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601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 56号
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
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24时前网上填报,市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2013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建
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 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
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
5. 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101 组织机构代码”、“103 行业代码”、“104 报表类别”、“105、106”中的“区划代
码和城乡代码”。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1 组织机构代码”、“104 报表类别”,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 行业代码”,不
能跨省(区、市) 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2013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3)“191 单位规模”、“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
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2013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1表) 中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2013年“财务状况”(603表) 中的“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和“资产总计(213)”摘抄取得;“191 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及“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
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F603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 56号有效期至:2014年6月
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24时前网上填报;市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 审核关系:
(1)所有者权益合计(218)=资产总计(213)-负债合计(217) (2)管理费用(313)>其中:税金(314)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
(执行非企业会计制度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 W F 1 0 4表 制定机关: 安徽省统计局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3) 号 有效期至: 2014年6月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 统计范围: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24时前网上填报;市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601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 56号
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
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24时前网上填报,市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2013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建
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 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
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
5. 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101 组织机构代码”、“103 行业代码”、“104 报表类别”、“105、106”中的“区划代
码和城乡代码”。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1 组织机构代码”、“104 报表类别”,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 行业代码”,不
能跨省(区、市) 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2013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3)“191 单位规模”、“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
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2013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1表) 中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2013年“财务状况”(603表) 中的“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和“资产总计(213)”摘抄取得;“191 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及“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
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F603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 56号有效期至:2014年6月
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24时前网上填报;市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 审核关系:
(1)所有者权益合计(218)=资产总计(213)-负债合计(217) (2)管理费用(313)>其中:税金(314)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
(执行非企业会计制度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 W F 1 0 4表 制定机关: 安徽省统计局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3) 号 有效期至: 2014年6月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 统计范围: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24时前网上填报;市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