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知识题库-判断题

1(错)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批准但不能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2(对)国家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负责审计地方执行中央财政的情况。 3(错)为了打击腐败,各国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推动公共部门以外的个人和团体,例如民间团体、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等,积极参与预防和打击腐败。

4(错)《新加坡预防腐败法》第12条规定了公共机构成员贿赂罪。如果向公共机构的任何成员提供任何报酬,诱使或者回报的,单处或并处十万元以下罚金或十年以下监禁。

5(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考虑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将经济、金融或者商业活动中下述故意实施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以任何身份领导私营部门实体或者在该实体中工作的人员侵吞其因职务而受托的任何财产、私人资金、私人证券或者其他任何贵重物品。

6(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应当遵循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7(对 )43:国家审计署可以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对)中央纪委监察部设有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9(错)党的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

10(对)中央调查局是全国范围内对中央政府属下的公务人员的腐化行为和某些经济犯罪案进行调查的专门机构,是印度政府手中强有力的调查机关和廉政工具。 11(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机关。 13(错)党的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

14(错)在美国,总统要推翻审计署署长的决定,必须得到所有部长的签名,然后拿到众议院讨论。

15(对)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16(错)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错)财政部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18(对)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既惩治已然,又防患未然,惩治与预防相结合。

19(错)在古希腊的雅典民主制中,就体现了比较明显的权力制约的思想。 20(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21(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是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有力举措,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中心环节,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保障

22(错)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3(错)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一般问题。

24(对)在芬兰,《公开法》将透明与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渗入到政府行为中。在芬兰,任何人都不能开匿名账户,税收当局有权了解所有账户的情况。

25(错)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26(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7(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8(错)依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尊重、促进和保护有关腐败的信息的查找、接收、公布和传播的自由,这种自由不可以受到某些限制。

29(对)中国是世界上首个以各国家和地区反贪机构为成员的国际组织的发起国。 30(对)芬兰行政监察专员公署的监察专员在任职期间,议会不得罢免其职务,不能向他发出工作指令或指派工作,除非案件涉及到政府部长。

31(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2(错)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的负责党外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33(对)1993年法国政府通过了关于预防贪污腐败和增加经济生活与公共程序的透明的第122号法律颁布,即《反贪法》,并批准成立了跨部门的常设机构——预防贪污腐败中心。

34(对)由主管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35(对)瑞典、丹麦、芬兰等国家高度清廉,这些国家每年的腐败案件仅有几十件上下。

36(对)泰国反腐委员会由独立的临时遴选委员会提名、参议院确定、国王任命,对参议院负责,拥有广泛的调查权和独立的公诉权,还有权独立提起公诉。 37(对)各级党委要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承担主体责任。 38(错)1809年,瑞典议会通过了一部以国王和议会分权原则为基础的宪法。根据该宪法,大法官由国王任命,但其权限仅被限于普通司法范围,监察专员代行原由大法官行使的监察政府官员的职能

39(对)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者维护公共卫生或公共道德,有关腐败的信息的查找、接收、公布和传播的自由可以受到某些限制。

40(对)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八项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以贪污论。

41(错)依照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贪污罪、贿赂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拘私舞弊罪、挪用特定款物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腐败犯罪,属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

42(对)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43(对)干部选拔人任用前要征求同级纪委的意见。

44(对)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

45(对)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46(错)遵纪守法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也是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 (对)考虑到反腐败的必要性,国家应当酌情简化行政程序,以便于公众与主管决策机关联系。

47(对)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

48(对)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对) 49(错)巡视组应当处理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

50(错)公民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符合查询申请条件的,检察机关应当在受理后7日内书面告知查询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51(对)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52(错)根据美国《监察长法》的规定,监察长只需要向总统负责。

53(错)运用行政监察反腐倡廉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

54(对)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55(对)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复议、复查的,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

56(对)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

57(错)埃及行政监察署内部机构设置精简,共有经济监察司、生产监察司、服务监察司、地方监察司4个职能司。

58(对)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者财政专户资金,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留党察看处分。

59(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60(对)1996年,中央纪委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中央纪委开始向地方和部门派出巡视组。

61(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在履行其根据本公约(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承担的义务时,应当恪守各国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原则以及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

62(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应当遵循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63(对)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

64(对)《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市党委应当建立巡视制度。

65(对)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和坚持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才能有效地反对和防止腐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66(对)思想观念是“总开关”“总闸门”。一些干部出问题,无一不是首先在思想上出了问题,特别是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

67(对)智利政府以《行政廉洁法》为核心,对各种利益主体的职责作出了详尽的规定,该法规作为一个相互支撑的、完整的、系统的措施体系,规范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公务员的行政行为。

68(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对)

69(错)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0(错)党的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

71(错)中央各部门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不属于《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述职述廉对象。

72(对)宋代实行“高薪养廉”。

73(对)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74(错)《芬兰刑法》规定,行贿受贿罪受到的惩罚以罪行严重程度划分,从一般性罚款到判处终生监禁。

75(对)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生产、转让假冒伪劣商品的,视情节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76(错)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7(对)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78(对)香港《选举条例》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公共选举得以公平、公开和诚实地进行,防止舞弊及非法行为的出现。

79(错)乾隆皇帝南巡题诗“循吏当年齐国刘,大钱留一话千秋。而今若问亲民者,定道一钱不敢留”,称赞的是清代名臣刘罗锅

80(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81(对)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2(错)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83(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84(对)监督和制约是反腐的治本之策。

85(对)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除非另有条约规定。

86(错)汉武帝时期,秉承了法家思想,注意通过强化监察制度来加强对官吏权力的监督和制衡。自秦朝以来,御史大夫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亟相处理中央行政事务,并负责监察。

87(对)《亚利桑那州刑法典》中所规定的商业受贿明确限定在了商事业务领域。 88(错)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9(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90(对):瑞典《国内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禁止用贿金减税,而且不得有例外的情

形。对于本国企业或本国存在的外国企业,其付给瑞典或外国公职人员的秘密佣金,不得用来减税。

91(对)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

92(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检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93(错)瑞典国家反腐败办成立于1998年,是专门治理经济犯罪的政府机构。 94(对)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人民群众。

95(错)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反腐倡廉的十六字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96(错)《香港防止贿赂调条例》规定了六种贪贿罪行,覆盖了社会生活的一部分领域。

97(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和部门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98(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99(错)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检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100(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由中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101(对)《亚利桑那州刑法典》第2605条规定,企业雇员接受他人的利益,意图影响涉及雇主商业事务的行为 ,致使雇主或者委托人商业利益遭受损失的,构成商业受贿罪。

102(错)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103(对)“FBI”不仅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缩写,还代表着该局坚持贯彻的信条——忠诚Fidelity,勇敢Bravery和正直Integrity,象征联邦警察。

104(对)党员嫖娼、卖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05(对)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06(错)“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分别出自孔明的《出师表》和《诫子书》。

107(对)中国实行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银行与证券及保险业分业经营。

108(对)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直接隶属于总理公署,其局长由总统根据总理的提名任命,工作由总理直接领导,对总理负责。

109(对)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110(对)为了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应当开展有助于不容忍腐败的公众宣传活动,以及包括中小学和大学课程在内的公共教育方案。

(错)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 发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

111(对)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2(对)“政者,正也”,儒家思想的开创者把“欲而不贪”作为为政的必备条件。 113(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13(对)人民检察院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能。

114(对)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

115(对)丹麦的廉政建设成就举世公认,其制定了多部专门的反腐败法典用来治理腐败。

116(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要根据犯案金额和犯罪动机判定其是否为贪污罪。 117(错)瑞典明文规定,公务员可以经商,但是不能从事与 本部门有关的任何营利性事业。

118(对)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属于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措施范畴。

119(对)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其根本是要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问题。

120(对)“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出自孟德斯鸠。

121(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承担次要领导责任。

122(对)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在列宁创立的共产主义者同盟初期,同盟章程就对保持党的纯洁性作出了严格规定。

123(对)《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宗旨是促进合作,以便于更有效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

124(对)阻止他人揭发检举的,不属于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范畴。

125(错)不按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6(对)朱元漳在位三十余年,深入总结宋末、元末腐败亡国的教训,始终旗帜鲜明地将反贪作为其治国的一项基本方略,且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反贪措施体系,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惩治贪官污吏态度最坚决、手段最残酷、效果最明显的皇帝。 127(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关键要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128(错)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129(对)“养廉银”制度是明代张居正改革的重要内容。

130(错)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012年12月4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审议关于的改进文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

131(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前身是中共八大设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132(对)作为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孔子在学术思想文化领域中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他尽管没有直接提出“廉政”的命题,但在他的政治思想、哲学思想、伦理思想中,却处处折射出廉政的主题,闪烁着为政清廉的火花,并为中国传统廉政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

133(对)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134(错)听取和审查中纪委报告不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职权范畴。

135(对)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136(错)确因生活困难到期无力归还的除外,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37(错)《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有关规定赋予缔约国在另一国领域内行使管辖权和履行该另一国本国法律规定的专属于该国机关的职能的权利。

138(对)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

第一款的的规定从重或加重处分

139(对)依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考虑到反腐败的必要性,各缔约国施行各种程序或者条例,酌情使公众了解公共行政部门的组织结构、运作和决策过程,并在对保护隐私和个人资料给予应有考虑的情况下,使公众了解与其有关的决定和法规。 140(对)瑞典、芬兰重视培养公民的守法观念,中学开设法律基础教育课程,录用公务员须靠法律知识,上岗必须进行守法宣誓。

150(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指出,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152(错)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53(对)晏子的思想不属于先秦任何—家,却兼具儒、墨、法家诸家思想于一身,第一个明确提出了“廉政”的命题。

154(对)“德”的主要发明人周公,将“敬德保民”作为周初统治集团励精图治的指导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廉政主张。周公的廉政主张主要表现在明德慎刑、任贤、勤政三个方面。

155(对) 从事资产评估、验资(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评估、虚假资信证明、虚假鉴证等文件的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56(对)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而获取“利润”的,以违法论处。

157(错):根据《新西兰1961年刑法》,凡有贿赂罪的人可能面临高达终生监禁的严厉处罚。

158(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主要旨在预防公共部门腐败问题,对防止私营部门腐败并无专门的条款。

158(对)反特权是反腐败的永恒主题。

159(对)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涉及防止公务员、公共机构涉及贿赂和贪污罪行等方面。

160(对)荀子认为,国之四维是“礼、义、廉、耻”。

161(对)党员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2(对)设常委会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

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163(对)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实践中,中国探索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64(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

165(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节较重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66(对)责任本身是一种法律形式,也是提高制度质量的一种方法

167(对)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部实行合署办公。

168(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169(对)依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应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必须制定措施和建立制度,要求公职人员特别就可能与其公职人员的职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务外活动、任职、投资、资产以及贵重馈赠或者重大利益向有关机关申报。 170(对)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71(对)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当请求上一级党的委员会予以复查。

172(对)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将有关决策、重要情况向本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

173(错)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可以不署真名。

174(错)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二次。

175(对)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176(对)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77(对)国家应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考虑制定措施和建立制度,以便于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发现腐败行为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78(错)由于党和国家机关非法干预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的,对金融从业人员可依照相关规定从轻处理。

179(对)在法国,当政府道德署发布的法令、规章同行政部门工作发生冲突时,道德署主任应同司法部长一起,同有关行政部门首长协商。

180 (错)运用行政监察反腐倡廉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

181(错)《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在履行其根据本公约所承担的义务时,可以突破各国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原则以及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

182(对)《新西兰1961年刑法》规定,贿赂罪客观表现为因腐败地接受或者获得贿赂而在公共职责中作为或不作为。

183(错)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 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要根据犯案金额和犯罪动机判定其是否为贪污罪。 184(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185(错)儒生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学说和“罢黜百家,表彰六经”的主张,并得到了汉文帝的认同,奠定了儒家思想在中国的独尊地位。

186(错) 澳大利亚在新南威尔士州等地建立了廉政公署,而在联邦政府则没有建立。 187(对):“贪污与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是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

1(错)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批准但不能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2(对)国家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负责审计地方执行中央财政的情况。 3(错)为了打击腐败,各国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推动公共部门以外的个人和团体,例如民间团体、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等,积极参与预防和打击腐败。

4(错)《新加坡预防腐败法》第12条规定了公共机构成员贿赂罪。如果向公共机构的任何成员提供任何报酬,诱使或者回报的,单处或并处十万元以下罚金或十年以下监禁。

5(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考虑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将经济、金融或者商业活动中下述故意实施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以任何身份领导私营部门实体或者在该实体中工作的人员侵吞其因职务而受托的任何财产、私人资金、私人证券或者其他任何贵重物品。

6(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应当遵循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7(对 )43:国家审计署可以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对)中央纪委监察部设有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9(错)党的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

10(对)中央调查局是全国范围内对中央政府属下的公务人员的腐化行为和某些经济犯罪案进行调查的专门机构,是印度政府手中强有力的调查机关和廉政工具。 11(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机关。 13(错)党的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

14(错)在美国,总统要推翻审计署署长的决定,必须得到所有部长的签名,然后拿到众议院讨论。

15(对)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16(错)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错)财政部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18(对)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既惩治已然,又防患未然,惩治与预防相结合。

19(错)在古希腊的雅典民主制中,就体现了比较明显的权力制约的思想。 20(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21(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是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有力举措,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中心环节,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保障

22(错)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3(错)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一般问题。

24(对)在芬兰,《公开法》将透明与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渗入到政府行为中。在芬兰,任何人都不能开匿名账户,税收当局有权了解所有账户的情况。

25(错)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26(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7(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8(错)依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尊重、促进和保护有关腐败的信息的查找、接收、公布和传播的自由,这种自由不可以受到某些限制。

29(对)中国是世界上首个以各国家和地区反贪机构为成员的国际组织的发起国。 30(对)芬兰行政监察专员公署的监察专员在任职期间,议会不得罢免其职务,不能向他发出工作指令或指派工作,除非案件涉及到政府部长。

31(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2(错)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的负责党外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33(对)1993年法国政府通过了关于预防贪污腐败和增加经济生活与公共程序的透明的第122号法律颁布,即《反贪法》,并批准成立了跨部门的常设机构——预防贪污腐败中心。

34(对)由主管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35(对)瑞典、丹麦、芬兰等国家高度清廉,这些国家每年的腐败案件仅有几十件上下。

36(对)泰国反腐委员会由独立的临时遴选委员会提名、参议院确定、国王任命,对参议院负责,拥有广泛的调查权和独立的公诉权,还有权独立提起公诉。 37(对)各级党委要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承担主体责任。 38(错)1809年,瑞典议会通过了一部以国王和议会分权原则为基础的宪法。根据该宪法,大法官由国王任命,但其权限仅被限于普通司法范围,监察专员代行原由大法官行使的监察政府官员的职能

39(对)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者维护公共卫生或公共道德,有关腐败的信息的查找、接收、公布和传播的自由可以受到某些限制。

40(对)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八项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以贪污论。

41(错)依照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贪污罪、贿赂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拘私舞弊罪、挪用特定款物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腐败犯罪,属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

42(对)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43(对)干部选拔人任用前要征求同级纪委的意见。

44(对)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

45(对)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46(错)遵纪守法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也是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 (对)考虑到反腐败的必要性,国家应当酌情简化行政程序,以便于公众与主管决策机关联系。

47(对)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

48(对)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对) 49(错)巡视组应当处理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

50(错)公民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符合查询申请条件的,检察机关应当在受理后7日内书面告知查询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51(对)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52(错)根据美国《监察长法》的规定,监察长只需要向总统负责。

53(错)运用行政监察反腐倡廉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

54(对)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55(对)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复议、复查的,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

56(对)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

57(错)埃及行政监察署内部机构设置精简,共有经济监察司、生产监察司、服务监察司、地方监察司4个职能司。

58(对)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者财政专户资金,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留党察看处分。

59(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60(对)1996年,中央纪委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中央纪委开始向地方和部门派出巡视组。

61(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在履行其根据本公约(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承担的义务时,应当恪守各国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原则以及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

62(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应当遵循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63(对)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

64(对)《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市党委应当建立巡视制度。

65(对)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和坚持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才能有效地反对和防止腐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66(对)思想观念是“总开关”“总闸门”。一些干部出问题,无一不是首先在思想上出了问题,特别是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

67(对)智利政府以《行政廉洁法》为核心,对各种利益主体的职责作出了详尽的规定,该法规作为一个相互支撑的、完整的、系统的措施体系,规范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公务员的行政行为。

68(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对)

69(错)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0(错)党的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

71(错)中央各部门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不属于《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述职述廉对象。

72(对)宋代实行“高薪养廉”。

73(对)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74(错)《芬兰刑法》规定,行贿受贿罪受到的惩罚以罪行严重程度划分,从一般性罚款到判处终生监禁。

75(对)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生产、转让假冒伪劣商品的,视情节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76(错)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7(对)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78(对)香港《选举条例》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公共选举得以公平、公开和诚实地进行,防止舞弊及非法行为的出现。

79(错)乾隆皇帝南巡题诗“循吏当年齐国刘,大钱留一话千秋。而今若问亲民者,定道一钱不敢留”,称赞的是清代名臣刘罗锅

80(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81(对)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2(错)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83(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84(对)监督和制约是反腐的治本之策。

85(对)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除非另有条约规定。

86(错)汉武帝时期,秉承了法家思想,注意通过强化监察制度来加强对官吏权力的监督和制衡。自秦朝以来,御史大夫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亟相处理中央行政事务,并负责监察。

87(对)《亚利桑那州刑法典》中所规定的商业受贿明确限定在了商事业务领域。 88(错)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9(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90(对):瑞典《国内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禁止用贿金减税,而且不得有例外的情

形。对于本国企业或本国存在的外国企业,其付给瑞典或外国公职人员的秘密佣金,不得用来减税。

91(对)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

92(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检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93(错)瑞典国家反腐败办成立于1998年,是专门治理经济犯罪的政府机构。 94(对)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人民群众。

95(错)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反腐倡廉的十六字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96(错)《香港防止贿赂调条例》规定了六种贪贿罪行,覆盖了社会生活的一部分领域。

97(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和部门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98(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99(错)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检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100(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由中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101(对)《亚利桑那州刑法典》第2605条规定,企业雇员接受他人的利益,意图影响涉及雇主商业事务的行为 ,致使雇主或者委托人商业利益遭受损失的,构成商业受贿罪。

102(错)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103(对)“FBI”不仅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缩写,还代表着该局坚持贯彻的信条——忠诚Fidelity,勇敢Bravery和正直Integrity,象征联邦警察。

104(对)党员嫖娼、卖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05(对)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06(错)“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分别出自孔明的《出师表》和《诫子书》。

107(对)中国实行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银行与证券及保险业分业经营。

108(对)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直接隶属于总理公署,其局长由总统根据总理的提名任命,工作由总理直接领导,对总理负责。

109(对)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110(对)为了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应当开展有助于不容忍腐败的公众宣传活动,以及包括中小学和大学课程在内的公共教育方案。

(错)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 发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

111(对)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2(对)“政者,正也”,儒家思想的开创者把“欲而不贪”作为为政的必备条件。 113(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13(对)人民检察院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能。

114(对)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

115(对)丹麦的廉政建设成就举世公认,其制定了多部专门的反腐败法典用来治理腐败。

116(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要根据犯案金额和犯罪动机判定其是否为贪污罪。 117(错)瑞典明文规定,公务员可以经商,但是不能从事与 本部门有关的任何营利性事业。

118(对)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属于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措施范畴。

119(对)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其根本是要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问题。

120(对)“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出自孟德斯鸠。

121(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承担次要领导责任。

122(对)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在列宁创立的共产主义者同盟初期,同盟章程就对保持党的纯洁性作出了严格规定。

123(对)《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宗旨是促进合作,以便于更有效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

124(对)阻止他人揭发检举的,不属于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范畴。

125(错)不按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6(对)朱元漳在位三十余年,深入总结宋末、元末腐败亡国的教训,始终旗帜鲜明地将反贪作为其治国的一项基本方略,且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反贪措施体系,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惩治贪官污吏态度最坚决、手段最残酷、效果最明显的皇帝。 127(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关键要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128(错)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129(对)“养廉银”制度是明代张居正改革的重要内容。

130(错)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012年12月4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审议关于的改进文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

131(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前身是中共八大设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132(对)作为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孔子在学术思想文化领域中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他尽管没有直接提出“廉政”的命题,但在他的政治思想、哲学思想、伦理思想中,却处处折射出廉政的主题,闪烁着为政清廉的火花,并为中国传统廉政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

133(对)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134(错)听取和审查中纪委报告不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职权范畴。

135(对)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136(错)确因生活困难到期无力归还的除外,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37(错)《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有关规定赋予缔约国在另一国领域内行使管辖权和履行该另一国本国法律规定的专属于该国机关的职能的权利。

138(对)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

第一款的的规定从重或加重处分

139(对)依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考虑到反腐败的必要性,各缔约国施行各种程序或者条例,酌情使公众了解公共行政部门的组织结构、运作和决策过程,并在对保护隐私和个人资料给予应有考虑的情况下,使公众了解与其有关的决定和法规。 140(对)瑞典、芬兰重视培养公民的守法观念,中学开设法律基础教育课程,录用公务员须靠法律知识,上岗必须进行守法宣誓。

150(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指出,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152(错)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53(对)晏子的思想不属于先秦任何—家,却兼具儒、墨、法家诸家思想于一身,第一个明确提出了“廉政”的命题。

154(对)“德”的主要发明人周公,将“敬德保民”作为周初统治集团励精图治的指导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廉政主张。周公的廉政主张主要表现在明德慎刑、任贤、勤政三个方面。

155(对) 从事资产评估、验资(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评估、虚假资信证明、虚假鉴证等文件的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56(对)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而获取“利润”的,以违法论处。

157(错):根据《新西兰1961年刑法》,凡有贿赂罪的人可能面临高达终生监禁的严厉处罚。

158(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主要旨在预防公共部门腐败问题,对防止私营部门腐败并无专门的条款。

158(对)反特权是反腐败的永恒主题。

159(对)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涉及防止公务员、公共机构涉及贿赂和贪污罪行等方面。

160(对)荀子认为,国之四维是“礼、义、廉、耻”。

161(对)党员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2(对)设常委会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

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163(对)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实践中,中国探索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64(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

165(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节较重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66(对)责任本身是一种法律形式,也是提高制度质量的一种方法

167(对)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部实行合署办公。

168(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169(对)依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应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必须制定措施和建立制度,要求公职人员特别就可能与其公职人员的职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务外活动、任职、投资、资产以及贵重馈赠或者重大利益向有关机关申报。 170(对)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71(对)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当请求上一级党的委员会予以复查。

172(对)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将有关决策、重要情况向本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

173(错)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可以不署真名。

174(错)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二次。

175(对)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176(对)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77(对)国家应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考虑制定措施和建立制度,以便于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发现腐败行为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78(错)由于党和国家机关非法干预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的,对金融从业人员可依照相关规定从轻处理。

179(对)在法国,当政府道德署发布的法令、规章同行政部门工作发生冲突时,道德署主任应同司法部长一起,同有关行政部门首长协商。

180 (错)运用行政监察反腐倡廉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

181(错)《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在履行其根据本公约所承担的义务时,可以突破各国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原则以及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

182(对)《新西兰1961年刑法》规定,贿赂罪客观表现为因腐败地接受或者获得贿赂而在公共职责中作为或不作为。

183(错)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 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要根据犯案金额和犯罪动机判定其是否为贪污罪。 184(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185(错)儒生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学说和“罢黜百家,表彰六经”的主张,并得到了汉文帝的认同,奠定了儒家思想在中国的独尊地位。

186(错) 澳大利亚在新南威尔士州等地建立了廉政公署,而在联邦政府则没有建立。 187(对):“贪污与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是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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