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维修制度

关于下发xxx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由于我矿地质条件复杂,同时随着采场越来越远及开采深

度的增加,巷修工程量会逐步增加。为规范和加强巷修管理工

作,特制定xxx煤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现予以下发,请各

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xxx煤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

2.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1.

xxx煤矿井巷维修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井巷工程维修制度贯彻落实,矿成立领

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

矿长、经营矿长、工会主席、各副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科、通防科、安监科、调度室、企管科、机

电科、供销科及各采掘修区队正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生

产科全体人员。

二、失修、严重失修井巷质量标准

(一)、井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修井巷

1、巷道断面收缩,净宽净高小于设计尺寸200-500mm;

2、工字钢棚接口连续崩落、梁腿弯曲变形、折断连续5

架以上;U型棚支架劈裂,卡缆崩断,棚腿向巷道内严重弯曲,

连续10架以上的,背帮、背顶材料残缺腐朽、折断等连续10

m以上;

3、锚喷巷道喷层脱落100mm以上、连续脱落面积超2m²

以上;

4、混凝土浇筑表面有明显裂缝、蜂窝、空洞、漏筋现象,

在1m²范围内分别超过2处;

5、巷道底鼓影响运输的地段连续30m以上;

6、水沟严重淤塞、巷道淤泥超过100mm,影响通风、运

输行人安全的巷道达30m以上。

(二)、井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严重失修巷道:

1、巷道断面收缩,净宽净高均小于设计尺寸的500mm以

上;

2、支架严重损坏或严重变形,严重丧失支护作用;

3、锚喷巷道喷层脱落冒高大于500mm以上,连续长度5m

以上或连续脱落面积超过2m2 以上;

4、片帮、漏顶严重造成通风、行人、运输困难;

5、井筒有明显的裂缝,料石压碎,掉渣,淋水严重或有

威胁人员上下井安全的井筒隐患。

三、巷道顶板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具体要求

1、采面工作面上下超前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支护,

巷道高度、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满足行人、运输、

通风的需要;

2、机头、机尾“四对八根”等特殊支护要保证科学、合

理、支护有效;

3、工作面要配备足够的荆芭、塑编网、背木,片帮、活

矸危石要及时安全处理掉;

4、煤帮柱与煤墙之间用荆芭、塑编网、背木打紧背牢;

5、工作面超前支柱必须坚持循环注液,严禁出现卸液柱、

漏液柱、空载柱等,且支柱迎山角符合规定要求,确保支柱支

撑有力;严禁出现单挑梁、脱钩梁,断梁坏柱及时更换,严禁

缺梁少柱;

6、采煤工作面支护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相邻支架

不挤、不咬、不倒、不能有明显错茬;液压支架顶梁与顶板平

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低于规定

值80%(24MPa);工作面支护及时、到位,顶板不冒落

7、断层及构造处要加强支护,保证不出现漏顶掉渣现象,

斜子不留设在断层及构造处。

(二)、开、掘、修工作面具体要求

1、永久支护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三径匹配”的要求进

行施工;

2、不准空帮空顶;加强临时支护,超前支护。

3、管辖范围内巷道顶板下沉及顶板网兜,及时进行有效

支护;

4、锚网、锚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铺设和搭接;

5、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装药、爆破,减少对围岩

的震动;

6、所有煤巷工作面(沿顶掘进)每隔50m必须安装一个

顶板离层仪,安装正确,规范管理,每隔30 m必须设一组矿

压观测点,对顶底板移进量、两帮移进量进行观测,每月底把

观测结果报生产科。

7、所有岩巷每隔20m设一组矿压观测断面,每个观测断

面设4个检测点,即拱顶、底板及两帮腰线处各设一个,检测

点安装好后要及时进行检测记录原始数据,往后每旬检测一

次,并把观测结果报生产科。

(三)、巷修单位具体要求

1、严格按生产科下发的巷修计划进行施工;

2、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3、随时处理顶板方面出现的问题。

四、井巷维修工程的验收

(一)、按生产科下发顶板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责任

区队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二)、巷修工程结束后,由调度室组织生产科、安监科、

机电科、通防科、企管科进行联合验收(调度室负责组织、生

产科负责巷修质量考核、企管科负责巷修工程结算)并在验收

单上签字,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巷修单位必须按月初下达的井巷维修计划及生产

科日常下发的业务联系单进行维修,不按要求施工的不予验收

结算,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纳入月底考

核;

(四)、在巷修单位任务较重的情况下,生产科可以以业

务联系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其它单位处理井巷维修工程,责任区

队务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月底验收结算。

五、奖罚考核

(一)、采煤工作面出现冒顶长3m(含)、高0.3 m(含)

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冒顶长3m、高0.3m(含)以上的相关责

任区队,对区队正职各罚款100 元、当班跟班队长罚款200

元,并按顶板事故分析进行处理。

(二)、各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不按要求及时处理

者,罚区队正职100元/条,影响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后果者

加倍处罚。

(三)、如果出现顶板事故,对区域分管人员按事故分

析进行连带处罚。

附件2.

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

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防止“顶板”

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顶板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按实际需要配置“顶板

管理”人员;听取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顶板管理”规

划、计划和工作情况的汇报,保证“顶板管理”技术措施所需

人、财、物的落实,指导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好顶板管理工作。

3、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并听取顶板管理情况汇报,

了解矿井巷道动态和失修情况,及时解决“顶板管理”重大问

题和隐患。

4、熟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矿井发生顶板事故

后能准确、迅速的处理事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矿长外出时候,必须指定顶板管理责任代理人,负责

外出期间顶板管理” 全面工作。

二、生产矿长

在矿长领导下对“顶板管理”工作直接负责。

1、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顶板管理”开展工作。

2、熟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指导生产科开展好

顶板管理具体业务工作,开展好顶板管理专项治理活动,防范

顶板事故发生。

3、掌握矿井巷道动态和失修情况,并指导巷修工作。

4、一旦矿井发生顶板灾害事故,要协助矿长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

三、各分管副矿长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有关“顶板管理”工作和督促分管业务科室做好“顶板管理”隐患的业务保安工作。

1、总工程师对矿井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安全矿长对“顶板管理”隐患负监督检查责任。同时负责对防止重大事故的安全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3、“顶板管理”所需资金、器材负责。

四、各业务科室及生产(施工)区队长

各业务科室及生产(施工)都是本业务范围中或本队管理范围内的“顶板管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对本部门业务或工作范围的有关“顶板管理”隐患负责。

1、各科长按照分工范围,对涉及有关“顶板管理”的隐患,要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所承担的业务负第一责任。

2、各生产(施工)区队的队长,是本队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区队的技术主管对管辖范围内的“顶板管理”隐患负技术管理责任。各单位当班跟班队长对本班的作业现场的“顶板管理”等业务保安负直接责任。

(一)生产科

负责全矿的“顶板管理”制度建设并做好以下工作:

1、编制与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编制“顶板管理”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管理规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顶板管理”各种管理制度等。

3、在分管矿长及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管辖范围内顶板管理业务负责。

4、当生产现场顶板条件发生变化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5、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现场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研究有关技术资料,掌握顶板变化情况,第一时间选择合理的支护方式。

6、了解掌握巷道动态和失修情况,制定措施及时修复。

7.、熟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顶板事故发生。

8、发生事故后,协助矿长进行抢险和救灾处理,并参加事故追查,参与制定防范措施。

(二)安监科

1、监督检查“顶板管理”设计、规程、制度、措施的贯彻执行。

2、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隐患的整改。

3、有权对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顶板管理”安全隐患的作业 地点停止作业。并组织有关部门对“顶板管理”

事故和严重违反“顶板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查处理。

(三)供销科

1.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所需的物质和材料 ,优先规划、计划和保质保量供给。

2.要与生产科、安监科、企管科协调,按照生产需要确保安全生产中“顶板管理”等安全工程所需、所求。

(四)培训部门

会同劳资部门加强对涉及“顶板管理”各工种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从事涉及“顶板管理”隐患的工种,熟悉工作性质和意义。

各岗位工种顶板管理责任制

一、巷修单位队长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对本队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具体组织实施矿井巷修工作。

3、了解掌握巷道动态和失修情况,制定措施及时修复。

4、经总工程师批准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向职工干部贯彻学习并组织考试。

5、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现场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研究有关技术资料,掌握围岩变化规律,合理选择生产形式实现科学技术管理。

6、熟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避灾知识教育,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和应变能力。

二、巷修工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巷修管理规定和矿制定的巷修制度。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巷修前及巷修过程中及时找掉活矸、危石。

4、独头巷道巷修时必须执行先外后里的原则。

5、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支护参数。

6、巷修过程中执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通行。

7、巷修人员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班遗留的隐患交接给下班。

8、巷修结束后保证巷修处的文明卫生,设备及时回收。

三、负责顶板管理业务主办

1、在生产科长指导下,对顶板管理业务负责。

2、监督顶板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3、当生产现场顶板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上报生产科长。

4、了解掌握巷道动态和失修情况,制定措施及时下发业务联系单。

5、熟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积极防范顶板事故发生。

6、根据下发业务联系单验收区队施工的巷修质量。

关于下发xxx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由于我矿地质条件复杂,同时随着采场越来越远及开采深

度的增加,巷修工程量会逐步增加。为规范和加强巷修管理工

作,特制定xxx煤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现予以下发,请各

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xxx煤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

2.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1.

xxx煤矿井巷维修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井巷工程维修制度贯彻落实,矿成立领

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

矿长、经营矿长、工会主席、各副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科、通防科、安监科、调度室、企管科、机

电科、供销科及各采掘修区队正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生

产科全体人员。

二、失修、严重失修井巷质量标准

(一)、井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修井巷

1、巷道断面收缩,净宽净高小于设计尺寸200-500mm;

2、工字钢棚接口连续崩落、梁腿弯曲变形、折断连续5

架以上;U型棚支架劈裂,卡缆崩断,棚腿向巷道内严重弯曲,

连续10架以上的,背帮、背顶材料残缺腐朽、折断等连续10

m以上;

3、锚喷巷道喷层脱落100mm以上、连续脱落面积超2m²

以上;

4、混凝土浇筑表面有明显裂缝、蜂窝、空洞、漏筋现象,

在1m²范围内分别超过2处;

5、巷道底鼓影响运输的地段连续30m以上;

6、水沟严重淤塞、巷道淤泥超过100mm,影响通风、运

输行人安全的巷道达30m以上。

(二)、井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严重失修巷道:

1、巷道断面收缩,净宽净高均小于设计尺寸的500mm以

上;

2、支架严重损坏或严重变形,严重丧失支护作用;

3、锚喷巷道喷层脱落冒高大于500mm以上,连续长度5m

以上或连续脱落面积超过2m2 以上;

4、片帮、漏顶严重造成通风、行人、运输困难;

5、井筒有明显的裂缝,料石压碎,掉渣,淋水严重或有

威胁人员上下井安全的井筒隐患。

三、巷道顶板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具体要求

1、采面工作面上下超前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支护,

巷道高度、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满足行人、运输、

通风的需要;

2、机头、机尾“四对八根”等特殊支护要保证科学、合

理、支护有效;

3、工作面要配备足够的荆芭、塑编网、背木,片帮、活

矸危石要及时安全处理掉;

4、煤帮柱与煤墙之间用荆芭、塑编网、背木打紧背牢;

5、工作面超前支柱必须坚持循环注液,严禁出现卸液柱、

漏液柱、空载柱等,且支柱迎山角符合规定要求,确保支柱支

撑有力;严禁出现单挑梁、脱钩梁,断梁坏柱及时更换,严禁

缺梁少柱;

6、采煤工作面支护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相邻支架

不挤、不咬、不倒、不能有明显错茬;液压支架顶梁与顶板平

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低于规定

值80%(24MPa);工作面支护及时、到位,顶板不冒落

7、断层及构造处要加强支护,保证不出现漏顶掉渣现象,

斜子不留设在断层及构造处。

(二)、开、掘、修工作面具体要求

1、永久支护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三径匹配”的要求进

行施工;

2、不准空帮空顶;加强临时支护,超前支护。

3、管辖范围内巷道顶板下沉及顶板网兜,及时进行有效

支护;

4、锚网、锚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铺设和搭接;

5、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装药、爆破,减少对围岩

的震动;

6、所有煤巷工作面(沿顶掘进)每隔50m必须安装一个

顶板离层仪,安装正确,规范管理,每隔30 m必须设一组矿

压观测点,对顶底板移进量、两帮移进量进行观测,每月底把

观测结果报生产科。

7、所有岩巷每隔20m设一组矿压观测断面,每个观测断

面设4个检测点,即拱顶、底板及两帮腰线处各设一个,检测

点安装好后要及时进行检测记录原始数据,往后每旬检测一

次,并把观测结果报生产科。

(三)、巷修单位具体要求

1、严格按生产科下发的巷修计划进行施工;

2、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3、随时处理顶板方面出现的问题。

四、井巷维修工程的验收

(一)、按生产科下发顶板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责任

区队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二)、巷修工程结束后,由调度室组织生产科、安监科、

机电科、通防科、企管科进行联合验收(调度室负责组织、生

产科负责巷修质量考核、企管科负责巷修工程结算)并在验收

单上签字,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巷修单位必须按月初下达的井巷维修计划及生产

科日常下发的业务联系单进行维修,不按要求施工的不予验收

结算,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纳入月底考

核;

(四)、在巷修单位任务较重的情况下,生产科可以以业

务联系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其它单位处理井巷维修工程,责任区

队务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月底验收结算。

五、奖罚考核

(一)、采煤工作面出现冒顶长3m(含)、高0.3 m(含)

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冒顶长3m、高0.3m(含)以上的相关责

任区队,对区队正职各罚款100 元、当班跟班队长罚款200

元,并按顶板事故分析进行处理。

(二)、各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不按要求及时处理

者,罚区队正职100元/条,影响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后果者

加倍处罚。

(三)、如果出现顶板事故,对区域分管人员按事故分

析进行连带处罚。

附件2.

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

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防止“顶板”

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顶板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按实际需要配置“顶板

管理”人员;听取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顶板管理”规

划、计划和工作情况的汇报,保证“顶板管理”技术措施所需

人、财、物的落实,指导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好顶板管理工作。

3、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并听取顶板管理情况汇报,

了解矿井巷道动态和失修情况,及时解决“顶板管理”重大问

题和隐患。

4、熟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矿井发生顶板事故

后能准确、迅速的处理事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矿长外出时候,必须指定顶板管理责任代理人,负责

外出期间顶板管理” 全面工作。

二、生产矿长

在矿长领导下对“顶板管理”工作直接负责。

1、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顶板管理”开展工作。

2、熟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指导生产科开展好

顶板管理具体业务工作,开展好顶板管理专项治理活动,防范

顶板事故发生。

3、掌握矿井巷道动态和失修情况,并指导巷修工作。

4、一旦矿井发生顶板灾害事故,要协助矿长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

三、各分管副矿长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有关“顶板管理”工作和督促分管业务科室做好“顶板管理”隐患的业务保安工作。

1、总工程师对矿井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安全矿长对“顶板管理”隐患负监督检查责任。同时负责对防止重大事故的安全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3、“顶板管理”所需资金、器材负责。

四、各业务科室及生产(施工)区队长

各业务科室及生产(施工)都是本业务范围中或本队管理范围内的“顶板管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对本部门业务或工作范围的有关“顶板管理”隐患负责。

1、各科长按照分工范围,对涉及有关“顶板管理”的隐患,要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所承担的业务负第一责任。

2、各生产(施工)区队的队长,是本队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区队的技术主管对管辖范围内的“顶板管理”隐患负技术管理责任。各单位当班跟班队长对本班的作业现场的“顶板管理”等业务保安负直接责任。

(一)生产科

负责全矿的“顶板管理”制度建设并做好以下工作:

1、编制与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编制“顶板管理”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管理规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顶板管理”各种管理制度等。

3、在分管矿长及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管辖范围内顶板管理业务负责。

4、当生产现场顶板条件发生变化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5、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现场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研究有关技术资料,掌握顶板变化情况,第一时间选择合理的支护方式。

6、了解掌握巷道动态和失修情况,制定措施及时修复。

7.、熟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顶板事故发生。

8、发生事故后,协助矿长进行抢险和救灾处理,并参加事故追查,参与制定防范措施。

(二)安监科

1、监督检查“顶板管理”设计、规程、制度、措施的贯彻执行。

2、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隐患的整改。

3、有权对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顶板管理”安全隐患的作业 地点停止作业。并组织有关部门对“顶板管理”

事故和严重违反“顶板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查处理。

(三)供销科

1.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所需的物质和材料 ,优先规划、计划和保质保量供给。

2.要与生产科、安监科、企管科协调,按照生产需要确保安全生产中“顶板管理”等安全工程所需、所求。

(四)培训部门

会同劳资部门加强对涉及“顶板管理”各工种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从事涉及“顶板管理”隐患的工种,熟悉工作性质和意义。

各岗位工种顶板管理责任制

一、巷修单位队长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对本队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具体组织实施矿井巷修工作。

3、了解掌握巷道动态和失修情况,制定措施及时修复。

4、经总工程师批准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向职工干部贯彻学习并组织考试。

5、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现场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研究有关技术资料,掌握围岩变化规律,合理选择生产形式实现科学技术管理。

6、熟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避灾知识教育,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和应变能力。

二、巷修工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巷修管理规定和矿制定的巷修制度。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巷修前及巷修过程中及时找掉活矸、危石。

4、独头巷道巷修时必须执行先外后里的原则。

5、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支护参数。

6、巷修过程中执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通行。

7、巷修人员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班遗留的隐患交接给下班。

8、巷修结束后保证巷修处的文明卫生,设备及时回收。

三、负责顶板管理业务主办

1、在生产科长指导下,对顶板管理业务负责。

2、监督顶板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3、当生产现场顶板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上报生产科长。

4、了解掌握巷道动态和失修情况,制定措施及时下发业务联系单。

5、熟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积极防范顶板事故发生。

6、根据下发业务联系单验收区队施工的巷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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