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1

桥梁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2011--09

项目名称:桥梁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二〇一一年8月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2

第二章 其他事项………………………………………………………………………………… 1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细则 ……………………………………………. ……………… 17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工程施工及技术要求……………………………………………………………………19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25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5 合 同…………………………………………………………………………………………38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桥梁工程项目位于 北侧,由“书山桥”和“学海桥”2座姊妹桥构成,2桥图纸工程量相同。每座桥长40米、桥面宽11米;施工内容包括桥梁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桥梁附属等工程。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为“书山桥”和“学海桥”2座桥的图纸设计范围。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120天。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建设方自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路、水利水电总承包或桥梁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

4.2参与投标的企业拟委派建造师必须具备贰级(含)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且具有良好的工程业绩。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第11.5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本次招标不允许借用资质投标,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借用资质界定标准为:①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是本企业正式员工的;②派驻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没有存放在业主方管理的;③派驻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业主方组织的抽查中发生1人连续2次或者1人累计5次不签到的;④未书面报经业主同意,更换派驻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⑤派驻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故离开工地达72小时的。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被视为借用资质)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于2011年7月20上午10:00在xxxxxxx 县一中新校区工程建设指挥部集合对采购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费用自理,并不得因此使采购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若有问题需要澄清,请于2011年7月19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向采购机构提出。

5.2、采购机构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建设单位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机构对投标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领取本工程招标文件时应交纳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细则

第四章 工程施工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六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诚信承诺书

第八章 合同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箱,邮箱为[email protected])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或电子邮箱,邮箱为[email protected])形式在答疑前上交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文字答复意见,使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6)获奖项目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7)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资信等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8)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9)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10)报价一览表;

(11)详细的费用投入计算;

(12)详细成本构成及测算结果一览表(报价单位自己提供格式);

(13)其他优惠条款。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近两年同类项目一览表(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2)拟参加本项目的建造师简历表及保证由该建造师自始至终负责本项目的承诺书;

(3)投标单位提供的建造师、管理和技术人员、投入机械汇总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

(4)公司简介;

(5)目前在进行中的工程情况一览表;

(6)采购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7)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针对本项目施工的综合说明(含管理理念);

(2)企业的管理机构设立方案,运作流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拟投入本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方案;

(4)机械装备配置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6)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

(7)竣工时间和相应保证措施;

(8)需要建设单位协助解决的问题;

(9)认为应说明的其它事项;

(10)愿意承受的有关奖罚;

(11)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5 资格审查资料(第一次唱标完毕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1)投标人一般情况(要求为原件):(a)营业执照副本; (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拟任建造师资质证书;(d )安全生产许可证;(e )税务登记证副本。

(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如投标单位的以上证件正在年检中,须提供年检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须提供发证部门的年检证明,或公证机关的公证证明。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中应有“全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字样。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以及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各种费用等所有费用。

13.5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6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自主报价,履行合同期间综合单价不变(设计变更除外)。

13.7 总包服务费在报价中明确。

13.8所填报材料或综合价格应按国家标准。填报每一项价格必须与市场价相符,单项相差过大,在实际操作中若调整,建设单位有权按市场价格重新核实调整。

13.9 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措施引起的价格增加。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投标文件自报价截止时间起生效,在此期间,投标单位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3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0日;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建设单位的上述要求。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招标文件时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其他方式恕不接收。电汇时至少提前一天电汇至:

收 款 人:徐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xxxxxxx 支行城北分理处

开户账号:[**************]6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节假日顺延)。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修正标价;

(2)中标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诚信承诺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单位须按投标文件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 正本" 和四份 "副本" ,将技

术标、商务标装订成一本,并明确标明商务标书部分和技术标书部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封面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7.3标书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7.4 因技术标的评定采用编号评标,所以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标书应统一打印,不能出现任何本企业的名称、人员姓名、企业徽标或符号、不准做可能被评委辨别是哪个投标单位的任何标记。

一般规定:正文采用A4复印纸,首页为目录,正文为四号宋体字标题为二号黑体字,图、表中的纸张和字体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

17.5为方便唱价,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份“唱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7.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评审委员会否决。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和递交

18.1投标单位应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装订成一本,装入密封袋内,在投标文件密封后封面、封底和密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18.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盖印鉴,采购机构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和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18.3投标单位应按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所述的单位地址,不得邮寄。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投标单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19.2遇有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递交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0.2投标单位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封面标明" 修改" 字样。

20.3在提交投标文件后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及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21.2投标单位应持法定代表人证及其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须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11项规定证件参加开标会议。

2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即:

(a)投标文件签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写的;

(c)投标文件的书写字迹潦草、模糊难认的;

(d)不符合本须知第21.2条内容要求密封的;

(e)逾期送达的;

(f)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及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g)投标报价超出有效范围的:

(h)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i)在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的。

21.4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

21.5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

22、评标委员会

22.1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招标单位依法组织实施,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23、评标纪律及原则

23.1纪律:

2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3.1.2评定过程必须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如有发生将追究其责任。

23.1.3评委应当客观、公证的履行责任,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1.4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代表自己的单位或组织,在评标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投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

22.2评标委员会组成的办法如下:评委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占2/3以上。

23.1.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决标信息,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投标人企图影响投标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本企业投标失败。

23.1.6评标会议期间,会务组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评委记录等与评标有关的材料任何人不得离开会议场所。

23.2原则

23.2.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3.2.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3.2.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2.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23.2.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单位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单位;

24、符合性评审

24.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4.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5、特殊情况下的评审

如出现投标单位达不到法定要求数量、均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全部落标、串通报价以及投标单位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或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评标,否决所有报价,采购机构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6、差错的修正和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差错的修正

26.1.1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计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26.1.2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6.1.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

26.1.4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当投标报价比总价低时,以投标报价为准,并按相应降幅修改单价。当投标报价高于修正后的

总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投标报价。

26.1.5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单位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投标单位拒绝确认,则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

26.2投标文件的澄清

26.2.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2投标单位出席澄清的人员中,应有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总工程师并持有本单位资质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27、投标书的评价和比较

27.1招标单位将只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评标的主要原则是: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术先进、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的措施可靠,从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履约能力及信誉等多方面进行评比,优选出中标单位。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不一定中标。

27.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修正差错。若该单位中标,以修正后的报价签订合同,但计算报价分值仍以原报价为准。

27.4招标单位在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按顺序排出名次,公示期间对预中标单位进行考察核定;确定1名中标单位后,签订施工合同。

(六)合同的授予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9.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0、合同的签订

30.1 建设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30.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则建设单位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如发现转包或分包,将取消中标或施工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2、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署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后,视质量退还履约保

证金。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建设单位有权按损失额从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款中扣抵。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事件,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果中标单位支付不及时,建设单位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先行垫付。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由中标单位补齐。

33、资金支付方式

本工程采按形象进度进行付款,无预付款。即全部完工付至85%,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付至95%,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5%质保金。

34、招标文件工本费

34.1 投标单位领取本工程招标文件时应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百元整。

第二章 其他事项

一、 工程质量

1、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1.1中标单位的质量管理

中标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中标单位应接到开工通知后的3天内,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及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1.2 中标单位的质量检查职责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审查。

1.3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中标单位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中标单位还应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相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单位要求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中标单位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中标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中标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中标单位还应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5 现场试验

中标单位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报价单位提供,监理单位可以使用中标单位的试验设备,中标单位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

监理单位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6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经中标单位自检确认的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中标单位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中标单位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中标单位才能进行覆盖。

二、测量放线

1、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应向中标单位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材料。中标单位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 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中标单位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建设单位。

2、施工测量

中标单位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合格人员设备和其它物品。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中标单位在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建设单位将不再支付上述增加的复测费用 。

三、完工验收

3、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中标单位即可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4、完工资料

完工资料(一式3份) 应包括:

(1)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2)已完工程移交清单;

(3)永久工程竣工图;

(4)施工期的观测资料;

(5)监理单位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和录相资料)以及其它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四、工程保修

5、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日开始算起,保修期为两年。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建设单位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日开始算起。

6、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对移交的工程的全部缺陷修复工作。直至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7、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在整个工程保修期满后的15天内,由建设单位或被授权监理单位签署和颁发责任终止证书给成交供应商。若保修期满后还有缺陷未修补,则需待成交供应商按监理单位的要求完成缺陷修复工作后,再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尽管颁发了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建设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均仍应对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前尚未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负责。

8、纳税

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地纳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供应商应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五、合同生效和终止

9、 合同生效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10、合同终止

中标单位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且保修期满,费用结清,建设单位或被授权监理单位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六、工程变更

11、本工程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施工,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建设单位、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批准。

第三章 公开报价和竞争性谈判

一、公开报价

1、 公开报价

(1) 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公开报价会议,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全权代表应填写记录表,以证明其出席公开报价会议。

(2) 公开报价会议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对于按时送达、符合密封、签署及递交要求的报价文件,以供应商签到顺序决定公开报价顺序,由招标人统一唱价(唱价内容限于报价一览表内)。唱价完毕,供应商确认唱价内容无误后,需由供应商全权代表在唱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谈判

2、 谈判内容的保密

(1) 公开报价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等,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谈判项目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 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招标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谈判资格。

3、 报价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报价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4、 报价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 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和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逐项列出报价文件的全部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 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 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 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

✧ 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不完整;

✧ 未按规定报价,存在严重的缺项漏项;

✧ 供应商承诺的报价有效期不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

✧ 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接受;

✧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争;

✧ 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质量标准不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

✧ 提供的业绩、经营情况不真实、准确;

✧ 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不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能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 细微偏差是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4) 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报价。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5、 错误的修正

(1) 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 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则以大写金额为准。

*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乘以数量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函的谈判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谈判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6、 报价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 初步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供应商将被淘汰。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将作为入围供应商进入综合评审。

(2) 技术及商务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合格供应商进行技术及商务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再次报价。

(3) 综合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委将对各合格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保期、设备选型、企业信誉、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其它优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排序。

(4) 谈判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谈判时恪守以下原则:

客观性原则: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靠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谈判原则和评审办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保密性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综合性原则: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5) 成交原则:成交供应商将是谈判合格的,报价合理的,施工组织能力、信誉良好的,能提供优质服务和足以使用户确信其具备执行合同能力的,能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供应商。

特别指出: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6) 除第一轮报价为公开报价外,其余报价均不再公开。报价次数由评审委员会视情况确定。因材料较多,其余报价按第一轮报价的比例调整。

7、 特殊情况下的评审

如果根据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界定为无效报价后,有效供应商达不到法定要求数量的,或供应商报价超出项目预算、或供应商串通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评审时,谈判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将另行采购。

三、无效报价

8、 无效报价

(1)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但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必备的证件未能提供。 ✧ 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 ✧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存在重大偏差。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参加报价会议及谈判事宜。 ✧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 评审标准中明确规定的情况。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谈判材料。 ✧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 供应商拒绝接受按照本须知第5条修正错误后的谈判报价。 ✧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任何违法活动。 ✧ 供应商串通报价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方式。

✧ 供应商向采购、谈判工作有关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 成交供应商不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供应商有上述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供应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9、 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将由谈判小组依据综合评审情况向采购人推荐入围2名供应商,招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形成书面评审报告并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提交给招标人审定,由招标人结合实地考察情况最终确定1名中标企业。

五、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单位的

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单位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六、成交服务费与公证费

10、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工程招标”规定的50%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附:招标服务收费标准

第四章 工程施工及技术要求

桥梁工程项目位于 北侧,由“书山桥”和“学海桥”2座姊妹桥构成,2桥图纸工程量相同。每座桥长40米、桥面宽11米;施工内容包括桥梁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桥梁附属等工程。本次招标对“书山桥”和“学海桥”2座桥梁的工程量进行报价。 一、设计依据

《公路工程设计标准》JTG01-2003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D60-2004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设计规范》JTJD26-2004 《公路砖石及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2-85 《公路桥涵地基及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 《拱桥设计手册》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 《本桥设计委托函》

xxxxxxx 县规划建设局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资料等。 二、设计原理

本桥设计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工程建设基本原则,总体设计应满足功能要求,结构设计应安全可靠,同时应控制投资规模,做到经济合理。 三、技术标准

1、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2、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3、设计车速:40km/h

4、桥横断面:行车道7m+人行道2*3m

5、地震:设防烈度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6、高程系统:国家85高程系统 7、风速:30m/s;风压:0.55kn/m2 四、桥型及机构设计指标

1、桥面纵坡设计与道路设计提供竖曲线线形一致; 2、桥面车行道设计横坡为1.5%;

3、主桥孔为单孔圆弧拱,净跨径16m ,净矢高3.2m ,矢跨比1/5; 4、主桥孔两侧为腹拱段,与道路顺接,与自然地面衔接段进行浆砌护坡;

5、上部结构:拱圈采用实腹式钢筋砼拱,拱板为等截面圆弧拱,拱上额墙为c20砼结构,外露面景白玉花岗岩板镶面和石岛红花岗岩板镶面,人行道面采用芝麻白火烧板贴面,栏杆采用汉白玉石栏杆;

6、下部结构:基础为钢筋砼群桩承台基础,拱台为钢筋砼墩台。 五、主要工程材料

1、混凝土:

C25钢筋水下砼灌注桩,c30钢筋砼拱座,c30钢筋砼拱圈,c25砼抗滑地板,c25钢筋砼承台,c10砼垫层,c25细石砼人行道,c25钢筋砼侧墙墙帽压顶。

2、刚劲:

普通钢筋为R235级,HRB335级 装饰预埋件为Q235钢 3、砌石:

M10浆砌块石侧墙,M12.5浆砌料石立墙 4、填料:

拱板上填料为c20素砼,桥端侧墙后填2:8灰土,分层夯实,路面底基层用3:7灰土,上基层用c20素砼;

5、路面结构层用60mm-110mm 厚c30钢筋砼铺装+30mmAC-13细粒式沥青砼。 六、施工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 2、钢筋砼拱桥可采用整体连续就地浇筑工艺施工,浇筑原则是连续、均匀、对称,要求在砼强度达到100%设计强度,台后填土必须密室达密实度要求后,方可卸架;

3、拱上结构应在砼强度达到70%后,按照从拱脚至拱顶顺序,对称均衡的砌筑; 4、挂面装饰板湿挂预埋件应做好事先预埋;

5、栏杆应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情况,成型加工安装。 七、未尽事宜,请参见图纸详细做法及说明 八、质量等级:优良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你方采购工程项目编号为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大写) 元(RMB¥ 元) 的谈判报价并按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 及有关附件。由模糊和误解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负。

3、我方承认报价函附录是我方报价函的组成部分。

4、除在《偏离表》中所列明的偏差外,我方同意采购文件所作的任何其他要求。因我方报价文件内容缺项、漏项或技术资料不完整引起的任何后果,由我方负责。

3、我们已经认真复核过采购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除在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外,再有其他缺项、漏项由我方自行承担。

4、我们保证由报价文件中部署的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力量等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施工设备的配备不低于报价文件的承诺。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中第13条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力。 9、我方若未成交,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该页装订在报价文件第1页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全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xxxxxxx 组织的___________工程招标采购项目。全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承诺、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桥梁建设工程(“书山桥”和 “学海桥”2座桥总价)

注:. 以上内容将在唱价仪式上由工作人员唱出。唱价完毕,供应商确认采购人唱价内容无误,供应商全权代表需在唱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该页装订在报价文件的第2页,并单独密封提交三份,与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

四、偏差表格式

说明:1、如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请在该表中注明。

2、本表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无偏差也请保留此表,并在表中注明无偏差。

五、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报价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本工程总报价表中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 接费、利润、税金以及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现场验证(不含设计变更)以及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3、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报价单位应将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报价表一并报送。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七、建 造 师 简 历 表

八、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九、投入机械表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式)

注:1. 计划购买或租赁的设备可在“现在何处”栏内说明。

2.投标人购进的二手设备和租赁的设备,均应注明已使用的台时数以及检修情况。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十、 投标单位企业概况表

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六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一、附电子版图纸

二、工程量清单

注:1、“书山桥”和“学海桥”桥梁图纸工程量相同,以下数据仅供参考,依图纸为准;

2、以下表格数据仅为“书山桥”的工程数量,“学海桥”工程量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本次招标将对“书山桥”和“学海桥”2座桥梁共同报价。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

第七章 合同

(仅供参考)

一、合同通用条件

本工程合同通用条件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部分。

二、合同专用条件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报价法》及其他由国家、山东省、有关公路、市政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管理文件。

合同专用条件是对合同通用条件有关部分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件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件与合同通用条件之间有不符,以本合同专用条件为准。合同专用条件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下列文件皆为合同组成部分: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报价单位的书面承诺、成交通知书等。xxxxxxx (以下称建设单位)拟实施 桥梁建设工程,接受了 (以下称中标) 的报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201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书,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词语涵义相同。

2、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4)技术条款;

(5)图纸;

(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如中标单位的书面承诺等) 。

3、中标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报价单位的全部责任。

4、建设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全部责任。

5、开工与完工。合同签定开工条件具备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中标单位发出开工通知。本合同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要求工期为2011年 月 日前完工。

6、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合同签订后,若发现中标单位进行转包、违规分包、更换项目经理,招标方会同建设单位可废止合同,取消其成交或施工资格,另行选定承包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7、本工程中标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建造师在该工程未竣工验收前不允许参加其他工程,建造师资格证书由建设单位统一管理,待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同时,为加强施工企业管理,实行签到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确需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无故离开工地达72小时者,实行罚款处理,每天罚款1000元。

8、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采按形象进度进行付款,无预付款。即全部完工付至85%,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付至95%,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5%质保金。

9、工程变更:本工程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施工,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

10、本工程自 201 年 月 日开工至 201 年 月 日前竣工。中标单位也可以自行申报开竣工日期及施工天数。 (成交后即按中标单位的承诺情况填入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天气、道路等可能出现的情况,由此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等问题。除不可抗力外,无建设单位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若出现延误,按每天1000元扣减工程款。

11、材料供应方式: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化验单。

12、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合同的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5、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16、其他未尽事宜,按谈判文件、报价文件、评审记录及报价单位在评审过程中的书

面承诺等规定执行。

17、合同签订地点:xxxxxxx 。

18、本合同一式两份,建设单位一份,中标单位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鉴证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桥梁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2011--09

项目名称:桥梁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二〇一一年8月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2

第二章 其他事项………………………………………………………………………………… 1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细则 ……………………………………………. ……………… 17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工程施工及技术要求……………………………………………………………………19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25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5 合 同…………………………………………………………………………………………38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桥梁工程项目位于 北侧,由“书山桥”和“学海桥”2座姊妹桥构成,2桥图纸工程量相同。每座桥长40米、桥面宽11米;施工内容包括桥梁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桥梁附属等工程。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为“书山桥”和“学海桥”2座桥的图纸设计范围。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120天。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建设方自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路、水利水电总承包或桥梁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

4.2参与投标的企业拟委派建造师必须具备贰级(含)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且具有良好的工程业绩。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第11.5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本次招标不允许借用资质投标,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借用资质界定标准为:①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是本企业正式员工的;②派驻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没有存放在业主方管理的;③派驻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业主方组织的抽查中发生1人连续2次或者1人累计5次不签到的;④未书面报经业主同意,更换派驻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⑤派驻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故离开工地达72小时的。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被视为借用资质)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于2011年7月20上午10:00在xxxxxxx 县一中新校区工程建设指挥部集合对采购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费用自理,并不得因此使采购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若有问题需要澄清,请于2011年7月19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向采购机构提出。

5.2、采购机构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建设单位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机构对投标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领取本工程招标文件时应交纳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细则

第四章 工程施工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六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诚信承诺书

第八章 合同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箱,邮箱为[email protected])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或电子邮箱,邮箱为[email protected])形式在答疑前上交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文字答复意见,使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6)获奖项目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7)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资信等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8)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9)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10)报价一览表;

(11)详细的费用投入计算;

(12)详细成本构成及测算结果一览表(报价单位自己提供格式);

(13)其他优惠条款。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近两年同类项目一览表(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2)拟参加本项目的建造师简历表及保证由该建造师自始至终负责本项目的承诺书;

(3)投标单位提供的建造师、管理和技术人员、投入机械汇总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

(4)公司简介;

(5)目前在进行中的工程情况一览表;

(6)采购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7)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针对本项目施工的综合说明(含管理理念);

(2)企业的管理机构设立方案,运作流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拟投入本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方案;

(4)机械装备配置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6)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

(7)竣工时间和相应保证措施;

(8)需要建设单位协助解决的问题;

(9)认为应说明的其它事项;

(10)愿意承受的有关奖罚;

(11)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5 资格审查资料(第一次唱标完毕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1)投标人一般情况(要求为原件):(a)营业执照副本; (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拟任建造师资质证书;(d )安全生产许可证;(e )税务登记证副本。

(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如投标单位的以上证件正在年检中,须提供年检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须提供发证部门的年检证明,或公证机关的公证证明。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中应有“全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字样。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以及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各种费用等所有费用。

13.5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6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自主报价,履行合同期间综合单价不变(设计变更除外)。

13.7 总包服务费在报价中明确。

13.8所填报材料或综合价格应按国家标准。填报每一项价格必须与市场价相符,单项相差过大,在实际操作中若调整,建设单位有权按市场价格重新核实调整。

13.9 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措施引起的价格增加。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投标文件自报价截止时间起生效,在此期间,投标单位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3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0日;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建设单位的上述要求。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招标文件时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其他方式恕不接收。电汇时至少提前一天电汇至:

收 款 人:徐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xxxxxxx 支行城北分理处

开户账号:[**************]6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节假日顺延)。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修正标价;

(2)中标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诚信承诺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单位须按投标文件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 正本" 和四份 "副本" ,将技

术标、商务标装订成一本,并明确标明商务标书部分和技术标书部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封面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7.3标书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7.4 因技术标的评定采用编号评标,所以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标书应统一打印,不能出现任何本企业的名称、人员姓名、企业徽标或符号、不准做可能被评委辨别是哪个投标单位的任何标记。

一般规定:正文采用A4复印纸,首页为目录,正文为四号宋体字标题为二号黑体字,图、表中的纸张和字体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

17.5为方便唱价,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份“唱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7.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评审委员会否决。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和递交

18.1投标单位应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装订成一本,装入密封袋内,在投标文件密封后封面、封底和密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18.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盖印鉴,采购机构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和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18.3投标单位应按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所述的单位地址,不得邮寄。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投标单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19.2遇有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递交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0.2投标单位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封面标明" 修改" 字样。

20.3在提交投标文件后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及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21.2投标单位应持法定代表人证及其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须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11项规定证件参加开标会议。

2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即:

(a)投标文件签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写的;

(c)投标文件的书写字迹潦草、模糊难认的;

(d)不符合本须知第21.2条内容要求密封的;

(e)逾期送达的;

(f)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及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g)投标报价超出有效范围的:

(h)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i)在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的。

21.4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

21.5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

22、评标委员会

22.1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招标单位依法组织实施,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23、评标纪律及原则

23.1纪律:

2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3.1.2评定过程必须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如有发生将追究其责任。

23.1.3评委应当客观、公证的履行责任,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1.4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代表自己的单位或组织,在评标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投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

22.2评标委员会组成的办法如下:评委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占2/3以上。

23.1.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决标信息,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投标人企图影响投标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本企业投标失败。

23.1.6评标会议期间,会务组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评委记录等与评标有关的材料任何人不得离开会议场所。

23.2原则

23.2.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3.2.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3.2.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2.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23.2.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单位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单位;

24、符合性评审

24.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4.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5、特殊情况下的评审

如出现投标单位达不到法定要求数量、均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全部落标、串通报价以及投标单位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或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评标,否决所有报价,采购机构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6、差错的修正和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差错的修正

26.1.1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计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26.1.2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6.1.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

26.1.4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当投标报价比总价低时,以投标报价为准,并按相应降幅修改单价。当投标报价高于修正后的

总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投标报价。

26.1.5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单位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投标单位拒绝确认,则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

26.2投标文件的澄清

26.2.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2投标单位出席澄清的人员中,应有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总工程师并持有本单位资质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27、投标书的评价和比较

27.1招标单位将只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评标的主要原则是: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术先进、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的措施可靠,从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履约能力及信誉等多方面进行评比,优选出中标单位。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不一定中标。

27.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修正差错。若该单位中标,以修正后的报价签订合同,但计算报价分值仍以原报价为准。

27.4招标单位在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按顺序排出名次,公示期间对预中标单位进行考察核定;确定1名中标单位后,签订施工合同。

(六)合同的授予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9.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0、合同的签订

30.1 建设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30.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则建设单位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如发现转包或分包,将取消中标或施工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2、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署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后,视质量退还履约保

证金。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建设单位有权按损失额从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款中扣抵。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事件,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果中标单位支付不及时,建设单位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先行垫付。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由中标单位补齐。

33、资金支付方式

本工程采按形象进度进行付款,无预付款。即全部完工付至85%,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付至95%,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5%质保金。

34、招标文件工本费

34.1 投标单位领取本工程招标文件时应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百元整。

第二章 其他事项

一、 工程质量

1、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1.1中标单位的质量管理

中标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中标单位应接到开工通知后的3天内,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及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1.2 中标单位的质量检查职责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审查。

1.3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中标单位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中标单位还应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相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单位要求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中标单位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中标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中标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中标单位还应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5 现场试验

中标单位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报价单位提供,监理单位可以使用中标单位的试验设备,中标单位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

监理单位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6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经中标单位自检确认的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中标单位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中标单位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中标单位才能进行覆盖。

二、测量放线

1、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应向中标单位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材料。中标单位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 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中标单位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建设单位。

2、施工测量

中标单位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合格人员设备和其它物品。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中标单位在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建设单位将不再支付上述增加的复测费用 。

三、完工验收

3、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中标单位即可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4、完工资料

完工资料(一式3份) 应包括:

(1)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2)已完工程移交清单;

(3)永久工程竣工图;

(4)施工期的观测资料;

(5)监理单位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和录相资料)以及其它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四、工程保修

5、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日开始算起,保修期为两年。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建设单位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日开始算起。

6、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对移交的工程的全部缺陷修复工作。直至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7、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在整个工程保修期满后的15天内,由建设单位或被授权监理单位签署和颁发责任终止证书给成交供应商。若保修期满后还有缺陷未修补,则需待成交供应商按监理单位的要求完成缺陷修复工作后,再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尽管颁发了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建设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均仍应对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前尚未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负责。

8、纳税

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地纳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供应商应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五、合同生效和终止

9、 合同生效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10、合同终止

中标单位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且保修期满,费用结清,建设单位或被授权监理单位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六、工程变更

11、本工程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施工,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建设单位、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批准。

第三章 公开报价和竞争性谈判

一、公开报价

1、 公开报价

(1) 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公开报价会议,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全权代表应填写记录表,以证明其出席公开报价会议。

(2) 公开报价会议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对于按时送达、符合密封、签署及递交要求的报价文件,以供应商签到顺序决定公开报价顺序,由招标人统一唱价(唱价内容限于报价一览表内)。唱价完毕,供应商确认唱价内容无误后,需由供应商全权代表在唱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谈判

2、 谈判内容的保密

(1) 公开报价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等,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谈判项目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 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招标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谈判资格。

3、 报价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报价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4、 报价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 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和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逐项列出报价文件的全部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 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 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 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

✧ 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不完整;

✧ 未按规定报价,存在严重的缺项漏项;

✧ 供应商承诺的报价有效期不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

✧ 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接受;

✧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争;

✧ 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质量标准不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

✧ 提供的业绩、经营情况不真实、准确;

✧ 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不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能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 细微偏差是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4) 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报价。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5、 错误的修正

(1) 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 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则以大写金额为准。

*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乘以数量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函的谈判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谈判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6、 报价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 初步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供应商将被淘汰。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将作为入围供应商进入综合评审。

(2) 技术及商务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合格供应商进行技术及商务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再次报价。

(3) 综合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委将对各合格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保期、设备选型、企业信誉、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其它优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排序。

(4) 谈判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谈判时恪守以下原则:

客观性原则: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靠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谈判原则和评审办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保密性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综合性原则: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5) 成交原则:成交供应商将是谈判合格的,报价合理的,施工组织能力、信誉良好的,能提供优质服务和足以使用户确信其具备执行合同能力的,能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供应商。

特别指出: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6) 除第一轮报价为公开报价外,其余报价均不再公开。报价次数由评审委员会视情况确定。因材料较多,其余报价按第一轮报价的比例调整。

7、 特殊情况下的评审

如果根据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界定为无效报价后,有效供应商达不到法定要求数量的,或供应商报价超出项目预算、或供应商串通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评审时,谈判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将另行采购。

三、无效报价

8、 无效报价

(1)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但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必备的证件未能提供。 ✧ 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 ✧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存在重大偏差。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参加报价会议及谈判事宜。 ✧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 评审标准中明确规定的情况。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谈判材料。 ✧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 供应商拒绝接受按照本须知第5条修正错误后的谈判报价。 ✧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任何违法活动。 ✧ 供应商串通报价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方式。

✧ 供应商向采购、谈判工作有关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 成交供应商不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供应商有上述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供应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9、 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将由谈判小组依据综合评审情况向采购人推荐入围2名供应商,招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形成书面评审报告并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提交给招标人审定,由招标人结合实地考察情况最终确定1名中标企业。

五、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单位的

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单位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六、成交服务费与公证费

10、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工程招标”规定的50%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附:招标服务收费标准

第四章 工程施工及技术要求

桥梁工程项目位于 北侧,由“书山桥”和“学海桥”2座姊妹桥构成,2桥图纸工程量相同。每座桥长40米、桥面宽11米;施工内容包括桥梁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桥梁附属等工程。本次招标对“书山桥”和“学海桥”2座桥梁的工程量进行报价。 一、设计依据

《公路工程设计标准》JTG01-2003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D60-2004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设计规范》JTJD26-2004 《公路砖石及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2-85 《公路桥涵地基及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 《拱桥设计手册》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 《本桥设计委托函》

xxxxxxx 县规划建设局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资料等。 二、设计原理

本桥设计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工程建设基本原则,总体设计应满足功能要求,结构设计应安全可靠,同时应控制投资规模,做到经济合理。 三、技术标准

1、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2、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3、设计车速:40km/h

4、桥横断面:行车道7m+人行道2*3m

5、地震:设防烈度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6、高程系统:国家85高程系统 7、风速:30m/s;风压:0.55kn/m2 四、桥型及机构设计指标

1、桥面纵坡设计与道路设计提供竖曲线线形一致; 2、桥面车行道设计横坡为1.5%;

3、主桥孔为单孔圆弧拱,净跨径16m ,净矢高3.2m ,矢跨比1/5; 4、主桥孔两侧为腹拱段,与道路顺接,与自然地面衔接段进行浆砌护坡;

5、上部结构:拱圈采用实腹式钢筋砼拱,拱板为等截面圆弧拱,拱上额墙为c20砼结构,外露面景白玉花岗岩板镶面和石岛红花岗岩板镶面,人行道面采用芝麻白火烧板贴面,栏杆采用汉白玉石栏杆;

6、下部结构:基础为钢筋砼群桩承台基础,拱台为钢筋砼墩台。 五、主要工程材料

1、混凝土:

C25钢筋水下砼灌注桩,c30钢筋砼拱座,c30钢筋砼拱圈,c25砼抗滑地板,c25钢筋砼承台,c10砼垫层,c25细石砼人行道,c25钢筋砼侧墙墙帽压顶。

2、刚劲:

普通钢筋为R235级,HRB335级 装饰预埋件为Q235钢 3、砌石:

M10浆砌块石侧墙,M12.5浆砌料石立墙 4、填料:

拱板上填料为c20素砼,桥端侧墙后填2:8灰土,分层夯实,路面底基层用3:7灰土,上基层用c20素砼;

5、路面结构层用60mm-110mm 厚c30钢筋砼铺装+30mmAC-13细粒式沥青砼。 六、施工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 2、钢筋砼拱桥可采用整体连续就地浇筑工艺施工,浇筑原则是连续、均匀、对称,要求在砼强度达到100%设计强度,台后填土必须密室达密实度要求后,方可卸架;

3、拱上结构应在砼强度达到70%后,按照从拱脚至拱顶顺序,对称均衡的砌筑; 4、挂面装饰板湿挂预埋件应做好事先预埋;

5、栏杆应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情况,成型加工安装。 七、未尽事宜,请参见图纸详细做法及说明 八、质量等级:优良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你方采购工程项目编号为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大写) 元(RMB¥ 元) 的谈判报价并按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 及有关附件。由模糊和误解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负。

3、我方承认报价函附录是我方报价函的组成部分。

4、除在《偏离表》中所列明的偏差外,我方同意采购文件所作的任何其他要求。因我方报价文件内容缺项、漏项或技术资料不完整引起的任何后果,由我方负责。

3、我们已经认真复核过采购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除在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外,再有其他缺项、漏项由我方自行承担。

4、我们保证由报价文件中部署的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力量等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施工设备的配备不低于报价文件的承诺。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中第13条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力。 9、我方若未成交,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该页装订在报价文件第1页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全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xxxxxxx 组织的___________工程招标采购项目。全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承诺、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桥梁建设工程(“书山桥”和 “学海桥”2座桥总价)

注:. 以上内容将在唱价仪式上由工作人员唱出。唱价完毕,供应商确认采购人唱价内容无误,供应商全权代表需在唱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该页装订在报价文件的第2页,并单独密封提交三份,与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

四、偏差表格式

说明:1、如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请在该表中注明。

2、本表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无偏差也请保留此表,并在表中注明无偏差。

五、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报价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本工程总报价表中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 接费、利润、税金以及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现场验证(不含设计变更)以及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3、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报价单位应将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报价表一并报送。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七、建 造 师 简 历 表

八、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九、投入机械表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式)

注:1. 计划购买或租赁的设备可在“现在何处”栏内说明。

2.投标人购进的二手设备和租赁的设备,均应注明已使用的台时数以及检修情况。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十、 投标单位企业概况表

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六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一、附电子版图纸

二、工程量清单

注:1、“书山桥”和“学海桥”桥梁图纸工程量相同,以下数据仅供参考,依图纸为准;

2、以下表格数据仅为“书山桥”的工程数量,“学海桥”工程量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本次招标将对“书山桥”和“学海桥”2座桥梁共同报价。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

第七章 合同

(仅供参考)

一、合同通用条件

本工程合同通用条件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部分。

二、合同专用条件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报价法》及其他由国家、山东省、有关公路、市政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管理文件。

合同专用条件是对合同通用条件有关部分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件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件与合同通用条件之间有不符,以本合同专用条件为准。合同专用条件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下列文件皆为合同组成部分: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报价单位的书面承诺、成交通知书等。xxxxxxx (以下称建设单位)拟实施 桥梁建设工程,接受了 (以下称中标) 的报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201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书,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词语涵义相同。

2、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4)技术条款;

(5)图纸;

(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如中标单位的书面承诺等) 。

3、中标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报价单位的全部责任。

4、建设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全部责任。

5、开工与完工。合同签定开工条件具备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中标单位发出开工通知。本合同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要求工期为2011年 月 日前完工。

6、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合同签订后,若发现中标单位进行转包、违规分包、更换项目经理,招标方会同建设单位可废止合同,取消其成交或施工资格,另行选定承包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7、本工程中标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建造师在该工程未竣工验收前不允许参加其他工程,建造师资格证书由建设单位统一管理,待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同时,为加强施工企业管理,实行签到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确需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无故离开工地达72小时者,实行罚款处理,每天罚款1000元。

8、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采按形象进度进行付款,无预付款。即全部完工付至85%,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付至95%,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5%质保金。

9、工程变更:本工程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施工,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

10、本工程自 201 年 月 日开工至 201 年 月 日前竣工。中标单位也可以自行申报开竣工日期及施工天数。 (成交后即按中标单位的承诺情况填入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天气、道路等可能出现的情况,由此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等问题。除不可抗力外,无建设单位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若出现延误,按每天1000元扣减工程款。

11、材料供应方式: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化验单。

12、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合同的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5、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16、其他未尽事宜,按谈判文件、报价文件、评审记录及报价单位在评审过程中的书

面承诺等规定执行。

17、合同签订地点:xxxxxxx 。

18、本合同一式两份,建设单位一份,中标单位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鉴证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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