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几个文人的经济状况

作者:陈明远

新文学史料 2006年10期

  文化人的经济状况,是他们创造性精神生产赖以实现的必要社会条件,也是影响人物性格、历史命运的要素。很奇怪,现代中国文化史和传记文学的许多著作,却往往忽视了这个重要方面。

  五四至抗战时期的中国文化人,或是出于清高“耻言钱”,或是出于隐私“讳言钱”,在日常经济生活上的记载很少见,能够找到的资料也很零碎,几乎没有人整理过。

  本文根据多年积累的一些史料,简要地考证五四以后至抗战初期几个中国文人的经济生活,以北京(1928—1949年间称为北平)和上海两地为代表。一孔之见,聊作引玉之砖。

  鲁迅的经济生活

  鲁迅原名周树人,1881年生于浙江省绍兴。幼年家境从小康陷入困顿。1898年周树人十七岁时,母亲变卖首饰筹集8元路费,供他到南京考入“江南水师学堂”,免学费、膳费,每月还有少量津贴。实习期三个月津贴300文(相当于3角),以后逐渐增加,第一年2两银子(1两=1000文)。不久转入路矿学堂,1902年1月毕业。在这期间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就是他从菲薄的津贴中用500文(5角)买了一本严复译述的《天演论》。

  1902年4月赴日本留学。据鲁迅回忆:“记得自己留学时候,官费每月36元。”(引自《华盖集续编》)1905年他的二弟周作人二十岁时也到日本留学。1907年周氏兄弟合译《红星佚史》,得到稿酬200多元,合同上注明千字2元(据《周作人回忆录》第201页)。在这前后,周树人还有一些著述和译文出版(后来收入《坟》和《鲁迅全集》中)。当时在上海,最好的大米“常白米”每担(100斤)4元左右,所以当时的1元(银元、或称大洋)折合现在的人民币50元左右。

  周树人在日本留学时期花费很多钱去买书。据统计,当时购买的德文书籍共127种,贵重的如《世界文学史》10元,便宜的如裴多菲小说《绞吏的绳索》5角。购书款占了周树人日常生活费用的最大比重。

  1909年8月由日本回国。辛亥革命后,1912年2月周树人到了南京,担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部员,部里供应伙食,此外每月发30元津贴。由于政局变化,中华民国定都北京,4月,周树人北上,转任北京的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二科科长、佥事,主管图书馆、博物馆和美术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每月津贴60元。到二十年代,月薪逐步递增到300元,有时拖欠,但都能补发。然而他的经济负担非常沉重,不仅每月要向绍兴老家寄钱,还要向日本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一家寄钱。也就是说,他要供养六、七个人。

  周作人携带日本妻子回国,他起初在绍兴中学教书,月薪50元,陆续增加到68元。1920年周作人到北京后,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开始月薪240元,增加到280元(后来还有兼职收入220元)。这时鲁迅月收入300—400元。此外稿酬也很可观,例如:1921年周氏兄弟合作翻译了《日本现代小说集》和《现代小说译丛》,每册10万字,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稿酬千字5元(当时的最高稿酬),共得1000元。

  周家三兄弟和母亲、眷属、女工大约七、八口人,同住八道湾一个大四合院,应该说是比较富裕,然而由于羽太信子掌握日常费用,挥霍过度,经常入不敷出。据许广平在《鲁迅回忆录·所谓兄弟》中谈到:“有时茶余饭后,鲁迅曾经感叹过自己的遭遇。他很凄凉地描绘了他的心情,说:‘我总以为不计较自己,总该家庭和睦了吧,在八道湾的时候,我的薪水,全行交给二太太(周作人妻子),连周作人的在内,每月总有600余元,然而大小病都要请日本医生来,过日子又不节约,所以总是不够用,要四处向朋友借,有时借到手连忙持回家,就看见医生的汽车从家里开出来了。我就想:我用黄包车运来,怎敌得过用汽车带走的呢?’据鲁迅说,那时周作人他们一有钱就往日本商店去买东西……花光之后,就来诉说没有钱用了,这又得鲁迅去借债。”

  例如,从《鲁迅日记》可见,1919年11月,鲁迅借债500元,为期三个月,利息1分3厘(65元),补足购房款;1920年5月,鲁迅借债400余元;1921年3月周作人患病住院后到香山疗养,鲁迅又借债700余元。经常是还了老债,再借新债。这种债务,已成了鲁迅沉重的负担(参看倪墨炎《中国的叛徒与隐士周作人》)。

  到1925年北洋政府的财政已陷入绝境,屡屡数月无拨款,政府再三拖欠薪金。1926年奉系军阀张作霖入关,通缉进步分子,北京文化人纷纷南下。北大教授林语堂应家乡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之邀任文科主任,并致函聘请鲁迅为国学研究院“研究教授”,比教授还高一级,月薪400元。鲁迅不久又从厦门南下广州中山大学任教。

  1927年鲁迅从广州来到上海以后,他接受国民政府“中央大学院”蔡元培院长之聘,担任特约撰述员,月薪300元,一直到1931年底。加上北新书局的版税,和编辑《奔流》杂志的编辑费100元,以及在报刊发表杂文的稿酬等,1928—1930年间,鲁迅每月收入大约500元。开源节流,生活比在北京时宽裕得多。1931年以后,月收入又有增加。

  1933年,鲁迅总共收入10104元8角9分,月平均842元(其中12月份收入546元)。这时的物价,进口大米每磅大约1角钱,“上虞新茶”每斤1元,金牌香烟每条1元(每包1角钱)。依此换算,当时(1933)的国币1元相当于六十年后的人民币30元(鲁湘元《稿酬怎样搅动文坛》)。这样,鲁迅年收入相当于今天30多万人民币。

  鲁迅在北京和上海的住房情况

  1912年5月周树人乘火车来到北京,在北洋政府教育部任职,住在宣武门外绍兴县馆,度过了整整八年“无日不处于忧患中”的孤独生活。

  1919年,鲁迅(周树人)买下北京新街口八道湾一个四合院,房价3500元,中介费173元,税款180元,接自来水管费115元(据《鲁迅日记》第32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为了这个新居花费4000元左右(大约折合1990年的人民币20万元)。这时,周氏兄弟月收入共600多元,房价相当于他们半年多的薪金。周树人从老家浙江省绍兴将母亲和妻子朱安女士一起接来,年底二弟周作人一家又从日本探亲归来,在新居会合。

  二十年代开始,中华民国北洋军阀政府财政困难,拖欠公职人员的薪金。教育部在1920年上半年拖欠了一个月的薪金,下半年则一拖几个月,直到年底才把9月份的薪金发全。1921年和1922年情况更糟糕,有时周树人一个月的薪金才到手8元,拖欠292元。

  1923年7月19日,周作人向长兄周树人(鲁迅)递交绝交信。鲁迅不得不搬出八道湾,先借住砖塔胡同61号,月租金8元,另雇佣一个女工包吃住外每月付工资2—3元。到1924年5月买下了破旧的小四合院——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21号(现在的北京鲁迅博物馆内),共花费1000元左右。至于房内的陈设,非常简朴,有9元买的铺板三床,和7元买的旧桌椅5件等。鲁迅欠下的债,一直到南下厦门广州以后才用他的讲课费(月薪400多元)还清。

  1927年鲁迅四十七岁时,携许广平从广州来到上海,先住在北四川路景云里23号,后来与弟弟周建人一家住进景云里17、18号,两楼两底。日常生活很简朴,“购置家具,每人仅止一床、一桌、二椅等便算足备了”(许广平《景云深处吾家》)。

  1930年5月,鲁迅又搬家到北川公寓的大楼内,同时买下原住的一家外国人的全部旧家具。

  1933年,鲁迅一家迁入施高塔路(今山阴路)大陆新村9号,是一处相当高级的三层楼房。使用的仍然是原有的那套旧家具。当时底楼用折叠屏风隔成两间,里间当作餐厅,外间是一张瞿秋白离开上海时留下的旧写字台和几把椅子,用作客厅。三楼是卧室,亭子间供女仆居住。二楼是客房。设备现代化,有上下水道和煤气等。这是鲁迅一生中最稳定、富裕的时期,然而已到夕暮黄昏。

  鲁迅在大陆新村9号一直居住到1936年10月19日病逝。

  田汉的经济生活

  田汉,原名田寿昌,1898年生于湖南省长沙县花果园一个农家,家境贫寒。1912年考入长沙师范学校,免收学费。校长徐特立用自己的薪金替他买蚊帐,并且给他一个“购书折子”让他买书。

  田汉幼年丧父。母亲把一床印花布被单和一件毛蓝布衫送进当铺换3块钱,又借债10元,在长沙北门外开个小茶店,养家糊口。

  1916年田汉从长沙师范学校毕业。正好三舅父易梅园被任命为湖南留日学生经理员,他带着田汉东渡日本进入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当时留学生公费每月36元,后来增加到40多元。1919年暑假田汉回老家,携表妹易漱瑜同赴东京留学,一年后结婚。1920年12月易梅园先生在长沙被军阀杀害。此后田汉夫妇断了外援,只能靠自己奋斗。

  1922年9月,田汉留学日本六年后学成归国。夫妇从日本回到上海。田汉的第一个职业是在中华书局担任编辑,月薪100元;同时给书局职员上日语课程,业余写作、翻译。每月收入大约200多元。在哈同路民厚北里409号楼房安家,月租金约30元。他从长沙把母亲、岳母、弟弟、小姨等接来同住。由此田汉的家成为许多文学青年的茶室、饭铺、招待所,成为二十至三十年代艺术家的摇篮。有这样的特殊情况,每月开支200元以上,经常入不敷出,差额依靠田汉的稿费、版税补足。

  1924年初,田汉和易漱瑜自费创办《南国半月刊》,这是中国戏剧史上长达八年的“南国艺术运动”的开端。1925年又办《南国特刊》。1926年4月成立“南国电影剧社”,以不到300元的资金,自编自导影片《到民间去》,终因经费不足而失败。

  1927年秋,田汉被聘为上海艺术大学文学科主任(戏剧科主任为欧阳予倩、美术科主任为徐悲鸿)。共招收学生400多名,每人学费及伙食费20元,共得8000多元。然而原有负责人贪污公款被驱逐。学生们选举田汉为校长。学校房租等费用每月400多元,拖欠三个月。为了解决学校的经费问题,田汉组织了“鱼龙会”,开创了“小剧场”运动。门票每张1元,共总收入1250元,维持了学校。接着,在上海艺术大学的基础上,田汉又自办“南国艺术学院”,组织50名学生到杭州旅行公演五天,开拓了杭州的话剧运动,并补充了经费。

  1928年《中央日报》聘请田汉担任副刊《摩登》主编,每月编辑费300元,这成为南国艺术学院办学资金的主要来源。后因《摩登》发表了揭露蒋介石宋美龄政治婚姻内幕的讽刺小说,田汉即被解职,南国艺术学院断了财源,被迫停办。接着两年内,田汉组织“南国社”先后几次在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无锡等地公演,推进了革命戏剧运动。公演的门票为6角至1元,经常爆满,以此收入作为“南国社”的经费。同时出版《南国月刊》。无论办刊物、办剧团、办学校,田汉都坚持了在野的民间性质:不依靠官(政府),也不依靠商(财阀),从而保持了独立精神。

  田汉的收入究竟有多少,他自己从来不曾提起,也不屑计算。夏衍回忆说:“不管他写书、演戏、办杂志、搞剧团,甚至于请客吃饭,在他心目中从来不考虑到钱的问题。有了钱,比如一本书出版了,拿到一点版税,就大伙儿用;用完了,没钱了,就大家掏腰包,买大饼油条过日子。有人说他们是法国的波希米亚式的文人,有人说他们是原始共产主义者。”(夏衍《悼念田汉同志》)阳翰笙回忆说:“田汉精通日文,每天只要花上三分之一的时间来翻译,就可以从中华书局获得优厚的稿费,生活得好一些;可是宁可身上一文不名,跟大家一起睡地铺,吃大锅饭,把全部时间和精力贡献给进步戏剧运动。”(阳翰笙《田汉同志所走过的道路》)郑亦秋回忆说:“每天他都是东奔西跑,搞联络、组织演出、排戏、写诗、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虽然那时他很有名气,写写文章就能得到许多稿酬,如果细心也可以积攒下不少钱来。可是,他天生的仗义疏财,口袋里经常是空空的。一旦他有了钱,不是倾囊帮助他人,就是交给演剧队充实大家的伙食。有时,为了给大家开伙食吃饭他甚至去典当。”(郑亦秋:《我的良师益友》)

  从1931年起,田汉以“陈瑜”为化名创作了《母性之光》、《三个摩登女性》等四部电影剧本;1933年7月田汉和阳翰笙担任艺华影业公司总顾问,月薪200元左右;又拍摄了《民族生存》、《肉搏》、《烈焰》等三部影片,和几百首歌词,其中有许多著名的电影插曲。

  1935年春田汉被捕入狱,夏天在南京由徐悲鸿宗白华等保释出狱。此后一年多,田汉又在《新民报》发表剧本、评论、诗歌、散文40万字,共得稿酬1200元,以维持生活。但他不甘寂寞,在阳翰笙等同志协助下,发起成立“中国舞台协会”,组织了几轮大规模公演。为筹集1000元演剧经费,田汉曾向徐悲鸿借款600元。前两轮公演亏本,国民党中宣部表示愿意提供赞助,被田汉谢绝。他表示:“舞台上亏了本,自己从舞台上赚回来。”并将某官吏以个人名义赠送的300元全部送回。第三轮公演《复活》大受欢迎,连演十二场,场场客满,票价8角至1元,果然有了盈余。

  1937年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田汉和阳翰笙离开南京。

  顾颉刚的经济生活

  顾颉刚,1893年5月生于江苏省苏州。1913年考入北京大学,学生时代每月生活费20多元。当时北大学生包饭每月6元,六人一桌,六菜一汤,馒头米饭随便吃。顾颉刚课余爱到戏园子听戏,到广和楼、中和园门票最贵是2角,到天乐园听梅兰芳一般只要1角钱,到广德楼听马连良、民乐园听白牡丹(后来的荀慧生)只要5分钱。他休学半年,几乎天天去听戏,对他一生影响很大。

  1920年毕业后,担任北京大学图书馆员,月薪50元。又帮助胡适之教授编书,每月补贴30元,共得80元。1922年因祖母去世返归苏州老家。不久顾颉刚赴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做专任编辑,月薪100元。1924年回到北京,时年三十一岁,在北大研究所国学门担任助教,月薪为100元;兼任孔德学校教员,月薪50元,共得150元。

  1925年北京大学的财务非常困难,对教员薪金拖欠得很严重。本年1至7月顾颉刚的100元月薪,都拖欠半年以上,而8、9月的薪水,一直到1926年5月还没有全领到。同人生计艰难,纷纷另谋出路。这时北大教授林语堂应家乡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聘任文科主任,他就邀请顾颉刚到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担任“研究教授”,月薪400元。由助教一跃连升三级。后来到中山大学工作一段时间。

  1929年9月,顾颉刚三十六岁时又回北平,在燕京大学就职,搬家到海淀成府蒋家胡同3号(后来就成为禹贡学会会址);起初月薪290元,第二年增加到320元。同时,他婉言谢绝了北京大学(胡适之推荐)让他担任教授月薪450元的聘请,而把这个职务让给了钱穆。

  1935年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聘顾颉刚为历史组主任,月薪400元;他仍兼任燕京大学历史学教授,领取半薪160元。

  为了组织“禹贡学会”,出版《禹贡》半月刊,以及办各种事业,顾颉刚不仅多方活动、争取社会有关方面的赞助,并且经常捐献自己的薪金。如在1935年,顾颉刚每月收入610元(其中北平研究院全薪400元,燕京大学半薪160元,兼职北大讲师薪金50元)。他以50元捐献《禹贡》,又以160元支付出版物的绘图、印图费用。从1934至1936年禹贡学会总共收到捐款4324元,其中顾颉刚捐款1500元,占三分之一。

  当时北平学术界流传一句话:“北京城(学术界里)有三个老板,一个是胡老板胡适,一个是傅老板傅斯年,一个是顾老板顾颉刚。”他们各拥有一班学者的队伍,好像形成三个学派。其实,胡适之是北京大学文学院长,又掌握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傅斯年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各自拥有雄厚的经费。然而顾颉刚除了自己的薪水以外,并没有什么经济基础。他竟然做成了“禹贡学会”的大事业,开创了中国历史地理学,培养了一支学术力量,真不容易。这也跟他善于筹划经济有关。

  1936年夏天,顾颉刚被燕京大学校长司徒雷登聘请为历史学系主任。开学后,他因每日往来于北平研究院与燕京大学之间,两地相距30里,所以购置一辆旧汽车,每月支付司机费20元。为了学术事业广为交流,花费汽油费上百元。此时迁居到北平城内西皇城根5号(附注:当时北京大学文学院长胡适购置一辆小汽车耗资500元)。

  三十年代北平各大学争相聘请著名学者兼课、兼职,并且各支付全薪。

  有些学者常兼任几个职务,月薪可以达到1500元左右。他们生活富有盈余,多用于购买房产等等。但是顾颉刚的兼职所得,完全用于学术事业和培养新人,自己毫无积蓄。

  1937年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顾颉刚离开北平。1938年辗转来到重庆,担任中央政治部设计委员,月薪200元;又与生活书店签约,编写通俗读物,每月稿酬800元。收入甚丰。

  1940年顾颉刚在成都主持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这时开始通货膨胀,生活与事业都发生困难。(以上参照顾潮《历劫终教志不灰——我的父亲顾颉刚》)

  沈从文的经济生活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1902年12月生于湖南省凤凰县。

  1920年前后沈从文一家移居芷江县。他的母亲卖掉故乡的老屋,换得将近1000块银元,存入钱庄,交给沈从文经管。因经营不善,沈从文离开芷江前往常德县,住客栈每月花费10元(每天食宿费3角6分),由大舅每月寄20元接济。当时他曾往桃源县找湘西武装部队贺龙,贺答应他每月9元的差遣费,但未果。不久沈从文在保靖地方部队当司书,衣食以外有月津贴6元。

  1923年,他支取27元路费,途中又借到10元,乘坐火车来到北京,到了前门车站,身上仅剩7元6角。因为一时找不到职业,付不起学费进大学,所以在湖南同乡照顾下暂住学生公寓,勉强维持工读生活。这几年是他前半辈子生活最困苦的一段时期(虽然性质不同,但在艰难程度上可与后半辈子的文革十年浩劫时期相比)。

  1924年11月,沈从文给郁达夫写信请求援助。当时在北京大学担任统计学讲师的郁达夫亲临学生公寓,邀沈从文在饭馆进餐,餐费1元7角,郁达夫拿出5元结账,找回的3元3角全给了沈从文。此事令沈感激涕零。

  1925年5月,沈从文在香山慈幼院图书馆担任办事员,月薪20元。这是他来北京两年半以后首次找到的职业。后来,他又担任《现代评论》的发行员。

  1925至1927年间,沈从文的文章陆续发表于《晨报·副刊》和《现代评论》。1926年,他的小说开始在《小说月报》上刊载。三年内,他先后发表各类作品170篇。

  这一时期,沈从文认识了《民众文艺》的编辑胡也频和他的女友丁玲。他们这些“文学青年”当时追求的初步目标是每月20至30元的稿酬。

  1926年他的文集《鸭子》由北新书局出版;1927年他的小说集《蜜柑》由新月书店出版。从此他以著文的稿费和版税谋生,成为职业作家。

  1928年他来到上海,同时将母亲和妹妹接来同住。沈从文与胡也频、丁玲三人联手编辑《中央日报》副刊《红与黑》,每月编辑费有200元,各分得70元左右,另外还有稿酬。三人共同租赁上海市萨坡赛路204号楼房,胡、丁玲及其母住二楼,沈从文及其母、妹住三楼,月租金20元,水电费10元,加上伙食、衣物,每月开支100元左右。除了办刊物外,他几乎将所有的时间用于写作。

  1929年1月,《红黑》与《人间》两个月刊的创刊号出版发行,维持了两年,以亏本而告终。

  也在1929年,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聘请沈从文担任一年级现代文学选修课讲师,月薪100元。他的学生张兆和后来成为他的夫人。从此以后,他的经济状况好转,每月有保证的收入共计达到200元以上。

  1931年秋,沈从文到山东大学任教,月薪100元。

  1932年夏,他又到北平,和朱自清等人随同杨振声教授编写中小学教材和学生基本读物,月薪待考。1933年9月至1935年9月,沈从文主编《大公报·文艺副刊》,每周二期;1935年9月以后扩大为每周四期,由他与萧乾合编,每月编辑费100元。这些钱他多半用来接济文学青年。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沈从文夫妇和两个幼儿(一个不满三岁,一个不满三月)分两路离开北平南下。

  周扬的经济生活

  周扬,原名周起应,1907年11月(根据周扬子女提供的史料订正,原作1908年,不确)生于湖南省益阳县。

  1922年周起应在长沙念中学时,与同乡官宦人家之女吴氏结婚,当时两人都只有十五岁。岳母姓周,扬州人士,富有积蓄。从此直到1935年,岳母一直在经济上资助周起应夫妇的生活,每年赠与爱女吴氏许多银元珠宝。

  1928年周起应到上海进入大夏大学。一年多期间,周起应和亲戚周立波、表弟刘宜生以及两个同乡同学等都住在上海,他们的生活费用全靠吴氏供给,都是她用金首饰换来的钱。后来周扬曾经多次跟他的儿子周迈说过:吴氏“善良、无私、很少有的单纯”(引自《周迈谈周扬》)。

  1929年周起应由吴家资助到日本留学,旅费大约100元。住在东京小石川区林町的国师馆,是两层楼的留学生公寓,每月生活费至少50元。那时日本左翼运动蓬勃发展,普罗文学盛行。但是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反扑,镇压左翼。周起应因参加左翼活动被捕,在小石川警察署被拘留一个月,交保释放。

  1930年回国到上海,参加左翼话剧活动,他拜访了田汉,由田汉介绍加入中国左翼戏剧联盟(剧联),后来转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左联)。

  从1930年一直到1935年,每年周起应与吴氏都要回湖南省益阳县老家去探亲,同时由岳母交给吴氏一些银元和珠宝,估计价值为1000元左右。在上海一家的生活费每月至少80元。据周起应与吴氏所生长子周艾若(生于1927年)回忆说:“在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外祖母无条件地支持父母,用很多经费支持着父亲的革命工作。那时,到我们家里来的有左联的不少人……”(引自《周艾若谈周扬》)

  据夏衍回忆说:“1930年他(指周扬)只有二十二岁,很年轻的。那个时候,他很潇洒,很漂亮。穿着西服,特别讲究,欢喜跳舞。跟我们一起上咖啡店,看电影。……当时他的第一个夫人还和他在一起。她是从湖南来的,是益阳的。……他本人是搞话剧的,参加左联之前,最早是参加剧联的。他还演过戏。”

  据王作民回忆:1933年至1934年之间,周起应与“左联”宣传干事苏灵扬(杭州人,上海光华大学一年级学生)秘密同居,由此开始使用假名周子扬、周志扬、周扬。又据苏灵扬自述:“1934年秋我和周扬结婚后,为了保证他环境的安全,我的社会关系除王作民外一概断绝了,左联的活动再也没有独自出来参加过,直到1937年抗战开始。”(引自《一个不是作家的“左联”盟员的回忆》)

  1935年吴氏又怀孕,周起应送她回湖南省益阳县老家生育第三个儿子(周迈),然后单独又匆匆赶回上海。因为这时周起应与苏灵扬早已在上海秘密同居,苏氏且已怀孕。周起应不好意思再用吴家的钱财,所以经济遇到很大困难。苏灵扬回忆说:“周扬除了工作外,相当一部分时间要用来去‘找钱’。我们‘借’过许多同志的钱,如章汉夫、夏衍、羊枣、谭林通、梅雨(即梅益)、林林等;向沙汀、周立波‘借’的更经常。”

  1936年元旦,苏灵扬临产,阵痛已经开始,但家里没有钱住医院。周扬出门跑了一个下午,晚上7点多才回来,总算从郑振铎那里借到20元钱,才解了燃眉之急。美国记者史沫特莱也曾赠与周扬50元。……后来周扬翻译的《安娜·卡列尼娜》出版了,得到大约800元稿酬,他们的经济生活好转了。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不久,周扬携苏灵扬及一岁的女儿,跟同周立波、艾思奇一行十二人从上海奔赴延安。

  李金发的经济生活

  李金发,原名淑良,1900年生于广东省梅县。父亲曾在毛里求斯岛当华工,积攒了一些财产归国,家道小康。有二十多间房屋,每年春秋两季各有300—400大洋收入;同时在外放债约有3000多元。

  李金发六岁在家乡读蒙馆,每年学费3至5元。1917年到香港去学英文,从汕头到香港的船票3元5角;在香港住在一个木板房的客栈里,四人一间,每月食宿费10元。1919年从上海乘船到法国勤工俭学,准备300元置装费和旅费。乘坐英国货轮统舱,条件恶劣,每人收费100元。到法国后进入巴黎南部的枫丹白露市立中学攻读法文,每月学费100法郎(合10块银元或国币),同学有林凤眠等。后来在巴黎学习雕塑。一间简陋的房子月租150法郎(合10元国币);一顿比较好的中餐5法郎(合5角钱)。1920年开始写诗,将《微雨》、《食客与凶年》寄回国内,但没有稿酬。

  1925年6月回国。原由上海美专校长刘海粟聘请他担任雕刻讲师,月薪100元,但因招不到学生而作罢。孙科邀请李金发担任孙中山陵墓图案评判顾问,车马费100元;继而又设计孙中山胸像,月津贴200元。当时寄宿在法租界吕班路白俄家里,每月房租伙食费共75元。1927年曾在武昌中山大学文学院任教授月薪200元,兼武昌美术学校雕刻指导,车马费50元。

  1928年在南京担任大学院蔡元培院长秘书,月薪250元。不久便辞职,在上海爱文义路开办雕刻公司名叫“罗马工程处”,同时每周去杭州三天担任美专雕刻课程,月薪200元。但是他最大的收入还是制作铜像。为安徽军阀马某作铜像得2000元大洋,为上海名人李平书作铜像也收入2000元,又制作上海南京大戏院三十五英尺浮雕,得数千元。

  1932年到广州美术学校,月薪200元。制作武廷芳侗像得到定金2万元,塑像完成后又得1万元。还制作了军阀邓铿铜像,得3万8千元。李金发这时非常富有,迁居到广州东山区竹丝岗一座大公馆,月租金125元。1934年全家到了南京,担任孙中山铜像复选委员,月津贴700元。又制作了几个蒋介石铜像,共得1千多元,不如在广州的雕刻收入多。

  抗日战争爆发后,李金发辗转经香港到达重庆,在外交部供职。此后脱离文化创作。

  附录:

  30年代电影演员的经济生活

  30年代上海是东方电影艺术中心,影星云集。

  现找到下述演员的经济生活资料:

  (一)陈波儿。原名陈舜华,1907年7月生于广东省潮安县。

  关于30年代上海电影明星的片酬情况,我查到了第一手史料:当时陈波儿留存的两份片酬合同。

  1934年4月,陈波儿正式进入明星影片公司。5月签订了拍摄无声影片《青春线》的合同,期限为4个月,片酬300元。见证人张凤梧(阿英)、郑君平(郑伯奇)。

  几乎同时,1934年5月,陈波儿又与电通公司签订了拍摄有声影片《桃李劫》的合同。约定从5月16日到8月15日,整整3个月期间参加影片《桃李劫》的拍摄工作,担任女主角,片酬300元。分两期支付:第一期150元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二期150元于全片完成后支付。合同介绍人司徒慧敏,证明人应云卫。

  这一年10月29日,《现代演剧》杂志记者吴湄采访了陈波儿。记者问起:“陈小姐每月的生活费要多少?”回答说:“不到一百块吧。”

  1934年,陈波儿不仅成功地主演了两部电影,还发表了23篇文章。稿酬为千字3元。因此,她每月收入超过200元。

  我还查到了当时陈波儿留下的两份长期合同。

  在1935年5月,电通公司与陈波儿签订了长期聘用合同,时限为2年。约定薪金如下:

  从1935年5月到1936年5月,月薪140元;

  从1936年6月到1937年5月,月薪160元。

  但是电通影片公司于1935年底被迫结束。陈波儿转到明星公司二厂。1936年5月,明星影片公司又和陈波儿签订了聘用合同。为期3年,从1936年6月1日起,到1938年5月31日为止。合同规定月薪为200元(一年后,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合同被迫中断)。

  (二)艾霞。生于1913年。

  她在30年代初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加入天一影片公司做普通演员,开始月薪只有30元。

  1932年转入明星影片公司,开始主演,月薪由60元增加到100元。但到1934年初,艾霞自杀身亡。

  (三)王莹。原名俞志华,1913年3月生于安徽省芜湖市。

  生母早丧,幼年被继母卖为童养媳,出逃后被舅妈收养,改名王克勤。17岁在上海大学加入中共地下党。

  1932年王莹进入电影圈,首次在天一影片公司主演了《女性的呐喊》,然后转入明星影片公司,主演《铁板红泪录》、《同仇》。两年内积攒了将近1000元,于1934年3月赴日本东京留学,旅费100元,在日本每月生活费50元(合75日元),一年后归国。

  30年代中,我国许多青年从上海到日本去留学。当时上海是东方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而日本处于经济困难时期。在上海一个月的生活费,到东京可以过上两个月。

  (四)周璇。又名周小红,据说原籍江苏省常熟(一说常州),在上海长大。生于1919年(一说1918或1920)。

  1932年,大约13岁的周小红参加黎锦晖主持的明月歌舞团;因善唱歌,第二年演唱受欢迎,改用艺名周璇。“新月”刚成立的时候,大家住在霞飞路(今淮海中路)一家俄国餐馆楼上,每天晚上睡地铺,吃大锅饭,生活很清苦。后来“新月”解散,周璇参加新华歌剧社,社址在巨泼来斯路美华里2号。

  1935年,“新华”又解散了。周璇经丁悚和龚之方介绍,加入艺华影片公司担任配角,处女作是《花烛之夜》;一开始月薪50元。这个数字对当时的物价说来是不算少的(相当于90年代的1500—2500元)。

  1937年初,主演《马路天使》获得空前成功。此后月薪提到200元以上,成为公司老板的摇钱树。

  (五)蓝苹。即后来(到延安后)的江青;原名李云鹤,1914年3月生于山东省诸城。

  1931年李云鹤担任青岛大学图书馆职员,月薪30元。这是目前可以查到的第一个有关蓝苹收入状况的数字。当时李云鹤自留20元生活费,10元寄给老家的母亲。

  1933年4月李到上海,寄居田汉家中。不久参加中国左翼戏剧联盟。

  1934年5月,李云鹤跟着俞启威来到北平,在沙滩租了一间寓所,每月租金2元,生活费6元,非常贫困。

  1935年初又回上海,以“蓝苹”为艺名,主演名剧《娜拉》。进入电通影业公司,月薪60元。(据1935年8月《民报》连载的《蓝苹访问记》)

  (六)赵丹。原名赵凤翱,原籍山东省肥城,1915年8月生于江苏省扬州,一年后随父母迁居江苏南通,在南通长大。父亲1928年春天以三千元开设了一座“新新大戏院”,共800个座位。放映电影(当时叫影戏),每张门票1角5分,一场就收入120元。1930年春节聘请上海艺术剧社和摩登社(有赵铭彝、郑君里、王莹等)前来公演,影响了赵凤翱走上艺术之路。

  1930年秋天赵凤翱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32年因在美专主演《C夫人画像》一剧而被明星公司导演看中,在课余参加拍片,以“赵丹”为艺名;一开始月薪30元。1933年从美专毕业后成为明星公司基本演员,月薪60元。后来提为100元。

  1936年因主演《十字街头》、《马路天使》获得成功,赵丹月薪提为200元。

  1938年国共合作成立了“中国电影制片厂”(简称中制),归属于中央政治部三厅六处电影科,由科长郑用之兼厂长。郑用之军衔是上校,月薪400元。同时还有归属于宣传部的中央电影摄影场(简称中电)。参加中制和中电的演员们多半是当时最著名的明星,月薪如下(法币):

  黎莉莉340元;舒绣文330元;

  白杨320元;张瑞芳300元;

  顾而已300元;魏鹤龄300元;

  施超280元;谢添250元;

  陈天国250元;吴茵230元;

  杨露西120元;能辉100元;

  秦怡60元。

  影星们的收入是比较高的。但是,到1940年以后,席卷大后方国统区的物价飞涨和通货膨胀,使得他们的收入大大贬值,从而陷入了极大的困惑,激发并增长了他们对当局的强烈不满情绪。

作者:陈明远

新文学史料 2006年10期

  文化人的经济状况,是他们创造性精神生产赖以实现的必要社会条件,也是影响人物性格、历史命运的要素。很奇怪,现代中国文化史和传记文学的许多著作,却往往忽视了这个重要方面。

  五四至抗战时期的中国文化人,或是出于清高“耻言钱”,或是出于隐私“讳言钱”,在日常经济生活上的记载很少见,能够找到的资料也很零碎,几乎没有人整理过。

  本文根据多年积累的一些史料,简要地考证五四以后至抗战初期几个中国文人的经济生活,以北京(1928—1949年间称为北平)和上海两地为代表。一孔之见,聊作引玉之砖。

  鲁迅的经济生活

  鲁迅原名周树人,1881年生于浙江省绍兴。幼年家境从小康陷入困顿。1898年周树人十七岁时,母亲变卖首饰筹集8元路费,供他到南京考入“江南水师学堂”,免学费、膳费,每月还有少量津贴。实习期三个月津贴300文(相当于3角),以后逐渐增加,第一年2两银子(1两=1000文)。不久转入路矿学堂,1902年1月毕业。在这期间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就是他从菲薄的津贴中用500文(5角)买了一本严复译述的《天演论》。

  1902年4月赴日本留学。据鲁迅回忆:“记得自己留学时候,官费每月36元。”(引自《华盖集续编》)1905年他的二弟周作人二十岁时也到日本留学。1907年周氏兄弟合译《红星佚史》,得到稿酬200多元,合同上注明千字2元(据《周作人回忆录》第201页)。在这前后,周树人还有一些著述和译文出版(后来收入《坟》和《鲁迅全集》中)。当时在上海,最好的大米“常白米”每担(100斤)4元左右,所以当时的1元(银元、或称大洋)折合现在的人民币50元左右。

  周树人在日本留学时期花费很多钱去买书。据统计,当时购买的德文书籍共127种,贵重的如《世界文学史》10元,便宜的如裴多菲小说《绞吏的绳索》5角。购书款占了周树人日常生活费用的最大比重。

  1909年8月由日本回国。辛亥革命后,1912年2月周树人到了南京,担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部员,部里供应伙食,此外每月发30元津贴。由于政局变化,中华民国定都北京,4月,周树人北上,转任北京的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二科科长、佥事,主管图书馆、博物馆和美术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每月津贴60元。到二十年代,月薪逐步递增到300元,有时拖欠,但都能补发。然而他的经济负担非常沉重,不仅每月要向绍兴老家寄钱,还要向日本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一家寄钱。也就是说,他要供养六、七个人。

  周作人携带日本妻子回国,他起初在绍兴中学教书,月薪50元,陆续增加到68元。1920年周作人到北京后,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开始月薪240元,增加到280元(后来还有兼职收入220元)。这时鲁迅月收入300—400元。此外稿酬也很可观,例如:1921年周氏兄弟合作翻译了《日本现代小说集》和《现代小说译丛》,每册10万字,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稿酬千字5元(当时的最高稿酬),共得1000元。

  周家三兄弟和母亲、眷属、女工大约七、八口人,同住八道湾一个大四合院,应该说是比较富裕,然而由于羽太信子掌握日常费用,挥霍过度,经常入不敷出。据许广平在《鲁迅回忆录·所谓兄弟》中谈到:“有时茶余饭后,鲁迅曾经感叹过自己的遭遇。他很凄凉地描绘了他的心情,说:‘我总以为不计较自己,总该家庭和睦了吧,在八道湾的时候,我的薪水,全行交给二太太(周作人妻子),连周作人的在内,每月总有600余元,然而大小病都要请日本医生来,过日子又不节约,所以总是不够用,要四处向朋友借,有时借到手连忙持回家,就看见医生的汽车从家里开出来了。我就想:我用黄包车运来,怎敌得过用汽车带走的呢?’据鲁迅说,那时周作人他们一有钱就往日本商店去买东西……花光之后,就来诉说没有钱用了,这又得鲁迅去借债。”

  例如,从《鲁迅日记》可见,1919年11月,鲁迅借债500元,为期三个月,利息1分3厘(65元),补足购房款;1920年5月,鲁迅借债400余元;1921年3月周作人患病住院后到香山疗养,鲁迅又借债700余元。经常是还了老债,再借新债。这种债务,已成了鲁迅沉重的负担(参看倪墨炎《中国的叛徒与隐士周作人》)。

  到1925年北洋政府的财政已陷入绝境,屡屡数月无拨款,政府再三拖欠薪金。1926年奉系军阀张作霖入关,通缉进步分子,北京文化人纷纷南下。北大教授林语堂应家乡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之邀任文科主任,并致函聘请鲁迅为国学研究院“研究教授”,比教授还高一级,月薪400元。鲁迅不久又从厦门南下广州中山大学任教。

  1927年鲁迅从广州来到上海以后,他接受国民政府“中央大学院”蔡元培院长之聘,担任特约撰述员,月薪300元,一直到1931年底。加上北新书局的版税,和编辑《奔流》杂志的编辑费100元,以及在报刊发表杂文的稿酬等,1928—1930年间,鲁迅每月收入大约500元。开源节流,生活比在北京时宽裕得多。1931年以后,月收入又有增加。

  1933年,鲁迅总共收入10104元8角9分,月平均842元(其中12月份收入546元)。这时的物价,进口大米每磅大约1角钱,“上虞新茶”每斤1元,金牌香烟每条1元(每包1角钱)。依此换算,当时(1933)的国币1元相当于六十年后的人民币30元(鲁湘元《稿酬怎样搅动文坛》)。这样,鲁迅年收入相当于今天30多万人民币。

  鲁迅在北京和上海的住房情况

  1912年5月周树人乘火车来到北京,在北洋政府教育部任职,住在宣武门外绍兴县馆,度过了整整八年“无日不处于忧患中”的孤独生活。

  1919年,鲁迅(周树人)买下北京新街口八道湾一个四合院,房价3500元,中介费173元,税款180元,接自来水管费115元(据《鲁迅日记》第32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为了这个新居花费4000元左右(大约折合1990年的人民币20万元)。这时,周氏兄弟月收入共600多元,房价相当于他们半年多的薪金。周树人从老家浙江省绍兴将母亲和妻子朱安女士一起接来,年底二弟周作人一家又从日本探亲归来,在新居会合。

  二十年代开始,中华民国北洋军阀政府财政困难,拖欠公职人员的薪金。教育部在1920年上半年拖欠了一个月的薪金,下半年则一拖几个月,直到年底才把9月份的薪金发全。1921年和1922年情况更糟糕,有时周树人一个月的薪金才到手8元,拖欠292元。

  1923年7月19日,周作人向长兄周树人(鲁迅)递交绝交信。鲁迅不得不搬出八道湾,先借住砖塔胡同61号,月租金8元,另雇佣一个女工包吃住外每月付工资2—3元。到1924年5月买下了破旧的小四合院——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21号(现在的北京鲁迅博物馆内),共花费1000元左右。至于房内的陈设,非常简朴,有9元买的铺板三床,和7元买的旧桌椅5件等。鲁迅欠下的债,一直到南下厦门广州以后才用他的讲课费(月薪400多元)还清。

  1927年鲁迅四十七岁时,携许广平从广州来到上海,先住在北四川路景云里23号,后来与弟弟周建人一家住进景云里17、18号,两楼两底。日常生活很简朴,“购置家具,每人仅止一床、一桌、二椅等便算足备了”(许广平《景云深处吾家》)。

  1930年5月,鲁迅又搬家到北川公寓的大楼内,同时买下原住的一家外国人的全部旧家具。

  1933年,鲁迅一家迁入施高塔路(今山阴路)大陆新村9号,是一处相当高级的三层楼房。使用的仍然是原有的那套旧家具。当时底楼用折叠屏风隔成两间,里间当作餐厅,外间是一张瞿秋白离开上海时留下的旧写字台和几把椅子,用作客厅。三楼是卧室,亭子间供女仆居住。二楼是客房。设备现代化,有上下水道和煤气等。这是鲁迅一生中最稳定、富裕的时期,然而已到夕暮黄昏。

  鲁迅在大陆新村9号一直居住到1936年10月19日病逝。

  田汉的经济生活

  田汉,原名田寿昌,1898年生于湖南省长沙县花果园一个农家,家境贫寒。1912年考入长沙师范学校,免收学费。校长徐特立用自己的薪金替他买蚊帐,并且给他一个“购书折子”让他买书。

  田汉幼年丧父。母亲把一床印花布被单和一件毛蓝布衫送进当铺换3块钱,又借债10元,在长沙北门外开个小茶店,养家糊口。

  1916年田汉从长沙师范学校毕业。正好三舅父易梅园被任命为湖南留日学生经理员,他带着田汉东渡日本进入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当时留学生公费每月36元,后来增加到40多元。1919年暑假田汉回老家,携表妹易漱瑜同赴东京留学,一年后结婚。1920年12月易梅园先生在长沙被军阀杀害。此后田汉夫妇断了外援,只能靠自己奋斗。

  1922年9月,田汉留学日本六年后学成归国。夫妇从日本回到上海。田汉的第一个职业是在中华书局担任编辑,月薪100元;同时给书局职员上日语课程,业余写作、翻译。每月收入大约200多元。在哈同路民厚北里409号楼房安家,月租金约30元。他从长沙把母亲、岳母、弟弟、小姨等接来同住。由此田汉的家成为许多文学青年的茶室、饭铺、招待所,成为二十至三十年代艺术家的摇篮。有这样的特殊情况,每月开支200元以上,经常入不敷出,差额依靠田汉的稿费、版税补足。

  1924年初,田汉和易漱瑜自费创办《南国半月刊》,这是中国戏剧史上长达八年的“南国艺术运动”的开端。1925年又办《南国特刊》。1926年4月成立“南国电影剧社”,以不到300元的资金,自编自导影片《到民间去》,终因经费不足而失败。

  1927年秋,田汉被聘为上海艺术大学文学科主任(戏剧科主任为欧阳予倩、美术科主任为徐悲鸿)。共招收学生400多名,每人学费及伙食费20元,共得8000多元。然而原有负责人贪污公款被驱逐。学生们选举田汉为校长。学校房租等费用每月400多元,拖欠三个月。为了解决学校的经费问题,田汉组织了“鱼龙会”,开创了“小剧场”运动。门票每张1元,共总收入1250元,维持了学校。接着,在上海艺术大学的基础上,田汉又自办“南国艺术学院”,组织50名学生到杭州旅行公演五天,开拓了杭州的话剧运动,并补充了经费。

  1928年《中央日报》聘请田汉担任副刊《摩登》主编,每月编辑费300元,这成为南国艺术学院办学资金的主要来源。后因《摩登》发表了揭露蒋介石宋美龄政治婚姻内幕的讽刺小说,田汉即被解职,南国艺术学院断了财源,被迫停办。接着两年内,田汉组织“南国社”先后几次在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无锡等地公演,推进了革命戏剧运动。公演的门票为6角至1元,经常爆满,以此收入作为“南国社”的经费。同时出版《南国月刊》。无论办刊物、办剧团、办学校,田汉都坚持了在野的民间性质:不依靠官(政府),也不依靠商(财阀),从而保持了独立精神。

  田汉的收入究竟有多少,他自己从来不曾提起,也不屑计算。夏衍回忆说:“不管他写书、演戏、办杂志、搞剧团,甚至于请客吃饭,在他心目中从来不考虑到钱的问题。有了钱,比如一本书出版了,拿到一点版税,就大伙儿用;用完了,没钱了,就大家掏腰包,买大饼油条过日子。有人说他们是法国的波希米亚式的文人,有人说他们是原始共产主义者。”(夏衍《悼念田汉同志》)阳翰笙回忆说:“田汉精通日文,每天只要花上三分之一的时间来翻译,就可以从中华书局获得优厚的稿费,生活得好一些;可是宁可身上一文不名,跟大家一起睡地铺,吃大锅饭,把全部时间和精力贡献给进步戏剧运动。”(阳翰笙《田汉同志所走过的道路》)郑亦秋回忆说:“每天他都是东奔西跑,搞联络、组织演出、排戏、写诗、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虽然那时他很有名气,写写文章就能得到许多稿酬,如果细心也可以积攒下不少钱来。可是,他天生的仗义疏财,口袋里经常是空空的。一旦他有了钱,不是倾囊帮助他人,就是交给演剧队充实大家的伙食。有时,为了给大家开伙食吃饭他甚至去典当。”(郑亦秋:《我的良师益友》)

  从1931年起,田汉以“陈瑜”为化名创作了《母性之光》、《三个摩登女性》等四部电影剧本;1933年7月田汉和阳翰笙担任艺华影业公司总顾问,月薪200元左右;又拍摄了《民族生存》、《肉搏》、《烈焰》等三部影片,和几百首歌词,其中有许多著名的电影插曲。

  1935年春田汉被捕入狱,夏天在南京由徐悲鸿宗白华等保释出狱。此后一年多,田汉又在《新民报》发表剧本、评论、诗歌、散文40万字,共得稿酬1200元,以维持生活。但他不甘寂寞,在阳翰笙等同志协助下,发起成立“中国舞台协会”,组织了几轮大规模公演。为筹集1000元演剧经费,田汉曾向徐悲鸿借款600元。前两轮公演亏本,国民党中宣部表示愿意提供赞助,被田汉谢绝。他表示:“舞台上亏了本,自己从舞台上赚回来。”并将某官吏以个人名义赠送的300元全部送回。第三轮公演《复活》大受欢迎,连演十二场,场场客满,票价8角至1元,果然有了盈余。

  1937年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田汉和阳翰笙离开南京。

  顾颉刚的经济生活

  顾颉刚,1893年5月生于江苏省苏州。1913年考入北京大学,学生时代每月生活费20多元。当时北大学生包饭每月6元,六人一桌,六菜一汤,馒头米饭随便吃。顾颉刚课余爱到戏园子听戏,到广和楼、中和园门票最贵是2角,到天乐园听梅兰芳一般只要1角钱,到广德楼听马连良、民乐园听白牡丹(后来的荀慧生)只要5分钱。他休学半年,几乎天天去听戏,对他一生影响很大。

  1920年毕业后,担任北京大学图书馆员,月薪50元。又帮助胡适之教授编书,每月补贴30元,共得80元。1922年因祖母去世返归苏州老家。不久顾颉刚赴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做专任编辑,月薪100元。1924年回到北京,时年三十一岁,在北大研究所国学门担任助教,月薪为100元;兼任孔德学校教员,月薪50元,共得150元。

  1925年北京大学的财务非常困难,对教员薪金拖欠得很严重。本年1至7月顾颉刚的100元月薪,都拖欠半年以上,而8、9月的薪水,一直到1926年5月还没有全领到。同人生计艰难,纷纷另谋出路。这时北大教授林语堂应家乡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聘任文科主任,他就邀请顾颉刚到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担任“研究教授”,月薪400元。由助教一跃连升三级。后来到中山大学工作一段时间。

  1929年9月,顾颉刚三十六岁时又回北平,在燕京大学就职,搬家到海淀成府蒋家胡同3号(后来就成为禹贡学会会址);起初月薪290元,第二年增加到320元。同时,他婉言谢绝了北京大学(胡适之推荐)让他担任教授月薪450元的聘请,而把这个职务让给了钱穆。

  1935年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聘顾颉刚为历史组主任,月薪400元;他仍兼任燕京大学历史学教授,领取半薪160元。

  为了组织“禹贡学会”,出版《禹贡》半月刊,以及办各种事业,顾颉刚不仅多方活动、争取社会有关方面的赞助,并且经常捐献自己的薪金。如在1935年,顾颉刚每月收入610元(其中北平研究院全薪400元,燕京大学半薪160元,兼职北大讲师薪金50元)。他以50元捐献《禹贡》,又以160元支付出版物的绘图、印图费用。从1934至1936年禹贡学会总共收到捐款4324元,其中顾颉刚捐款1500元,占三分之一。

  当时北平学术界流传一句话:“北京城(学术界里)有三个老板,一个是胡老板胡适,一个是傅老板傅斯年,一个是顾老板顾颉刚。”他们各拥有一班学者的队伍,好像形成三个学派。其实,胡适之是北京大学文学院长,又掌握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傅斯年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各自拥有雄厚的经费。然而顾颉刚除了自己的薪水以外,并没有什么经济基础。他竟然做成了“禹贡学会”的大事业,开创了中国历史地理学,培养了一支学术力量,真不容易。这也跟他善于筹划经济有关。

  1936年夏天,顾颉刚被燕京大学校长司徒雷登聘请为历史学系主任。开学后,他因每日往来于北平研究院与燕京大学之间,两地相距30里,所以购置一辆旧汽车,每月支付司机费20元。为了学术事业广为交流,花费汽油费上百元。此时迁居到北平城内西皇城根5号(附注:当时北京大学文学院长胡适购置一辆小汽车耗资500元)。

  三十年代北平各大学争相聘请著名学者兼课、兼职,并且各支付全薪。

  有些学者常兼任几个职务,月薪可以达到1500元左右。他们生活富有盈余,多用于购买房产等等。但是顾颉刚的兼职所得,完全用于学术事业和培养新人,自己毫无积蓄。

  1937年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顾颉刚离开北平。1938年辗转来到重庆,担任中央政治部设计委员,月薪200元;又与生活书店签约,编写通俗读物,每月稿酬800元。收入甚丰。

  1940年顾颉刚在成都主持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这时开始通货膨胀,生活与事业都发生困难。(以上参照顾潮《历劫终教志不灰——我的父亲顾颉刚》)

  沈从文的经济生活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1902年12月生于湖南省凤凰县。

  1920年前后沈从文一家移居芷江县。他的母亲卖掉故乡的老屋,换得将近1000块银元,存入钱庄,交给沈从文经管。因经营不善,沈从文离开芷江前往常德县,住客栈每月花费10元(每天食宿费3角6分),由大舅每月寄20元接济。当时他曾往桃源县找湘西武装部队贺龙,贺答应他每月9元的差遣费,但未果。不久沈从文在保靖地方部队当司书,衣食以外有月津贴6元。

  1923年,他支取27元路费,途中又借到10元,乘坐火车来到北京,到了前门车站,身上仅剩7元6角。因为一时找不到职业,付不起学费进大学,所以在湖南同乡照顾下暂住学生公寓,勉强维持工读生活。这几年是他前半辈子生活最困苦的一段时期(虽然性质不同,但在艰难程度上可与后半辈子的文革十年浩劫时期相比)。

  1924年11月,沈从文给郁达夫写信请求援助。当时在北京大学担任统计学讲师的郁达夫亲临学生公寓,邀沈从文在饭馆进餐,餐费1元7角,郁达夫拿出5元结账,找回的3元3角全给了沈从文。此事令沈感激涕零。

  1925年5月,沈从文在香山慈幼院图书馆担任办事员,月薪20元。这是他来北京两年半以后首次找到的职业。后来,他又担任《现代评论》的发行员。

  1925至1927年间,沈从文的文章陆续发表于《晨报·副刊》和《现代评论》。1926年,他的小说开始在《小说月报》上刊载。三年内,他先后发表各类作品170篇。

  这一时期,沈从文认识了《民众文艺》的编辑胡也频和他的女友丁玲。他们这些“文学青年”当时追求的初步目标是每月20至30元的稿酬。

  1926年他的文集《鸭子》由北新书局出版;1927年他的小说集《蜜柑》由新月书店出版。从此他以著文的稿费和版税谋生,成为职业作家。

  1928年他来到上海,同时将母亲和妹妹接来同住。沈从文与胡也频、丁玲三人联手编辑《中央日报》副刊《红与黑》,每月编辑费有200元,各分得70元左右,另外还有稿酬。三人共同租赁上海市萨坡赛路204号楼房,胡、丁玲及其母住二楼,沈从文及其母、妹住三楼,月租金20元,水电费10元,加上伙食、衣物,每月开支100元左右。除了办刊物外,他几乎将所有的时间用于写作。

  1929年1月,《红黑》与《人间》两个月刊的创刊号出版发行,维持了两年,以亏本而告终。

  也在1929年,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聘请沈从文担任一年级现代文学选修课讲师,月薪100元。他的学生张兆和后来成为他的夫人。从此以后,他的经济状况好转,每月有保证的收入共计达到200元以上。

  1931年秋,沈从文到山东大学任教,月薪100元。

  1932年夏,他又到北平,和朱自清等人随同杨振声教授编写中小学教材和学生基本读物,月薪待考。1933年9月至1935年9月,沈从文主编《大公报·文艺副刊》,每周二期;1935年9月以后扩大为每周四期,由他与萧乾合编,每月编辑费100元。这些钱他多半用来接济文学青年。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沈从文夫妇和两个幼儿(一个不满三岁,一个不满三月)分两路离开北平南下。

  周扬的经济生活

  周扬,原名周起应,1907年11月(根据周扬子女提供的史料订正,原作1908年,不确)生于湖南省益阳县。

  1922年周起应在长沙念中学时,与同乡官宦人家之女吴氏结婚,当时两人都只有十五岁。岳母姓周,扬州人士,富有积蓄。从此直到1935年,岳母一直在经济上资助周起应夫妇的生活,每年赠与爱女吴氏许多银元珠宝。

  1928年周起应到上海进入大夏大学。一年多期间,周起应和亲戚周立波、表弟刘宜生以及两个同乡同学等都住在上海,他们的生活费用全靠吴氏供给,都是她用金首饰换来的钱。后来周扬曾经多次跟他的儿子周迈说过:吴氏“善良、无私、很少有的单纯”(引自《周迈谈周扬》)。

  1929年周起应由吴家资助到日本留学,旅费大约100元。住在东京小石川区林町的国师馆,是两层楼的留学生公寓,每月生活费至少50元。那时日本左翼运动蓬勃发展,普罗文学盛行。但是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反扑,镇压左翼。周起应因参加左翼活动被捕,在小石川警察署被拘留一个月,交保释放。

  1930年回国到上海,参加左翼话剧活动,他拜访了田汉,由田汉介绍加入中国左翼戏剧联盟(剧联),后来转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左联)。

  从1930年一直到1935年,每年周起应与吴氏都要回湖南省益阳县老家去探亲,同时由岳母交给吴氏一些银元和珠宝,估计价值为1000元左右。在上海一家的生活费每月至少80元。据周起应与吴氏所生长子周艾若(生于1927年)回忆说:“在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外祖母无条件地支持父母,用很多经费支持着父亲的革命工作。那时,到我们家里来的有左联的不少人……”(引自《周艾若谈周扬》)

  据夏衍回忆说:“1930年他(指周扬)只有二十二岁,很年轻的。那个时候,他很潇洒,很漂亮。穿着西服,特别讲究,欢喜跳舞。跟我们一起上咖啡店,看电影。……当时他的第一个夫人还和他在一起。她是从湖南来的,是益阳的。……他本人是搞话剧的,参加左联之前,最早是参加剧联的。他还演过戏。”

  据王作民回忆:1933年至1934年之间,周起应与“左联”宣传干事苏灵扬(杭州人,上海光华大学一年级学生)秘密同居,由此开始使用假名周子扬、周志扬、周扬。又据苏灵扬自述:“1934年秋我和周扬结婚后,为了保证他环境的安全,我的社会关系除王作民外一概断绝了,左联的活动再也没有独自出来参加过,直到1937年抗战开始。”(引自《一个不是作家的“左联”盟员的回忆》)

  1935年吴氏又怀孕,周起应送她回湖南省益阳县老家生育第三个儿子(周迈),然后单独又匆匆赶回上海。因为这时周起应与苏灵扬早已在上海秘密同居,苏氏且已怀孕。周起应不好意思再用吴家的钱财,所以经济遇到很大困难。苏灵扬回忆说:“周扬除了工作外,相当一部分时间要用来去‘找钱’。我们‘借’过许多同志的钱,如章汉夫、夏衍、羊枣、谭林通、梅雨(即梅益)、林林等;向沙汀、周立波‘借’的更经常。”

  1936年元旦,苏灵扬临产,阵痛已经开始,但家里没有钱住医院。周扬出门跑了一个下午,晚上7点多才回来,总算从郑振铎那里借到20元钱,才解了燃眉之急。美国记者史沫特莱也曾赠与周扬50元。……后来周扬翻译的《安娜·卡列尼娜》出版了,得到大约800元稿酬,他们的经济生活好转了。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不久,周扬携苏灵扬及一岁的女儿,跟同周立波、艾思奇一行十二人从上海奔赴延安。

  李金发的经济生活

  李金发,原名淑良,1900年生于广东省梅县。父亲曾在毛里求斯岛当华工,积攒了一些财产归国,家道小康。有二十多间房屋,每年春秋两季各有300—400大洋收入;同时在外放债约有3000多元。

  李金发六岁在家乡读蒙馆,每年学费3至5元。1917年到香港去学英文,从汕头到香港的船票3元5角;在香港住在一个木板房的客栈里,四人一间,每月食宿费10元。1919年从上海乘船到法国勤工俭学,准备300元置装费和旅费。乘坐英国货轮统舱,条件恶劣,每人收费100元。到法国后进入巴黎南部的枫丹白露市立中学攻读法文,每月学费100法郎(合10块银元或国币),同学有林凤眠等。后来在巴黎学习雕塑。一间简陋的房子月租150法郎(合10元国币);一顿比较好的中餐5法郎(合5角钱)。1920年开始写诗,将《微雨》、《食客与凶年》寄回国内,但没有稿酬。

  1925年6月回国。原由上海美专校长刘海粟聘请他担任雕刻讲师,月薪100元,但因招不到学生而作罢。孙科邀请李金发担任孙中山陵墓图案评判顾问,车马费100元;继而又设计孙中山胸像,月津贴200元。当时寄宿在法租界吕班路白俄家里,每月房租伙食费共75元。1927年曾在武昌中山大学文学院任教授月薪200元,兼武昌美术学校雕刻指导,车马费50元。

  1928年在南京担任大学院蔡元培院长秘书,月薪250元。不久便辞职,在上海爱文义路开办雕刻公司名叫“罗马工程处”,同时每周去杭州三天担任美专雕刻课程,月薪200元。但是他最大的收入还是制作铜像。为安徽军阀马某作铜像得2000元大洋,为上海名人李平书作铜像也收入2000元,又制作上海南京大戏院三十五英尺浮雕,得数千元。

  1932年到广州美术学校,月薪200元。制作武廷芳侗像得到定金2万元,塑像完成后又得1万元。还制作了军阀邓铿铜像,得3万8千元。李金发这时非常富有,迁居到广州东山区竹丝岗一座大公馆,月租金125元。1934年全家到了南京,担任孙中山铜像复选委员,月津贴700元。又制作了几个蒋介石铜像,共得1千多元,不如在广州的雕刻收入多。

  抗日战争爆发后,李金发辗转经香港到达重庆,在外交部供职。此后脱离文化创作。

  附录:

  30年代电影演员的经济生活

  30年代上海是东方电影艺术中心,影星云集。

  现找到下述演员的经济生活资料:

  (一)陈波儿。原名陈舜华,1907年7月生于广东省潮安县。

  关于30年代上海电影明星的片酬情况,我查到了第一手史料:当时陈波儿留存的两份片酬合同。

  1934年4月,陈波儿正式进入明星影片公司。5月签订了拍摄无声影片《青春线》的合同,期限为4个月,片酬300元。见证人张凤梧(阿英)、郑君平(郑伯奇)。

  几乎同时,1934年5月,陈波儿又与电通公司签订了拍摄有声影片《桃李劫》的合同。约定从5月16日到8月15日,整整3个月期间参加影片《桃李劫》的拍摄工作,担任女主角,片酬300元。分两期支付:第一期150元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二期150元于全片完成后支付。合同介绍人司徒慧敏,证明人应云卫。

  这一年10月29日,《现代演剧》杂志记者吴湄采访了陈波儿。记者问起:“陈小姐每月的生活费要多少?”回答说:“不到一百块吧。”

  1934年,陈波儿不仅成功地主演了两部电影,还发表了23篇文章。稿酬为千字3元。因此,她每月收入超过200元。

  我还查到了当时陈波儿留下的两份长期合同。

  在1935年5月,电通公司与陈波儿签订了长期聘用合同,时限为2年。约定薪金如下:

  从1935年5月到1936年5月,月薪140元;

  从1936年6月到1937年5月,月薪160元。

  但是电通影片公司于1935年底被迫结束。陈波儿转到明星公司二厂。1936年5月,明星影片公司又和陈波儿签订了聘用合同。为期3年,从1936年6月1日起,到1938年5月31日为止。合同规定月薪为200元(一年后,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合同被迫中断)。

  (二)艾霞。生于1913年。

  她在30年代初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加入天一影片公司做普通演员,开始月薪只有30元。

  1932年转入明星影片公司,开始主演,月薪由60元增加到100元。但到1934年初,艾霞自杀身亡。

  (三)王莹。原名俞志华,1913年3月生于安徽省芜湖市。

  生母早丧,幼年被继母卖为童养媳,出逃后被舅妈收养,改名王克勤。17岁在上海大学加入中共地下党。

  1932年王莹进入电影圈,首次在天一影片公司主演了《女性的呐喊》,然后转入明星影片公司,主演《铁板红泪录》、《同仇》。两年内积攒了将近1000元,于1934年3月赴日本东京留学,旅费100元,在日本每月生活费50元(合75日元),一年后归国。

  30年代中,我国许多青年从上海到日本去留学。当时上海是东方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而日本处于经济困难时期。在上海一个月的生活费,到东京可以过上两个月。

  (四)周璇。又名周小红,据说原籍江苏省常熟(一说常州),在上海长大。生于1919年(一说1918或1920)。

  1932年,大约13岁的周小红参加黎锦晖主持的明月歌舞团;因善唱歌,第二年演唱受欢迎,改用艺名周璇。“新月”刚成立的时候,大家住在霞飞路(今淮海中路)一家俄国餐馆楼上,每天晚上睡地铺,吃大锅饭,生活很清苦。后来“新月”解散,周璇参加新华歌剧社,社址在巨泼来斯路美华里2号。

  1935年,“新华”又解散了。周璇经丁悚和龚之方介绍,加入艺华影片公司担任配角,处女作是《花烛之夜》;一开始月薪50元。这个数字对当时的物价说来是不算少的(相当于90年代的1500—2500元)。

  1937年初,主演《马路天使》获得空前成功。此后月薪提到200元以上,成为公司老板的摇钱树。

  (五)蓝苹。即后来(到延安后)的江青;原名李云鹤,1914年3月生于山东省诸城。

  1931年李云鹤担任青岛大学图书馆职员,月薪30元。这是目前可以查到的第一个有关蓝苹收入状况的数字。当时李云鹤自留20元生活费,10元寄给老家的母亲。

  1933年4月李到上海,寄居田汉家中。不久参加中国左翼戏剧联盟。

  1934年5月,李云鹤跟着俞启威来到北平,在沙滩租了一间寓所,每月租金2元,生活费6元,非常贫困。

  1935年初又回上海,以“蓝苹”为艺名,主演名剧《娜拉》。进入电通影业公司,月薪60元。(据1935年8月《民报》连载的《蓝苹访问记》)

  (六)赵丹。原名赵凤翱,原籍山东省肥城,1915年8月生于江苏省扬州,一年后随父母迁居江苏南通,在南通长大。父亲1928年春天以三千元开设了一座“新新大戏院”,共800个座位。放映电影(当时叫影戏),每张门票1角5分,一场就收入120元。1930年春节聘请上海艺术剧社和摩登社(有赵铭彝、郑君里、王莹等)前来公演,影响了赵凤翱走上艺术之路。

  1930年秋天赵凤翱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32年因在美专主演《C夫人画像》一剧而被明星公司导演看中,在课余参加拍片,以“赵丹”为艺名;一开始月薪30元。1933年从美专毕业后成为明星公司基本演员,月薪60元。后来提为100元。

  1936年因主演《十字街头》、《马路天使》获得成功,赵丹月薪提为200元。

  1938年国共合作成立了“中国电影制片厂”(简称中制),归属于中央政治部三厅六处电影科,由科长郑用之兼厂长。郑用之军衔是上校,月薪400元。同时还有归属于宣传部的中央电影摄影场(简称中电)。参加中制和中电的演员们多半是当时最著名的明星,月薪如下(法币):

  黎莉莉340元;舒绣文330元;

  白杨320元;张瑞芳300元;

  顾而已300元;魏鹤龄300元;

  施超280元;谢添250元;

  陈天国250元;吴茵230元;

  杨露西120元;能辉100元;

  秦怡60元。

  影星们的收入是比较高的。但是,到1940年以后,席卷大后方国统区的物价飞涨和通货膨胀,使得他们的收入大大贬值,从而陷入了极大的困惑,激发并增长了他们对当局的强烈不满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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