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 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个企业或者公司,如果可以得到一定的融资,说明这个企业是很有发展前景,也是可以得到很多经济上的补充。但是融资一定要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那么接下来,赢了网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个: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集资诈骗罪。

量刑要看具体情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0〕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4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 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众存款”:

(一)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 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 以代种植(养殖) 、租种植(养殖) 、联合种植(养殖) 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 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 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 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 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 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 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 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法律咨询s.yingle.com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 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 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 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 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 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 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八) 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第六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

法律咨询s.yingle.com

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一)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 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 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四)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九条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以上就是赢了网小编为您介绍的“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 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所谓刑事,对民事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分。刑事辩护事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实现。触犯法律终将受到惩罚,本文有关刑事常识供您参考,法律咨询中心建议您不要知法犯法,必要时可寻求赢了网帮助。

来源:(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http://s.yingle.com/cr/16955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 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个企业或者公司,如果可以得到一定的融资,说明这个企业是很有发展前景,也是可以得到很多经济上的补充。但是融资一定要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那么接下来,赢了网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个: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集资诈骗罪。

量刑要看具体情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0〕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4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 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众存款”:

(一)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 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 以代种植(养殖) 、租种植(养殖) 、联合种植(养殖) 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 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 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 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 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 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 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 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法律咨询s.yingle.com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 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 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 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 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 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 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八) 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第六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

法律咨询s.yingle.com

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一)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 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 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四)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九条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以上就是赢了网小编为您介绍的“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 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所谓刑事,对民事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分。刑事辩护事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实现。触犯法律终将受到惩罚,本文有关刑事常识供您参考,法律咨询中心建议您不要知法犯法,必要时可寻求赢了网帮助。

来源:(非法融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http://s.yingle.com/cr/16955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相关内容

  • 涨知识丨发放高利贷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 出品 ▏信贷风险管理 作者:孙自通 近日,山东一起"辱母杀人案"在朋友圈刷了屏,这是一起因为"高利贷"引发的纠纷,具体案情这里不再详细介绍,读者可自行查阅相关新闻.笔者发现,对于该案件,目前的讨论和分析主要集中在于欢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以及聊城中院的定罪和量刑是否 ...

  •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疑难问题解答(一)
  • 作者:谭小辉 时间:2012-01-04 查看(223) 评论(0) 本解答中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均使用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为<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为<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简称为<物权 ...

  • 夸大投资项目吸收多人资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 [摘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非法集资犯罪存在一定的交叉和区别,行为人通过夸张投资项目的手段向他人吸收大量资金进行投资,对于这种行为如何进行定性,本文通过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进行评析,以期探讨出正确区分二者的关键. [关键词]夸大项目:高利息:吸收资金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 ...

  • 权威专家解读: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 违法入刑标准如何界定 ?
  • 来源:法制网 转自:华辩网 中央出台意见要求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 权威专家解读 民营经济活动违法入刑标准怎样界定 "是定心丸,更是护身符." 对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的发布,很多民营企业家如此评论. "意见&q ...

  • 吴英案始末
  • 吴英案始末 案情简介: 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 ...

  • 民间融资合法化探究
  • 第2卷第1期南方职业教育学刊Vo1.2 NO. 1 2012年1月JOURNAL OF SOUTH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Jan. 2012 民间融资合法化探 究 路晓霞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广东汕头515041) 摘 要:改革开放初期我们认为金融资源是垄断资源,夸大 ...

  • 浅谈集资诈骗罪
  • 浅谈集资诈骗罪 作者:周文晖 来源:<博览群书·教育>2013年第08期 一.集资诈骗罪的概念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

  • 国家出资企业职务犯罪意见理解与适用1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的理解与适用 刘为波 为依法惩治国家出资企业中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11月2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 ...

  • 资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量刑?两高出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左一)出席发布会. 现象 个人隐私信息,网络可随意购买 "个人所有的隐私信息,包括开房记录.名下资产.乘坐航班,甚至网吧上网记录信息,只要有人付钱,就可以轻易被查到.甚至,还包括四大银行存款记录.手机实时定位.手机通话记录.......各类信息泄露防不胜防,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