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外联部是社团下属部门。本着 “管理社团、服务社团”,的精神,一切工作必须服从社团的安排,保障社团基本利益。
第二条、外联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两个资源,以社团文化节为契机,加强与外界联系,争取引进有利资源,为社团活动顺利开展奠定物质基础;加强与外校交流,共同探讨社团发展新模式,新理念,扬长避短,借鉴经验,拓宽思路,加快我校社团发展步伐。
第三条、外联部主要负责社团对外活动,接待来宾;与各高校社联、社团、媒体及社会友好单位等的联系;与企事业单位洽谈活动赞助事项。
第四条、外联部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外联部工作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二条、正副部长的权利和义务
1. 部长是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接受社联会主席团的领导。
2. 部长对内全面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对外代表本部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行使职权。
3. 部长主持本部门的干部会议。
4. 部长有权召开各校级社团外联部联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下达有关指示。
5. 部长有组织策划开展各项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活动的义务。
6. 部长对个校级社团外联部必须起到良好的监督管理作用。
第三条、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1. 干事有参加相关会议,参加外联部各项活动及提议工作方案,讨论工作计划的权利。
2. 干事应遵循社联会及本部门章程,遵守社团相关管理制度。
3. 干事应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 干事应不断提高自己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 工作细则
第一条、敬业爱校,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团内部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干事要服从部门工作安排、部署。要有大局思想和主人翁意识。
第三条、对于部门和社团内部各种资料须妥善保管,绝对不能外泄。若有发现,必将严厉惩处。
第四条、外出联系商家时,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应及时向部长报告商家要求及商谈情况。
第五条、协议书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完成后需交给部长及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签订,任何人无权利同商家签订或口头商定任何协议。
第六条、每次外出,原则上不允许单独行动,需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出行。
第七条、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
第八条、外联部的一切赞助物品及资金归社团或部门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如有需要,可经申请由部长或副部长统一登记后才可合理分配处理。
第九条、部门人员有义务为部门收集各方面的消息情况,及商家资料并上报部门。
第十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外联工作,不得借用外联部的名义谋求个人私利,不得做有损社联声誉的事。若查实,直接取消其职位。
第十一条、本着“热情、主动、自信、诚恳、认真”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第四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第二条、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若有不到者处理办法参考部门考勤制度。
第三条、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
第四条、例会时,部门成员可填写商家赞助登记表。
第五条、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第六条、若有紧急情况,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召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外联部是社团下属部门。本着 “管理社团、服务社团”,的精神,一切工作必须服从社团的安排,保障社团基本利益。
第二条、外联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两个资源,以社团文化节为契机,加强与外界联系,争取引进有利资源,为社团活动顺利开展奠定物质基础;加强与外校交流,共同探讨社团发展新模式,新理念,扬长避短,借鉴经验,拓宽思路,加快我校社团发展步伐。
第三条、外联部主要负责社团对外活动,接待来宾;与各高校社联、社团、媒体及社会友好单位等的联系;与企事业单位洽谈活动赞助事项。
第四条、外联部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外联部工作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二条、正副部长的权利和义务
1. 部长是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接受社联会主席团的领导。
2. 部长对内全面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对外代表本部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行使职权。
3. 部长主持本部门的干部会议。
4. 部长有权召开各校级社团外联部联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下达有关指示。
5. 部长有组织策划开展各项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活动的义务。
6. 部长对个校级社团外联部必须起到良好的监督管理作用。
第三条、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1. 干事有参加相关会议,参加外联部各项活动及提议工作方案,讨论工作计划的权利。
2. 干事应遵循社联会及本部门章程,遵守社团相关管理制度。
3. 干事应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 干事应不断提高自己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 工作细则
第一条、敬业爱校,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团内部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干事要服从部门工作安排、部署。要有大局思想和主人翁意识。
第三条、对于部门和社团内部各种资料须妥善保管,绝对不能外泄。若有发现,必将严厉惩处。
第四条、外出联系商家时,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应及时向部长报告商家要求及商谈情况。
第五条、协议书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完成后需交给部长及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签订,任何人无权利同商家签订或口头商定任何协议。
第六条、每次外出,原则上不允许单独行动,需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出行。
第七条、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
第八条、外联部的一切赞助物品及资金归社团或部门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如有需要,可经申请由部长或副部长统一登记后才可合理分配处理。
第九条、部门人员有义务为部门收集各方面的消息情况,及商家资料并上报部门。
第十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外联工作,不得借用外联部的名义谋求个人私利,不得做有损社联声誉的事。若查实,直接取消其职位。
第十一条、本着“热情、主动、自信、诚恳、认真”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第四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第二条、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若有不到者处理办法参考部门考勤制度。
第三条、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
第四条、例会时,部门成员可填写商家赞助登记表。
第五条、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第六条、若有紧急情况,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