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华 亭 县 商 务 局

二零一二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全县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商务局和县法制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县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商贸市场,确保消费安全为中心,坚持不懈抓基础,强宣传;全力以赴抓重点,强管理;下大功夫抓典型,强质量;凝心聚力抓作风,强素质;创新实践,严格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现将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近年来我们十分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主要领导经常把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政策法规。为确保商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为搞好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在开展每项新的执法工作前,首先把宣传放在第一位,通过对酒类、肉类营销管理人员业务安全知识培训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为商务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强化执法队伍,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二、严格执法,执法工作效果明显。我们坚持抓点带面、统筹兼顾,以生猪定点屠宰、酒类商品管理、成品油市场管理等为突破口,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了综合执法,标本兼治,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生猪屠宰管理的执法情况。今年在肉类食品执法方面通过现场查验、仪器检测、查阅票证、查询旁证等手段,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加强肉类市场监管。按照国家商务部提出的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肉品使用单位的鲜肉100%来自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5%的总体工作目标,我们执法人员除了节假日前检查外,每个星期保证三次市场检查,集中对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生食堂、煤矿职工食堂及定点屠宰厂等鲜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肉品经营单位累计600多家,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对宾馆饭店、学生食堂、职工集体食堂等单位通过检查肉品购销台账,索要供肉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健康证和培训证的复印件;肉品检疫证、肉品检验合格证、肉品运输车辆消毒证明等证件,对农贸市场肉品经营户要求有定点屠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屠宰许可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定点屠宰企业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本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肉品检疫证、肉品检验合格证等追根求源,保证肉品100%来自于定点屠宰企业,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违法肉品上市,肉品市场运行规范,秩序良好。

2、加强定点屠宰监管。通过①建立完善生猪入厂、出厂肉品检验、检疫制度,入厂生猪要有动物检疫合格标识,肉品检验、检疫合格率要达到100%,经肉品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肉品不得上市;②建立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③建立完善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及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无害化

处理率达到100%;④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制度,确保生猪肉品质量安全;⑤建立完善屠宰技术人员上岗登记制度,要求其不得屠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生猪,不得屠宰有疫情或疑似疫情生猪,不得将生猪肉品注水或注入其它有害物质;⑥县城城区实现定点屠宰率100%。通过上述措施保证了市场上销售的生猪肉品的质量安全。

(二)酒类流通管理的执法情况。今年上半年酒管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创新实践,严格监管,进一步优化全县酒类市场秩序,酒管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1、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3月9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县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并举办了全县第二期酒类营销管理人员业务安全知识培训班,对酒类批发经营户、酒类专卖店、大型宾馆、酒店、综合超市、酒吧、KTV、茶秀、散白酒经营店等特殊经营场所酒类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参训60多人(次),对参训人员建立培训档案,进行统一测试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同时与负责人签订了《华亭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安全责任书》(批发)122份,与大型餐饮等企业签订《华亭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安全责任书》(零售)68份。各批发户与零售经营户签订了《供销双方酒类商品安全合同书》527份,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

2、规范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一是在调查摸底,完善档案的基础上,对未办理酒类备案登记的经营者,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严格按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严肃查处。具体工作中坚持现场办理,上门服务,边登记,边规

范,确保零售备案登记率达到100%。2012年上半年新增零售备案登记52户。二是扎实开展了年检换证工作,于三月份集中20天时间,认真进行年检。通过年检注销不合格批发户4户,对到期的14户批发户严格进行了重新换证;对新增的3户批发户依法办理了批发许可证。三是严格落实随附单制度,发放27本,使用率达到100%。四是制作发放警示牌,要求所有酒类经营户明示悬挂,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

3、开展执法检查,净化酒品市场。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市场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133人(次),车辆80台(次),检查经营店563户,发放警示单98户,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26份。查处违规经营户10户,案件10起,其中立案行政处罚酒类案件6件,结案率100%,行政处罚4500元;现场检查处罚经营户4户,行政处罚1300元。封存白酒93瓶,标值3740元,啤酒412瓶,标值1236元。在元旦、春节及“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组织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30份、展示假劣酒品、现场答疑解难、集中销毁假劣酒品72瓶,标值2000元。

(三)成品油市场的执法情况。作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成品油经营安全,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作好保障市场供应和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在去年成品油供应紧张期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安监、公安、工商、消防、中石化华亭分公司等多家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安全防范及保障供给应急措施。2012年来集中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次、车辆30余台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

三、措施到位,执法工作力度加大。一是定点屠宰厂的管理。严格要求定点屠宰厂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生猪屠宰加工,对定点屠宰厂出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针对现在市场上存在的“瘦肉精”、“注水肉”等事件,监督定点屠宰厂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严把生猪进出厂关,杜绝了病害猪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上市肉品的安全。二是 “放心酒”执法。我们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净化消费环境、让群众喝上放心酒为目标,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酒类市场执法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全县各批发企业、名酒店铺、商场超市、茶秀、酒吧、KTV、大型餐饮企业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消除监管“盲点”,杜绝管理漏洞,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确保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三是“放心油”执法。严格按照商务部出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打击成品油超范围经营、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保障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运营良好。

四、加强监管,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人性化、秉公化执法,充分体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精神。通过卓有成效的执法监督,促进商贸流通业的繁荣和全县地方经济的发展,执法实践中做到“五个着力”。一是着力加强监管,今年上半年,对家电下乡工作监管开展专项检查,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成立班子,召开协作会议,确定抽检对象、时间、内容和方法。二是着力落实肉品检验检疫制度,

实现肉品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城区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三是着力加快酒类查处力度,保障消费安全。半年以来,把酒类流通随附单,列为酒类执法监管重点,进一步推进随附单溯源制,推进“放心酒”工程建设。四是着力处罚成品油零售无许可证案件,维护消费者利益。五是着力找出薄弱环节,认真做到自查自纠、自我整改。

总之半年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经费欠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点多面广,执法工作跑路大,要求出人出车,执法经费紧张。二是办案能力有待加强。由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覆盖广、执法任务重,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也相对较多。对新情况、新问题考虑不够全面,对有效证据提取,法律、行政法规运用、执法程序和处罚决定研究不够。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扎实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合格肉品来源100%,城乡肉品集中配送率达到100%和95%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加强酒类流通市场执法。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工作,对全县酒类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评选“放心酒示范店”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三)加强成品油市场执法。继续对全县成品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安全经营和销售劣质油的站点,坚决打击取缔,依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布

局不合理等建站行为,确保县内成品油市场有序竞争,各加油站点守法经营。

(四)加强特种行业市场执法。要加强废旧物资回收、二手车交易、直销、拍卖、典当、连锁经营、饮食服务、期货市场、展览展销、物流行业的执法监管,指导特种行业科学发展,合理布局,狠抓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创造一个长效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华 亭 县 商 务 局

二零一二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全县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商务局和县法制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县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商贸市场,确保消费安全为中心,坚持不懈抓基础,强宣传;全力以赴抓重点,强管理;下大功夫抓典型,强质量;凝心聚力抓作风,强素质;创新实践,严格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现将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近年来我们十分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主要领导经常把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政策法规。为确保商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为搞好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在开展每项新的执法工作前,首先把宣传放在第一位,通过对酒类、肉类营销管理人员业务安全知识培训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为商务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强化执法队伍,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二、严格执法,执法工作效果明显。我们坚持抓点带面、统筹兼顾,以生猪定点屠宰、酒类商品管理、成品油市场管理等为突破口,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了综合执法,标本兼治,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生猪屠宰管理的执法情况。今年在肉类食品执法方面通过现场查验、仪器检测、查阅票证、查询旁证等手段,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加强肉类市场监管。按照国家商务部提出的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肉品使用单位的鲜肉100%来自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5%的总体工作目标,我们执法人员除了节假日前检查外,每个星期保证三次市场检查,集中对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生食堂、煤矿职工食堂及定点屠宰厂等鲜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肉品经营单位累计600多家,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对宾馆饭店、学生食堂、职工集体食堂等单位通过检查肉品购销台账,索要供肉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健康证和培训证的复印件;肉品检疫证、肉品检验合格证、肉品运输车辆消毒证明等证件,对农贸市场肉品经营户要求有定点屠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屠宰许可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定点屠宰企业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本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肉品检疫证、肉品检验合格证等追根求源,保证肉品100%来自于定点屠宰企业,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违法肉品上市,肉品市场运行规范,秩序良好。

2、加强定点屠宰监管。通过①建立完善生猪入厂、出厂肉品检验、检疫制度,入厂生猪要有动物检疫合格标识,肉品检验、检疫合格率要达到100%,经肉品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肉品不得上市;②建立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③建立完善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及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无害化

处理率达到100%;④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制度,确保生猪肉品质量安全;⑤建立完善屠宰技术人员上岗登记制度,要求其不得屠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生猪,不得屠宰有疫情或疑似疫情生猪,不得将生猪肉品注水或注入其它有害物质;⑥县城城区实现定点屠宰率100%。通过上述措施保证了市场上销售的生猪肉品的质量安全。

(二)酒类流通管理的执法情况。今年上半年酒管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创新实践,严格监管,进一步优化全县酒类市场秩序,酒管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1、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3月9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县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并举办了全县第二期酒类营销管理人员业务安全知识培训班,对酒类批发经营户、酒类专卖店、大型宾馆、酒店、综合超市、酒吧、KTV、茶秀、散白酒经营店等特殊经营场所酒类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参训60多人(次),对参训人员建立培训档案,进行统一测试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同时与负责人签订了《华亭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安全责任书》(批发)122份,与大型餐饮等企业签订《华亭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安全责任书》(零售)68份。各批发户与零售经营户签订了《供销双方酒类商品安全合同书》527份,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

2、规范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一是在调查摸底,完善档案的基础上,对未办理酒类备案登记的经营者,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严格按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严肃查处。具体工作中坚持现场办理,上门服务,边登记,边规

范,确保零售备案登记率达到100%。2012年上半年新增零售备案登记52户。二是扎实开展了年检换证工作,于三月份集中20天时间,认真进行年检。通过年检注销不合格批发户4户,对到期的14户批发户严格进行了重新换证;对新增的3户批发户依法办理了批发许可证。三是严格落实随附单制度,发放27本,使用率达到100%。四是制作发放警示牌,要求所有酒类经营户明示悬挂,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

3、开展执法检查,净化酒品市场。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市场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133人(次),车辆80台(次),检查经营店563户,发放警示单98户,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26份。查处违规经营户10户,案件10起,其中立案行政处罚酒类案件6件,结案率100%,行政处罚4500元;现场检查处罚经营户4户,行政处罚1300元。封存白酒93瓶,标值3740元,啤酒412瓶,标值1236元。在元旦、春节及“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组织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30份、展示假劣酒品、现场答疑解难、集中销毁假劣酒品72瓶,标值2000元。

(三)成品油市场的执法情况。作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成品油经营安全,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作好保障市场供应和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在去年成品油供应紧张期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安监、公安、工商、消防、中石化华亭分公司等多家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安全防范及保障供给应急措施。2012年来集中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次、车辆30余台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

三、措施到位,执法工作力度加大。一是定点屠宰厂的管理。严格要求定点屠宰厂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生猪屠宰加工,对定点屠宰厂出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针对现在市场上存在的“瘦肉精”、“注水肉”等事件,监督定点屠宰厂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严把生猪进出厂关,杜绝了病害猪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上市肉品的安全。二是 “放心酒”执法。我们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净化消费环境、让群众喝上放心酒为目标,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酒类市场执法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全县各批发企业、名酒店铺、商场超市、茶秀、酒吧、KTV、大型餐饮企业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消除监管“盲点”,杜绝管理漏洞,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确保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三是“放心油”执法。严格按照商务部出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打击成品油超范围经营、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保障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运营良好。

四、加强监管,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人性化、秉公化执法,充分体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精神。通过卓有成效的执法监督,促进商贸流通业的繁荣和全县地方经济的发展,执法实践中做到“五个着力”。一是着力加强监管,今年上半年,对家电下乡工作监管开展专项检查,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成立班子,召开协作会议,确定抽检对象、时间、内容和方法。二是着力落实肉品检验检疫制度,

实现肉品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城区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三是着力加快酒类查处力度,保障消费安全。半年以来,把酒类流通随附单,列为酒类执法监管重点,进一步推进随附单溯源制,推进“放心酒”工程建设。四是着力处罚成品油零售无许可证案件,维护消费者利益。五是着力找出薄弱环节,认真做到自查自纠、自我整改。

总之半年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经费欠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点多面广,执法工作跑路大,要求出人出车,执法经费紧张。二是办案能力有待加强。由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覆盖广、执法任务重,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也相对较多。对新情况、新问题考虑不够全面,对有效证据提取,法律、行政法规运用、执法程序和处罚决定研究不够。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扎实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合格肉品来源100%,城乡肉品集中配送率达到100%和95%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加强酒类流通市场执法。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工作,对全县酒类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评选“放心酒示范店”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三)加强成品油市场执法。继续对全县成品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安全经营和销售劣质油的站点,坚决打击取缔,依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布

局不合理等建站行为,确保县内成品油市场有序竞争,各加油站点守法经营。

(四)加强特种行业市场执法。要加强废旧物资回收、二手车交易、直销、拍卖、典当、连锁经营、饮食服务、期货市场、展览展销、物流行业的执法监管,指导特种行业科学发展,合理布局,狠抓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创造一个长效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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