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
中共太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国庆节期间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本系统各单位:
2010年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根据阜阳市工商局转发中共阜阳市纪委《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阜工商明电
[2010]4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国庆节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
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加强节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学习领会《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把思想统一到《廉政准则》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遵守的自觉性,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主动对照《廉政准则》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和奢侈浪费之风。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节日期间特别要严格执行以下“禁令”。一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必须按规定登记上交,对一些无法退还的礼金、有价证券等,要及时上缴县局监察室。二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和违反规定滥发钱物;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严禁变相用公款外出旅游或接受下属单位邀请参与公款旅游;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消费娱乐。四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肃查处婚丧喜庆等事宜使用公车和使用公车外出旅游等问题。五是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六是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七是严禁发生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
1、国庆节期间,除县局留一辆值班车辆外,各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封存在县局大院内。未经县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负责人批准,封存车辆一律不准擅自动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2、车辆封存时间:封车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下午3点至5点。启封时间为2010年10月7日下午5点后。
3、对在节日期间确因工作需要执行公务的车辆,由用车单位提出申请和用车理由,当天值班领导向县纪委请示,并报经县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负责人同意后,予以解封。同时要求用车单位做好车辆解封后每天使用情况记录,在节后汇总报县局监察
室。
4、县局值班车辆和经批准解封的车辆不准停放在宾馆、酒店、商场等消费娱乐场所和风景区,否则一律视为违规用车。 附:太和县工商局2010年国庆长假解封车辆使用情况记录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纪检监察 国庆 廉洁自律 通知
抄送: 阜阳市工商局 县纪委 太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 1 份
太和县工商局2010年国庆长假
解封车辆使用情况记录表
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值班负责人签字: 驾驶员签字:
普通
中共太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国庆节期间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本系统各单位:
2010年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根据阜阳市工商局转发中共阜阳市纪委《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阜工商明电
[2010]4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国庆节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
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加强节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学习领会《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把思想统一到《廉政准则》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遵守的自觉性,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主动对照《廉政准则》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和奢侈浪费之风。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节日期间特别要严格执行以下“禁令”。一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必须按规定登记上交,对一些无法退还的礼金、有价证券等,要及时上缴县局监察室。二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和违反规定滥发钱物;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严禁变相用公款外出旅游或接受下属单位邀请参与公款旅游;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消费娱乐。四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肃查处婚丧喜庆等事宜使用公车和使用公车外出旅游等问题。五是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六是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七是严禁发生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
1、国庆节期间,除县局留一辆值班车辆外,各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封存在县局大院内。未经县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负责人批准,封存车辆一律不准擅自动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2、车辆封存时间:封车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下午3点至5点。启封时间为2010年10月7日下午5点后。
3、对在节日期间确因工作需要执行公务的车辆,由用车单位提出申请和用车理由,当天值班领导向县纪委请示,并报经县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负责人同意后,予以解封。同时要求用车单位做好车辆解封后每天使用情况记录,在节后汇总报县局监察
室。
4、县局值班车辆和经批准解封的车辆不准停放在宾馆、酒店、商场等消费娱乐场所和风景区,否则一律视为违规用车。 附:太和县工商局2010年国庆长假解封车辆使用情况记录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纪检监察 国庆 廉洁自律 通知
抄送: 阜阳市工商局 县纪委 太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 1 份
太和县工商局2010年国庆长假
解封车辆使用情况记录表
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值班负责人签字: 驾驶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