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 文件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卫发„2010‟292号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关爱成长、健康教育进校园”
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州(市)卫生局、教育局,省卫生厅各有关直属单位,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防病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素养。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大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关爱成长、健康教育进校园” 活动。现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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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省“关爱成长、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云南省“关爱成长、健康教育进校园” 活动实施方
2 案(试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云南省“关爱成长、健康教育进校园”
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学生拥有健康的心理和强壮的体魄是建设家园、保卫祖国、服务社会的基础,也是个人生活幸福的基础。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省的青少年健康教育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有力地保障了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也应当看到,近年来,我省学校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时有发生,学生传染病发病率居全省各类人群发病率的第二位,要求我们重视教育、教学的同时,要更进一步地重视学生的健康问题。
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学生健康,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支持下,在全省学校内开展以“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为主题的系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省卫生厅、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生健康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学校内开展以“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为主题的系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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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资源,大力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卫生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促进学生健康素养。
二、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展“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系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明显提高我省青少年学生预防疾病的知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有效减少各类疾病对青少年的危害,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宣传活动覆盖率以县为单位达到60%以上。
三、活动方式
(一)宣传活动由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教育厅主办,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健康教育所、云南省健康教育协会协办。
(二)宣传活动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先城市、后农村”的原则在全省学校逐步推开。2010年将在的昆明市内大学和中小学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参加活动的具体学校名单由当地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三)在学校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按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校两个不同层次,在学校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4
司建立并负责定期更换统一、固定的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原则上,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涉及的学校和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维护、管理好健康教育宣传栏。
(四)组织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组织专家进行讲座、接受咨询等不定期宣传健康相关知识。
(五)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资源,扩大健康教育知识的“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影响面,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学校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单位,支持宣传活动,保障活动顺利完成。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内容
1.宣传生活和学习中卫生常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2.针对当前传染病形势,宣传防病知识,提高学生防病能力;
3.针对学生不同时期(青春期、中考、高考前)的心理状态,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
(二)宣传活动的手册、宣传栏内容,由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草拟,经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健康教育所、云南省健康教育协会对内容进行指导和监督后,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制作以及设置和发放。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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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达到预期目的,省级成立“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付新安 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罗嘉福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胡耀中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
处处长
董一凡 省教育厅体卫处处长
车 刚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
督处副处长
段 勇 省健康教育所所长
杨云岗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杨 军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刘素杰 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杨云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素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段勇同志兼任技术指导组组长,成员由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健康教育所有关专家组成。
六、经费保障
(一)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投入宣传活动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部分企业赞助支持。
七、有关要求
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和本实施方案要求,6
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大力支持和配合承办单位和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监督、指导,确保“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系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地开展。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与参与活动的学校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八、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为省卫生厅、省教育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苏 钢,0871-5193524。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刘 梅,0871-5323509。
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刘素杰,0871-5159388;311766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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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卫生 教育 学校 方案 通知
云南省卫生厅 2010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150份)
校对:车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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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厅 文件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卫发„2010‟292号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关爱成长、健康教育进校园”
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州(市)卫生局、教育局,省卫生厅各有关直属单位,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防病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素养。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大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关爱成长、健康教育进校园” 活动。现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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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省“关爱成长、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云南省“关爱成长、健康教育进校园” 活动实施方
2 案(试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云南省“关爱成长、健康教育进校园”
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学生拥有健康的心理和强壮的体魄是建设家园、保卫祖国、服务社会的基础,也是个人生活幸福的基础。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省的青少年健康教育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有力地保障了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也应当看到,近年来,我省学校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时有发生,学生传染病发病率居全省各类人群发病率的第二位,要求我们重视教育、教学的同时,要更进一步地重视学生的健康问题。
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学生健康,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支持下,在全省学校内开展以“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为主题的系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省卫生厅、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生健康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学校内开展以“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为主题的系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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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资源,大力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卫生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促进学生健康素养。
二、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展“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系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明显提高我省青少年学生预防疾病的知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有效减少各类疾病对青少年的危害,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宣传活动覆盖率以县为单位达到60%以上。
三、活动方式
(一)宣传活动由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教育厅主办,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健康教育所、云南省健康教育协会协办。
(二)宣传活动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先城市、后农村”的原则在全省学校逐步推开。2010年将在的昆明市内大学和中小学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参加活动的具体学校名单由当地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三)在学校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按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校两个不同层次,在学校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4
司建立并负责定期更换统一、固定的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原则上,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涉及的学校和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维护、管理好健康教育宣传栏。
(四)组织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组织专家进行讲座、接受咨询等不定期宣传健康相关知识。
(五)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资源,扩大健康教育知识的“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影响面,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学校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单位,支持宣传活动,保障活动顺利完成。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内容
1.宣传生活和学习中卫生常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2.针对当前传染病形势,宣传防病知识,提高学生防病能力;
3.针对学生不同时期(青春期、中考、高考前)的心理状态,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
(二)宣传活动的手册、宣传栏内容,由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草拟,经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健康教育所、云南省健康教育协会对内容进行指导和监督后,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制作以及设置和发放。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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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达到预期目的,省级成立“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付新安 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罗嘉福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胡耀中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
处处长
董一凡 省教育厅体卫处处长
车 刚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
督处副处长
段 勇 省健康教育所所长
杨云岗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杨 军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刘素杰 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杨云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素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段勇同志兼任技术指导组组长,成员由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健康教育所有关专家组成。
六、经费保障
(一)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投入宣传活动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部分企业赞助支持。
七、有关要求
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和本实施方案要求,6
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大力支持和配合承办单位和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监督、指导,确保“关爱成长 健康教育进校园”系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地开展。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与参与活动的学校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八、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为省卫生厅、省教育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苏 钢,0871-5193524。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刘 梅,0871-5323509。
云南云之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刘素杰,0871-5159388;311766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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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卫生 教育 学校 方案 通知
云南省卫生厅 2010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150份)
校对:车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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