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一、管理形式
1.以实习点为单位进行统筹管理,选取一名实习指导教师或学生干部作为负责人,接受学院和实习点的工作指导,实习点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实习点应定期召开例会,有关问题由实习点负责人每月向系(部)汇报一次。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学院。
3.学院领导及系(部)领导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指导、了解情况。
二、出勤制度
1.实习生个人一律不准私自离开实习点,外出或回家必须请假。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出勤。
3.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并经过实习单位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在家休息,病休期间严禁外出。如需长期请假需经系(部)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不参加实习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4.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私自换班次。
三、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主管人员指挥,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上岗必须按实习单位要求着装,整理仪表仪容,使用礼貌用语。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串岗、不脱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利用工作时间及工作设施办个人私事。
5.自尊自重,自强自立。不从事非法活动,如遇突发事情应沉着冷静,设法回避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
6.拾到遗物主动上交,不偷不拿不动客人或实习单位的任何物品。
7.尊重客人的各种权利,不打听议论客人的隐私,和实习单位员工友好相处,取长补短。
8.严禁在实习单位以外私自打工,确保人身安全。
四、生活制度
1.保持艰苦奋斗本色,不奢侈浪费。
2.同学间相互关心,相互爱护,互相照顾,员工之间相互尊重,不使用粗言秽语,不打架斗殴。
3.不偷窃,不赌博,不酗酒,不吸烟。
4.讲究个人卫生,男生不留长发、怪发、不烫发,女生不浓装艳抹。
5.不乱丢纸屑、杂物,保持环境及宿舍卫生,做到床铺干净,被褥整洁,内务有条不紊。
6.节约水电,人走灯灭、关闭空调等设施。
五、学习制度
1.虚心学习各工作岗位的专业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掌握服务技能。
2.认真做好实习日记,并定期进行整理。
3.平时注意收集素材,为撰写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作好准备。
六、违纪与处罚
违纪行为:
1.触犯法律法规。
2.偷窃。
3.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
4.擅自外出,不回宿舍过夜。
5.私自在非实习单位兼职打工。
6.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采取失礼或过激行为。
7.无故迟到、早退,代打出勤卡。
8.违反员工守则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
9.擅离岗位,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10.由于工作轻率疏忽或不负责任引起不满或投诉。
11.工作期间吸烟、喝酒、吃零食。
12.同学之间不团结,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13.消极怠工,懒惰,无故旷工。
14.拾遗不报不交。
15.酗酒。
16.赌博(进游戏室)。
处罚:
以上情节严重者,学院和单位有权责令该学生停止实习,回学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奖励
具备以下条件者学院给予表扬并视情况评选出优秀实习生。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客人服务,为学院树立良好的形象。
2.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不计报酬。
3.助人为乐,拾金不昧。
4.尊敬领导,团结同学。
5.讲究卫生,生活俭朴。
6.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遵纪守法,遵守校纪店规:
1.以校纪店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习生管理规定。
2.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3.按时参加实习工作,出勤率达到98%以上。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1.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虚心向前辈、同学们学习,取长补短。
3.重视日常学习,尽快掌握服务技能。
八、本规定自2006年6月开始执行。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一、管理形式
1.以实习点为单位进行统筹管理,选取一名实习指导教师或学生干部作为负责人,接受学院和实习点的工作指导,实习点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实习点应定期召开例会,有关问题由实习点负责人每月向系(部)汇报一次。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学院。
3.学院领导及系(部)领导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指导、了解情况。
二、出勤制度
1.实习生个人一律不准私自离开实习点,外出或回家必须请假。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出勤。
3.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并经过实习单位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在家休息,病休期间严禁外出。如需长期请假需经系(部)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不参加实习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4.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私自换班次。
三、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主管人员指挥,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上岗必须按实习单位要求着装,整理仪表仪容,使用礼貌用语。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串岗、不脱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利用工作时间及工作设施办个人私事。
5.自尊自重,自强自立。不从事非法活动,如遇突发事情应沉着冷静,设法回避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
6.拾到遗物主动上交,不偷不拿不动客人或实习单位的任何物品。
7.尊重客人的各种权利,不打听议论客人的隐私,和实习单位员工友好相处,取长补短。
8.严禁在实习单位以外私自打工,确保人身安全。
四、生活制度
1.保持艰苦奋斗本色,不奢侈浪费。
2.同学间相互关心,相互爱护,互相照顾,员工之间相互尊重,不使用粗言秽语,不打架斗殴。
3.不偷窃,不赌博,不酗酒,不吸烟。
4.讲究个人卫生,男生不留长发、怪发、不烫发,女生不浓装艳抹。
5.不乱丢纸屑、杂物,保持环境及宿舍卫生,做到床铺干净,被褥整洁,内务有条不紊。
6.节约水电,人走灯灭、关闭空调等设施。
五、学习制度
1.虚心学习各工作岗位的专业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掌握服务技能。
2.认真做好实习日记,并定期进行整理。
3.平时注意收集素材,为撰写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作好准备。
六、违纪与处罚
违纪行为:
1.触犯法律法规。
2.偷窃。
3.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
4.擅自外出,不回宿舍过夜。
5.私自在非实习单位兼职打工。
6.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采取失礼或过激行为。
7.无故迟到、早退,代打出勤卡。
8.违反员工守则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
9.擅离岗位,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10.由于工作轻率疏忽或不负责任引起不满或投诉。
11.工作期间吸烟、喝酒、吃零食。
12.同学之间不团结,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13.消极怠工,懒惰,无故旷工。
14.拾遗不报不交。
15.酗酒。
16.赌博(进游戏室)。
处罚:
以上情节严重者,学院和单位有权责令该学生停止实习,回学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奖励
具备以下条件者学院给予表扬并视情况评选出优秀实习生。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客人服务,为学院树立良好的形象。
2.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不计报酬。
3.助人为乐,拾金不昧。
4.尊敬领导,团结同学。
5.讲究卫生,生活俭朴。
6.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遵纪守法,遵守校纪店规:
1.以校纪店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习生管理规定。
2.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3.按时参加实习工作,出勤率达到98%以上。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1.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虚心向前辈、同学们学习,取长补短。
3.重视日常学习,尽快掌握服务技能。
八、本规定自2006年6月开始执行。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