、绥东、凌源、建平、林西,开鲁、承德、滦平、围场、隆化,丰宁等府县。 △ 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设察哈尔都统,统辖察哈尔左、右翼之正蓝,正白、镶白、镶黄、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八旗及太仆寺左翼、太仆寺右翼、牛羊群、商都等四牧群;监督节制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左、右,阿巴嘎左、右,浩齐特左、右,阿巴哈纳尔左、右等十旗。 △ 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哲里木盟仍辖科尔沁左翼前、中、后,科尔沁右翼前、中、后,郭尔罗斯前、后,扎赉特,杜尔伯特等十旗,归蒙藏事务局管辖,同时受东三省监督节制。其中科尔沁左、右翼六旗受奉天省监督节制,郭尔罗斯前旗受吉林省监督节制,郭尔罗斯后旗、扎赉特旗、杜尔伯特旗受黑龙江省监督节制。

△ 中华民国政府沿袭清制,将阿拉善旗(阿拉善和硕特旗)和额济纳旗(额济纳旧土尔扈特旗)仍单独设立,不设盟,各为独立旗(亦称之为特别旗),直属蒙藏事务局管辖,同时受宁夏护军使节制。

民国2年 (公元1913年)

夏 中华民国政府决定裁撤归化城副都统,由绥远城将军兼理归化城土默特旗政。同时裁撤归绥观察使,将归化县和绥远城粮饷同知厅合并,更名为归绥县。改绥远城将军为行政长官,设置军政、民政两厅,与山西省分治。

8月30日 9月4日 满洲里交涉局禀称:今年春间,库伦活佛派三喇嘛与蒙员密商,将满洲里迤北至煤窑、阿巴街河西北至俄界一带地方约计百里,拟定价值售予俄人。该地出产以“旱獭为最”。俄人已派黄牌队前往征税,与蒙人税务人员发生争端.经驻呼伦“俄外交部官员会同蒙员,将此一带地区界址划清,仍归俄人管辖。”为此,中华民国外交部照会俄使指出:“该处属于黑龙江省,完全为中国领土.蒙人安得私售?此事果若属实,中国政府不能承认”。

△ 中华民国政府改多伦诺尔厅为多伦县,归直隶省口北道管辖。

△ 因宁远县与他省县名重复,中华民国政府决定,改宁远县为凉城县,隶绥远城将军监督节制。

民国3年 (公元1914年)

同月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设立绥远特别行政区,改绥远城将军为绥远特别行政区都统。绥远特别行政区辖原归绥道所属十二县、乌兰察布盟六旗、伊克昭盟七旗。同时改归化城土默特旗为土默特总管旗,增设总管,不设盟,由绥远特别行政区直辖。6月,绥远特别行政区东部丰镇、凉城、陶林、兴和四县划归察哈尔特别区管辖后,始设绥远道,设道尹,管辖绥远特别行政区其余八县。

同月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设立热河特别区,设热河都统,为最高军政、民政长官,下设热河道,置道尹治理所辖各县民政。热河特别区辖卓索图盟七旗、昭乌达盟十二旗和原热河都统直辖十四县。

6月14日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设立察哈尔特别区,设察哈尔都统,为最高军政、民政长官,特别区下设兴和道,设道尹,管辖绥远特别行政区所划归的丰镇、凉城、陶林、兴和四县和直隶省口外道所划归的张北、沽源、多伦三县。同时,察哈尔特别区还统辖察哈尔左右翼八旗及四牧群和锡林郭勒盟十旗。

8月1日 中华民国政府决定,将阿拉善、额济纳两旗的行政事务交由宁夏处理,军事防务归宁夏护军使节制。

同月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在克什克腾旗境内设置经棚县,隶热河特别区热河道。

△ 因醴泉县与陕西省县名重复,中华民国政府将醴泉县更名为突泉县,隶奉天省洮昌道。

民国4年 (公元1915年)

2月18日 黑龙扛巡按使朱庆澜筹拟抚绥鄂伦春人办法呈中华民国大总统。内称鄂伦春向分五路,黑龙江缄则有库玛尔、毕拉尔二路;墨尔根城则有阿里、多昔尔二路;呼伦贝尔城则有托河一路,向归布特哈总管管束。后因该族苦其欺凌剥削,故在兴安城专设满洲总管,副管。清德宗光绪十九年(公元1893年)兴安城副总管裁撤,改设协领4员,分路经理.清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又在库毕两河扼塞地方各设协署。五路佐校,由鄂人稍通汉语者担任。协领任务是入山抚绥,散放犒赏银两,切实收拢。该族文化落后,生计艰窘,抚绥方法非从教养入手,万难有济。已饬令库毕二路就所在荒地择腴垦种,由省拨给车犁牛马28头(18i),羌洋2 000余元,并又拨给毕路牛40头,替牧畜筹办处分养。

6月7日 恰克图会议结束,《中、俄、蒙协约》(即《恰克图协约》)正式签字换文,共22条。6月9日,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宣告取消“独立”。6月12日,袁世凯派专使徐绍桢、荣勋赴库伦册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为外蒙古博克图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

11月6日 中华民国政府派代表同沙俄公使库朋斯齐在北京签订《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 (亦称《中俄会订呼伦贝尔条件》)。呼伦贝尔“自治政府”宣告结束,将呼伦贝尔划为特别区域,直接归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节制,并受黑龙江省监督。

△ 中华民国政府析突泉县南部地区设开化县,隶奉天省洮昌道。

民国6年 (公元1917年)

△ 中华民国政府改开化县为瞻榆县,隶奉天省洮昌道。

△ 中华民国政府在科尔沁左翼中旗巴林爱新荒设通辽县,隶奉天省洮昌道。

民国7年 (公元1918年)

△ 中华民国政府改商都设治局为商都县,隶属察哈尔特别区兴和道。

民国8年 (公元1919年)

△ 隶属呼伦贝尔索伦左翼镶黄、正蓝两旗之陈巴尔虎蒙古(系公元1732年由布特哈迁来)分出,设置陈巴尔虎旗,仍归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

民国9年 (公元1920年)

1月6日 呼伦贝尔上层王公致电东三省巡阅使和黑龙江督军,情愿转呈中央撤销呼伦贝尔特别区域。1月28日,呼伦贝尔副都统贵福呈请取消呼伦贝尔特别区域,并取消中俄会订条件,中华民国政府批示照准,并发布撤销呼伦贝尔特别区域的政令,保留呼伦贝尔副都统公署,呼伦贝尔副都统专辖蒙旗事务,归黑龙江省节制。

△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在呼伦贝尔地方增设呼伦县、胪膑县,室韦县和奇乾设治局。

2月5日 中华民国政府改原设呼伦贝尔兵备道为呼伦贝尔善后督办兼交涉员,管理新设三县一局及沿边18卡伦和外交事务,督办公署驻诲拉尔。

民国10年 (公元1921年)

7月1日 中华民国政府改宁夏护军使为宁夏镇守使,节制阿拉善旗军务。

7月11日 外蒙古革命,宣布独立。

8月28日 呼伦贝尔副都统署决定,由俄境迁入呼伦贝尔地区的布里亚特蒙古人,安置在锡尼河(今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流域驻牧.翌年(公元1922年),约160余户、700多人的布里亚特蒙古人和哈木尼堪牧民由俄境内迁入呼伦贝尔锡尼河一带。经中华民国政府批准,建立了布里亚特旗。

12月17日 中华民国政府令奇乾设治局改为三等县,仍归呼伦贝尔善后督办管辖。

民国11年 (公元1922年)

同年 中华民国政府正式批准在陈巴尔虎境内锡尼河流域建立布里亚特旗,隶属呼伦贝尔善后督办公署,归黑龙江省节制。

△ 中华民国政府析敖汉左旗置敖汉南旗,治所在贝子府,属昭乌达盟。

△ 中华民国政府改集宁设治局为集宁县,隶察哈尔特别区。

民国12年 (公元1923年)

3月15日 东三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决定,将中东铁路沿线各铁路交涉分局改为市政分局,由吉林、黑龙江二省铁路交涉总局会同市政管理局分别委任。各局管理沿线市政兼办铁路交涉事宜。定自4月1日起实行市政分局办事章程。市政分局主要有长春、张家湾、一面坡、横道河于、穆梭、绥芬河、安达、昂昂溪、扎兰屯、博克图、海拉尔、满洲里。

4月1日 海拉尔铁路交涉分局正式改称海拉尔市政分局,并从中东铁路民政部直辖的“理事会”接管了市政管理权。

民国14年 (公元1925年)

5月 呼伦贝尔善后督办改称为呼伦贝尔道尹,督办公署亦改称道尹公署。

△ 中华民国政府改宝昌设治局为宝昌县.县治即今太仆寺旗宝昌镇(建于1930年)。宝昌县辖原太仆寺旗左、右翼牧群,镶白旗及正蓝旗各一部分地区。

第二部分(1926年-1944年)

民国15年 (公元1926年)

△ 中华民国政府改固阳设治局为固阳县。辖原乌拉特后旗垦地和武川县所辖茂明安旗垦地等地区,隶绥远道。

△ 中华民国政府改包头设治局为包头县。辖原包头镇、乌拉特前、后二旗和达拉特旗部分地区,隶绥远道。

△ 冯玉祥率国民联军经过阿拉善所属磴口巴格(巴格为蒙古语,一级地方行政组织)和沙金陶海巴格时,设置磴口县,归甘肃省宁夏道管辖。

民国16年 (公元1927年)

中华民国政府批准设立满洲里市,建立市政公所。

民国17年 (公元1928年)

7月6日 在国民政府委员会第77次会议上,内政部长提出特别区应改省制,并拟以绥远特别行政区改称绥远省,热河特别区改称热河省,察哈尔特别区改称集宁省,以旧直隶口北道十县划入集宁省范围及热、绥、集三省省会设置案,交中央政治会议讨论。

△ 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长薛笃弼请将热河、绥远、察哈尔三特别区改省,并以旧直隶口北道十县并入察哈尔,改称集宁省案,是日由中央政治会议交山西政治分会审议。17日,阎锡山电国民政府表示赞成。

△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53次会议议决:批准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别区改省,每省设委员5~7人。旧直隶道十县划归察哈尔省,察哈尔原划绥远之丰镇、凉城、兴和、陶林四县仍归还绥远省。热河省会设于承德,察哈尔省会设于万全,绥远省会设于归绥。

9月17日 国民政府正式下令将热河、察哈尔、绥远、青海、西康各特别区域均改为省,并组织省政府。省政府为委员制,任主席一人,主理省事。

10月 国民政府改临河设治局为临河县,隶属绥远省。

11月1日 察哈尔省政府正式成立,国民政府对其所辖区域进行了调整,将原直隶省口北道所辖的宣化、怀来等十县划归察哈尔省;原兴和道所辖的丰镇、凉城、兴和、陶林及集宁等五县划归新成立的绥远省;撤销兴和道建置;置省主席为最高军政长官,省会改设在张家口。察哈尔省共辖十六县、十八旗、四牧群。

同月 东北政务委员会于洮安设立兴安屯垦公署,委任东北军炮兵司令邹作华为总办,着手军垦蒙地。垦区范围以辽宁省之洮安县、黑龙江省之索伦县(今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境)为主,以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后旗、扎赉特旗为辅。屯垦公署后迁至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下辖3个团、2个垦殖局及其他机构,分别驻于索伦、科尔沁右翼前旗葛根庙、王爷庙、科尔沁右翼后旗镇国公府等地。民国20年(公元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瓦解,

△ 阿拉善旗、额济纳旗和磴口县划归新成立的宁夏省管辖。但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对宁夏省有较大的自治权,旗务名义上归国民政府行政院蒙藏委员会管理。

△ 奉系屯垦军进驻王爷庙,改王爷庙为兴安镇(亦称怀远镇)。

△ 国民政府调整行政区域,将通辽县划归辽宁省管辖;将开鲁县划归新成立的热河省管辖。

△ 呼伦贝尔索伦六旗中的厄鲁特部落(系公元1732年由布特哈迁入)分出,成立厄鲁特旗,仍由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

民国18年 (公元1929年)

1月1日 绥远省政府正式成立。国民政府对其所辖区域进行了调整,将原兴和道的丰镇、凉城、兴和、陶林、集宁五县划归绥远省,撤销绥远道建置,置省主席为最高军政长官;省会设在归绥,绥远省共辖有十五县、二设治局、乌兰察布和伊克昭两盟及土默特旗。

△ 热河省政府正式成立。以承德为省会,裁热河道,置省政府主席为最高军政长官。卓索图、昭乌达两盟建置仍旧,划归热河省管辖。热河省下辖十五县、三设治局、二十旗。

同月 国民政府改雅鲁设治局为雅鲁县,辖境相当于今扎兰屯地区。

2月15日 国民政府改呼伦贝尔道尹公署为呼伦贝尔市政筹备处。所属各县公署均改称县政府。

10月15日 呼伦贝尔交涉员奉令裁并后,由呼伦贝尔市政筹备处接办各项公务。

民国20年 (公元1931年)

3月4日 国民政府析翁牛特左旗地一部设全宁设治局,同年改设治局为全宁县。

△ 国民政府颁发库伦旗政教分治办法5条,废止政教合一制度,重新设立库伦旗建制。

9月18日 “九一八”事变爆发,驻兴安屯垦军全军北撤,临撤走时大肆抢掠,王爷庙陷入混乱状态。吉林军在西撤路过八仙筒时,将绥东县政府抢劫一空,绥东县政府遂告瓦解。事变爆发后不久,日军侵占了东北各省(包括内蒙古东部地区)。

△ “九一八”事变后,内蒙古东部的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卓索图盟及呼伦贝尔、西布特哈地区相继被日本侵略军占领。

民国21年 (公元1932年)

3月1日 伪满洲国成立。

3月9日 伪满洲国成立后,执政博仪于是日在长春宣布就职。定年号为“满洲国”大同元年,仍用公历月日。伪满洲国国务院下设兴安局,专管蒙旗事务。

3月30日 伪满洲国公布《兴安省官制》,分设东,南、北三个分省,并任命各分省省长。

△ 伪满洲国取消哲里木盟名称及建置,成立兴安南分省,归新设立的兴安局管辖。兴安南分省省会驻郑家屯(原名辽源),下辖七旗,即科尔沁左翼前、中、后三旗,科尔沁右翼前、中、后三旗和扎赉特旗。原属哲里木盟的郭尔罗斯前旗划归吉林省,郭尔罗斯后旗划归新设的滨江省,杜尔伯特旗划归新设的龙扛省,将通辽县改隶新设的奉天省,同时将兴安镇(亦称怀远镇)复改称王爷庙。

△ 伪满洲国在呼伦贝尔地区设立兴安北分省,归兴安局管辖。兴安北分省省会驻海拉尔,其辖地的行政建制和区划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撤销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和呼伦贝尔市政筹备处;原新巴尔虎右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合并成立新巴尔虎右翼旗,旗府驻阿尔坦额莫勒;原新巴尔虎左翼正白、正蓝、镶白、镶黄四旗合并成立新巴尔虎左翼旗,旗府驻阿穆古郎;原索伦左翼正白、镶黄二旗合并成立索伦左翼旗:原索伦右翼四旗合并成立索伦右翼旗。同时还辖有陈巴尔虎旗、室韦县、奇乾县和海拉尔、满洲里市。

△ 伪满洲国在西布特哈地区设立兴安东分省,归兴安局管辖。兴安东分省省会初设在齐齐哈尔,民国22年(公元1933年)初迁到扎兰屯。兴安东分省下辖西布特哈总管公署和设治局;同时撤销雅鲁县建制,设布特哈左翼旗和布特哈右翼旗;将科尔沁右翼前旗境内索伦设治局改设索伦县。

夏 共产国际从莫斯科派回曾涌泉(化名罗勃夫)和李森联系,以卖布、袜作掩护,活动于哈素、马群、美岱召,妥妥岱等地。

9月5日 伪满洲国宣布取消蒙古王公制度,组织旗公署,改札萨克为旗长。

7月15日 伪满洲国将兴安南分省所辖科尔沁右翼前旗改称西科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改称西科中旗、科尔沁右翼后旗改称西科后旗。

8月3日 伪满洲国决定将直属国务院的兴安局改为兴安总署,分别管理兴安东、南、北三分省。

△ 国民政府决定撤销全宁县,并先后将天山、林东、鲁北三设治局分别改为天山县、林东县,鲁北县。

10月1日 国民政府将宁城设治局改为宁城县,隶属热河省。

民国22年 (公元1933年)

△ 伪满洲国在西布特哈总管公署和设治局所辖区域内成立了莫力达瓦旗(旗公署驻尼尔基)和巴彦旗(旗公署驻额尔和),二旗均隶兴安东分省。

同月 昭乌达盟全境被日本侵略军占领,伪满洲国取消了昭乌达盟的名称与建置,在西拉木伦河以北地区成立兴安西分省,由伪满洲国兴安总署管辖。分省省会驻开鲁县城,下辖六旗二县,即克什克腾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扎鲁特左旗、扎鲁特右旗、阿鲁科尔沁旗、林西县、开鲁县。相继撤销经棚、天山、林东、鲁北四县,并将原昭乌达盟的敖汉左旗、敖汉右旗、敖汉南旗、翁牛特左旗,翁牛特右旗、奈曼旗、喀尔喀左翼旗等七旗划归热河省。

△ 热河省全境被日本侵略军占领,成为伪满洲国的一部分。伪满洲国取消了卓索图盟的名称与建置,在原热河省范围内、西拉木伦河以南设立伪热河省,仍以承德为省会,下辖承德、赤峰、朝阳等十五县、原卓索图盟七旗及原昭乌达盟的翁牛特左、右二旗、敖汉左、右、南三旗、奈曼和喀尔喀左翼旗等十四旗,各旗县直接归省公署管辖。

△ 伪满洲国在原西布特哈总管衙门辖地成立阿荣旗,旗公署驻红花梁子,民国30年(公元1941年)迁那吉屯(今那吉镇),隶兴安东分省。

△ 伪满洲国将布特哈左翼旗和布特哈右翼旗合并,成立布特哈旗,旗公署设在扎兰屯,隶兴安东分省。

△ 伪满洲国决定撤销天山县建置,并入阿鲁科尔沁旗。同时,撤销林东县建置,并入巴林左旗。

△ 伪满洲国将索伦左翼旗、宏伦右翼旗、厄鲁特旗、布里亚特旗四旗合并,成立索伦旗,旗府驻南屯。索伦旗隶兴安北分省。

△ 伪满洲国在翁牛特左旗西部设乌丹县,与翁牛特左旗并存,蒙汉分治,隶属热河省。同年,又将索伦县改建为喜扎嘎尔旗,隶属兴安东分省。

△ 伪满洲国撤销室韦县和奇乾县建制,成立了额尔古纳左旗(治奈如穆图,今三河镇)和额尔古纳右旗(治吉如穆图,系由奇乾改称)。隶属兴安北分省。

△ 日伪军侵占多伦县后,成立所谓察东特别自治区。民国25年(公元1936年),划归新成立的察哈尔盟。

△ 经国民政府批准,绥远省政府决定改包头县为包头市政筹备处。

民国23年 (公元1934年)

3月1日 伪满洲国实行帝制,溥仪登基,成为伪满洲国皇帝,并改年号为康德。

10月1日 伪满洲国公布新的《省官制》,原兴安四个分省划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省。

12月1日 伪满洲国将兴安总署升格为蒙政部,原兴安总署所辖兴安东、南、西、北四分省正式升格为兴安东、南、西、北四省。蒙政部除管辖兴安四省外,还辖有吉林、滨江、龙江等省所属郭尔罗斯前旗、郭尔罗斯后旗、杜尔伯特旗、依克明安旗四蒙旗。

△ 伪满洲国实行地方行政制度改革,将热河省的朝阳、阜新二县及土默特左、右二旗划归新成立的锦州省。又将热河省管辖的翁牛特左旗、奈曼旗划归兴安西省管辖。

民国24年 (公元1935年)

同月 伪满洲国撤销绥东县建置,将所辖区域划归奈曼旗和库伦旗,同时将喀尔喀左翼旗(原属昭乌达盟)及唐古特喀尔喀旗(原属卓索图盟)并入库伦旗,并将库伦旗由热河省划归兴安南省管辖,旗府驻库伦街。

△ 克什克腾旗与阿巴哈纳尔旗、正蓝旗、多伦县对接壤长达240公里的旗界共同进行了一次明确划分。这次划分旗界,除克什克腾旗让出920平方里草场外,其余全线均维持原状。

△ 伪满洲国将扎鲁特左旗和扎鲁特右旗合并,成立扎鲁特旗,旗府所在地为鲁北街,隶兴安西省管辖。

△ 兴安南省省会迁至王爷庙。

同年底 商都县被日伪军占领后,划归察东特别自治区。

△ 伪满洲国在敖汉左、右、南三旗境内设立新惠县,隶属热河省。

民国25年 (公元1936年)

1月1日 满洲里、海拉尔市政公署成立。民国29年(1940年)5月,根据伪满洲国第89号令,定海拉尔为市,设市公署;满洲里改为满洲里街,民国31年(1942年)又改街为市。

△ 察哈尔右翼四旗正式改隶绥远省。

△ 绥远省境内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简称绥境蒙政会)在归绥正式成立,沙克都尔扎布任委员长,巴宝多尔济等18人为政务委员。绥境蒙政会下辖绥远省境内的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及土默特特别旗、察哈尔右翼四旗(绥东四旗)。绥境蒙政会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同时受绥远省境内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的监督指导。

△ 日伪将察哈尔部改为察哈尔盟,在张北县城设盟公署,将宝昌县和沽源县合并为宝源县;将尚义、崇礼、化德三设治局均改为县;将察哈尔牛羊群改为明安旗、商都牧群改为商都旗、太仆寺左翼牧群改为太仆寺左旗,太仆寺右翼牧群改为太仆寺右旗。察哈尔盟下辖正蓝、正白、镶白、镶黄、明安、商都、太仆寺左、太仆寺有等八旗和多伦、宝源、商都、张北、康保、化德、尚义、崇礼等八县。

△ 伪蒙古军政府改化德县为德化市,不久又改为德化县。

12月17日 伪满洲国颁布《热河省及锦州省内的旗制》、《关于蒙政部大臣在热河省及锦州省内实行旗制地区的权限的规定》。决定翌年(公元1937年)1月1日起,热河省所辖六旗与锦州省所辖二旗归蒙政部统辖。

△ 宁夏省所属磴口县与阿拉善旗在土地所有权及行政权等问题上发生争执。蒙藏委员会派员进行调解,确定磴口县土地所有权归阿拉善旗,政权归宁夏省。

民国26年(公元1937年)

9月4日 日军占领察哈尔省全境,在张家口成立了伪察南自治政府,于品卿任主席。伪察南自治政府下辖宣化、怀来等察哈尔省南部的十个县。

10月27日 绥远省大部分地区被日军占领后,在日本关东军参谋长东条英机的操纵下,第二次蒙古大会在归绥召开。会议决定撤销伪蒙古军政府,成立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云端旺楚克任主席,同时将绥远省省会归绥改为厚和特别市,后又改为厚和豪特市。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下辖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一小部分、察哈尔盟、锡林郭勒盟及后设的巴彦塔拉盟。

△ 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成立后,新设巴彦塔拉盟,把绥远省东部以农业为主的大部分旗县划归该盟管辖,巴彦塔拉盟辖有归绥、萨拉齐、清水河、托克托、和林格尔、固阳、武川、丰镇、兴和、陶林、集宁、凉城等十二县和镶蓝、镶红、正红、正黄及土默特五旗。盟长为补英达赖。

12月 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改归绥县为巴彦县,仍属巴彦塔拉盟管辖。

△ 日本侵略军占领安北设治局境东部地区后,设安北县,归巴彦塔拉盟管辖。退踞后套的国民党绥远省政府占有安北设治局境西部地区,民国30年(公元1942年),亦改为安北县。

△ 伪满洲国决定将隶龙江省的突泉县改称醴泉县,仍属龙扛省管辖。同时决定翁牛特左旗从兴安西省划归热河省,井在该旗境内设立乌丹县,亦属热河省管辖。

民国27年 (公元1938年)

△ 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决定将巴彦县并入厚和豪特市。

民国28年 (公元1939年)

△ 国民党绥远省政府从晋北地区迁至绥西后套地区的陕坝,并将陕坝定为绥远省临时省会。

9月1日 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操纵下,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伪察南自治政府、伪晋北自治政府合并改组为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首府设在张家口,同时撤销伪蒙疆联合委员会。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辖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乌兰察布盟、巴彦塔拉盟、伊克昭盟(小部分地区)和察南政厅(伪察南自治政府改称)、晋北政厅(伪晋北自治政府改称)。这一地区一般称之为伪蒙疆地区。

民国29年 (公元1940年)

1月1日 伪满洲国在热河省旗县并存地区采取废县存旗措施。撤销新惠县,合敖汉左、右、南三旗成立敖汉旗(治新惠);撤销乌丹县,划归翁牛特左旗(治乌丹);撤销赤峰县,划归翁牛特右旗(治赤峰),撤销宁城县,其辖区分别划归喀喇沁中旗(治平泉)和喀喇沁右旗(治平庄);撤销建平县,划归喀喇沁有旗;撤销建昌县和凌源县,划归喀喇沁左旗(治公营子)。

△ 伪满洲国决定将海拉尔市政管理处改为海拉尔市;将满洲里市政管理处降为满洲里街;将王爷庙改称为兴安街。

民国30年 (公元1941年)

△ 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改称蒙古自治邦政府。

△ 伪满洲国决定将兴安东省的喜扎嘎尔旗划归兴安南省管辖。

10月25日 蒙古人民共和国与伪满洲国于哈尔滨签订《关于“康德6年”发生纠纷地域之“满洲帝国”及蒙古人民共和国间现地国境确定混成委员会之作业综合议定书及附属文书》,双方于诺门罕边境地区的划界工作结束。

民国31年 (公元1942年)

夏 傅作义在临河八岱举行为期一个月的全绥远省行政扩大会议,决定实行新县制。河套在原有的五原,临河、安北三个县的基础上,又从五原划地析置晏江县,从临河县划地析置狼山县和米仓县。

△ 伪满洲国决定复改满洲里街为满洲里市。

△ 绥远省政府决定将太安镇(陕坝)改为陕坝市政筹备处,为县级建制,隶属绥远省。

民国32年 (公元1943年)

10月1日 伪满洲国决定撤销兴安东省、兴安南省、兴安西省三省建置,成立兴安总省,仅保留了兴安北省建置。兴安东、南,西三省分别改称兴安东地区、兴安南地区、兴安西地区,井分别在三地区成立地区行署,归新设的兴安总省管辖。

△ 晋西北行政公署正式改名为晋绥边区行政公署。

△ 伪满洲国决定将兴安街复改为王爷庙街。

民国33年 (公元1944年)

10月15日 晋察冀边区委员会举行第19次会议,决定设置冀晋、冀察、冀中、冀热辽四个行政区主任公署。

第三部分(1945年-1949年)

民国34年 (公元1945年)

7月20日 根据中共中央及中共晋绥分局决定,塞北区行政公署改为绥蒙政府,属晋绥边区行政公署领导。绥蒙政府辖4个专员公署,即绥西专员公署;绥中专员公署;绥南专员公署;雁北五专署。

△ 上午,苏联红军坦克兵、步兵进抵王爷庙,设在王爷庙的兴安总省公署等日伪政权彻底崩溃,王爷庙得到解放。苏军进驻王爷庙后,立即成立城防司令部,临时维持社会治安,同时设立临时政府——新兴安总省临时政府。

8月17日 由晋察冀边区所属,中共冀东区委员会派来干部,以张立文为首的30多人赴赤峰筹建赤峰市政府。是月下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赤峰市政府成立,张立文任市长。同时,赤峰县人民政府亦成立,县长李继昌。

△ 傅作义将绥远省政府迁回归绥后,撤销伪政权所设巴彦塔拉盟,恢复抗战前绥远省的地方行政建制。9月20日,撤销厚和豪特市名称,正式恢复归绥原名,升格为市,定为省会,井复设归绥县原建制,与归绥市分治。同时,恢复包头县原名,但仍保留包头市建制。

△ 察哈尔省全境获得解放,恢复原有的锡林郭勒盟十旗、察哈尔盟八旗八县的管辖区域。

△ 日本侵略军投降后,德化县复称化德县,县治即今化德县城(原名嘉卜寺)。

△ 日本侵略军投降后,察哈尔绥东四旗获得解放,归绥蒙政府管辖。翌年(公元1946年)9月,国民党傅作义部占领绥东四旗,隶属国民党绥远省政府所辖。

9月15日 经中共冀热辽中央分局批准,析翁牛特左旗西部地区重置乌丹县。

△ 中共平泉县(含宁城地区)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成立。

10月1日 在苏军支持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于海拉尔成立,辖原伪兴安北省地区。额尔钦巴图、善吉密图普分任主席、副主席。省政府设政务、财务、实业、公安4处。8日,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举行成立大会并通过自治省政府成立公告。苏军代表吉那基?尼柯莱维奇?卡尔洛夫、苏军驻海拉尔城防司令、苏联驻满洲里领事馆代表以及蒙古军队代表达瓦等20多人应邀参加大会。

12月1日 中共热北地委、热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决定恢复经棚县建置,成立经棚县政府,同时成立克什克腾旗政府和巴林左旗政府。

△ 为纪念贺龙司令员指挥解放卓资山战斗的胜利,又因该地踞有龙山之险,绥蒙政府决定:卓资山地区命名为龙胜县,将凉城五区、凉城北四区、集宁四区、陶凉区划归龙胜县管辖。为便于管理,将原属陶集改为陶集县。

△ 兴安东省政府在扎兰屯成立。志达图(孟星三)任主任。下辖莫力达瓦、巴彦、阿荣、布特哈四旗。

民国35年 (公元1946年)

1月16日 一批主张蒙古族自治的进步人士和革命青年,在葛根庙召开东蒙古人民代表会议,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博彦满都任主席,哈丰阿任秘书长,阿思根任内防部长。中共中央东北局、西满分局赞助东蒙古自治,并派胡秉权参加会议,以表示祝贺。同时,成立了兴安盟政府,乌云达责任盟长。两政府均驻王爷庙,新兴安总省自行取消。会议宣布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军。

3月17日 东蒙古自治政府领导的昭乌达省政府在林东宣布成立,省长萨嘎拉扎布,秘书长那苏图。同时将和于章所领导的昭乌达盟警备队改为东蒙古自治军骑兵第4师,妥勇任师长,业喜扎拉僧任参谋长。

△ 兴安东地区各族各界代表会议在扎兰屯召开,布特哈旗、阿荣旗、巴彦旗、莫力达瓦旗以及黑龙扛省富裕县、龙江县、讷河县等地的蒙古族、达斡尔族群众代表78人、自卫军代表6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在扎兰屯成立纳文慕仁省政府,并选举产生了省政府主席、副主席和参议长,额尔登(金耀洲)任省政府主席,夏辅仁任副主席,苍吉扎布,潘孟岭任参议长和副参议长。省政府下设秘书处、民政处、教育处、公安局、法院、审判厅、检察厅、陆运局、税务局、邮电局及驿站局等。纳文慕仁省辖兴安东地区布特哈旗、阿荣旗,巴彦旗、莫力达瓦旗,共20万人口。原兴安东地区行署同时宣布撤销。

△ 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改称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仍由额尔钦巴图任自治政府主席。

4月1日 哲里木省政府在巴彦塔拉成立,乌力图任主席。蒙族联谊部部长方知达代表中共西满分局前往祝贺。

4月5日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锡林郭勒盟分会在贝于庙(今锡林浩特市)成立,主任阿拉坦敖其尔(6月8日后奇峻山任主任)。同时成立锡林郭勒盟人民政府,盟长松津旺楚克。锡林郭勒盟人民政府归属察哈尔省政府领导。7月,察哈尔省政府将锡林郭勒盟划为自治区,归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直接领导。11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察锡地方行政委员会成立,锡林郭勒盟归该委员会领导。翌年(1947年)5月,锡林郭勒盟人民政府划归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辖苏尼特左、苏尼特右、阿巴嘎左、阿巴嘎右、阿巴哈纳尔左、阿巴哈纳尔右、浩齐特左、浩齐特有、乌珠穆沁左,乌珠穆沁右十个旗。

4月8日 中共热北地委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所属昭乌达省政府代表在林西谈判成功,达成协议:昭乌达省政府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中国共产党派人接管巴林右旗。昭乌达省辖有开鲁、林西,经棚三县、林东汉民自治区和克什克腾、巴林左、巴林右、阿鲁科尔沁、扎鲁特五旗。5月19日,中共热北分区党、政、军机关决定由林西迁往林东。

4月15日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卓索图盟分会在赤峰成立,白云航任主任。所属各旗建立支会。卓索图盟辖敖汉,喀喇沁左、喀喇沁中、喀喇沁右、翁牛特左、翁牛特右、土默特左、土默特中、土默特右九旗及新东、新惠、乌丹、宁城、林西、赤峰、林东、经棚八县和赤峰市,实行蒙汉分治。

4月18日 察哈尔盟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正式成立了察哈尔盟人民政府,盟长陈炳宇,归察哈尔省政府领导。7月,察哈尔省政府将察哈尔盟划为自治区,归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直接领导。11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察锡地方行政委员会成立,察哈尔盟归该委员会领导。民国36年(公元1947年)5月,察哈尔盟划归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察哈尔盟辖太仆寺左、太仆寺右、商都、正蓝、正白、镶白、镶黄、明安八个旗。

4月29日 晋察冀边区调整行政机构。全边区划分为五个行政区:热河省、察哈尔省和冀中、冀东、冀晋三个行政区。

△ 吕明仁传达中共辽西省委指示:经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委托,中共西满分局决定,成立中共哲里木省地委(即五地委),书记吕明仁,副书记赵石。中共哲里木省地委辖通辽,开鲁二县及科尔沁左翼前、科尔沁左翼中、科尔沁左翼后、库伦、奈曼五旗。同时成立第五军分区,对外称通鲁警备区。

5月25日 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大会在兴安省王爷庙召开。会议决定正式解销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哈丰阿任主任;同时成立兴安省政府和临时参议会,兴安省主席特木尔巴根,参议会议长博彦满都,会议还决定解散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共东蒙古工作委员会改称中共兴安省工作委员会,张策任书记;成立兴安军区司令部,阿思根任司令员;东蒙古人民自治军改称内蒙古人民自卫军,云泽(乌兰夫)任司令员兼政委;兴安省政府受东北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5月27日,发表《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大会宣言》。

5月28日 兴安省政府在王爷庙正式成立。辖哲里木、兴安、纳文慕仁、呼伦贝尔四个地区的二十九旗、二县及二市。同时,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兴安省分会,特布信任主任。

6月1日 哲里木省政府迁至通辽,改称哲里木盟政府。乌力图任主席,赵石任盟政府中共党组书记。同时,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哲里木盟分会,李鸿范任主任。哲里木盟辖奈曼、库伦、科尔沁左翼中、科尔沁左翼后等四旗和通辽县。

6月5日 热河省政府发出通知,撤销热北专署,改昭乌达省为昭乌达盟,成立昭乌达盟临时行政委员会,委员12人,蒙汉族委员各半,萨拉扎布任临时行政委员会主席。临时行政委员会实行热河省政府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同时成立中共昭乌达盟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昭乌达盟分会,王逸伦任盟委书记,乌力吉那仁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昭乌达盟分会主任。

6月7日 额尔登签署纳文慕仁省政府第一号布告。根据东蒙古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纳文慕仁省改称纳文慕仁盟,额尔登任盟长。纳文慕仁盟所辖区域不变。

△ 晋察冀边区热辽行政公署成立。热河省政府副主席杨雨民兼任主任。

△ 王爷庙街公署改称王爷庙政府。

9月3日 昭乌达盟临时行政委员会改为昭乌达盟政府。义达嘎苏伦任盟长。昭乌达盟辖克什克腾、巴林左、巴林右、扎鲁特、阿鲁科尔沁五个旗及林西、开鲁两个县。

10月22日 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林枫、副主席张学思、高崇民签发政字第一号令,批复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呈请恢复地方自治,并准予施行。2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恢复呼伦贝尔自治。11月1 日《东北日报》报道,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呼伦贝尔恢复自治,成立地方自治政府。

11月13日 兴安省政府机关决定由扎兰屯迁移至索伦。25日开始搬迁,王爷庙事务由省政府秘书长宋振鼎驻任办理。

11月26日 中共中央电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准备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

民国36年 (公元1947年)

4月23日 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在兴安盟王爷庙隆重开幕。参加会议的东西部蒙、汉、回等各族代表共393人,其中包括工人、革命军人、农民、牧民、妇女、青年以及蒙古族上层人士及宗教人士。云泽(乌兰夫)主席致开幕词。24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主席云泽(乌兰夫)在代表大会上作政治报告,并对《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组织大纲》作了说明。27日,会议一致通过了云泽(乌兰夫)的政治报告和内蒙古自治政府自治宣言、施政纲领、组织大纲等文件。29日,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临时参议会及组成人员,云泽(乌兰夫)等121人当选为参议员。5月1日,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委员21人,云泽(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哈丰阿当选为副主席。同时,选举出驻会参议员11人,博彦满都为议长,吉雅泰为副议长。会议期间,收到了中共中央东北局、中共西满分局、中共辽吉省委、绥蒙政府等各地党政组织的贺电,辽吉省、黑龙江省政府派代表到会祝贺。会议还通过了《给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的致敬电》。《东北日报》为此发表社论《内蒙古解放的道路》。《内蒙古自治报》对会议进行了详细报道。5月2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召开第一次委员会,确定了各部负责人。王再天任办公厅厅长,奎璧任民政部长,阿思根任军事部长,特木尔巴根任财政经济部长,朋斯克任公安部长,高布泽博任文化教育部长,松津旺楚克任参事厅长。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随之撤销。5月3日,大会闭幕。

5月1日 下午7时,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正式成立。

5月13日 兴安省政府发布第5号公告,宣布自5月15日起取消兴安省建制。至此,原由兴安省所辖的纳文慕仁盟归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盟长额尔登,盟址设在扎兰屯,辖莫力达瓦、巴彦、布特哈、阿荣、喜扎嘎尔等旗。

△ 锡林郭勒盟政府划归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辖苏尼特左、苏尼特右、阿巴嘎左、阿巴嘎右、阿巴哈纳尔左、阿巴哈纳尔右、浩济特左,浩济特右、乌珠穆沁左、乌珠穆沁右等旗。

△ 察哈尔盟划归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辖商都县,太仆寺左、太仆寺右、正蓝、正白、镶白、镶黄、明安等旗。

△ 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共辖1个市(王爷庙)、1个县、5个盟、24个旗(市)。即:王爷庙(后改乌兰浩特市),突泉县,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兴安、察哈尔、锡林郭勒盟,海拉尔、满洲里市(县级市),额尔古纳、索伦、陈巴尔虎、新巴尔虎左、新巴尔虎右、布特哈、阿荣、莫力达瓦、巴彦、科尔沁右翼前、科尔沁右翼中、科尔沁右翼后、扎赉特、喜札嘎尔、正蓝、正白、镶白、商都、镶黄、太仆寺左、太仆寺右、明安、苏尼特左、苏尼特右、阿巴哈纳尔左、阿巴哈纳尔有、阿巴嘎左、阿巴嘎右、浩济特左、浩济特右、东乌珠穆沁、西乌珠穆沁旗。全区总面积53.8万平方公里,人口561.7万人,其中蒙古族83.2万人。

△ 赤峰市建制撤销,所辖地区并入赤峰县.

△ 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将王爷庙改称乌兰浩特市。

民国37年 (公元1948年)

1月15日 内蒙古自治政府发布命令,呼伦贝尔地方取消自治,改称呼伦贝尔盟,任命额尔钦巴图为盟长。呼伦贝尔盟辖海拉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市、牙克石街和新巴尔虎左、新巴尔虎右、额尔古纳、陈巴尔虎、索伦等旗。

8月24日 中共西北局决定撤销宁绥工委,改组宁夏工委与伊西工委。伊西工委辖鄂托克、乌审、杭锦、阿拉善,陶乐,惠农、石咀山、平罗、磴口等旗县。

△ 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撤销喜札嘎尔旗,其区域并入西科前旗(今科尔沁右翼前旗)。

△ 赤峰市建制恢复,隶热河省热中专署。

民国38年 (公元1949年1~9月)

4月5日 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统一各旗(不包括县市)行政村名称,规定凡农业区各旗的行政村,今后统称“嘎查”(村),自然屯称“爱里”。

4月11日 莫力达瓦旗与巴彦旗合并,称莫力达瓦旗;扎赉诺尔街并入满洲里市,成为满洲里市的一个区(即今扎赉诺尔矿区)。

△ 呼伦贝尔盟与纳文慕仁盟合并简称“呼纳盟”。额尔钦巴图任盟长。15日,中共呼纳盟委员会成立,高锦明任书记。

5月1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将原属热河省的昭乌达盟、辽北省的哲里木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6月13日 华北人民政府发布命令,绥蒙区改称绥远省,绥蒙政府改称绥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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