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一、兼职安全员的设置
1、兼职安全员由生产车间推荐,安环部考核聘任的公司内有一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有安环部分配其各自的责任范围,他们同时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责监督工作;
2、兼职安全员应在安环部指导下,本着认识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并随时与安环部取得联系。
二、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掌握、理解并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以及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法律和制度,兼职安全员可采取宣教、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其责任范围内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
2、配合安环部组织各种安全活动,指导其所在车间和班组的安全工作,并随时与安环部取得联系。
3、坚持日常现场安全巡回检查,深入了解制止一切违章、冒险作业的发生,针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兼职安全员夜间分组轮流值班,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应向厂区负责人请假,并说明代为值班的兼职安全员的姓名。
三、兼职安全员的权力:
1、协助安环部检查所负责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发现未按要求填写各种安全记录考核表的,按公司的安全考核制处罚。
2、发现不安全隐患,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并即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
3、行使安全环保执法权力,对违反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按公司有关安全考核制度处罚。
4、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成绩的有功人员及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对玩忽职守,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者,有权提出处罚和处分意见。
四、考核
1、安环部对兼职安全员有绝对的考核权和处理权。
2、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定的兼职安全员,将实行从重处罚,情结严重的取消其兼职安全员资格。
3、兼职安全员未履行其职责,以及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不制止,不处罚,玩忽职守,安环部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处罚。
4、安全环保部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季度考核,对其负责范围内在一年内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兼职安全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并上报公司。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一、兼职安全员的设置
1、兼职安全员由生产车间推荐,安环部考核聘任的公司内有一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有安环部分配其各自的责任范围,他们同时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责监督工作;
2、兼职安全员应在安环部指导下,本着认识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并随时与安环部取得联系。
二、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掌握、理解并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以及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法律和制度,兼职安全员可采取宣教、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其责任范围内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
2、配合安环部组织各种安全活动,指导其所在车间和班组的安全工作,并随时与安环部取得联系。
3、坚持日常现场安全巡回检查,深入了解制止一切违章、冒险作业的发生,针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兼职安全员夜间分组轮流值班,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应向厂区负责人请假,并说明代为值班的兼职安全员的姓名。
三、兼职安全员的权力:
1、协助安环部检查所负责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发现未按要求填写各种安全记录考核表的,按公司的安全考核制处罚。
2、发现不安全隐患,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并即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
3、行使安全环保执法权力,对违反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按公司有关安全考核制度处罚。
4、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成绩的有功人员及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对玩忽职守,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者,有权提出处罚和处分意见。
四、考核
1、安环部对兼职安全员有绝对的考核权和处理权。
2、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定的兼职安全员,将实行从重处罚,情结严重的取消其兼职安全员资格。
3、兼职安全员未履行其职责,以及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不制止,不处罚,玩忽职守,安环部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处罚。
4、安全环保部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季度考核,对其负责范围内在一年内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兼职安全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并上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