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AGEMENT
郑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 葛党桥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09) 06-252-01
州市政府为解决停车问题,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规划的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全体郑州居民。对停车场的经营可以有三种方案:
A.将公共停车场做成免费的社会福利,供居民自由使用或者政府经营;B.将停车场的经营权转让给民营企业,但是停车场的收费定价权保留;C.经营权转让后,放开停车场的收费定价。
方案A因为是免费的公共资源或者被政府经营。这种方案存在下列缺陷:公共资源被拥有车辆的居民占用;城市效率大幅下降;政府是规则的制定者同时是规则的参与者,社会公平受到影响。
方案B公共停车场经营的收费定价权由政府拥有。该方案存在下列缺陷:政府定价不能体现停车场的真实需求状况,不能发挥价格的调节机制;由于市场定价机制的缺失,不能有效引导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丧失。
由于上述方案A、B存在的局限性,因此在下面的建议中我们着重讨论方案C。
2.方案C转让停车场经营权,放开收费定价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逐步放开了物价控制。如今,几乎所有消费品的价格都由市场决定,但其它一些价格,包括水、石油、电和有线电视费,甚至控制汽车和自行车的停车费在内,仍然国家发改委的控制下。我们认为这种思路下的停车问题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
笔者认为,既有的停车位与不断增长的机动车车辆是个永恒的矛盾,这是有限的供给与无限的需求的矛盾。为了更好的进行资源配置,最好的办法就是引入价格机制,利用价格杠杆来调整停车需求与停车位供应的问题。
根据对公共停车场进行的规划,对既定用途的公共停车场(位),我们可以借鉴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的治理外部问题的方法,将公共停车场(位)根据地段做成可以交易的标准化合约进行公开竞拍。然后放开每个停车场的收费定价权利,让获得合约的竞拍方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确定停车位的收费标准。
3.停车场经营定价市场化改革的效果
(1)随着停车位收费的市场化改革,停车位供给严重不足的区域,停车收费的价格会大幅提高。当社会的民间资本发现公共停车场的收益高于社会平均收益率时,便会自发进入停车场项目,这样社会上提供的停车资源势必随着社会需要进行自发调整。这样停车位的问题会形成公共资源与民间资源的相互补充,使问题最后得到解决。
(2)繁华地段居高不下的停车成本引导居民做出替代的出行选择。社会需求多的地方往往是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地方,价格的调节机制逼着我们的私家车离开繁华的地方。当有车族因为“买得起马,配不起鞍”的时候,他们会把私家车停在收费廉价的郊区停车场,繁华地区的出行自然就会选择城市便利的公交系统,这样我们政府大力提倡的公交优先战略已经以人为本的各种发展战略才能体现出来,城市的效率才能真正提高。政府可以把竞拍或者其它方式获得的收益,用来补贴急需大力推进的公交优先战略、“三横两纵一环”的地铁线网、由城市快速路和公交专用车道组成快速公共汽车系统走廊建设等战略。
4.公共停车场市场化经营中政府的工作重点
制定公共停车场经营权转让和收益分配的标准化透明程序;保证前述程序的执行并制定监督机制;确定对公共停车场产权归属及转让经营等活动的单一管理主体,界定权责及问责机制;防止市场竞争过程中垄断的出现;我们的交警要对非停车区域进行严格监管,防止在非停车区域乱停车。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郑州市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停车难问题也日益严峻。笔者在对郑州停车问题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机动车停车管理中存在的,诸如存在多头管理、市场手段运用不充分等问题,提出了停车场经营定价市场化改革方案,指出了政府在停车管理中的工作重点。
关键词 郑州 机动车 停车管理 问题与对策
一、郑州市机动车停车问题现状
2008年上半年,郑州新增机动车5万多辆。郑州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郑州市机动车总数已超过120万辆,每天新增700辆,两年后将超过150万辆。一辆普通轿车车长约4米,120万辆机动车首尾相连总长4800公里,几乎可以横贯中国东西。机动车增加直接带来的是停车难的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停车场用地总面积应按规划人口的每人0.8平方米至1平方米设计,百辆汽车停车位数需要达到35个至45个的标准。按此推算,郑州市区至少需要规划停车位16.6万个,这也意味着郑州市区的道路上停满了车。停车位的缺少是造成郑州市整体城市效率降低、交通堵塞、停车难、乱停乱放的主要原因。
为解决机动车停车难问题,郑州市相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颁布了一些法规,如郑州市规划局出台的《郑州城市总体规划文本》、《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政府拟于2010年前郑州市将建15个公交枢纽站(2008年9月)、2008年08月20日《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交警部门2008年9月出台了《静态交通管理停车泊位规划实施意见》。
二、郑州市现行停车管理的缺陷
1.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缺乏协调,效率低
城市规划、停车管理中心、建设、市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工商行政和价格等部门多头管理。甚至政策之间相互打架现象不断出现。
2.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政府想尽一切办法就是增加停车位的供应。而且只重视停车位的总量缺口,我们看到的解决方案里没有涉及如何解决郑州市区不同区域对停车位的差异化需求的解决方案。
3.停车问题解决的内驱力不足
郑州市市政府为解决停车问题给出很多解决方案,但是任何一种措施都几乎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究其原因在于政府作为解决停车问题的主要推动力其内驱力不足。这个问题的解决对GDP增加不会产生直接帮助。因此政府解决问题政策很多,但是真正落实的很少。
4.过多采用行政手段,市场手段运用不充分
政府为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可谓是殚精竭虑,把能想到的行政办法几乎全用了,但市场化的手段运用不充分,我们只是在停车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上采用市场手段,对停车位的收费仍然采用行政命令。
5.没有厘清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理念
政府认为,属于公共资源的停车场应该让政府代替人民进行管理,事实一再证明,政府对存在竞争的领域进行经营管理的效率是很低的,而且容易产生权利寻租问题。在不改变公共资源权属的条件下,应将公共资源获利的经营权转让,以获得收益。
三、解决郑州停车问题的建议
1.厘清公共停车场的产权归属,探讨其经营问题
郑州居民将自己的权利一部分让渡形成的公共资源,因此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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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 葛党桥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09) 06-252-01
州市政府为解决停车问题,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规划的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全体郑州居民。对停车场的经营可以有三种方案:
A.将公共停车场做成免费的社会福利,供居民自由使用或者政府经营;B.将停车场的经营权转让给民营企业,但是停车场的收费定价权保留;C.经营权转让后,放开停车场的收费定价。
方案A因为是免费的公共资源或者被政府经营。这种方案存在下列缺陷:公共资源被拥有车辆的居民占用;城市效率大幅下降;政府是规则的制定者同时是规则的参与者,社会公平受到影响。
方案B公共停车场经营的收费定价权由政府拥有。该方案存在下列缺陷:政府定价不能体现停车场的真实需求状况,不能发挥价格的调节机制;由于市场定价机制的缺失,不能有效引导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丧失。
由于上述方案A、B存在的局限性,因此在下面的建议中我们着重讨论方案C。
2.方案C转让停车场经营权,放开收费定价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逐步放开了物价控制。如今,几乎所有消费品的价格都由市场决定,但其它一些价格,包括水、石油、电和有线电视费,甚至控制汽车和自行车的停车费在内,仍然国家发改委的控制下。我们认为这种思路下的停车问题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
笔者认为,既有的停车位与不断增长的机动车车辆是个永恒的矛盾,这是有限的供给与无限的需求的矛盾。为了更好的进行资源配置,最好的办法就是引入价格机制,利用价格杠杆来调整停车需求与停车位供应的问题。
根据对公共停车场进行的规划,对既定用途的公共停车场(位),我们可以借鉴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的治理外部问题的方法,将公共停车场(位)根据地段做成可以交易的标准化合约进行公开竞拍。然后放开每个停车场的收费定价权利,让获得合约的竞拍方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确定停车位的收费标准。
3.停车场经营定价市场化改革的效果
(1)随着停车位收费的市场化改革,停车位供给严重不足的区域,停车收费的价格会大幅提高。当社会的民间资本发现公共停车场的收益高于社会平均收益率时,便会自发进入停车场项目,这样社会上提供的停车资源势必随着社会需要进行自发调整。这样停车位的问题会形成公共资源与民间资源的相互补充,使问题最后得到解决。
(2)繁华地段居高不下的停车成本引导居民做出替代的出行选择。社会需求多的地方往往是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地方,价格的调节机制逼着我们的私家车离开繁华的地方。当有车族因为“买得起马,配不起鞍”的时候,他们会把私家车停在收费廉价的郊区停车场,繁华地区的出行自然就会选择城市便利的公交系统,这样我们政府大力提倡的公交优先战略已经以人为本的各种发展战略才能体现出来,城市的效率才能真正提高。政府可以把竞拍或者其它方式获得的收益,用来补贴急需大力推进的公交优先战略、“三横两纵一环”的地铁线网、由城市快速路和公交专用车道组成快速公共汽车系统走廊建设等战略。
4.公共停车场市场化经营中政府的工作重点
制定公共停车场经营权转让和收益分配的标准化透明程序;保证前述程序的执行并制定监督机制;确定对公共停车场产权归属及转让经营等活动的单一管理主体,界定权责及问责机制;防止市场竞争过程中垄断的出现;我们的交警要对非停车区域进行严格监管,防止在非停车区域乱停车。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郑州市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停车难问题也日益严峻。笔者在对郑州停车问题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机动车停车管理中存在的,诸如存在多头管理、市场手段运用不充分等问题,提出了停车场经营定价市场化改革方案,指出了政府在停车管理中的工作重点。
关键词 郑州 机动车 停车管理 问题与对策
一、郑州市机动车停车问题现状
2008年上半年,郑州新增机动车5万多辆。郑州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郑州市机动车总数已超过120万辆,每天新增700辆,两年后将超过150万辆。一辆普通轿车车长约4米,120万辆机动车首尾相连总长4800公里,几乎可以横贯中国东西。机动车增加直接带来的是停车难的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停车场用地总面积应按规划人口的每人0.8平方米至1平方米设计,百辆汽车停车位数需要达到35个至45个的标准。按此推算,郑州市区至少需要规划停车位16.6万个,这也意味着郑州市区的道路上停满了车。停车位的缺少是造成郑州市整体城市效率降低、交通堵塞、停车难、乱停乱放的主要原因。
为解决机动车停车难问题,郑州市相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颁布了一些法规,如郑州市规划局出台的《郑州城市总体规划文本》、《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政府拟于2010年前郑州市将建15个公交枢纽站(2008年9月)、2008年08月20日《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交警部门2008年9月出台了《静态交通管理停车泊位规划实施意见》。
二、郑州市现行停车管理的缺陷
1.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缺乏协调,效率低
城市规划、停车管理中心、建设、市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工商行政和价格等部门多头管理。甚至政策之间相互打架现象不断出现。
2.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政府想尽一切办法就是增加停车位的供应。而且只重视停车位的总量缺口,我们看到的解决方案里没有涉及如何解决郑州市区不同区域对停车位的差异化需求的解决方案。
3.停车问题解决的内驱力不足
郑州市市政府为解决停车问题给出很多解决方案,但是任何一种措施都几乎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究其原因在于政府作为解决停车问题的主要推动力其内驱力不足。这个问题的解决对GDP增加不会产生直接帮助。因此政府解决问题政策很多,但是真正落实的很少。
4.过多采用行政手段,市场手段运用不充分
政府为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可谓是殚精竭虑,把能想到的行政办法几乎全用了,但市场化的手段运用不充分,我们只是在停车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上采用市场手段,对停车位的收费仍然采用行政命令。
5.没有厘清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理念
政府认为,属于公共资源的停车场应该让政府代替人民进行管理,事实一再证明,政府对存在竞争的领域进行经营管理的效率是很低的,而且容易产生权利寻租问题。在不改变公共资源权属的条件下,应将公共资源获利的经营权转让,以获得收益。
三、解决郑州停车问题的建议
1.厘清公共停车场的产权归属,探讨其经营问题
郑州居民将自己的权利一部分让渡形成的公共资源,因此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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