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职务:劳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联系电话:
有效的电子邮件: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试用期结束前,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义务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转正事宜。
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有关录用条件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尽量提前1-5天通知乙方。
试用期内,乙方可以提前1-5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特殊岗位,如:项目中的关键岗位、关键技术研发岗位、财务高级岗位、其他需要保密的岗位等,需经双方共同协商,或以招聘到接替者日期为限。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其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等因素,经与乙方协商一致,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出差或临时外派,乙方接到甲方的出差通知时,应当按照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的出差手续,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公司《职位说明书》中该岗位所要求的标准。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每周工作原则上不超过50小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证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息休假制度详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含当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按以下第 种形式执行支付。具体发放时间和形式,参阅《薪酬管理制度》。
1. 甲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乙方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它。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业务能力,确定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税前/后,含/不含个人应缴纳公积金及个人应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百分比设置参阅有关《绩效管理制度》,或在此约定比例为: ;乙方绩效工资与其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与甲方经济效益挂钩,其发放办法,按甲方制定的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2. 甲方实行底薪+业务提成的工资制度,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业务能力,确定乙方的底薪为每月 元,(税前/后,含/不含个人应缴纳公积金及个人应缴纳各项社保费用);乙方业务提成与其销售业绩挂钩,其发放办法,按甲方制定的业务人员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3. 甲方实行年薪制,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业务能力,确定乙方基础年薪总额为 万元。甲方每自然月预付乙方基本工资 元,(税前/后,含/不含个人应缴纳公积金及个人应缴纳各项社保费用)。甲方依据经营管理情况制定绩效管理和考核制度,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其发放办法,按甲方制定的相关考核制度执行;甲方根据经营情况,依据公司高管薪酬和激励管理的相关制度,每半年或一年从净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高管团队激励奖金,对包括乙方在内的高管进行激励。
4.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薪酬(税前/后,含/不含个人应缴纳公积金及个人应缴纳各项社保费用)。乙方声明保证已经在 市缴纳社保费用,并提供证明,乙方同意甲方因此不再为乙方在北京缴纳公积金及社保。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转正工资的 %。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甲方可以根据其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自身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及乙方的业务能力、绩效情况、工作岗位及地点的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经协商一致后执行,乙方愿意服从。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而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及《薪酬管理制度》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地子公司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视情况为乙方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求,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制度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试用期内绩效考核成绩为D ,正式员工在6个月内绩效考核成绩2次为C 或者1次为D ,或者被有关部门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扰乱工作秩序,造成严重损失或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者;
3. 书面警告累计 2 次及以上;
4. 累计旷工 2 次及以上;
5. 故意损坏或侵占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无论在办公室、公共场合,还是私下,以不文明语言或行为攻击客户或同事;
7. 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行贿受贿、中饱私囊、贪污腐败等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
8. 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指使下属从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包庇或隐匿不报;
9. 在公司内、外通过某些传播方式,造谣惑众、散布流言,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者影响社会治安的情况,甚至违法犯罪的情况;
10. 工作中严重失职、玩忽职守、消极怠工等,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超过5000元)或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11. 任何欺骗、弄虚作假、诈骗等行为,包括伪造个人经历、学历等
虚报费用,骗取各种休假、加班或各类补贴等;
12. 未经甲方允许,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但公益性质的兼职除外;
13. 因酗酒、寻衅、聚众闹事或参与闹事、打架斗殴、抢劫、盗窃、赌博、吸毒、强奸、杀人等受治安管理、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处罚的;
14. 其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羁押、强制医疗等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15. 信奉邪教/道/门等或参与不利于社会和谐或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社会团体的;
16. 工作中从事有伤风化的行为,包括通过各种方式浏览、下载、观看、传播、复制淫秽视频、图片、文字;
17. 在合法婚姻之外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
18. 严重损害公司形象或产品声誉的,包括由于行为不当致使公司受到媒体的负面报道;
19. 泄露企业秘密,违反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20. 其他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里规定的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半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五)合同期满,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关键岗位,需进行离职审计。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离职审计结束、办理工作交接后由人力资源部申办,由财务部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具体参见甲方制定、修改、发布、实施的有关规章制度:
(一)有关培训的主要规定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如有需要,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相关内容,如果《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甲、乙双方应该就此协商一致,是否做劳动合同期限变更。
(二)有关工作成果归属的主要规定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属于甲方享有或共同享有。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三)所有岗位适用保密协议,某些岗位适用竞业禁止协议。适用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执行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另行规定,适用时,由双方签署。
有关保密的主要规定,以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为准,主要如下。 1.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
(1)技术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职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如薪资保密等)。
3.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任职期间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条规定的秘密信息。
4. 乙方承诺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乙方基
于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5. 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有关利益冲突的主要规定
1.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是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客户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4.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合法的公益慈
善机构、民间团体或组织除外。
(五)有关工作纪律的主要规定
1.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2.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及时予以公示。甲方要求乙方认真阅读相关内容,以保证及时了解掌握甲方的各项信息。如乙方因不在公司而无法阅览,甲方要求乙方在返回公司出勤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阅览。如出现因乙方未能及时阅览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对其员工手册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或者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如果原规章制度与甲方新的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新的规章制度执行。
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财物,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时,均需归还甲方财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电脑、软件、光盘、技术文档等。如乙方疏忽丢失或蓄意损坏,应予以赔偿。
(六)有关劳动合同变更的主要规定
1. 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条款,本合同变更采用
书面形式,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职位工作的。 (七)有关违约责任的主要规定
双方同意,乙方违反本合同服务期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缺期服务服务费。缺期服务费的数额依据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培训等费用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缺期服务费外,并应按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损害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 乙方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拒不改正的;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十、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节;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职务:劳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联系电话:
有效的电子邮件: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试用期结束前,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义务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转正事宜。
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有关录用条件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尽量提前1-5天通知乙方。
试用期内,乙方可以提前1-5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特殊岗位,如:项目中的关键岗位、关键技术研发岗位、财务高级岗位、其他需要保密的岗位等,需经双方共同协商,或以招聘到接替者日期为限。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其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等因素,经与乙方协商一致,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出差或临时外派,乙方接到甲方的出差通知时,应当按照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的出差手续,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公司《职位说明书》中该岗位所要求的标准。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每周工作原则上不超过50小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证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息休假制度详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含当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按以下第 种形式执行支付。具体发放时间和形式,参阅《薪酬管理制度》。
1. 甲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乙方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它。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业务能力,确定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税前/后,含/不含个人应缴纳公积金及个人应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百分比设置参阅有关《绩效管理制度》,或在此约定比例为: ;乙方绩效工资与其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与甲方经济效益挂钩,其发放办法,按甲方制定的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2. 甲方实行底薪+业务提成的工资制度,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业务能力,确定乙方的底薪为每月 元,(税前/后,含/不含个人应缴纳公积金及个人应缴纳各项社保费用);乙方业务提成与其销售业绩挂钩,其发放办法,按甲方制定的业务人员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3. 甲方实行年薪制,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业务能力,确定乙方基础年薪总额为 万元。甲方每自然月预付乙方基本工资 元,(税前/后,含/不含个人应缴纳公积金及个人应缴纳各项社保费用)。甲方依据经营管理情况制定绩效管理和考核制度,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其发放办法,按甲方制定的相关考核制度执行;甲方根据经营情况,依据公司高管薪酬和激励管理的相关制度,每半年或一年从净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高管团队激励奖金,对包括乙方在内的高管进行激励。
4.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薪酬(税前/后,含/不含个人应缴纳公积金及个人应缴纳各项社保费用)。乙方声明保证已经在 市缴纳社保费用,并提供证明,乙方同意甲方因此不再为乙方在北京缴纳公积金及社保。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转正工资的 %。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甲方可以根据其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自身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及乙方的业务能力、绩效情况、工作岗位及地点的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经协商一致后执行,乙方愿意服从。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而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及《薪酬管理制度》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地子公司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视情况为乙方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求,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制度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试用期内绩效考核成绩为D ,正式员工在6个月内绩效考核成绩2次为C 或者1次为D ,或者被有关部门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扰乱工作秩序,造成严重损失或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者;
3. 书面警告累计 2 次及以上;
4. 累计旷工 2 次及以上;
5. 故意损坏或侵占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无论在办公室、公共场合,还是私下,以不文明语言或行为攻击客户或同事;
7. 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行贿受贿、中饱私囊、贪污腐败等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
8. 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指使下属从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包庇或隐匿不报;
9. 在公司内、外通过某些传播方式,造谣惑众、散布流言,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者影响社会治安的情况,甚至违法犯罪的情况;
10. 工作中严重失职、玩忽职守、消极怠工等,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超过5000元)或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11. 任何欺骗、弄虚作假、诈骗等行为,包括伪造个人经历、学历等
虚报费用,骗取各种休假、加班或各类补贴等;
12. 未经甲方允许,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但公益性质的兼职除外;
13. 因酗酒、寻衅、聚众闹事或参与闹事、打架斗殴、抢劫、盗窃、赌博、吸毒、强奸、杀人等受治安管理、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处罚的;
14. 其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羁押、强制医疗等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15. 信奉邪教/道/门等或参与不利于社会和谐或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社会团体的;
16. 工作中从事有伤风化的行为,包括通过各种方式浏览、下载、观看、传播、复制淫秽视频、图片、文字;
17. 在合法婚姻之外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
18. 严重损害公司形象或产品声誉的,包括由于行为不当致使公司受到媒体的负面报道;
19. 泄露企业秘密,违反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20. 其他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里规定的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半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五)合同期满,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关键岗位,需进行离职审计。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离职审计结束、办理工作交接后由人力资源部申办,由财务部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具体参见甲方制定、修改、发布、实施的有关规章制度:
(一)有关培训的主要规定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如有需要,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相关内容,如果《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甲、乙双方应该就此协商一致,是否做劳动合同期限变更。
(二)有关工作成果归属的主要规定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属于甲方享有或共同享有。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三)所有岗位适用保密协议,某些岗位适用竞业禁止协议。适用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执行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另行规定,适用时,由双方签署。
有关保密的主要规定,以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为准,主要如下。 1.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
(1)技术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职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如薪资保密等)。
3.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任职期间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条规定的秘密信息。
4. 乙方承诺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乙方基
于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5. 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有关利益冲突的主要规定
1.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是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客户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4.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合法的公益慈
善机构、民间团体或组织除外。
(五)有关工作纪律的主要规定
1.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2.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及时予以公示。甲方要求乙方认真阅读相关内容,以保证及时了解掌握甲方的各项信息。如乙方因不在公司而无法阅览,甲方要求乙方在返回公司出勤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阅览。如出现因乙方未能及时阅览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对其员工手册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或者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如果原规章制度与甲方新的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新的规章制度执行。
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财物,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时,均需归还甲方财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电脑、软件、光盘、技术文档等。如乙方疏忽丢失或蓄意损坏,应予以赔偿。
(六)有关劳动合同变更的主要规定
1. 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条款,本合同变更采用
书面形式,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职位工作的。 (七)有关违约责任的主要规定
双方同意,乙方违反本合同服务期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缺期服务服务费。缺期服务费的数额依据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培训等费用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缺期服务费外,并应按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损害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 乙方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拒不改正的;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十、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节;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