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分包范围,分包实验室的选择、评审、进行控制,确保分包的检测工作符合管理体系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检测工作的分包管理。
3. 职责:
3.1 检验室负责对分包项目提出及实施。
3.2 业务科负责对分包材料的汇总并组织对分包单位的评审。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分包项目的审批。
3.4 最高管理者负责分包协议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4.1 分包范围:仅限于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本公司不准备购置的,而客户要求检测的项目。
4.2 分包的原则:分包检测项目时,应选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实验室。
4.3 检验室提出分包的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分包的项目、分包的理由、技术质量要求,拟定分包实验室。经业务科审核后,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4.4 业务科对分包实验室进行调查评审。
评审的内容有: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分包项目是否通过资质认定。还应了解检测仪器设备检定、环境监控措施、样品管理、检测程序、检测记录、人员技术保证等是否满足本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对分包试验作出总体评价,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4.5 分包协议应确定分包关系,明确检测项目、技术依据、质量要求以及双方的责、权、利等,由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实施。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4.6 分包实验室负责向本公司报告检测结果,承担其检测质量责任。结果报告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依据正确、内容完整,必须有检测人、复核人、审核人的签字。
若使用电话、电传或其它电子设备传递结果时,应符合发包方保密程序的要求。
4.7 分包检测的实施
4.7.1检测室负责人应组织分包检测的实施。分包检测实施前检测室负责人应准备好有关的技术标准,检测细则和样品制(准)备的指导文件以及被校/检样品;
4.7.2检测室负责人和至少1名本部门检测员必须到达分包检测的现场,指导分包检测并对分包检测的过程进行监督;
4.7.3如仅做重复性或耐久性类的性能试验,则检测室可派员到分包现场抽查监督;
4.7.4在监督分包检测中发现或怀疑分包检测已经偏离了检测标准的要求,或不符合顾客的要求时,监督人员应立即中止检测,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取消检测活动计划,具体要求执行《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
4.7.5分包结束后检测室的负责人应验收分包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并清点被检样品和文件;
4.7.6分包时实验室应始终保持样品的控制标识,并保证不会发生混淆;
4.7.7当确认分包检测结果正确有效时,分包检测即告结束。
4.8 分包检验的质量控制
4.8.1 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分包实验室的工作质量进行定期的或不定期的评审,如出具的检验数据(结论)是否正确、规范,服务质量是否良好。评审应予记录并做出结论报最高管理者审定。
4.8.2 分包项目的质量控制,应符合CX-225《保证检测结果质量的控制程序》,业务科负责不定期对分包实验室发放所分包项目的盲样进行考核。
4.8.3 对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实验室,由技术负责人与其终止分包,解除分包协议。
业务科应对分包实验室所分包的检测项目的质量保证进行一次审核,以确保分包工作的有效性。
4.9 建立分包实验室名录,记录分包实验室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认证情况、证书有效期及分包项目等。
4.10对分包工作的保密要求
4.10.1检测室的负责人应监督分包方履行保密承诺。分包检测报告的所有权归顾客,本站和分包实验室未经允许不得引用分包检测的数据和结果。
4.10.2检测室负责人不得将属于保密的技术资料留在分包实验室。如需查阅、使用,必须由本实验室的人员随身携带。
4.10.3分包实验室不得对被试样品进行照相、测绘,不得复制被试样品的技术资料。
4.10.4对分包工作的保密和违约处罚应同时执行《保证公正性和保护客户机密及所有权的程序》
4.11 本程序质量活动所形成的文件由业务科整理归档。
5. 相关程序文件:
5.1 /CX09《内部审核程序》
5.2 /CX04《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
5.3 /CX22《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5.4 /CX01《保证公正性和保护客户机密及所有权的程序》
5.5 CX06《不符合工作控制的程序》
1. 目的: 对分包范围,分包实验室的选择、评审、进行控制,确保分包的检测工作符合管理体系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检测工作的分包管理。
3. 职责:
3.1 检验室负责对分包项目提出及实施。
3.2 业务科负责对分包材料的汇总并组织对分包单位的评审。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分包项目的审批。
3.4 最高管理者负责分包协议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4.1 分包范围:仅限于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本公司不准备购置的,而客户要求检测的项目。
4.2 分包的原则:分包检测项目时,应选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实验室。
4.3 检验室提出分包的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分包的项目、分包的理由、技术质量要求,拟定分包实验室。经业务科审核后,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4.4 业务科对分包实验室进行调查评审。
评审的内容有: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分包项目是否通过资质认定。还应了解检测仪器设备检定、环境监控措施、样品管理、检测程序、检测记录、人员技术保证等是否满足本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对分包试验作出总体评价,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4.5 分包协议应确定分包关系,明确检测项目、技术依据、质量要求以及双方的责、权、利等,由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实施。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4.6 分包实验室负责向本公司报告检测结果,承担其检测质量责任。结果报告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依据正确、内容完整,必须有检测人、复核人、审核人的签字。
若使用电话、电传或其它电子设备传递结果时,应符合发包方保密程序的要求。
4.7 分包检测的实施
4.7.1检测室负责人应组织分包检测的实施。分包检测实施前检测室负责人应准备好有关的技术标准,检测细则和样品制(准)备的指导文件以及被校/检样品;
4.7.2检测室负责人和至少1名本部门检测员必须到达分包检测的现场,指导分包检测并对分包检测的过程进行监督;
4.7.3如仅做重复性或耐久性类的性能试验,则检测室可派员到分包现场抽查监督;
4.7.4在监督分包检测中发现或怀疑分包检测已经偏离了检测标准的要求,或不符合顾客的要求时,监督人员应立即中止检测,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取消检测活动计划,具体要求执行《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
4.7.5分包结束后检测室的负责人应验收分包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并清点被检样品和文件;
4.7.6分包时实验室应始终保持样品的控制标识,并保证不会发生混淆;
4.7.7当确认分包检测结果正确有效时,分包检测即告结束。
4.8 分包检验的质量控制
4.8.1 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分包实验室的工作质量进行定期的或不定期的评审,如出具的检验数据(结论)是否正确、规范,服务质量是否良好。评审应予记录并做出结论报最高管理者审定。
4.8.2 分包项目的质量控制,应符合CX-225《保证检测结果质量的控制程序》,业务科负责不定期对分包实验室发放所分包项目的盲样进行考核。
4.8.3 对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实验室,由技术负责人与其终止分包,解除分包协议。
业务科应对分包实验室所分包的检测项目的质量保证进行一次审核,以确保分包工作的有效性。
4.9 建立分包实验室名录,记录分包实验室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认证情况、证书有效期及分包项目等。
4.10对分包工作的保密要求
4.10.1检测室的负责人应监督分包方履行保密承诺。分包检测报告的所有权归顾客,本站和分包实验室未经允许不得引用分包检测的数据和结果。
4.10.2检测室负责人不得将属于保密的技术资料留在分包实验室。如需查阅、使用,必须由本实验室的人员随身携带。
4.10.3分包实验室不得对被试样品进行照相、测绘,不得复制被试样品的技术资料。
4.10.4对分包工作的保密和违约处罚应同时执行《保证公正性和保护客户机密及所有权的程序》
4.11 本程序质量活动所形成的文件由业务科整理归档。
5. 相关程序文件:
5.1 /CX09《内部审核程序》
5.2 /CX04《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
5.3 /CX22《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5.4 /CX01《保证公正性和保护客户机密及所有权的程序》
5.5 CX06《不符合工作控制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