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一、严格实行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制度”, 每年由县委法建办根据市法建办确定的学习内容,组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之后,按照“统一试卷、统一时间、集中地点”的原则,由县委法建办具体负责组织统一考试。
二、建立各类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将每年考试成绩及时通报,并予登记,无故不参加者及时通报,并由县法建办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三、采用干部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把法律知识考试做为干部目标考核中一项重要内容,凡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将择时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当年不能参加评先选优。
四、加强各类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规范化建设。县委法建办要将“五五”普法期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考试成绩逐一登记,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监控到位。
五、法建办办与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六、建立干部学法用法监控制度,把各类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客观全面、真实地记载反映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做为考试考核的重要参数,逐步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七、各类干部的考试考核情况与各单位各部门争先评优挂钩,凡一名干部考试考核不合格,单位不能评为优秀。
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一、严格实行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制度”, 每年由县委法建办根据市法建办确定的学习内容,组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之后,按照“统一试卷、统一时间、集中地点”的原则,由县委法建办具体负责组织统一考试。
二、建立各类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将每年考试成绩及时通报,并予登记,无故不参加者及时通报,并由县法建办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三、采用干部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把法律知识考试做为干部目标考核中一项重要内容,凡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将择时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当年不能参加评先选优。
四、加强各类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规范化建设。县委法建办要将“五五”普法期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考试成绩逐一登记,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监控到位。
五、法建办办与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六、建立干部学法用法监控制度,把各类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客观全面、真实地记载反映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做为考试考核的重要参数,逐步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七、各类干部的考试考核情况与各单位各部门争先评优挂钩,凡一名干部考试考核不合格,单位不能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