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 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黄先耀

这次务虚研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和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分析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总结交流委厅机关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经验新做法,探讨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刚才,志峰、昌海、志振、明先4位同志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和课题作了中心发言。4 位班子成员的发言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点面结合、联系实际、思考深入、富有见地,创新性、指导性都比较强,听后很受启发。昨天下午,各厅室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大家的发言从不同侧面,阐述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新做法新举措,提出了许多好的思路与建议。对这些新思路新建议,我们要认真研究,具备条件的要尽快做好实施工作。总的看,这次务虚会开得很好,坚持虚实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达到了沟通情况、交流思想、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下面,我就学习贯彻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和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深入推进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作个发言,讲四点学习体会,和同志们交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也是近年来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经验。我们要从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发展新变化,要求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各种积极变化和不利因素此消彼长,短期问题和长期矛盾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给反腐倡廉建设带来了新课题新挑战。从世情看,在全球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腐败问题突破了国境的限制,呈现出国际化的新趋势。从国情看,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加速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段性特征在各个领域和行业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各

方面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从党情看,党的干部队伍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少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我们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认真研究解决这些新课题,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

(二)中央和省委的新部署新任务,要求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几乎都强调改革创新问题。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他把“改革创新”放在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把握和体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之首;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他指出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强调,坚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在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要求,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狠抓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创新要求的落实,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开创新局面。

(三)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关切,要求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关切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这些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但也要看到,受体制机制制度等深层次原因影响,看病贵、上学难、房价高等近年来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呼声强烈的问题,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最近,何勇同志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他指出,我国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当前土地大量批租、征用;二是城市房价飙升;三是政府债务加大。解决好这些问题,既需要我们加强对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也需要我们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实践证明,只有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效的重要标准,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创新工作的着力点,使各项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和利益诉求,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更好地回应人

民群众的新期待新关切。

(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近年来,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在改革中推进、在创新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高发,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腐败特点看,随着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腐败形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变化,直接的、显性的腐败逐渐减少,违纪违法行为更加趋于复杂化、隐蔽化和智能化,新的腐败现象和手段日益凸现;从工作上看,反腐倡廉工作在理念思路、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领域、机制制度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着与形势发展不适应不符合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继承已有好传统、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以新的视野、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有效地破解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总之,综合国际和国内、历史和现实、经济和社会、党内和党外的各种因素,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反腐败斗争仍将是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突破这一局面,既取决于影响腐败的各种因素的消长变化,也取决于我们工作的创新力度和努力程度。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认真总结我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坚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信心和决心

近几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总结了一批适应工作要求、富有生机活力的好经验好做法,有力推动了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发展。贺国强同志在我省呈报的关于《构建“五统一”监管机制,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强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保障县委书记健康成长》等材料上批示:“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切实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加强对一些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请将材料送有关单位认真研究,一些成熟的做法可在面上推广。”

总的看,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经验和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一是以理念创新为先导,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新思路。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深化认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逐步形成了把握“四个规律”、着眼“四个安全”、实现“四个转变”、坚持“六个统一”的共识,即在工作理念上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普遍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反腐倡廉建设要着眼于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在总体要求上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统一、严肃查处极少数腐败分子与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相统一、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相统一、自觉服从党委领导与对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相统一、纪委组织协调与部门各负其责相统一、履行监督职责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统一,推动反腐倡廉建设逐步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亡羊补牢”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由侧重监督约束干部向监督约束干部与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转变,由侧重为干部设置“高压线”向注重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转变。

二是以统筹推进源头治腐为手段,努力推动实现“十个全覆盖”。我们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从深化源头治腐、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角度,创造性地提出今年要在加强对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等十个方面实现全覆盖。这既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也是我们的特色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中央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各级领导的广泛认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何勇同志认为我省“十个全覆盖”很有创造、很有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务实工程。 三是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前提,积极探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新途径。我们以制度建设来规范办案行为,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先后制定了20多项制度,在委厅机关推进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办案工作实行了规范管理。创新办案举措,省纪委和宜昌、恩施等地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大力推进市州纪委办案点建设,强化对乡镇纪委办案的指导。积极实践办案新模式,探索总结少用、慎用、甚至不用“两规”措施查办案件的方法。创建信访直查快办制度,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方法。实行案件审理提前介入,探索建立审理目标责任制。 四是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我们紧紧围绕“两圈一区”等全省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加强腐败预警防控,按照“六个层次”的总体框架,加快构建具有湖北特

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两圈一区”3个区域性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意见及其11项配套制度、规定已经出台,工程建设等10个领域的腐败预警防控调研报告已经完成,防控意见正在起草之中,发展改革等15个重要行业和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等系统的腐败预警防控措施已全面展开,县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以及各行各业各部门重点岗位的腐败预警防控对策都在研究制订之中,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办法即将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名义联合印发。

五是以提高监督实效为出发点,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新方法。我们在全省形成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点),有关职能部门管住管好本系统项目与资金(线),省、市、县三级检查组重点抓好面上工作的监督检查(面),“点、线、面”有机结合、全覆盖、全方位的立体监督检查体系,做到了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监督。中央扩内需检查组给予充分肯定。

六是以规范从政行为为抓手,积极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我们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作风建设的制度创新。建立了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套餐”制度,通过参观、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重温入党誓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签订廉政承诺书、省领导集体谈话等形式,强化了教育效果。我们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制定了《关于党员干部在党校培训学习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建立了廉政承诺制等“七项制度”、把好入学教育等“十个环节”、作出不用公款相互宴请等“六不承诺”,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我们还在全省县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推行公车标识制度,在荆门市掇刀区开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试点,社会反响较好。

七是以建设六大基地和3个研究会(学会)为载体,不断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新办法。我们依托鄂豫皖革命历史纪念馆创建湖北省反腐倡廉传统教育基地,依托中共五大会址创建湖北省反腐倡廉历史教育基地,依托洪山监狱创建湖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依托随州市博物馆创建湖北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依托华中科技大学创建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和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基地;还依托省委宣传部成立了湖北省廉政文化建设研究会,依托武汉市筹建全国反腐倡廉历史研究会;再加上湖北省监察学会。这六大基地和3个研究会(学会)将成为全省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载体。

八是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着眼点,推进政风行风建

设。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完善“政风行风热线”,推动民主评议逐步由刹风整纪向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转变,逐步由创新评议方式方法向完善制度、建立科学评议体系转变。推进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探索纠风于初始、防风于未然的有效办法。创新暗访方式方法,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 九是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我们推行了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省纪委全会报告落实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制度,6个地方和单位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进行了报告,带动全省各地普遍推行下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上一级纪委全会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接受评议的制度,使责任制检查考核由封闭走向公开,增强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向基层、向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拓展。

十是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保障,积极探索加强自身建设的新办法。我们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全省共增加纪检监察干部编制519个,县(区)均增加5个。县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有27个,占26.2%。乡镇纪委实施“七有”工程(有牌子、有队伍、有制度、有办公用房、有办公办案经费、有办公办案装备、有举报电话),行政村和社区纪检组织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制度和保障“五落实”。在部分省直机关创新统一派驻模式,完善综合派出纪工委监察局运行机制。自身建设制度不断完善,出台了《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五年工作规划》、《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通过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的生动实践,不仅探索积累了一批创新经验和成果,而且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得到了许多重要启示。概括起来就是: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注意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解决新矛盾,不断提出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不断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内容和举措,切实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

对性和有效性。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既要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摆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首位,着力在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又要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不断深化、拓展和改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既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又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深入基层、依靠群众。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创新工作的着力点,注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

三、着眼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变化,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增强创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强调指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要做到“六个必须”、“九个注重”,这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决贯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六个必须”和“九个注重”的原则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大力推进理念和思路创新。理念思路创新是工作创新的基础和起点。我们要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掌握和运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深化和完善已经形成的理念思路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和思路创新。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方向。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指导创新,自觉坚持和发展党在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过程中形成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和成功经验,确保反腐倡廉创新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要坚

持反腐倡廉方针及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不断赋予惩防体系以新的时代内容。其次,要树立正确的理念。一要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大局。二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群众观念,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创新工作成效的落脚点。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原则,做到既严格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又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要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把反腐倡廉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第三,要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丰富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宝库;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战略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不断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政策措施的研究,不断提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和新办法。

(二)大力推进方式和方法创新。科学的方式方法是实现创新工作目标的有效手段。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高度重视方式方法的创新。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创新成果。要把反腐倡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作为重点课题,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研,有计划、有层次地推进创新工作。委厅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重点难点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形成调研报告,推出一批创新成果。二要善于运用办案成果,将规律性的认识提升为创新成果。要坚持以查促教、以案促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多重功能、多重价值,延伸和转化办案成果;要通过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剖析,查找发案原因,为工作上的漏洞打上“制度补丁”;要通过对发案规律的归纳和分析,及时发现新的腐败苗头和倾向性问题,超前制定工作规范,为可能发生的腐败及时关上“制度闸门”。三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用最新技术增强创新效果。要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与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四要注重手段创新,把各种手段的综合运用作为创新切入点。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经济的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的手段,综合运用市场和公开的手段,将其有机融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推进。

(三)大力推进内容和载体创新。内容和载体创新是工作创新的重要体现。这些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注意发现基层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帮助总结提炼,提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工作要求,通过找“抓手”,建“平台”,不断促进工作的深入。比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六大基地、作风建设年活动、改革创新年活动等等,都是反腐倡廉创新的有效方法。实践表明,创新内容和载体,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创新的有效路径。构建能够有效承载工作任务、便于操作、切实可行的工作平台和载体,可以化虚为实,变无形为有形,促进工作落实。我们要坚持把中央和省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抓好“自选动作”,尤其要针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地创新工作内容,特色鲜明地创新工作载体,更好地彰显工作特色和工作亮点。一要善于创造。要紧密结合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潜能,努力培养自己的创造能力。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创造出有效管用的举措来破解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难题。二要善于总结。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发掘基层的新鲜经验和做法,并将之系统化、条理化,作出理论概括,形成工作制度,指导面上工作。要广泛汲取群众智慧,及时发现、总结和提升基层的一些创新做法。要对基层的创新亮点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根据实践的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三要善于借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善于借鉴成功经验,可缩短摸索过程,少走弯路。要坚持走“走出去”与“请进来”的路子,注重研究国内外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今年5月在江苏召开的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许多省市介绍了一些成熟的做法,我们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加以借鉴。

(四)大力推进机制和制度创新。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创新既是创新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惩防体系所确定的各项制度建设为重点,既要加强惩治工作的制度建设,又要加强预防工作的制度建设;既要加强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创新。一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创新。要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规律性问题的研究,抓紧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新办法。二要推进监督制度创新。要着眼于干部人事、司法、行政审批、执法、财政金融和国

有资产等重点领域的权力,着眼于人、财、物管理使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权力,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通过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公开运行和程序制约等手段,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漏洞。三要推进预防制度创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要推进惩治制度创新。要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完善决策协调机制、责任激励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办案成果运用机制、办案人员管理机制。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五要推进评估和保障机制创新。对现有法规制度要及时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难点问题,制约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深入研究:

一是关于建立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指标体系问题。建立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指标体系,是正确分析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对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的评价,一般用两句定性的话,即“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但严峻到什么程度,却没有一个定量的描述。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角度出发,很有必要建立一个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选择若干重要指标,赋予一定分数和权重计算出最后指数,用于直观地评价一个地方的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最近,志峰同志带领调研室和省社科院的课题组成员到广东、安徽、湖南等省学习考察外省做法和经验,同时借鉴国内外有关做法,研究提出了我省建立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指标体系的初步框架,并设计出我省的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指数计算方法。下一步,要按照“突出重点、易于操作、便于应用”的原则进行完善。要多征求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的意见,争取今年底在部分市州试点,明年在全省铺开。这一指数要作为衡量一个地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依据,每年在省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

二是关于深入推进具有湖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问题。这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问题。最近,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纪委常委务虚会的讲话中指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是固定、封闭、静止的计划目标,而是一个动态、开放、发展的系统工程。中央《实施纲要》、《工作规划》颁布后,我们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形成了具有湖北特色的惩治和预

防腐败体系框架。但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如有的地方和单位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少数地方和单位腐败预警防控全覆盖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惩防体系考核评价机制还不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都要认真思考。当前,我们六个层次的基本框架已经明确,有关的意见和配套制度也已经出台。下一步,我们要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一方面要不断推进各行业各部门的预警防控工作;另一方面要研究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取得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成效。 三是关于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目标的实现问题。从全省来看,“十个全覆盖”的理念正在逐步深入人心,对“十个全覆盖”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有了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但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平衡、标准不明确、职责不清晰、保障不充分、改革不深入和督办不落实等7个方面问题。根据“十个全覆盖”三步走的总体构想,今年工作的重点是拓展广度,扩大覆盖面、消灭空白点,未覆盖的地方完成覆盖任务,已覆盖的地方提高覆盖水平。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十个全覆盖”推进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为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加强对推进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再鼓干劲、再加力度、再上措施,确保年内在全省范围基本实现“十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今年底,我们要组织检查考核组对各地各单位“十个全覆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交叉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估,各有关厅室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考核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他要求全党全国必须增强主动性、紧迫性、责任感,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如何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当前摆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首要任务。最近,何勇同志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上半年,我们对此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出台了《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和《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快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这是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大行动。我

们要充分认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中。我们要重点研究如何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提高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认识;如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推动营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环境;如何加强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何推动建立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如何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我们要围绕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开展一些活动,营造一些氛围。初步考虑在开展明年工作思路调研的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情况的调研,收集新情况,研究新对策。

五是关于提高防治腐败的科技含量问题。这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一个重要问题。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腐败分子用高科技作案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与腐败分子的较量越来越依靠科技的手段。预防和惩治腐败不能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制度上,根本要靠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要有科学、先进的监管手段。从全省来看,近年来,我们在电子监察、办案信息系统、办公信息化等方面采用科技手段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有所提高。但与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比,还存在不足,主要是:采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的自觉性不高,应用范围不广,运用深度不够,整体联动效果不好等。尤其是委厅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落后于一些省直部门,落后于一些省市,落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此,我们要研究如何积极适应现代科技迅速发展的趋势,提高办案的科技含量;要研究如何学习借鉴外省开展“制度+科技”的做法,提高我省源头治腐科技化水平;要研究如何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委厅机关科技化管理水平。当前,我们正在开展三个涉及科技防腐的重点课题研究:一个是采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这是省委重大课题基金领导小组交办的课题,由绪国同志主抓;另一个是预防腐败数字化工程,由张曙同志主抓;第三个是委厅机关信息化建设工程,由志峰和昌海同志主抓。这三个课题是我省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技含量的重要课题,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预期的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六是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问题。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上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专业型干部偏少,与腐败问题表现出的专业化、迂回化、期权

化、隐蔽化、国际化、高科技化等发展趋势极不适应。这一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问题的研究。要研究如何建立完善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对专业人才的招录和引进;研究如何发挥社会专门机构的力量,建立专家参与机制,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研究如何以提高专业技能为重点,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研究如何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形成稳定的专业化队伍,等等。只有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才有了基础和保证。

四、建立健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长效机制,把改革创新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动态发展过程,也是一项永无止境的长期任务。我们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把增强创新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是一种崇高的追求,它与高昂的精神状态、高尚的精神境界直接相联系。没有强烈的进取心、事业心,就不可能有创新意识。创新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创新热情与科学态度有机结合起来,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坚持求真务实、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努力做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实践者、推动者。当前,我们要把在委厅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增强创新意识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按照先进党支部“五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切实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开展创新活动,不断取得创新成效。

(二)要建立健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领导带动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领导带动是关键。一要完善领导责任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各个职能部门的领导同志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中的责任,督促各个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工作职责,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领导责任机制和工作格局。二要完善领导带头机制。领导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创新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委厅领导要坚持实施好“三个一”工程,即每位班子成员负责一个创新课题调研、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一家重点企业。要动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集中智慧、合力攻关、破解难题,力争取得一批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

践成果。三要完善领导推动机制。领导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认真研究解决创新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为创新工作创造良好条件,配强研究力量,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保障。

(三)要完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工作机制。健全的工作机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把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要任务来抓。一要完善评价激励机制。要以连续三年开展的“改革创新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对创新性成果予以表彰奖励。对在改革创新中做出显著成绩,特别是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要给予奖励。二要完善资源整合机制。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职能部门及专家学者的作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切实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整体合力。三要完善总结推广机制。要注重发现和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尤其是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和经验,对具备推广条件的,要及时总结推广;需要上升为制度的要经过研究论证,上升为制度;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的要积极开展试点。四要营造创新环境。要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崇尚创新精神、支持创新活动、宽容创新失误的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氛围。

(四)要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创新能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具有决定性作用。我们要把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创新能力和素质,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一要大力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机关建设。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信息科学等相关知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知识素养和创新能力,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要通过学习,切实解决创新中存在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素质能力等问题,大力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机关建设。二要大力培养过硬的作风。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基层和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理论研究。支持和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研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

环节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 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黄先耀

这次务虚研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和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分析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总结交流委厅机关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经验新做法,探讨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刚才,志峰、昌海、志振、明先4位同志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和课题作了中心发言。4 位班子成员的发言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点面结合、联系实际、思考深入、富有见地,创新性、指导性都比较强,听后很受启发。昨天下午,各厅室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大家的发言从不同侧面,阐述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新做法新举措,提出了许多好的思路与建议。对这些新思路新建议,我们要认真研究,具备条件的要尽快做好实施工作。总的看,这次务虚会开得很好,坚持虚实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达到了沟通情况、交流思想、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下面,我就学习贯彻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和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深入推进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作个发言,讲四点学习体会,和同志们交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也是近年来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经验。我们要从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发展新变化,要求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各种积极变化和不利因素此消彼长,短期问题和长期矛盾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给反腐倡廉建设带来了新课题新挑战。从世情看,在全球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腐败问题突破了国境的限制,呈现出国际化的新趋势。从国情看,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加速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段性特征在各个领域和行业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各

方面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从党情看,党的干部队伍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少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我们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认真研究解决这些新课题,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

(二)中央和省委的新部署新任务,要求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几乎都强调改革创新问题。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他把“改革创新”放在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把握和体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之首;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他指出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强调,坚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在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要求,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狠抓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创新要求的落实,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开创新局面。

(三)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关切,要求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关切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这些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但也要看到,受体制机制制度等深层次原因影响,看病贵、上学难、房价高等近年来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呼声强烈的问题,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最近,何勇同志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他指出,我国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当前土地大量批租、征用;二是城市房价飙升;三是政府债务加大。解决好这些问题,既需要我们加强对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也需要我们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实践证明,只有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效的重要标准,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创新工作的着力点,使各项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和利益诉求,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更好地回应人

民群众的新期待新关切。

(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近年来,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在改革中推进、在创新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高发,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腐败特点看,随着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腐败形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变化,直接的、显性的腐败逐渐减少,违纪违法行为更加趋于复杂化、隐蔽化和智能化,新的腐败现象和手段日益凸现;从工作上看,反腐倡廉工作在理念思路、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领域、机制制度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着与形势发展不适应不符合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继承已有好传统、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以新的视野、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有效地破解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总之,综合国际和国内、历史和现实、经济和社会、党内和党外的各种因素,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反腐败斗争仍将是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突破这一局面,既取决于影响腐败的各种因素的消长变化,也取决于我们工作的创新力度和努力程度。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认真总结我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坚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信心和决心

近几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总结了一批适应工作要求、富有生机活力的好经验好做法,有力推动了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发展。贺国强同志在我省呈报的关于《构建“五统一”监管机制,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强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保障县委书记健康成长》等材料上批示:“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切实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加强对一些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请将材料送有关单位认真研究,一些成熟的做法可在面上推广。”

总的看,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经验和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一是以理念创新为先导,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新思路。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深化认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逐步形成了把握“四个规律”、着眼“四个安全”、实现“四个转变”、坚持“六个统一”的共识,即在工作理念上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普遍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反腐倡廉建设要着眼于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在总体要求上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统一、严肃查处极少数腐败分子与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相统一、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相统一、自觉服从党委领导与对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相统一、纪委组织协调与部门各负其责相统一、履行监督职责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统一,推动反腐倡廉建设逐步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亡羊补牢”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由侧重监督约束干部向监督约束干部与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转变,由侧重为干部设置“高压线”向注重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转变。

二是以统筹推进源头治腐为手段,努力推动实现“十个全覆盖”。我们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从深化源头治腐、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角度,创造性地提出今年要在加强对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等十个方面实现全覆盖。这既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也是我们的特色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中央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各级领导的广泛认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何勇同志认为我省“十个全覆盖”很有创造、很有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务实工程。 三是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前提,积极探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新途径。我们以制度建设来规范办案行为,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先后制定了20多项制度,在委厅机关推进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办案工作实行了规范管理。创新办案举措,省纪委和宜昌、恩施等地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大力推进市州纪委办案点建设,强化对乡镇纪委办案的指导。积极实践办案新模式,探索总结少用、慎用、甚至不用“两规”措施查办案件的方法。创建信访直查快办制度,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方法。实行案件审理提前介入,探索建立审理目标责任制。 四是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我们紧紧围绕“两圈一区”等全省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加强腐败预警防控,按照“六个层次”的总体框架,加快构建具有湖北特

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两圈一区”3个区域性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意见及其11项配套制度、规定已经出台,工程建设等10个领域的腐败预警防控调研报告已经完成,防控意见正在起草之中,发展改革等15个重要行业和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等系统的腐败预警防控措施已全面展开,县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以及各行各业各部门重点岗位的腐败预警防控对策都在研究制订之中,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办法即将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名义联合印发。

五是以提高监督实效为出发点,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新方法。我们在全省形成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点),有关职能部门管住管好本系统项目与资金(线),省、市、县三级检查组重点抓好面上工作的监督检查(面),“点、线、面”有机结合、全覆盖、全方位的立体监督检查体系,做到了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监督。中央扩内需检查组给予充分肯定。

六是以规范从政行为为抓手,积极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我们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作风建设的制度创新。建立了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套餐”制度,通过参观、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重温入党誓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签订廉政承诺书、省领导集体谈话等形式,强化了教育效果。我们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制定了《关于党员干部在党校培训学习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建立了廉政承诺制等“七项制度”、把好入学教育等“十个环节”、作出不用公款相互宴请等“六不承诺”,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我们还在全省县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推行公车标识制度,在荆门市掇刀区开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试点,社会反响较好。

七是以建设六大基地和3个研究会(学会)为载体,不断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新办法。我们依托鄂豫皖革命历史纪念馆创建湖北省反腐倡廉传统教育基地,依托中共五大会址创建湖北省反腐倡廉历史教育基地,依托洪山监狱创建湖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依托随州市博物馆创建湖北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依托华中科技大学创建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和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基地;还依托省委宣传部成立了湖北省廉政文化建设研究会,依托武汉市筹建全国反腐倡廉历史研究会;再加上湖北省监察学会。这六大基地和3个研究会(学会)将成为全省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载体。

八是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着眼点,推进政风行风建

设。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完善“政风行风热线”,推动民主评议逐步由刹风整纪向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转变,逐步由创新评议方式方法向完善制度、建立科学评议体系转变。推进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探索纠风于初始、防风于未然的有效办法。创新暗访方式方法,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 九是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我们推行了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省纪委全会报告落实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制度,6个地方和单位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进行了报告,带动全省各地普遍推行下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上一级纪委全会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接受评议的制度,使责任制检查考核由封闭走向公开,增强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向基层、向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拓展。

十是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保障,积极探索加强自身建设的新办法。我们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全省共增加纪检监察干部编制519个,县(区)均增加5个。县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有27个,占26.2%。乡镇纪委实施“七有”工程(有牌子、有队伍、有制度、有办公用房、有办公办案经费、有办公办案装备、有举报电话),行政村和社区纪检组织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制度和保障“五落实”。在部分省直机关创新统一派驻模式,完善综合派出纪工委监察局运行机制。自身建设制度不断完善,出台了《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五年工作规划》、《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通过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的生动实践,不仅探索积累了一批创新经验和成果,而且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得到了许多重要启示。概括起来就是: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注意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解决新矛盾,不断提出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不断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内容和举措,切实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

对性和有效性。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既要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摆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首位,着力在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又要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不断深化、拓展和改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既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又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深入基层、依靠群众。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创新工作的着力点,注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

三、着眼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变化,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增强创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强调指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要做到“六个必须”、“九个注重”,这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决贯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六个必须”和“九个注重”的原则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大力推进理念和思路创新。理念思路创新是工作创新的基础和起点。我们要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掌握和运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深化和完善已经形成的理念思路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和思路创新。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方向。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指导创新,自觉坚持和发展党在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过程中形成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和成功经验,确保反腐倡廉创新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要坚

持反腐倡廉方针及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不断赋予惩防体系以新的时代内容。其次,要树立正确的理念。一要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大局。二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群众观念,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创新工作成效的落脚点。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原则,做到既严格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又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要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把反腐倡廉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第三,要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丰富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宝库;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战略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不断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政策措施的研究,不断提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和新办法。

(二)大力推进方式和方法创新。科学的方式方法是实现创新工作目标的有效手段。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高度重视方式方法的创新。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创新成果。要把反腐倡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作为重点课题,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研,有计划、有层次地推进创新工作。委厅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重点难点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形成调研报告,推出一批创新成果。二要善于运用办案成果,将规律性的认识提升为创新成果。要坚持以查促教、以案促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多重功能、多重价值,延伸和转化办案成果;要通过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剖析,查找发案原因,为工作上的漏洞打上“制度补丁”;要通过对发案规律的归纳和分析,及时发现新的腐败苗头和倾向性问题,超前制定工作规范,为可能发生的腐败及时关上“制度闸门”。三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用最新技术增强创新效果。要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与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四要注重手段创新,把各种手段的综合运用作为创新切入点。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经济的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的手段,综合运用市场和公开的手段,将其有机融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推进。

(三)大力推进内容和载体创新。内容和载体创新是工作创新的重要体现。这些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注意发现基层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帮助总结提炼,提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工作要求,通过找“抓手”,建“平台”,不断促进工作的深入。比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六大基地、作风建设年活动、改革创新年活动等等,都是反腐倡廉创新的有效方法。实践表明,创新内容和载体,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创新的有效路径。构建能够有效承载工作任务、便于操作、切实可行的工作平台和载体,可以化虚为实,变无形为有形,促进工作落实。我们要坚持把中央和省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抓好“自选动作”,尤其要针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地创新工作内容,特色鲜明地创新工作载体,更好地彰显工作特色和工作亮点。一要善于创造。要紧密结合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潜能,努力培养自己的创造能力。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创造出有效管用的举措来破解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难题。二要善于总结。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发掘基层的新鲜经验和做法,并将之系统化、条理化,作出理论概括,形成工作制度,指导面上工作。要广泛汲取群众智慧,及时发现、总结和提升基层的一些创新做法。要对基层的创新亮点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根据实践的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三要善于借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善于借鉴成功经验,可缩短摸索过程,少走弯路。要坚持走“走出去”与“请进来”的路子,注重研究国内外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今年5月在江苏召开的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许多省市介绍了一些成熟的做法,我们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加以借鉴。

(四)大力推进机制和制度创新。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创新既是创新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惩防体系所确定的各项制度建设为重点,既要加强惩治工作的制度建设,又要加强预防工作的制度建设;既要加强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创新。一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创新。要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规律性问题的研究,抓紧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新办法。二要推进监督制度创新。要着眼于干部人事、司法、行政审批、执法、财政金融和国

有资产等重点领域的权力,着眼于人、财、物管理使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权力,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通过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公开运行和程序制约等手段,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漏洞。三要推进预防制度创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要推进惩治制度创新。要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完善决策协调机制、责任激励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办案成果运用机制、办案人员管理机制。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五要推进评估和保障机制创新。对现有法规制度要及时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难点问题,制约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深入研究:

一是关于建立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指标体系问题。建立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指标体系,是正确分析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对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的评价,一般用两句定性的话,即“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但严峻到什么程度,却没有一个定量的描述。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角度出发,很有必要建立一个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选择若干重要指标,赋予一定分数和权重计算出最后指数,用于直观地评价一个地方的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最近,志峰同志带领调研室和省社科院的课题组成员到广东、安徽、湖南等省学习考察外省做法和经验,同时借鉴国内外有关做法,研究提出了我省建立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指标体系的初步框架,并设计出我省的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指数计算方法。下一步,要按照“突出重点、易于操作、便于应用”的原则进行完善。要多征求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的意见,争取今年底在部分市州试点,明年在全省铺开。这一指数要作为衡量一个地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依据,每年在省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

二是关于深入推进具有湖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问题。这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问题。最近,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纪委常委务虚会的讲话中指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是固定、封闭、静止的计划目标,而是一个动态、开放、发展的系统工程。中央《实施纲要》、《工作规划》颁布后,我们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形成了具有湖北特色的惩治和预

防腐败体系框架。但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如有的地方和单位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少数地方和单位腐败预警防控全覆盖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惩防体系考核评价机制还不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都要认真思考。当前,我们六个层次的基本框架已经明确,有关的意见和配套制度也已经出台。下一步,我们要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一方面要不断推进各行业各部门的预警防控工作;另一方面要研究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取得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成效。 三是关于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目标的实现问题。从全省来看,“十个全覆盖”的理念正在逐步深入人心,对“十个全覆盖”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有了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但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平衡、标准不明确、职责不清晰、保障不充分、改革不深入和督办不落实等7个方面问题。根据“十个全覆盖”三步走的总体构想,今年工作的重点是拓展广度,扩大覆盖面、消灭空白点,未覆盖的地方完成覆盖任务,已覆盖的地方提高覆盖水平。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十个全覆盖”推进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为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加强对推进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再鼓干劲、再加力度、再上措施,确保年内在全省范围基本实现“十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今年底,我们要组织检查考核组对各地各单位“十个全覆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交叉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估,各有关厅室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考核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他要求全党全国必须增强主动性、紧迫性、责任感,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如何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当前摆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首要任务。最近,何勇同志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上半年,我们对此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出台了《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和《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快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这是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大行动。我

们要充分认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中。我们要重点研究如何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提高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认识;如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推动营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环境;如何加强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何推动建立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如何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我们要围绕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开展一些活动,营造一些氛围。初步考虑在开展明年工作思路调研的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情况的调研,收集新情况,研究新对策。

五是关于提高防治腐败的科技含量问题。这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一个重要问题。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腐败分子用高科技作案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与腐败分子的较量越来越依靠科技的手段。预防和惩治腐败不能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制度上,根本要靠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要有科学、先进的监管手段。从全省来看,近年来,我们在电子监察、办案信息系统、办公信息化等方面采用科技手段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有所提高。但与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比,还存在不足,主要是:采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的自觉性不高,应用范围不广,运用深度不够,整体联动效果不好等。尤其是委厅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落后于一些省直部门,落后于一些省市,落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此,我们要研究如何积极适应现代科技迅速发展的趋势,提高办案的科技含量;要研究如何学习借鉴外省开展“制度+科技”的做法,提高我省源头治腐科技化水平;要研究如何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委厅机关科技化管理水平。当前,我们正在开展三个涉及科技防腐的重点课题研究:一个是采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这是省委重大课题基金领导小组交办的课题,由绪国同志主抓;另一个是预防腐败数字化工程,由张曙同志主抓;第三个是委厅机关信息化建设工程,由志峰和昌海同志主抓。这三个课题是我省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技含量的重要课题,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预期的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六是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问题。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上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专业型干部偏少,与腐败问题表现出的专业化、迂回化、期权

化、隐蔽化、国际化、高科技化等发展趋势极不适应。这一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问题的研究。要研究如何建立完善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对专业人才的招录和引进;研究如何发挥社会专门机构的力量,建立专家参与机制,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研究如何以提高专业技能为重点,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研究如何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形成稳定的专业化队伍,等等。只有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才有了基础和保证。

四、建立健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长效机制,把改革创新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动态发展过程,也是一项永无止境的长期任务。我们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把增强创新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是一种崇高的追求,它与高昂的精神状态、高尚的精神境界直接相联系。没有强烈的进取心、事业心,就不可能有创新意识。创新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创新热情与科学态度有机结合起来,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坚持求真务实、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努力做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实践者、推动者。当前,我们要把在委厅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增强创新意识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按照先进党支部“五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切实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开展创新活动,不断取得创新成效。

(二)要建立健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领导带动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领导带动是关键。一要完善领导责任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各个职能部门的领导同志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中的责任,督促各个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工作职责,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领导责任机制和工作格局。二要完善领导带头机制。领导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创新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委厅领导要坚持实施好“三个一”工程,即每位班子成员负责一个创新课题调研、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一家重点企业。要动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集中智慧、合力攻关、破解难题,力争取得一批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

践成果。三要完善领导推动机制。领导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认真研究解决创新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为创新工作创造良好条件,配强研究力量,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保障。

(三)要完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工作机制。健全的工作机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把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要任务来抓。一要完善评价激励机制。要以连续三年开展的“改革创新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对创新性成果予以表彰奖励。对在改革创新中做出显著成绩,特别是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要给予奖励。二要完善资源整合机制。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职能部门及专家学者的作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切实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整体合力。三要完善总结推广机制。要注重发现和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尤其是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和经验,对具备推广条件的,要及时总结推广;需要上升为制度的要经过研究论证,上升为制度;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的要积极开展试点。四要营造创新环境。要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崇尚创新精神、支持创新活动、宽容创新失误的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氛围。

(四)要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创新能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具有决定性作用。我们要把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创新能力和素质,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一要大力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机关建设。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信息科学等相关知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知识素养和创新能力,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要通过学习,切实解决创新中存在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素质能力等问题,大力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机关建设。二要大力培养过硬的作风。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基层和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理论研究。支持和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研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

环节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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