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
供电成本监审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一)电网公司基本情况
某电网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中央直属企业。其供电面积覆盖全省,经营电网投资、运行维护、电力交易与调度、电力营销以及电力设计、施工、修造、科研试验、物资供应等业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某省电网并依法对所辖电网及并网电厂实施统一调度。
(二)电价政策情况
目前问题: (1)电价水平明显偏高。2006年全省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0.7元,位居全国第一,比全国平均水平0.518元高出26%,(2)全省电价价区过多,价区间电价水平差异大。到2006年全省有71个电价价区,是全国价区最多的省份;各价区的电价水平差异大,平均电价最高的与最低的相差0.16元/千瓦时。(3)各分类电价结构和比价关系不合理,交叉补贴问题严重。(4)电网公司输配电价偏高。电网公司在供电区域相对狭小,用电负荷集中,送电距离短、售电量全国最大的情况下,排除用户分散、送电距离远的海南和新疆外,2006年该电网输配电价为全国最高。
二、成本项目及成本核算特点
(一)供电成本构成项目及核算特点
该电网公司母公司为一级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其会计核算范围包括电网公司本部、21个地级以上市供电分公司、30个二级核算单位。企业实行统一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采用借贷法记账。成本类总账科目“生产成本”主要是核算电力企业在输电、配电、售电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材料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费用;单设“购电成本”明细科目对购入电力费用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电力产品成本采用完全成本法进行核算,不单独核算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发生的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电力产品成本。电网企业的期间费用只核算财务费用。因此供电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期间费用,也在“生产成本”科目核算。
“购电成本”二级科目按电源的种类和电力供应单位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其中,按电源的种类划分设置“水电”、“煤电”、“核电”、“油电”、“西电”、“香港电”、“三峡电”、“燃气电”、“可再生能源电”、“抽水蓄能电”等明细科目核算。
(二)主要成本项目指标内涵及企业的核算口径
1、购入电力费。指向外单位购入的有功电量而支付的费
用,以及与有功电量一并结算的无功电流费。包括:
(1)向独立发电公司或其所属电厂、地方电厂、自备电厂、中外合资合作电厂、外商独资电厂、小水电、小火电等购入电量,按批准或规定的价格支付的电费。
(2)新机投产试运行期间,按实际上网电量和确定的价格支付给基建的电费。
(3)向省外电网购入电量按规定的价格支付的电费。
(4)为购电而单独计价支付的电力输送费。
2、材料费。指企业为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所耗用的消耗性材料、事故备品等。包括:
(1)生产运行、维护修理耗用的各种材料,以及生产耗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仪表等。
(2)技术培训、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小型技术革新等耗用材料。
(3)生产管理部门及公共场所通风、照明、消防、绿化和清洁卫生用材料。
3、工资。指企业支付给服务于输配电业务的职工的工资性支出。包括从事运行、检修、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由企业直接支付的产假、工伤假和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按规定发给职工的探亲假、婚、丧假的工资以及按规定发给职工的效益工资等。应付工资实行工效挂钩核算办法,每月根据工资基数预提。
4、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及规定的提取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每月根据当月工资发放数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5、折旧费。指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除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依据月初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按月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实行分类折旧,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提取折旧,部分固定资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6、修理费。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单列项目的修理费用。包括单列项目的生产检修、事故检修和固定资产大、中、小修,以及委托外单位进行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工具、仪表、生产和管理用家俱器具、非机动车辆等发生的修理费。由南方电网、省公司批准立项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发生的大修理支出通过“大修理工程支出”科目核算。大修理费用预算按月均衡从成本中预提,工程完工决算后,据实列支,年末对多提或少提的大修理费全数结转成本,预提修理费不留余额。
7、其他费用。指企业在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过程中发生的应计入输配电成本,但不属于以上各成本项目的其他费用。其中:
(1)农电费用:指聘请农电工人员费用和发生的农村电网三项费用。各地级以上市供电分公司的农电费用实行预算管
理,其实际列支情况由广东电网公司进行审核。农电费用包括农电工作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各项社会保险、固定资产折旧、直接材料、修理费以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等。
(2)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统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按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且不超过规定上限计提。
(3)劳动保护费: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劳动服装用品、案例防护用品、高温、高压、有害作业津贴等。
(4)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2%和1.5%计提。
(5)坏账准备: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为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电网公司本部及各二级核算单位之间的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南方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提取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
1至2年(含2年) 10%
2至3年 20%
3至4年 50%
4至5年 70%
5年以上 100%
8、财务费用。指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三、监审基本方法
(一)确定核算范围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相关性原则,确定本次成本监审和成本费用归集核算的对象为电网公司本部、21个地级以上市供电局以及26个二级核算单位。剔除与输配电生产运营无关的4个二级核算单位的收入、资产及成本费用。
(二)确定成本构成项目核算指标
根据国家电监局出台的《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规定及省电网公司成本类明细科目设置及核算特点,供电成本构成项目包括购入电力费、材料费、工资、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三)对影响成本较大的重点项目指标进行详细审核
1、企业输配电成本。审核企业各项成本、费用构成是否合理,公摊费用的分摊方法和比例是否合理。注意不同年度的对比。如某项成本费用突然呈现较大幅度增长,应认真核查其变化的原因。
2、企业购售电情况。通过实地查验企业原始会计凭证,分析企业实际购入各类电源电量、购入电力费用情况和不同地区不同用户用电量及售电收入情况,分析由于购售电结构变化对企业供电成本和售电收入的影响。注意查看企业会计报表是
否按照实际成本的原则进行核算,各个电力供应单位各类不同电源的购电成本是否按实际购入电量和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上网电价计算。
3、企业职工工资及福利。审核企业工资水平与定员情况,分析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超编或非生产人员比重过大问题,注意查看企业实际职工人数与平均工资水平是否与全国同行业或全省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该成本项目的归集口径不包括各级农电公司职工及其工资性支出。
4、综合线损率。审核企业实际综合线损率情况,注意查看是否存在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供销差电量加大和单位供电成本攀升。在核算综合线率时,供电总量(购电总量)应剔除电网公司(省网)与地级以上市供电分公司之间的内部购电量(购省网电量),售电总量应为电网公司(省网)直接销售电量与地级以上市供电局的终端销售电量之和(不包括内部销售电量)。
5、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影响单位供电成本核算的重要指标之一,审核时应先与输配电无关的各类资产及农村电网资产予以剥离,同时注意查看企业各类固定资产账、表是否相符,计提依据及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6、农电费用:注意审核各级农电公司农村低压电网运行维护费、供电损耗和农电工工资等项目是否严格按照三项费用
的使用范围据实列支,是否存在扩大农网三项费用的开支对象等问题。
7、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审核企业各项收、支活动,分析有无因不合理支出或其它因素造成成本上升的问题。同时注意收集调查表中没有反映或难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四)核算成本费用总额和单位定价成本
根据各项核算指标计算审核后的成本费用总额以及按全国平均综合线损率核定的售电总量计算单位定价成本。具体核算指标如下:
1、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规定,职工人数以电网公司提供的会计凭证中所显示的“企业定员人数”为依据(不含农村电工,因其应发生的成本已列入农电费用)。职工工资水平按2003-2006年省统计年鉴公布的全省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核定。
2、职工养老保险:企业现行计提比例控制在18%以内,按审核后计入定价成本的工资总额的18%核定。
3、企业年金:根据财政部财企[2003]61号《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应从福利费用中列支,故予以核减。
4、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
第三条成本相关性原则,电力设备厂、线路器材厂和设备制造
厂等三个修造企业以及电力物资总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应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当年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按电网公司所提供的当年年初与当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的平均值予以确认,残值率取企业现行的5%,折旧年限根据《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第十一条规定并按照下表规定的分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取其中值。
分类折旧年限如下(括号内为折旧年限取值范围): 发电设备 16年(12-20)
输电线路 32年(30-35)
配电线路 15年(14-16)
变电、配电设备 20年(18-22)
自动控制及测试设备 10年( 8-12)
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12年( 9-14)
通讯线路及设备 9年( 8-10)
运输设备 11年( 8-14)
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20年(18-22)
房屋建筑物、职工住房 35年(35-45)
厂房 35年(30-40)
其他固定资产 按企业现行折旧率核定
5、修理费:按企业实际发生的修理费据实核定。
6、抽水蓄能加工费:按物价局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加工费用的有关规定核定。
7、农电费用:根据电网公司的年末审核情况按企业实际发生的农电费用据实核定。
8、综合线损率:分别按2003-2006年全国电网平均综合线损率核定。
9、共同费用分摊:由于电网公司2003-2006年的其他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份额非常小,不足以影响供电单位成本的核算,其他业务应分摊的成本忽略不计。
10、下列费用不计入定价成本: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活动发生的费用;与输配电无关的费用;坏账准备金、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向上级公司或管理部门上交的利润性质的管理费用、代上级公司或管理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向出资人支付的利润分成以及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等;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其他不合理支出。
11、售电收入:全网售电收入由省电网公司直接销售电力的收入和地级以上市供电局的终端销售收入构成。
四、主要问题、难点及处理方法
(一)垄断行业成本监审工作有阻力
电网企业不配合、拖延工作时间、不按要求提供资料等问题。
处理办法:主动加强与企业间的沟通,要求企业提供全部资料和原始凭证。同时,以二级核算单位为突破口,采取从下至上逆查追踪的方式,逐一查验各类原始会计凭证,收集掌握
各类数据资料和重要证据。
(二)对企业职工人数的确定
对企业职工人数的确定直接影响到对定价成本的核算。一方面《一般技术规范》对企业职工人数的核定没有明确的指标;另一方面在这次监审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填报的职工人数前后几次差异较大的情况,企业职工人数从最初在调价申请中提及的2006年在册职工人数为5万多人上升到在最后一次补充材料中填报的10万余人,相去甚远。
处理办法:我们通过查阅企业劳资部门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福利统计资料、企业网上资料和原始会计凭证及其他原始档案记录,在剔除与输配电经营活动无关单位人员后,按企业原始会计凭证中显示的企业定员标准予以确认。
(三)对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的核定
由于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数额巨大,在有限的时间难以按照通常做法对其固定资产的形成进行逐一审核,难以确定其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和折旧总额。
处理办法:通过查阅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和查验企业固定资产总账及分类明细账是否吻合,确定企业当年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按其固定资产分类折旧明细账所显示的当年年初与当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的平均值予以确认,残值率取企业现行的5%,折旧年限根据《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第十一条规定并参照《工业企业财
务制度》规定的分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取其中值。
(广东省物价局成本调查队整理)
附:
供电企业需提供的《基础资料目录》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评审机构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状况和成本
变化情况的评审报告。
二、内部管理方面的资料
1、公司的基本概况资料(简述公司历史、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市场情况、生产能力及生产经营概况等)。
2、公司组织机构图及各部门工作人员人数。
3、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三、会计核算资料
1、会计决算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各类帐册、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等(复印件)。
2、待摊费用,包括原始金额,本期增加及摊销情况。
3、在建工程,工程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已完工但未结转固定资产的项目的详尽资料,包括完工日期,预计费用及估计使用年限。
4、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及折旧分类明细表,监审年度固定资产报废、转移情况。
5、无形资产、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清单、摊销情况。
6、长、短其借款清单,注明借款人、用途、金额、利率及还款日,长期投资及收益明细情况。
7、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等的有关政策依据。
8、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分析,包括:
购进电量构成情况及购进价格构成
销售电量构成情况及销售价格构成
输配成本明细表
农电费用明细表
成本计算方法的详细说明
9、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表及财务费用分析
10、预计下一年度新增成本费用项目及水平分析
案例8:
供电成本监审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一)电网公司基本情况
某电网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中央直属企业。其供电面积覆盖全省,经营电网投资、运行维护、电力交易与调度、电力营销以及电力设计、施工、修造、科研试验、物资供应等业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某省电网并依法对所辖电网及并网电厂实施统一调度。
(二)电价政策情况
目前问题: (1)电价水平明显偏高。2006年全省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0.7元,位居全国第一,比全国平均水平0.518元高出26%,(2)全省电价价区过多,价区间电价水平差异大。到2006年全省有71个电价价区,是全国价区最多的省份;各价区的电价水平差异大,平均电价最高的与最低的相差0.16元/千瓦时。(3)各分类电价结构和比价关系不合理,交叉补贴问题严重。(4)电网公司输配电价偏高。电网公司在供电区域相对狭小,用电负荷集中,送电距离短、售电量全国最大的情况下,排除用户分散、送电距离远的海南和新疆外,2006年该电网输配电价为全国最高。
二、成本项目及成本核算特点
(一)供电成本构成项目及核算特点
该电网公司母公司为一级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其会计核算范围包括电网公司本部、21个地级以上市供电分公司、30个二级核算单位。企业实行统一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采用借贷法记账。成本类总账科目“生产成本”主要是核算电力企业在输电、配电、售电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材料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费用;单设“购电成本”明细科目对购入电力费用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电力产品成本采用完全成本法进行核算,不单独核算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发生的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电力产品成本。电网企业的期间费用只核算财务费用。因此供电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期间费用,也在“生产成本”科目核算。
“购电成本”二级科目按电源的种类和电力供应单位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其中,按电源的种类划分设置“水电”、“煤电”、“核电”、“油电”、“西电”、“香港电”、“三峡电”、“燃气电”、“可再生能源电”、“抽水蓄能电”等明细科目核算。
(二)主要成本项目指标内涵及企业的核算口径
1、购入电力费。指向外单位购入的有功电量而支付的费
用,以及与有功电量一并结算的无功电流费。包括:
(1)向独立发电公司或其所属电厂、地方电厂、自备电厂、中外合资合作电厂、外商独资电厂、小水电、小火电等购入电量,按批准或规定的价格支付的电费。
(2)新机投产试运行期间,按实际上网电量和确定的价格支付给基建的电费。
(3)向省外电网购入电量按规定的价格支付的电费。
(4)为购电而单独计价支付的电力输送费。
2、材料费。指企业为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所耗用的消耗性材料、事故备品等。包括:
(1)生产运行、维护修理耗用的各种材料,以及生产耗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仪表等。
(2)技术培训、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小型技术革新等耗用材料。
(3)生产管理部门及公共场所通风、照明、消防、绿化和清洁卫生用材料。
3、工资。指企业支付给服务于输配电业务的职工的工资性支出。包括从事运行、检修、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由企业直接支付的产假、工伤假和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按规定发给职工的探亲假、婚、丧假的工资以及按规定发给职工的效益工资等。应付工资实行工效挂钩核算办法,每月根据工资基数预提。
4、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及规定的提取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每月根据当月工资发放数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5、折旧费。指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除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依据月初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按月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实行分类折旧,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提取折旧,部分固定资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6、修理费。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单列项目的修理费用。包括单列项目的生产检修、事故检修和固定资产大、中、小修,以及委托外单位进行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工具、仪表、生产和管理用家俱器具、非机动车辆等发生的修理费。由南方电网、省公司批准立项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发生的大修理支出通过“大修理工程支出”科目核算。大修理费用预算按月均衡从成本中预提,工程完工决算后,据实列支,年末对多提或少提的大修理费全数结转成本,预提修理费不留余额。
7、其他费用。指企业在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过程中发生的应计入输配电成本,但不属于以上各成本项目的其他费用。其中:
(1)农电费用:指聘请农电工人员费用和发生的农村电网三项费用。各地级以上市供电分公司的农电费用实行预算管
理,其实际列支情况由广东电网公司进行审核。农电费用包括农电工作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各项社会保险、固定资产折旧、直接材料、修理费以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等。
(2)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统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按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且不超过规定上限计提。
(3)劳动保护费: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劳动服装用品、案例防护用品、高温、高压、有害作业津贴等。
(4)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2%和1.5%计提。
(5)坏账准备: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为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电网公司本部及各二级核算单位之间的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南方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提取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
1至2年(含2年) 10%
2至3年 20%
3至4年 50%
4至5年 70%
5年以上 100%
8、财务费用。指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三、监审基本方法
(一)确定核算范围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相关性原则,确定本次成本监审和成本费用归集核算的对象为电网公司本部、21个地级以上市供电局以及26个二级核算单位。剔除与输配电生产运营无关的4个二级核算单位的收入、资产及成本费用。
(二)确定成本构成项目核算指标
根据国家电监局出台的《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规定及省电网公司成本类明细科目设置及核算特点,供电成本构成项目包括购入电力费、材料费、工资、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三)对影响成本较大的重点项目指标进行详细审核
1、企业输配电成本。审核企业各项成本、费用构成是否合理,公摊费用的分摊方法和比例是否合理。注意不同年度的对比。如某项成本费用突然呈现较大幅度增长,应认真核查其变化的原因。
2、企业购售电情况。通过实地查验企业原始会计凭证,分析企业实际购入各类电源电量、购入电力费用情况和不同地区不同用户用电量及售电收入情况,分析由于购售电结构变化对企业供电成本和售电收入的影响。注意查看企业会计报表是
否按照实际成本的原则进行核算,各个电力供应单位各类不同电源的购电成本是否按实际购入电量和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上网电价计算。
3、企业职工工资及福利。审核企业工资水平与定员情况,分析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超编或非生产人员比重过大问题,注意查看企业实际职工人数与平均工资水平是否与全国同行业或全省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该成本项目的归集口径不包括各级农电公司职工及其工资性支出。
4、综合线损率。审核企业实际综合线损率情况,注意查看是否存在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供销差电量加大和单位供电成本攀升。在核算综合线率时,供电总量(购电总量)应剔除电网公司(省网)与地级以上市供电分公司之间的内部购电量(购省网电量),售电总量应为电网公司(省网)直接销售电量与地级以上市供电局的终端销售电量之和(不包括内部销售电量)。
5、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影响单位供电成本核算的重要指标之一,审核时应先与输配电无关的各类资产及农村电网资产予以剥离,同时注意查看企业各类固定资产账、表是否相符,计提依据及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6、农电费用:注意审核各级农电公司农村低压电网运行维护费、供电损耗和农电工工资等项目是否严格按照三项费用
的使用范围据实列支,是否存在扩大农网三项费用的开支对象等问题。
7、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审核企业各项收、支活动,分析有无因不合理支出或其它因素造成成本上升的问题。同时注意收集调查表中没有反映或难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四)核算成本费用总额和单位定价成本
根据各项核算指标计算审核后的成本费用总额以及按全国平均综合线损率核定的售电总量计算单位定价成本。具体核算指标如下:
1、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规定,职工人数以电网公司提供的会计凭证中所显示的“企业定员人数”为依据(不含农村电工,因其应发生的成本已列入农电费用)。职工工资水平按2003-2006年省统计年鉴公布的全省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核定。
2、职工养老保险:企业现行计提比例控制在18%以内,按审核后计入定价成本的工资总额的18%核定。
3、企业年金:根据财政部财企[2003]61号《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应从福利费用中列支,故予以核减。
4、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
第三条成本相关性原则,电力设备厂、线路器材厂和设备制造
厂等三个修造企业以及电力物资总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应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当年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按电网公司所提供的当年年初与当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的平均值予以确认,残值率取企业现行的5%,折旧年限根据《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第十一条规定并按照下表规定的分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取其中值。
分类折旧年限如下(括号内为折旧年限取值范围): 发电设备 16年(12-20)
输电线路 32年(30-35)
配电线路 15年(14-16)
变电、配电设备 20年(18-22)
自动控制及测试设备 10年( 8-12)
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12年( 9-14)
通讯线路及设备 9年( 8-10)
运输设备 11年( 8-14)
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20年(18-22)
房屋建筑物、职工住房 35年(35-45)
厂房 35年(30-40)
其他固定资产 按企业现行折旧率核定
5、修理费:按企业实际发生的修理费据实核定。
6、抽水蓄能加工费:按物价局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加工费用的有关规定核定。
7、农电费用:根据电网公司的年末审核情况按企业实际发生的农电费用据实核定。
8、综合线损率:分别按2003-2006年全国电网平均综合线损率核定。
9、共同费用分摊:由于电网公司2003-2006年的其他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份额非常小,不足以影响供电单位成本的核算,其他业务应分摊的成本忽略不计。
10、下列费用不计入定价成本: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活动发生的费用;与输配电无关的费用;坏账准备金、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向上级公司或管理部门上交的利润性质的管理费用、代上级公司或管理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向出资人支付的利润分成以及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等;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其他不合理支出。
11、售电收入:全网售电收入由省电网公司直接销售电力的收入和地级以上市供电局的终端销售收入构成。
四、主要问题、难点及处理方法
(一)垄断行业成本监审工作有阻力
电网企业不配合、拖延工作时间、不按要求提供资料等问题。
处理办法:主动加强与企业间的沟通,要求企业提供全部资料和原始凭证。同时,以二级核算单位为突破口,采取从下至上逆查追踪的方式,逐一查验各类原始会计凭证,收集掌握
各类数据资料和重要证据。
(二)对企业职工人数的确定
对企业职工人数的确定直接影响到对定价成本的核算。一方面《一般技术规范》对企业职工人数的核定没有明确的指标;另一方面在这次监审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填报的职工人数前后几次差异较大的情况,企业职工人数从最初在调价申请中提及的2006年在册职工人数为5万多人上升到在最后一次补充材料中填报的10万余人,相去甚远。
处理办法:我们通过查阅企业劳资部门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福利统计资料、企业网上资料和原始会计凭证及其他原始档案记录,在剔除与输配电经营活动无关单位人员后,按企业原始会计凭证中显示的企业定员标准予以确认。
(三)对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的核定
由于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数额巨大,在有限的时间难以按照通常做法对其固定资产的形成进行逐一审核,难以确定其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和折旧总额。
处理办法:通过查阅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和查验企业固定资产总账及分类明细账是否吻合,确定企业当年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按其固定资产分类折旧明细账所显示的当年年初与当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的平均值予以确认,残值率取企业现行的5%,折旧年限根据《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第十一条规定并参照《工业企业财
务制度》规定的分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取其中值。
(广东省物价局成本调查队整理)
附:
供电企业需提供的《基础资料目录》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评审机构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状况和成本
变化情况的评审报告。
二、内部管理方面的资料
1、公司的基本概况资料(简述公司历史、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市场情况、生产能力及生产经营概况等)。
2、公司组织机构图及各部门工作人员人数。
3、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三、会计核算资料
1、会计决算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各类帐册、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等(复印件)。
2、待摊费用,包括原始金额,本期增加及摊销情况。
3、在建工程,工程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已完工但未结转固定资产的项目的详尽资料,包括完工日期,预计费用及估计使用年限。
4、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及折旧分类明细表,监审年度固定资产报废、转移情况。
5、无形资产、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清单、摊销情况。
6、长、短其借款清单,注明借款人、用途、金额、利率及还款日,长期投资及收益明细情况。
7、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等的有关政策依据。
8、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分析,包括:
购进电量构成情况及购进价格构成
销售电量构成情况及销售价格构成
输配成本明细表
农电费用明细表
成本计算方法的详细说明
9、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表及财务费用分析
10、预计下一年度新增成本费用项目及水平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