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三大自由贸易区及其经济

世界三大自由贸易区

及其经济

:非织材料与工程

徐云劼

0910140314

目录:

世界三大自由贸易区包括哪些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及其经济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简介(包括形成、发展、成员国等)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发展(过去经济发展状况、现状、前景、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欧洲经济区及其经济

✧ 欧洲经济区的简介(包括形成、发展、成员国等) ✧ 欧洲经济区的经济发展(过去经济发展状况、现状、前景、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北美自由贸易区及其经济

✧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简介(包括形成、发展、成员国等) ✧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发展(过去经济发展状况、现状、前景、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三大自由贸易区的经济体制等的对比及其发展前景或者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或者在世界经济体制中所处的位置

摘要

一、 世贸组织的理论基础

1.开放贸易的理论依据:“比较优势”原则

2.世贸组织允许适当贸易保护原则

二、 世贸组织中自由贸易原则与贸易保护原则并存

三、 WTO规则中贸易自由化与贸易保护的相互博弈、制衡与兼容

一个互利共赢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后,中国与东盟双方约有7000种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也就是说,双方90%的贸易产品将实现零关税。

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与东盟将实质性地彼此开放市场。在投资领域,自贸区的全面建成将使双方相互投资更加自由、便利、透明和公平。

一个共同营造的自贸区

中国和东盟走过了近10年的共建自贸区之路。2000年,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于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构想。此后,双方一路走来,风雨兼程,不断把双边合作推向新高度。

一个迎接考验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这艘巨轮即将扬帆启航。陈企业说,10年后中国-东盟贸易量至少应翻一番。素林也认为,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带动下,东亚将巩固作为全球经济复苏火车头的地位。

世界三大贸易组织包括哪些

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在编著的《贸易走向未来》中指出“世界贸易组织有时被称为„自由贸易‟组织,但这并不完全准确——更确切地说,这是一个致力于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竞争的规则体制。” 1 这就是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定位。WTO开宗明义提出自由贸易宗旨,把贸易自由化作为世贸组织的基本目标,有关世贸组织建立和负责实施管理的贸易协定与协议中的基本原则都体现了自由贸易的思想。然而,这里的自由贸易是“有节制的自由贸易”(薛荣久)。从GATT到WTO的历史进程中,我们看到贸易自由与贸易保护在矛盾斗争与协调中谈判了近半个世纪,不断清除与解决贸易壁垒,又不断产生出新的贸易壁垒,不断推进贸易自由的原则又不断规定有关的例外条款和保障措施。在WTO的思维逻辑、谈判过程、具体规则的实际运用中,体现了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这对矛盾的有效统一和共存,体现了市场开放与适度保护相统一的基本理念,WTO框架内的贸易自由和贸易保护是二元博弈、相互制衡与相互兼容的关系。世贸组织正是在这种博弈中向前发展推动贸易自由化,各成员国也是在此中探寻必要对策,维护国家利益。

一、世贸组织的理论基础

国际贸易包括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两种基本类型。历史在经历了第一次发生在英国的自由贸易浪潮和第二次发生在美国的自由贸易浪潮后奠定了自由贸易的理论基础,并以此作为当今国际贸易理论的主调。贸易保护理论经历几百年的发展也相应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实现世界范围的资源合理配置,从而有利于实现全球经济的福利最大化,也是WTO基本贸易规则和主要目标,自由贸易理论成为WTO的理论基础。然而贸易保护是世界贸易中经常的事实,也时常成为一国的理性选择,对此WTO采取务实态度,允许适当贸易保护,贸易保护理论也成为一些规则的理论依据。

1.开放贸易的理论依据:“比较优势”原则

“比较优势”原则是指,“各国获得繁荣首先是通过利用其可利用的资源,集中生产所能生产的最佳产品,然后是通过将这些产品与其他国家所能生产的最佳产品做交易。” 2 李嘉图创造“比较优势”一词。李嘉图认为每个国家不一定要生产各种商品,而应集中生产那些利益最大或不利较小的商品,然后通过根据交换,在资本和劳动力不变的情况下,生产总量将增加,如此形成的国际分工和贸易对贸易双方都有利。“一个国家和一个人一样,只要出口那些它在生产率上最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或服务,它就会从贸易中获益” 3 。“在商业完全自由的制度下,各国都必然把它的资本和劳动用在最有利于本国的用途上,这种个体利益的追求很好地和整体的普遍幸福结合在一起。由于鼓励勤勉,奖励智巧,并最有效地利用自然所赋予的各种特殊力量,它使劳动得到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分配;同时,由于增加生产总额,它使人们都得到好处,并以利害关系和互相交往的共同纽带把文明世界各民族结合成一个统一的社会”。“但最能保障整体利益的莫过于把总资本做最有利的分配,也就是实行普遍的自由贸易” 4 。比较优势理论成为世贸组织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推动力量,在这一理论指导下,促成WTO框架下各项协议达成,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矛盾的产生与解决的基础。

2.世贸组织允许适当贸易保护原则

WTO以推进贸易自由化为己任,然而,由于世界经济,特别是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贸易自由化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论是GATT还是1995年以来的WTO,都没有也不可能对纳入框架的所有贸易产品和服务实现完全的自由贸易,从GATT条款分析看,很多地方体现了贸易保护的思想。世贸组织尽管没有明确指出允许适当贸易保护的理论依据,然而实质上,它含有这样理论根据:

(1)国家利益有差别,国家保护有其正当性。早在亚当·斯密提倡自由贸易时,就提出了国家保护的合理性问题。为什么国家有时会偏离自由贸易的原则?原因是自由贸易理论的假设存在缺陷,国家政策从来没有今后也不会仅从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的角度出发。国家政策是建立在对政治、社会、经济、军事等综合考虑的基础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相比,国家的安全、国内秩序的维护等依然是政府优先考虑的问题。WTO是以国家为成员的组织,各成员国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参加WTO的活动必然考虑本国的利弊得失,着眼于国家的长远利益。WTO要能有效运转,就必须承认和尊重国家主权,体现一国的基本政治意图,WTO中的磋商、再磋商和透明度原则等就表现了允许成员体现政治意图的要求。

(2)国家间贸易得益分配不均,贸易保护有其必要性。一般来说,一个国家越是能够以比较高的价格出

口本国的产品而以比较低的价格进口产品,按照经济学术语就是贸易条件越是有利,就越能够从贸易中获得较多的利益。这就是贸易利益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分配,这是产生贸易保护的主要渊源。有学者用扩展后的李嘉图模型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现象和南北收入差距的扩大做模型分析, 5 指出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虽然确实对贸易双方都有好处,但贸易双方因自由贸易得到的好处是不均等的。一般说,发达国家在与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中,发达国家得到的好处比发展中国家得到的好处要多,这样发展中国家想追赶发达国家,实现本国复兴的愿望很难实现。于是国家之间在对贸易利益的争夺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保护贸易政策的实行。GATT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和例外条款等保护性措施正是起到了纠正贸易利益分配不公的作用。

(3)保护幼稚工业论。1994GATT对幼稚工业虽无明确定义,但在GATT1994第18条A节和C节中规定允许发展中成员为建立尚不具备竞争能力的工业,实施关税保护和数量限制措施。这就是保障条款之一的幼稚产业保护条款。其经济学上的依据就是由来已久的“幼稚产业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为美国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德国的费里德里希·李斯特。他们的主要观点是,一个处于发展早期的国家,应该通过保护性关税和配额,来保护其有关产业尤其是制造业,直到相关产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和先进程度,能与进口产品竞争或能出口。当本国的新生工业发展到足够强壮可以与外国同类产业进行竞争时就撤消贸易保护。

二、世贸组织中自由贸易原则与贸易保护原则并存

1.促进贸易自由化原则

世贸组织所有的文件中反复表明,世贸组织接受1947年关贸总协定所实现的贸易自由化的成果,把自由贸易作为实现世贸组织目标的重要途径。贯穿WTO及相关法律文件的基本原则也体现了自由贸易思想。 WTO的自由贸易原则是指其中以消除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为目标的有关部分,主要是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关税减让和禁止数量限制等内容。非歧视原则是WTO自由贸易规则的基石,其中多边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是WTO所有成员共同遵守的自由贸易起点,实质是保证市场竞争机会平等,有条件和有限制的多边国民待原则遇反映了贸易自由化的动态要求,其目的是保证国外产品和服务商与国内产品和服务商平等地位,非歧视原则保证了贸易自由化成果在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间适用一致。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取消、抑制和规范使贸易自由化趋势增强。不断扩大市场准入原则使贸易自由化从货物延伸到投资和服务贸易。公平竞争原则,使成员方避免采取扭曲市场竞争的措施,纠正不公平贸易行为,创造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在这些原则促进下WTO不断拓展自由贸易的范围,加深贸易自由化的进展。通过8轮谈判,关税降幅分别为35%、35%、6%、15%、20%、35%、25%—33%和40%,谈判从货物贸易延伸到知识产权、国际投资等三个重要的经济领域。

2.世贸组织中允许适当贸易保护原则

WTO的框架结构和具体协议凝聚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原则中也包含了适当贸易保护的原则。从GATT条款来分析,很多地方体现了贸易保护的思想,并规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这些措施有:

(1)WTO规则的例外。为了平衡“一揽子”接受课加在成员身上的严苛的义务,以及考虑到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实际,设置许多“WTO规则的例外”。包括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地区经济一体化、知识产权、边境贸易等,例外规则涉及到每个贸易领域及每个协定。允许成员在理由正当,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免除部分或全部应履行的WTO规则设定的义务,以此平衡成员相互间的经济利益。

(2)保护幼稚产业措施。WTO允许发展中成员为保护民族工业和本国经济利益而使用保护措施。GATT1994第18条规定允许成员为促进建立某一特定产业而背离承诺,采取关税保护和数量限制或其他政府援助措施。

(3)贸易救济措施:作为WTO贸易救济措施的核心组成部分,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在开放市场条件下维护WTO成员合法的贸易权益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相关文件有《保障措施协议》、《反倾销协议》、《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关贸总协定第19条规定成员方在进口激增并对其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时,采取进口限制措施,可以暂时背离义务以及对其面临困境的生产者提供更高的保护。GATT1994第6条,第16条及专项的《反倾销协议》和《补贴和反补贴协议》为各成员提供

了对付倾销性和补贴性进口产品可能对国内工业造成不公平竞争和损害的保障机制。

(4)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WTO考虑到发展中成员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对发展中成员规定了诸多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例如较低的水平义务,灵活实施的时间表(即较长的过渡期安排);发达国家尽最大努力对发展中国家各成员开放其货物和服务市场;发展中国家享有某些程序上的灵活性和优惠待遇。

WTO自我保护规则实际上赋予了各国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对本国市场实施适当保护权力。明确反对外国产品对本国市场的无节制抢占和恶意冲击,以保护各国在自由贸易过程中应得的利益,建构自由贸易不被滥用的安全阀。

三、WTO规则中贸易自由化与贸易保护的相互博弈、制衡与兼容

1.世贸组织作为一个制度或体制的建立通过推动合作来解决贸易政策中的“囚犯困境”。当所有国家都独立和理性地制定贸易政策时,就会陷入博弈论中常说的“囚犯困境”的僵局。即如果各国均实施贸易限制(不合作)采取贸易保护政策,结果将是以各自回报为零的非效率而告终。解决这种低效率的办法之一是根据“科斯定理”,在假定存在可以强制执行的产权(指国家主权)且没有交易成本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谈判消除外部效应而达到帕累托最优。 6 当外国削减关税时,本国贸易条件改善,出口增加,但外国福利水平下降;当本国削减关税时,外国贸易条件改善,本国进口增加,福利水平下降;只有当两国同时削减关税时,贸易条件由于外部性“中性化”而保持不变,但贸易流量都增加了,福利水平也相应提高。GATT及其继承者WTO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它通过多边贸易谈判的发动、谈判、磋商到承诺和协定的执行,在不同阶段,不同议题,不同成员方的合作、博弈中,来协调各国贸易增大与福利增加的矛盾。互惠贸易协定使各国能够通过贸易协定进行互惠性的关税削减,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例外和保障条款是为了避免成员在短期内进口额的激增,使国内经济遭受严重的冲击和损害,最终导致两国发生贸易战,退回到非合作博弈均衡状态下,例外和保障条款的作用是既维护合作博弈(互惠协定)又体现适应环境变化的灵活性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因此,WTO体制和规则深刻要义表明各成员国政府试图放弃独立的理性行为而达成并遵守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努力,从而使它们能够分享合作博弈带来的利益。WTO是一个永久的谈判论坛,多边贸易谈判的每个议题的过程实质上是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讨价还价博弈的过程,签订的协议也是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博弈的结果。WTO作为以自由贸易和适当贸易保护两者相制衡为理论基础的国际经济组织,其制定的协议或规则也体现了两者的有机统一,这实际上也是各国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相互博弈的结果。 2.WTO框架下的贸易保护是在贸易自由化约束下的贸易保护。纵观GATT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八轮多边贸易谈判既是贸易自由化程度逐渐加深的过程,也是各成员为维护自身利益,在谈判中尽力将本国采取的某些保护性措施纳入WTO所允许的合理保护范围内,从而力求运用WTO所规定的例外和保障条款进行适当保护本国市场和产业发展的过程。因此WTO框架下的自由贸易规则和适当保护措施不是各自独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制衡的。自由贸易是存在贸易保护条款下的自由贸易,贸易保护是在严格规定了前提条件,程序和使用期限下的适度贸易保护。与WTO框架外的贸易保护相比,WTO框架中的贸易保护机制具有以下特点:“组织”纪律的约束性,保护程序上的公开性和规范性,保护程度的多边对等性,保护形式的统一性,保护时间的有限性以及差别待遇的合法性等特点。WTO成员方基本上沿着协议提供的空间设置或制定贸易保护政策措施的,在实施贸易保护措施时是有一定压力的。

3.WTO框架下的贸易自由化是有节制的自由贸易。WTO推崇的自由贸易是存在贸易保护情况下的自由贸易,是在一定限度内的自由贸易,是相对而言的自由,不是完全的绝对的“自由”。自由贸易既容易被滥用也常与倾销相伴随是不争的事实,毫无节制、盲目的自由贸易会加大世界经济中的两极分化和边缘化,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导致巨大的灾难。事实上,各国在实现自由贸易的过程中,没有也不可能以牺牲本国经济的发展为代价。就国外现状而言,发达国家的经济无一不是建立在充分维护本国经济安全和企业经济利益基础上的,它们的自由贸易均是在有效保护本国经济的安全和企业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前提下提出的。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使各国市场开放程度不同,但站在国家层面上看,成员国贸易自由成份要远大于贸易保护成份,自由贸易是各国贸易政策的基调。然而各国在奉行贸易自由政策的同时,其内部各产业发展的不平衡状态又决定其不会放弃贸易保护措施。一般说来,一国产业国际比较优势强弱与其贸易自

由化程度呈正向关系。就发展中国家而言,其比较优势产业顺序是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对发达国家而言,其比较优势产业顺序是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及某些传统产业如纺织及服装业等。WTO的目的是要在全球建立一个稳定的自由贸易环境,这就需要各个国家的参与,不同国家产业的国际比较优势相差悬殊,每个国家所能承受的自由化程度是有限度的。为了维护WTO这一机构存在,它必须承诺一定范围的保护,正因为如此,WTO框架中贸易自由化受到局限:(1)贸易自由化的范围局限在货物与服务领域,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不列入贸易自由化范围。(2)即使谈判达成协议,也还允许某些行业暂时不履行承诺,将这些产业的自由化程度放低、放慢。(3)几乎每一项作了自由化规定的协议紧随其后就是例外条款,例外和保障条款就是为各成员国政府提供在必要时违背自由化承诺的手段,如果没有这些条款,成员国可能不愿签署大量减少保护的协议。可见在世贸组织中贸易自由化没有偏离贸易保护无限制地发展。

4.WTO框架下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是相互兼容的。尽管两者理论与政策存在较大的分歧,但目标却是一致的。无论是自由贸易政策还是贸易保护政策,都始终遵循着国家利益原则,都力争使国家利益最大化,这种目标上的一致性决定了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具有相互兼容的性质。世贸组织规则中的贸易保护是为达到自由贸易目的的准备阶段,自由贸易是贸易保护的演进目标。成员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对内是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培养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演变趋势是取消保护,最终走向自由贸易;对外或是阻止别国不公平竞争行为、或是给自己一个缓冲余地来继续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

WTO的产生及维系就是其制定的协议规则中所体现的自由贸易原则和贸易保护原则这对矛盾相互博弈制衡和兼容的结果,这两者是确保WTO宗旨得以实现的两大支柱。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也时常面对贸易保护的挑战,需要与贸易保护手段不断博弈为自己开辟新的道路,贸易保护不可能成为贸易自由不可逾越的障碍贸易自由化也不可能脱离贸易保护无节制。

一个互利共赢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后,中国与东盟双方约有7000种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也就是说,双方90%的贸易产品将实现零关税。

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与东盟将实质性地彼此开放市场。在投资领域,自贸区的全面建成将使双方相互投资更加自由、便利、透明和公平。

观察家指出,中国和东盟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相互投资这三个领域实现三重互动,互利共赢。因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是一个高质量的贸易区。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强调,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使双方人民得益”。他说,中国13亿人平时吃的用的许多产品,比如一些新鲜水果,都来自东盟,今后这些产品的价格会下降;与此同时,中国的一些优势产品,比如一些轻纺、电子产品,也将以零关税出口至东盟国家。

东盟秘书长素林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明年自贸区正式启动以后,我们(东盟)与中国之间的经贸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双方贸易关税将进一步降低,同时双方的相互投资也会更加自由。” 新加坡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主席陈企业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启动将促进亚洲国家间的贸易增长,降低对出口欧美的依赖度,这有助于亚洲经济的稳定。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常务秘书长许宁宁说,由于东盟已与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签订自贸区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后,中国企业在东盟投资生产的产品还可享受东盟与这些国家的自贸区优惠关税待遇,从而销往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专家们指出,自贸区的建成还将对区域经济起到稳定器的作用。根据有关协议,中国和东盟国家今后如遇有贸易争端,即使彼此取消自贸区优惠待遇,但仍可回归世贸组织优惠待遇,这将对贸易摩擦起到缓冲作用。

一个共同营造的自贸区

中国和东盟走过了近10年的共建自贸区之路。2000年,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于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构想。此后,双方一路走来,风雨兼程,不断把双边合作推向新高度。

为了加强经贸合作、提升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实现共同发展,中国与东盟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并于2009年8月签署了《投资协议》。这些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结束了就自贸区建设的所有谈判,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由此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专家们认为,自贸区之所以得以建立起来,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首先,中国与东盟是近邻,双方都有合作共赢的愿望。长期以来,双方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和拓展,在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正如素林所说,东盟和中国的合作之所以如此紧密,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是近邻”。

自中国提出建立自贸区建议后,东盟方面积极配合,双方很顺利地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就达成了建立自贸区的协议。陈企业指出,中国主动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表明中国愿意与邻国一起成长,分享本国30年来经济发展成果。

据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李光辉介绍,在自贸区谈判中,中国坚持了多予少取、平等互利的谈判策略,不仅展示了大国胸襟,也赢得了东盟国家的支持。此外,中国还积极改善周边基础设施,建设边境经贸发展区,主动推动许多倡议,使周边国家感觉得到实惠。

其次,中国和东盟经济互补性强,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双边合作共赢的前景广阔。正如马来西亚中国经贸总商会会长杨天培所说,东盟国家要向中国出口石化、橡胶、棕榈油等产品,同时从中国进口物美价廉的机械、电子等产品,自贸区建成后,随着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逐步实现便利化,双方的贸易成本将大幅降低。陈企业也指出,自贸区的建成使中国和东盟双方人民都能有更多的产品选择,享受更便宜的价格。

第三,双方在历史上有着成功的合作,正是这些合作奠定了自贸区的基础。10多年前,中国与东盟休戚与共,并肩奋斗,成功战胜亚洲金融危机,促进了地区繁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中国和东盟均有建立自贸区的强烈愿望。

自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订《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经贸关系发展迅速,贸易额已从当年约600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2311.2亿美元。目前,中国已成为东盟第三大贸易伙伴,而东盟则成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

一个迎接考验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这艘巨轮即将扬帆启航。陈企业说,10年后中国-东盟贸易量至少应翻一番。素林也认为,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带动下,东亚将巩固作为全球经济复苏火车头的地位。

同时,这艘巨轮也将接受风浪的考验。

中国东盟问题专家张蕴岭指出,全面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进程已经开始,但还面临几个问题:一是还要逐步加大开放力度,特别在服务和投资领域;二是要减少非关税壁垒。要克服这些障碍,需要做很多工作。他特别强调,根据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行事有助于规避技术壁垒。根据协议,中国与东盟国家须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动植物卫生措施方面开展标准互认,加强互利合作,严格限制技术壁垒的使用。 对于如何进一步建设好中国-东盟自贸区,陈企业认为,各国政府首先要充分配合、遵守并兑现自由贸易有关协议的各种规定,这是先决条件;其次是推动以国家贸易为主轴的政策,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改善经济大环境。

对于非关税壁垒问题,陈企业认为,各国政府应通过定期协商、定期相互监督、定期讨论的方法,关注不符合自由贸易的政策,防止非关税壁垒间接给国际贸易发展带来阻力。

国际舆论普遍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在国际上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必将进一步推动亚洲国家加强区域合作。

欧洲经济区

1994年1月1日,由欧洲共同体12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7国中的奥地利、 芬兰、 冰岛、 挪威和瑞典5国组成的当今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欧洲经济区正

式成立。欧洲经济区的诞生不仅改变了欧共体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关系,同时也对西欧联合及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关于建立欧洲经济区的设想始于1984年,但直到1990年6月双方才开始正式谈判。在共同决策捕鱼区、货车过境和共同发展基金等问题上,双方曾一度分歧甚大,谈判几次出现僵局。但出于共同的利益考虑,双方最终还是达成妥协,并于1992年5月2日在葡萄牙的波尔图正式签署了建立欧洲经济区的协定。该协定本应在1993年1月1日生效,但在批准过程中又出现波折。

1992年12月6日,就条约的批准举行公民投票,结果由于50.3%的居民反对而否决了瑞士加入欧洲经济区。鉴于列支敦士登和瑞士在司法和行政上的特殊关系,瑞士的否决使列支敦士登也无法加入欧洲经济区,导致欧洲经济区的范围由原来的19国缩小到17国。瑞士的否决不仅使得欧洲经济区协定推迟生效,同时也带来一系列具体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填补因瑞士退出而造成的共同发展基金的短缺。原协议规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应向欧洲经济区内南方欠发达国家提供20亿欧洲货币单位的发展基金,其中瑞士应承担总金额的27%。经过几个月的协商,欧共体和欧贸联双方于1993年3月17日再次签署《欧洲经济区补充协定》,对原条约进行了补充和部分修改,通过采取减少基金贷款利息补贴的办法,为欧洲经济区的建立扫清了障碍。由于这些细节问题,欧洲经济区的成立被推迟了整整1年。

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 ,NAFTA )

北美自由贸易区概述

北美自由贸易区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三国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

协定的宗旨是,取消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机制,促进三边和多边合作。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对北美各国乃至世界经济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对区域内经济贸易发展有积极影响,对美国而言,积极的影响是:第一,不仅工业制造业企业受益,高科技的各工业部门也将增加对加拿大、墨西哥的出口。美国同墨西哥的贸易顺差将会因此而增加。第二,美国西部投资的扩大。第三,由于生产和贸易结构的调整结果,将会出现大量劳动力投入那些关键工业部门。第四,协定对墨西哥向美国的移民问题将起到制约作用。

消极影响的主要有:技术性不强的消费品工业对美国不利,为改善墨西哥与美国边境环境条件,美国要付出60亿-100亿美元的经济和社会费用,关税削减美国减少大笔收入,加重了美国的负担。协定对加拿大、墨西哥两国同样有很大的影响。 最后,对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也会产生影响。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一方面扩大了区域内贸易,但另一方面使一些国家担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区域外向美国出口构成威胁。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组织机构体系,包括了自由贸易委员会、秘书处、专门委员会、工作组、专家组、环境合作委员、劳工合作委员会、各国行政办事处、北美发展银行和边境环境委员会。

1995年, 北美自由贸易区诸国经济增长明显放慢。美国经济继1994年出现4.1%的强劲增长之后,1995年经济增长速度将下滑到3.0%;受美国经济增长减慢的影响, 加拿大的经济增长速度预计将从去年的4.6%下降到今年的2.4%;墨西哥经济继去年12月出现金融危机之后, 由于尚处于调整阶段, 因而预计今年经济将出现负增长, 其幅度将达-6.2%。预计上述三国经济自明年起将有所恢复,1996年经济增长率可望分别达到2.4%、3.4%和3.8%。与此同时, 美国经济增长低落以及墨西哥通货危机也将对今年世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预计今年世界经济将以

2.7%的中等速度增长。

参考文献:

(一下为部分参考资料)

世界三大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欧洲经济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缩写CAFTA ,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2010年1月1日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 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

[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英文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

东盟的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

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1976年8月28-29日,马、泰、菲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

【宗旨和目标】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确定的宗旨和目标是:

(1)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

(2)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3)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相互支援;

(4)在教育、职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

(5)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

(6)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

(7)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保持紧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的合作途径。

【成员】

10个(截至2009年底):

文莱(1984年)、柬埔寨(1999年)、印度尼西亚、老挝(1997年)、马来西亚、缅甸(1997年)、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995年)。 总面积约44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6亿。

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

候选成员国:东帝汶。

【总部】

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

世界三大自由贸易区

及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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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劼

0910140314

目录:

世界三大自由贸易区包括哪些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及其经济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简介(包括形成、发展、成员国等)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发展(过去经济发展状况、现状、前景、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欧洲经济区及其经济

✧ 欧洲经济区的简介(包括形成、发展、成员国等) ✧ 欧洲经济区的经济发展(过去经济发展状况、现状、前景、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北美自由贸易区及其经济

✧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简介(包括形成、发展、成员国等) ✧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发展(过去经济发展状况、现状、前景、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三大自由贸易区的经济体制等的对比及其发展前景或者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或者在世界经济体制中所处的位置

摘要

一、 世贸组织的理论基础

1.开放贸易的理论依据:“比较优势”原则

2.世贸组织允许适当贸易保护原则

二、 世贸组织中自由贸易原则与贸易保护原则并存

三、 WTO规则中贸易自由化与贸易保护的相互博弈、制衡与兼容

一个互利共赢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后,中国与东盟双方约有7000种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也就是说,双方90%的贸易产品将实现零关税。

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与东盟将实质性地彼此开放市场。在投资领域,自贸区的全面建成将使双方相互投资更加自由、便利、透明和公平。

一个共同营造的自贸区

中国和东盟走过了近10年的共建自贸区之路。2000年,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于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构想。此后,双方一路走来,风雨兼程,不断把双边合作推向新高度。

一个迎接考验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这艘巨轮即将扬帆启航。陈企业说,10年后中国-东盟贸易量至少应翻一番。素林也认为,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带动下,东亚将巩固作为全球经济复苏火车头的地位。

世界三大贸易组织包括哪些

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在编著的《贸易走向未来》中指出“世界贸易组织有时被称为„自由贸易‟组织,但这并不完全准确——更确切地说,这是一个致力于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竞争的规则体制。” 1 这就是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定位。WTO开宗明义提出自由贸易宗旨,把贸易自由化作为世贸组织的基本目标,有关世贸组织建立和负责实施管理的贸易协定与协议中的基本原则都体现了自由贸易的思想。然而,这里的自由贸易是“有节制的自由贸易”(薛荣久)。从GATT到WTO的历史进程中,我们看到贸易自由与贸易保护在矛盾斗争与协调中谈判了近半个世纪,不断清除与解决贸易壁垒,又不断产生出新的贸易壁垒,不断推进贸易自由的原则又不断规定有关的例外条款和保障措施。在WTO的思维逻辑、谈判过程、具体规则的实际运用中,体现了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这对矛盾的有效统一和共存,体现了市场开放与适度保护相统一的基本理念,WTO框架内的贸易自由和贸易保护是二元博弈、相互制衡与相互兼容的关系。世贸组织正是在这种博弈中向前发展推动贸易自由化,各成员国也是在此中探寻必要对策,维护国家利益。

一、世贸组织的理论基础

国际贸易包括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两种基本类型。历史在经历了第一次发生在英国的自由贸易浪潮和第二次发生在美国的自由贸易浪潮后奠定了自由贸易的理论基础,并以此作为当今国际贸易理论的主调。贸易保护理论经历几百年的发展也相应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实现世界范围的资源合理配置,从而有利于实现全球经济的福利最大化,也是WTO基本贸易规则和主要目标,自由贸易理论成为WTO的理论基础。然而贸易保护是世界贸易中经常的事实,也时常成为一国的理性选择,对此WTO采取务实态度,允许适当贸易保护,贸易保护理论也成为一些规则的理论依据。

1.开放贸易的理论依据:“比较优势”原则

“比较优势”原则是指,“各国获得繁荣首先是通过利用其可利用的资源,集中生产所能生产的最佳产品,然后是通过将这些产品与其他国家所能生产的最佳产品做交易。” 2 李嘉图创造“比较优势”一词。李嘉图认为每个国家不一定要生产各种商品,而应集中生产那些利益最大或不利较小的商品,然后通过根据交换,在资本和劳动力不变的情况下,生产总量将增加,如此形成的国际分工和贸易对贸易双方都有利。“一个国家和一个人一样,只要出口那些它在生产率上最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或服务,它就会从贸易中获益” 3 。“在商业完全自由的制度下,各国都必然把它的资本和劳动用在最有利于本国的用途上,这种个体利益的追求很好地和整体的普遍幸福结合在一起。由于鼓励勤勉,奖励智巧,并最有效地利用自然所赋予的各种特殊力量,它使劳动得到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分配;同时,由于增加生产总额,它使人们都得到好处,并以利害关系和互相交往的共同纽带把文明世界各民族结合成一个统一的社会”。“但最能保障整体利益的莫过于把总资本做最有利的分配,也就是实行普遍的自由贸易” 4 。比较优势理论成为世贸组织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推动力量,在这一理论指导下,促成WTO框架下各项协议达成,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矛盾的产生与解决的基础。

2.世贸组织允许适当贸易保护原则

WTO以推进贸易自由化为己任,然而,由于世界经济,特别是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贸易自由化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论是GATT还是1995年以来的WTO,都没有也不可能对纳入框架的所有贸易产品和服务实现完全的自由贸易,从GATT条款分析看,很多地方体现了贸易保护的思想。世贸组织尽管没有明确指出允许适当贸易保护的理论依据,然而实质上,它含有这样理论根据:

(1)国家利益有差别,国家保护有其正当性。早在亚当·斯密提倡自由贸易时,就提出了国家保护的合理性问题。为什么国家有时会偏离自由贸易的原则?原因是自由贸易理论的假设存在缺陷,国家政策从来没有今后也不会仅从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的角度出发。国家政策是建立在对政治、社会、经济、军事等综合考虑的基础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相比,国家的安全、国内秩序的维护等依然是政府优先考虑的问题。WTO是以国家为成员的组织,各成员国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参加WTO的活动必然考虑本国的利弊得失,着眼于国家的长远利益。WTO要能有效运转,就必须承认和尊重国家主权,体现一国的基本政治意图,WTO中的磋商、再磋商和透明度原则等就表现了允许成员体现政治意图的要求。

(2)国家间贸易得益分配不均,贸易保护有其必要性。一般来说,一个国家越是能够以比较高的价格出

口本国的产品而以比较低的价格进口产品,按照经济学术语就是贸易条件越是有利,就越能够从贸易中获得较多的利益。这就是贸易利益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分配,这是产生贸易保护的主要渊源。有学者用扩展后的李嘉图模型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现象和南北收入差距的扩大做模型分析, 5 指出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虽然确实对贸易双方都有好处,但贸易双方因自由贸易得到的好处是不均等的。一般说,发达国家在与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中,发达国家得到的好处比发展中国家得到的好处要多,这样发展中国家想追赶发达国家,实现本国复兴的愿望很难实现。于是国家之间在对贸易利益的争夺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保护贸易政策的实行。GATT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和例外条款等保护性措施正是起到了纠正贸易利益分配不公的作用。

(3)保护幼稚工业论。1994GATT对幼稚工业虽无明确定义,但在GATT1994第18条A节和C节中规定允许发展中成员为建立尚不具备竞争能力的工业,实施关税保护和数量限制措施。这就是保障条款之一的幼稚产业保护条款。其经济学上的依据就是由来已久的“幼稚产业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为美国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德国的费里德里希·李斯特。他们的主要观点是,一个处于发展早期的国家,应该通过保护性关税和配额,来保护其有关产业尤其是制造业,直到相关产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和先进程度,能与进口产品竞争或能出口。当本国的新生工业发展到足够强壮可以与外国同类产业进行竞争时就撤消贸易保护。

二、世贸组织中自由贸易原则与贸易保护原则并存

1.促进贸易自由化原则

世贸组织所有的文件中反复表明,世贸组织接受1947年关贸总协定所实现的贸易自由化的成果,把自由贸易作为实现世贸组织目标的重要途径。贯穿WTO及相关法律文件的基本原则也体现了自由贸易思想。 WTO的自由贸易原则是指其中以消除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为目标的有关部分,主要是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关税减让和禁止数量限制等内容。非歧视原则是WTO自由贸易规则的基石,其中多边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是WTO所有成员共同遵守的自由贸易起点,实质是保证市场竞争机会平等,有条件和有限制的多边国民待原则遇反映了贸易自由化的动态要求,其目的是保证国外产品和服务商与国内产品和服务商平等地位,非歧视原则保证了贸易自由化成果在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间适用一致。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取消、抑制和规范使贸易自由化趋势增强。不断扩大市场准入原则使贸易自由化从货物延伸到投资和服务贸易。公平竞争原则,使成员方避免采取扭曲市场竞争的措施,纠正不公平贸易行为,创造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在这些原则促进下WTO不断拓展自由贸易的范围,加深贸易自由化的进展。通过8轮谈判,关税降幅分别为35%、35%、6%、15%、20%、35%、25%—33%和40%,谈判从货物贸易延伸到知识产权、国际投资等三个重要的经济领域。

2.世贸组织中允许适当贸易保护原则

WTO的框架结构和具体协议凝聚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原则中也包含了适当贸易保护的原则。从GATT条款来分析,很多地方体现了贸易保护的思想,并规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这些措施有:

(1)WTO规则的例外。为了平衡“一揽子”接受课加在成员身上的严苛的义务,以及考虑到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实际,设置许多“WTO规则的例外”。包括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地区经济一体化、知识产权、边境贸易等,例外规则涉及到每个贸易领域及每个协定。允许成员在理由正当,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免除部分或全部应履行的WTO规则设定的义务,以此平衡成员相互间的经济利益。

(2)保护幼稚产业措施。WTO允许发展中成员为保护民族工业和本国经济利益而使用保护措施。GATT1994第18条规定允许成员为促进建立某一特定产业而背离承诺,采取关税保护和数量限制或其他政府援助措施。

(3)贸易救济措施:作为WTO贸易救济措施的核心组成部分,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在开放市场条件下维护WTO成员合法的贸易权益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相关文件有《保障措施协议》、《反倾销协议》、《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关贸总协定第19条规定成员方在进口激增并对其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时,采取进口限制措施,可以暂时背离义务以及对其面临困境的生产者提供更高的保护。GATT1994第6条,第16条及专项的《反倾销协议》和《补贴和反补贴协议》为各成员提供

了对付倾销性和补贴性进口产品可能对国内工业造成不公平竞争和损害的保障机制。

(4)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WTO考虑到发展中成员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对发展中成员规定了诸多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例如较低的水平义务,灵活实施的时间表(即较长的过渡期安排);发达国家尽最大努力对发展中国家各成员开放其货物和服务市场;发展中国家享有某些程序上的灵活性和优惠待遇。

WTO自我保护规则实际上赋予了各国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对本国市场实施适当保护权力。明确反对外国产品对本国市场的无节制抢占和恶意冲击,以保护各国在自由贸易过程中应得的利益,建构自由贸易不被滥用的安全阀。

三、WTO规则中贸易自由化与贸易保护的相互博弈、制衡与兼容

1.世贸组织作为一个制度或体制的建立通过推动合作来解决贸易政策中的“囚犯困境”。当所有国家都独立和理性地制定贸易政策时,就会陷入博弈论中常说的“囚犯困境”的僵局。即如果各国均实施贸易限制(不合作)采取贸易保护政策,结果将是以各自回报为零的非效率而告终。解决这种低效率的办法之一是根据“科斯定理”,在假定存在可以强制执行的产权(指国家主权)且没有交易成本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谈判消除外部效应而达到帕累托最优。 6 当外国削减关税时,本国贸易条件改善,出口增加,但外国福利水平下降;当本国削减关税时,外国贸易条件改善,本国进口增加,福利水平下降;只有当两国同时削减关税时,贸易条件由于外部性“中性化”而保持不变,但贸易流量都增加了,福利水平也相应提高。GATT及其继承者WTO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它通过多边贸易谈判的发动、谈判、磋商到承诺和协定的执行,在不同阶段,不同议题,不同成员方的合作、博弈中,来协调各国贸易增大与福利增加的矛盾。互惠贸易协定使各国能够通过贸易协定进行互惠性的关税削减,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例外和保障条款是为了避免成员在短期内进口额的激增,使国内经济遭受严重的冲击和损害,最终导致两国发生贸易战,退回到非合作博弈均衡状态下,例外和保障条款的作用是既维护合作博弈(互惠协定)又体现适应环境变化的灵活性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因此,WTO体制和规则深刻要义表明各成员国政府试图放弃独立的理性行为而达成并遵守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努力,从而使它们能够分享合作博弈带来的利益。WTO是一个永久的谈判论坛,多边贸易谈判的每个议题的过程实质上是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讨价还价博弈的过程,签订的协议也是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博弈的结果。WTO作为以自由贸易和适当贸易保护两者相制衡为理论基础的国际经济组织,其制定的协议或规则也体现了两者的有机统一,这实际上也是各国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相互博弈的结果。 2.WTO框架下的贸易保护是在贸易自由化约束下的贸易保护。纵观GATT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八轮多边贸易谈判既是贸易自由化程度逐渐加深的过程,也是各成员为维护自身利益,在谈判中尽力将本国采取的某些保护性措施纳入WTO所允许的合理保护范围内,从而力求运用WTO所规定的例外和保障条款进行适当保护本国市场和产业发展的过程。因此WTO框架下的自由贸易规则和适当保护措施不是各自独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制衡的。自由贸易是存在贸易保护条款下的自由贸易,贸易保护是在严格规定了前提条件,程序和使用期限下的适度贸易保护。与WTO框架外的贸易保护相比,WTO框架中的贸易保护机制具有以下特点:“组织”纪律的约束性,保护程序上的公开性和规范性,保护程度的多边对等性,保护形式的统一性,保护时间的有限性以及差别待遇的合法性等特点。WTO成员方基本上沿着协议提供的空间设置或制定贸易保护政策措施的,在实施贸易保护措施时是有一定压力的。

3.WTO框架下的贸易自由化是有节制的自由贸易。WTO推崇的自由贸易是存在贸易保护情况下的自由贸易,是在一定限度内的自由贸易,是相对而言的自由,不是完全的绝对的“自由”。自由贸易既容易被滥用也常与倾销相伴随是不争的事实,毫无节制、盲目的自由贸易会加大世界经济中的两极分化和边缘化,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导致巨大的灾难。事实上,各国在实现自由贸易的过程中,没有也不可能以牺牲本国经济的发展为代价。就国外现状而言,发达国家的经济无一不是建立在充分维护本国经济安全和企业经济利益基础上的,它们的自由贸易均是在有效保护本国经济的安全和企业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前提下提出的。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使各国市场开放程度不同,但站在国家层面上看,成员国贸易自由成份要远大于贸易保护成份,自由贸易是各国贸易政策的基调。然而各国在奉行贸易自由政策的同时,其内部各产业发展的不平衡状态又决定其不会放弃贸易保护措施。一般说来,一国产业国际比较优势强弱与其贸易自

由化程度呈正向关系。就发展中国家而言,其比较优势产业顺序是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对发达国家而言,其比较优势产业顺序是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及某些传统产业如纺织及服装业等。WTO的目的是要在全球建立一个稳定的自由贸易环境,这就需要各个国家的参与,不同国家产业的国际比较优势相差悬殊,每个国家所能承受的自由化程度是有限度的。为了维护WTO这一机构存在,它必须承诺一定范围的保护,正因为如此,WTO框架中贸易自由化受到局限:(1)贸易自由化的范围局限在货物与服务领域,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不列入贸易自由化范围。(2)即使谈判达成协议,也还允许某些行业暂时不履行承诺,将这些产业的自由化程度放低、放慢。(3)几乎每一项作了自由化规定的协议紧随其后就是例外条款,例外和保障条款就是为各成员国政府提供在必要时违背自由化承诺的手段,如果没有这些条款,成员国可能不愿签署大量减少保护的协议。可见在世贸组织中贸易自由化没有偏离贸易保护无限制地发展。

4.WTO框架下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是相互兼容的。尽管两者理论与政策存在较大的分歧,但目标却是一致的。无论是自由贸易政策还是贸易保护政策,都始终遵循着国家利益原则,都力争使国家利益最大化,这种目标上的一致性决定了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具有相互兼容的性质。世贸组织规则中的贸易保护是为达到自由贸易目的的准备阶段,自由贸易是贸易保护的演进目标。成员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对内是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培养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演变趋势是取消保护,最终走向自由贸易;对外或是阻止别国不公平竞争行为、或是给自己一个缓冲余地来继续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

WTO的产生及维系就是其制定的协议规则中所体现的自由贸易原则和贸易保护原则这对矛盾相互博弈制衡和兼容的结果,这两者是确保WTO宗旨得以实现的两大支柱。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也时常面对贸易保护的挑战,需要与贸易保护手段不断博弈为自己开辟新的道路,贸易保护不可能成为贸易自由不可逾越的障碍贸易自由化也不可能脱离贸易保护无节制。

一个互利共赢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后,中国与东盟双方约有7000种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也就是说,双方90%的贸易产品将实现零关税。

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与东盟将实质性地彼此开放市场。在投资领域,自贸区的全面建成将使双方相互投资更加自由、便利、透明和公平。

观察家指出,中国和东盟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相互投资这三个领域实现三重互动,互利共赢。因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是一个高质量的贸易区。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强调,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使双方人民得益”。他说,中国13亿人平时吃的用的许多产品,比如一些新鲜水果,都来自东盟,今后这些产品的价格会下降;与此同时,中国的一些优势产品,比如一些轻纺、电子产品,也将以零关税出口至东盟国家。

东盟秘书长素林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明年自贸区正式启动以后,我们(东盟)与中国之间的经贸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双方贸易关税将进一步降低,同时双方的相互投资也会更加自由。” 新加坡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主席陈企业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启动将促进亚洲国家间的贸易增长,降低对出口欧美的依赖度,这有助于亚洲经济的稳定。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常务秘书长许宁宁说,由于东盟已与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签订自贸区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后,中国企业在东盟投资生产的产品还可享受东盟与这些国家的自贸区优惠关税待遇,从而销往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专家们指出,自贸区的建成还将对区域经济起到稳定器的作用。根据有关协议,中国和东盟国家今后如遇有贸易争端,即使彼此取消自贸区优惠待遇,但仍可回归世贸组织优惠待遇,这将对贸易摩擦起到缓冲作用。

一个共同营造的自贸区

中国和东盟走过了近10年的共建自贸区之路。2000年,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于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构想。此后,双方一路走来,风雨兼程,不断把双边合作推向新高度。

为了加强经贸合作、提升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实现共同发展,中国与东盟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并于2009年8月签署了《投资协议》。这些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结束了就自贸区建设的所有谈判,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由此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专家们认为,自贸区之所以得以建立起来,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首先,中国与东盟是近邻,双方都有合作共赢的愿望。长期以来,双方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和拓展,在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正如素林所说,东盟和中国的合作之所以如此紧密,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是近邻”。

自中国提出建立自贸区建议后,东盟方面积极配合,双方很顺利地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就达成了建立自贸区的协议。陈企业指出,中国主动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表明中国愿意与邻国一起成长,分享本国30年来经济发展成果。

据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李光辉介绍,在自贸区谈判中,中国坚持了多予少取、平等互利的谈判策略,不仅展示了大国胸襟,也赢得了东盟国家的支持。此外,中国还积极改善周边基础设施,建设边境经贸发展区,主动推动许多倡议,使周边国家感觉得到实惠。

其次,中国和东盟经济互补性强,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双边合作共赢的前景广阔。正如马来西亚中国经贸总商会会长杨天培所说,东盟国家要向中国出口石化、橡胶、棕榈油等产品,同时从中国进口物美价廉的机械、电子等产品,自贸区建成后,随着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逐步实现便利化,双方的贸易成本将大幅降低。陈企业也指出,自贸区的建成使中国和东盟双方人民都能有更多的产品选择,享受更便宜的价格。

第三,双方在历史上有着成功的合作,正是这些合作奠定了自贸区的基础。10多年前,中国与东盟休戚与共,并肩奋斗,成功战胜亚洲金融危机,促进了地区繁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中国和东盟均有建立自贸区的强烈愿望。

自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订《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经贸关系发展迅速,贸易额已从当年约600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2311.2亿美元。目前,中国已成为东盟第三大贸易伙伴,而东盟则成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

一个迎接考验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这艘巨轮即将扬帆启航。陈企业说,10年后中国-东盟贸易量至少应翻一番。素林也认为,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带动下,东亚将巩固作为全球经济复苏火车头的地位。

同时,这艘巨轮也将接受风浪的考验。

中国东盟问题专家张蕴岭指出,全面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进程已经开始,但还面临几个问题:一是还要逐步加大开放力度,特别在服务和投资领域;二是要减少非关税壁垒。要克服这些障碍,需要做很多工作。他特别强调,根据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行事有助于规避技术壁垒。根据协议,中国与东盟国家须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动植物卫生措施方面开展标准互认,加强互利合作,严格限制技术壁垒的使用。 对于如何进一步建设好中国-东盟自贸区,陈企业认为,各国政府首先要充分配合、遵守并兑现自由贸易有关协议的各种规定,这是先决条件;其次是推动以国家贸易为主轴的政策,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改善经济大环境。

对于非关税壁垒问题,陈企业认为,各国政府应通过定期协商、定期相互监督、定期讨论的方法,关注不符合自由贸易的政策,防止非关税壁垒间接给国际贸易发展带来阻力。

国际舆论普遍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在国际上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必将进一步推动亚洲国家加强区域合作。

欧洲经济区

1994年1月1日,由欧洲共同体12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7国中的奥地利、 芬兰、 冰岛、 挪威和瑞典5国组成的当今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欧洲经济区正

式成立。欧洲经济区的诞生不仅改变了欧共体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关系,同时也对西欧联合及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关于建立欧洲经济区的设想始于1984年,但直到1990年6月双方才开始正式谈判。在共同决策捕鱼区、货车过境和共同发展基金等问题上,双方曾一度分歧甚大,谈判几次出现僵局。但出于共同的利益考虑,双方最终还是达成妥协,并于1992年5月2日在葡萄牙的波尔图正式签署了建立欧洲经济区的协定。该协定本应在1993年1月1日生效,但在批准过程中又出现波折。

1992年12月6日,就条约的批准举行公民投票,结果由于50.3%的居民反对而否决了瑞士加入欧洲经济区。鉴于列支敦士登和瑞士在司法和行政上的特殊关系,瑞士的否决使列支敦士登也无法加入欧洲经济区,导致欧洲经济区的范围由原来的19国缩小到17国。瑞士的否决不仅使得欧洲经济区协定推迟生效,同时也带来一系列具体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填补因瑞士退出而造成的共同发展基金的短缺。原协议规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应向欧洲经济区内南方欠发达国家提供20亿欧洲货币单位的发展基金,其中瑞士应承担总金额的27%。经过几个月的协商,欧共体和欧贸联双方于1993年3月17日再次签署《欧洲经济区补充协定》,对原条约进行了补充和部分修改,通过采取减少基金贷款利息补贴的办法,为欧洲经济区的建立扫清了障碍。由于这些细节问题,欧洲经济区的成立被推迟了整整1年。

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 ,NAFTA )

北美自由贸易区概述

北美自由贸易区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三国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

协定的宗旨是,取消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机制,促进三边和多边合作。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对北美各国乃至世界经济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对区域内经济贸易发展有积极影响,对美国而言,积极的影响是:第一,不仅工业制造业企业受益,高科技的各工业部门也将增加对加拿大、墨西哥的出口。美国同墨西哥的贸易顺差将会因此而增加。第二,美国西部投资的扩大。第三,由于生产和贸易结构的调整结果,将会出现大量劳动力投入那些关键工业部门。第四,协定对墨西哥向美国的移民问题将起到制约作用。

消极影响的主要有:技术性不强的消费品工业对美国不利,为改善墨西哥与美国边境环境条件,美国要付出60亿-100亿美元的经济和社会费用,关税削减美国减少大笔收入,加重了美国的负担。协定对加拿大、墨西哥两国同样有很大的影响。 最后,对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也会产生影响。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一方面扩大了区域内贸易,但另一方面使一些国家担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区域外向美国出口构成威胁。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组织机构体系,包括了自由贸易委员会、秘书处、专门委员会、工作组、专家组、环境合作委员、劳工合作委员会、各国行政办事处、北美发展银行和边境环境委员会。

1995年, 北美自由贸易区诸国经济增长明显放慢。美国经济继1994年出现4.1%的强劲增长之后,1995年经济增长速度将下滑到3.0%;受美国经济增长减慢的影响, 加拿大的经济增长速度预计将从去年的4.6%下降到今年的2.4%;墨西哥经济继去年12月出现金融危机之后, 由于尚处于调整阶段, 因而预计今年经济将出现负增长, 其幅度将达-6.2%。预计上述三国经济自明年起将有所恢复,1996年经济增长率可望分别达到2.4%、3.4%和3.8%。与此同时, 美国经济增长低落以及墨西哥通货危机也将对今年世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预计今年世界经济将以

2.7%的中等速度增长。

参考文献:

(一下为部分参考资料)

世界三大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欧洲经济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缩写CAFTA ,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2010年1月1日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 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

[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英文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

东盟的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

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1976年8月28-29日,马、泰、菲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

【宗旨和目标】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确定的宗旨和目标是:

(1)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

(2)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3)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相互支援;

(4)在教育、职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

(5)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

(6)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

(7)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保持紧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的合作途径。

【成员】

10个(截至2009年底):

文莱(1984年)、柬埔寨(1999年)、印度尼西亚、老挝(1997年)、马来西亚、缅甸(1997年)、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995年)。 总面积约44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6亿。

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

候选成员国:东帝汶。

【总部】

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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