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
民法考前预测之论述题
【预测题目】
《民法总则》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本条是关于“绿色原则”(又称“生态环境保护原则”)的规定,请结合民法、法理学的知识, 谈谈你对本原则的认识。
【参考答案】
从民法基本原则高度规定“绿色原则”,是我国此次民法总则编纂中的一个创举。接下来,笔 者将从规范目的和规范含义这两个角度来谈一下对本原则的认识:
(一)规范目的
民法典有时代性,它总是在回应制定之时的重大社会需求。当今中国,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生 态危机威胁每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绿色原则”的立法化,表明中国民法典试图对当今中国重大 社会问题和社会需求作出一个回应。其要求实现民事主体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利益平衡,是民法典 社会化的新表现和新动向。
客观地说,如果要在传统民法资源内回应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可将生态环境保护解释为公 序良俗原则尤其是公共秩序的内涵。但是一个问题的现实重要性越高,它在体系中的独立倾向就 会越显著。《民法总则》规定“绿色原则”就是高度重视环境问题的体现,也是对当前中国生态文 明建设的积极回应。
(二)规范含义
本条可以作以下几方面的理解:
第一,“绿色原则”是一项民法基本原则。这就意味着该原则的精神可以覆盖民法各个领域。 第二,“绿色原则”是体制限制原则。这就意味着该原则并非民法的根基和主导性原则,而是 对个人利益为中心的民法基本体制的纠偏和补救。
第三,与其他基本原则一样,“绿色原则”不是裁判规范,不能充任司法三段论的大前提,仅 能作为我国民法“内在体系”的内容对法律解释和漏洞补充发挥作用。至于这种作用在个案中如 何具体表现,尚需司法实践的检验和发展。
(三)总结
整体来说,《民法总则》确立“绿色原则”后,在我国民法内在体系中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 这个新因素。由此,环境保护就不仅在各个具体法条中体现,而是在民法整体领域的解释和漏洞 补充作业中体现。换言之,法官在进行法律解释和漏洞补充作业时,应当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这 个立法明示的因素。可以说,这是民法在自己的制度弹性范围内,在权利本位的基础上对又一种 社会利益——生态环境保护利益的兼顾。
【备注】
(一)本参考答案共计767 字,基本符合论述题的字数要求;
(二)本参考答案改编自《民法总则评注》(陈甦主编,法律出版社,2017 年5 月第1 版,第68-69 页),在此对本书的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__
2017年司法考试
民法考前预测之论述题
【预测题目】
《民法总则》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本条是关于“绿色原则”(又称“生态环境保护原则”)的规定,请结合民法、法理学的知识, 谈谈你对本原则的认识。
【参考答案】
从民法基本原则高度规定“绿色原则”,是我国此次民法总则编纂中的一个创举。接下来,笔 者将从规范目的和规范含义这两个角度来谈一下对本原则的认识:
(一)规范目的
民法典有时代性,它总是在回应制定之时的重大社会需求。当今中国,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生 态危机威胁每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绿色原则”的立法化,表明中国民法典试图对当今中国重大 社会问题和社会需求作出一个回应。其要求实现民事主体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利益平衡,是民法典 社会化的新表现和新动向。
客观地说,如果要在传统民法资源内回应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可将生态环境保护解释为公 序良俗原则尤其是公共秩序的内涵。但是一个问题的现实重要性越高,它在体系中的独立倾向就 会越显著。《民法总则》规定“绿色原则”就是高度重视环境问题的体现,也是对当前中国生态文 明建设的积极回应。
(二)规范含义
本条可以作以下几方面的理解:
第一,“绿色原则”是一项民法基本原则。这就意味着该原则的精神可以覆盖民法各个领域。 第二,“绿色原则”是体制限制原则。这就意味着该原则并非民法的根基和主导性原则,而是 对个人利益为中心的民法基本体制的纠偏和补救。
第三,与其他基本原则一样,“绿色原则”不是裁判规范,不能充任司法三段论的大前提,仅 能作为我国民法“内在体系”的内容对法律解释和漏洞补充发挥作用。至于这种作用在个案中如 何具体表现,尚需司法实践的检验和发展。
(三)总结
整体来说,《民法总则》确立“绿色原则”后,在我国民法内在体系中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 这个新因素。由此,环境保护就不仅在各个具体法条中体现,而是在民法整体领域的解释和漏洞 补充作业中体现。换言之,法官在进行法律解释和漏洞补充作业时,应当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这 个立法明示的因素。可以说,这是民法在自己的制度弹性范围内,在权利本位的基础上对又一种 社会利益——生态环境保护利益的兼顾。
【备注】
(一)本参考答案共计767 字,基本符合论述题的字数要求;
(二)本参考答案改编自《民法总则评注》(陈甦主编,法律出版社,2017 年5 月第1 版,第68-69 页),在此对本书的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