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大学生违法现象的调查报告
现在的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有个性、有绚烂多姿的想法,当然也有一些潜在的危险的念头存在。很多人还不知道这种想法的危害性,所以就有很多悲剧发生。当违法的行动已经发生时,这生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也给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还会给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根据我们的调查大学生违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违法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二) 大多数违法具有偶然性:大部分大学生在违法时,事前无明确的作案目标,无明确的行动方向,遇事时临时起意,突发性作案。如违法嫌疑人马某到其同学陈某家串门时,无意中发现陈某将1200元现金放在床下的皮箱里,遂产生盗窃念头,并乘陈某不备,将1200元现金全部盗走。
(三) 违法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违法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四) 侵害客体:大学生违法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二、违法原因分析
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一)社会不良文化及风气的影响
1、社会上各种不健康思潮的影响。近年来,一些非主流文化对大学生产生着不可低估的负面作用。在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以及暴力、色情、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丑恶现象使一些意志力薄弱,缺乏辨别能力的大学生的人生观发生变化。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可能产生违法违法,以身试法。
2、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也有相应的消极一面。大学生入校以后,其原有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原居住在农村或其他中小城镇的大学生,到大城市后,由于社会经验不足,极易受到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物质诱惑。同时,在当今市场经济冲击下,校园里的攀比之风和社会上盲目追求物质利益的不良之风也动摇了校内众多学子纯洁上进的思想,使得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错位。在这种情况下,自以为是天之娇子、社会宠儿的大学生,在经济状况满足不了自己优越的心理和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时,有些人便铤而走险,走向了违法。
(二)心理原因
大学生绝大多数已经成年,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迅速走向成熟。但是,同生理上的成熟相比较,一些大学生的心理发育水平还相对滞后。因此,心理问题是诱使大学生违法的关键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具有侥幸心理、冲动心理。大学生违法当中,多是冲动型违法,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中,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往往乘人不备,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另外,大学生往往年轻气盛,自我约束能力差,感情比较脆弱、易冲动,缺乏对事件的正确处理与驾驭能力。在一定的突发事态刺激之下,容易冲动和感情用事,极有可能与他人发生冲突,容易产生偶发性违法。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大学生在远离父母独立生活之后,对挫折没有准备,一旦遇到比较大的事件,容易产生过激行为。一些大学生,特别是出身贫寒,或有某些缺陷的学生,在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再加之自己囊中羞涩的情况下,孤独、敏感、自卑以及对家庭和社会的不满油然而生,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无法应对社会的一些不公和挫折,导致他们对人生悲观,难以自拔,极容易走上歧途。
3、被害人防范意识差。大学生尚未走向社会,缺乏足够的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往往自我保护意识差、防范意识不强,这就给那些思想不良的大学生留下了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从而致使违法的发生。
(三) 教育方式存在一定缺陷
1、学校教育方式的缺陷。一般情况下,学校对学生的知识教育抓得比较紧,而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重视不够,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一些大学生接受教育的效果不理想;另外,大学生作为心理问题的高发群体,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却相当薄弱。此外,学校内部管理流于形式化也是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违法道路。
2、家庭教育方式的缺陷。家庭教育是影响大学生违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家庭不适当的教育方法和教养方式,常给子女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家长往往只重视智力教育,而忽略了对子女健康人格的培养。在教养的方式上多采取简单、粗暴的家长制手段。这种消极的教育方式,容易使子女形成敏感多疑、自卑易怒、偏执敌对等不健康的品质;有些家庭过于溺爱、偏爱,特别是对子女上大学后的放纵,会使子女产生“自我为中心”的观念,受不得半点委屈,一旦受打击便易心理失衡。
三、对大学生违法的预防对策
预防是减少违法的最有利的办法。预防大学生违法不仅是学校的任务,也是我们司法机关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任务。针对大学生违法增长现象,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创造一个有利于大学生发展的环境,预防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控制违法的发生率
家长与学校应正确引导大学生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追求目标。同时,学校还应采取开设法制课堂、增设法制宣传栏、宣传刊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强化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修养,使他们成为德与智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材。
(二)加强引导,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在大学生们正确认识自己心理的同时,社会、学校及家长也应该加强对大学生们心理的正确指引,帮助他们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消除不良的习惯和消极想法从而增强大学生的心理素质。
(三)完善和健全校园内的内部管理体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为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和学习场所,学校要加强内部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健全管理约束机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综合整治,排除校园周围不健康因素对大学生的影响和干预。通过建立一整套的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最终从体制上杜绝违法违法现象。
结合在校园中的问卷调查,对学生进行现实的法制教育,是强化他们的法制观念重要措施。这样,可以很好将打击违法和预防违法结合起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合肥学院大学生违法现象的调查报告
现在的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有个性、有绚烂多姿的想法,当然也有一些潜在的危险的念头存在。很多人还不知道这种想法的危害性,所以就有很多悲剧发生。当违法的行动已经发生时,这生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也给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还会给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根据我们的调查大学生违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违法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二) 大多数违法具有偶然性:大部分大学生在违法时,事前无明确的作案目标,无明确的行动方向,遇事时临时起意,突发性作案。如违法嫌疑人马某到其同学陈某家串门时,无意中发现陈某将1200元现金放在床下的皮箱里,遂产生盗窃念头,并乘陈某不备,将1200元现金全部盗走。
(三) 违法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违法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四) 侵害客体:大学生违法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二、违法原因分析
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一)社会不良文化及风气的影响
1、社会上各种不健康思潮的影响。近年来,一些非主流文化对大学生产生着不可低估的负面作用。在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以及暴力、色情、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丑恶现象使一些意志力薄弱,缺乏辨别能力的大学生的人生观发生变化。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可能产生违法违法,以身试法。
2、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也有相应的消极一面。大学生入校以后,其原有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原居住在农村或其他中小城镇的大学生,到大城市后,由于社会经验不足,极易受到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物质诱惑。同时,在当今市场经济冲击下,校园里的攀比之风和社会上盲目追求物质利益的不良之风也动摇了校内众多学子纯洁上进的思想,使得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错位。在这种情况下,自以为是天之娇子、社会宠儿的大学生,在经济状况满足不了自己优越的心理和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时,有些人便铤而走险,走向了违法。
(二)心理原因
大学生绝大多数已经成年,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迅速走向成熟。但是,同生理上的成熟相比较,一些大学生的心理发育水平还相对滞后。因此,心理问题是诱使大学生违法的关键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具有侥幸心理、冲动心理。大学生违法当中,多是冲动型违法,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中,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往往乘人不备,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另外,大学生往往年轻气盛,自我约束能力差,感情比较脆弱、易冲动,缺乏对事件的正确处理与驾驭能力。在一定的突发事态刺激之下,容易冲动和感情用事,极有可能与他人发生冲突,容易产生偶发性违法。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大学生在远离父母独立生活之后,对挫折没有准备,一旦遇到比较大的事件,容易产生过激行为。一些大学生,特别是出身贫寒,或有某些缺陷的学生,在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再加之自己囊中羞涩的情况下,孤独、敏感、自卑以及对家庭和社会的不满油然而生,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无法应对社会的一些不公和挫折,导致他们对人生悲观,难以自拔,极容易走上歧途。
3、被害人防范意识差。大学生尚未走向社会,缺乏足够的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往往自我保护意识差、防范意识不强,这就给那些思想不良的大学生留下了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从而致使违法的发生。
(三) 教育方式存在一定缺陷
1、学校教育方式的缺陷。一般情况下,学校对学生的知识教育抓得比较紧,而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重视不够,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一些大学生接受教育的效果不理想;另外,大学生作为心理问题的高发群体,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却相当薄弱。此外,学校内部管理流于形式化也是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违法道路。
2、家庭教育方式的缺陷。家庭教育是影响大学生违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家庭不适当的教育方法和教养方式,常给子女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家长往往只重视智力教育,而忽略了对子女健康人格的培养。在教养的方式上多采取简单、粗暴的家长制手段。这种消极的教育方式,容易使子女形成敏感多疑、自卑易怒、偏执敌对等不健康的品质;有些家庭过于溺爱、偏爱,特别是对子女上大学后的放纵,会使子女产生“自我为中心”的观念,受不得半点委屈,一旦受打击便易心理失衡。
三、对大学生违法的预防对策
预防是减少违法的最有利的办法。预防大学生违法不仅是学校的任务,也是我们司法机关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任务。针对大学生违法增长现象,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创造一个有利于大学生发展的环境,预防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控制违法的发生率
家长与学校应正确引导大学生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追求目标。同时,学校还应采取开设法制课堂、增设法制宣传栏、宣传刊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强化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修养,使他们成为德与智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材。
(二)加强引导,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在大学生们正确认识自己心理的同时,社会、学校及家长也应该加强对大学生们心理的正确指引,帮助他们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消除不良的习惯和消极想法从而增强大学生的心理素质。
(三)完善和健全校园内的内部管理体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为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和学习场所,学校要加强内部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健全管理约束机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综合整治,排除校园周围不健康因素对大学生的影响和干预。通过建立一整套的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最终从体制上杜绝违法违法现象。
结合在校园中的问卷调查,对学生进行现实的法制教育,是强化他们的法制观念重要措施。这样,可以很好将打击违法和预防违法结合起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