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鉴证流程及要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流程和要求 第一部分 鉴证业务流程

一、鉴证业务开始前的准备工作

资料接收人收集业务委托人的各项相关信息,到市场助理处进行登记,并取得报告编号。市场助理登记完毕后,将客户资料移交给执业经理,由执业经理进行项目分配,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接受项目后,安排项目参与人员(项目助理),并就项目进场时间和企业进行再确认(非当天)。 项目进场前由项目助理准备好《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管理当局声明书》、《企业提供资料清单》;铅笔、橡皮、底稿纸、计算器、U盘、报告底稿空白电子工作文档、笔记本电脑等。

二、签定《业务约定书》

项目经理到达项目现场后,首先要和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管理当局声明书》,特别要注意约定书中填写的服务收费应符合注协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深圳最低收费为2800元); 向客户提供《企业提供资料清单》,要求客户按清单上所列示内容准备相应税审所需资料。

三、委托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单位设立时及变更时的批文、协议、章程及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

(五)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批文;

(六)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税前扣除项目复印件;

(七)前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证报告复印件(或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及附表复印件);

(八)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九)本年度账簿、凭证、科目余额表等;其中明细账、科目余额表、序时账需留存电子文档;

(十)本年度期末银行对账单、存货、现金盘点表、固定资产清单;

(十一)本年度国、地税各税种纳税申报月报表和季报表;

(十二)未经审核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十三)一般纳税人需提供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十四)重要经营合同、协议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十五)关联企业名单及与之关系、往来、交易明细及分支机构情况说明;

(十六)前五个年度纳税调整后亏损(盈利)明细表;

(十七)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上述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需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存货、固定资产、现金盘点表须有相应负责人的签字。

四、鉴证业务开始时应初步了解的事项

在鉴证业务初始阶段,项目经理应围绕鉴证范围、内容、要求了解委托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经营业务的性质、规模、范围及经营情况;

(二)委托人管理机构的设置、财务会计人员的配置、素质及其分工;

(三)委托人经营管理及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

(四)上年度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出具税审报告及其纳税调整项目的主要内容;

(五)会计报表的复核与分析:

首先审核报表数字的正确性,逻辑关系和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对会计报表进行总体概略分析,以初步确定查账鉴证的重点领域、重要会计事项;项目经理应根据委托人的情况,运用专业判断和查账经验来确

定查账鉴证的重点领域。

在对报表分析时要充分运用分析性复核。分析性复核是一项说服力较强、可以提高审计效率的取证方法,运用得当可以较迅速地发现查账鉴证的重要领域,避免审计风险。分析性复核主要包括简易比较、比率分析、结构百分比和趋势分析。鉴证人员要根据业务需要进行选用。简易比较是要进行本期金额与以前年度相关数据进行比较,注意发现数额异常项目和数额变化大的项目;比率分析,一般进行销售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等分析;结构百分比是要对报表中重要项目占有关总额的百分比,并与以前年度相关数据进行比较,从中发现异常变动与差异;趋势分析是要对连续若干期报表的某一项目的金额及其变动情况进行比较与分析,通过对某一项目的趋势分析,来取得审计线索和审计证据。

六、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底稿X3表)

初步了解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后,由项目经理编制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周期应视委托人的具体业务量和账务复杂程度而定;年收入低于3000万的企业,外勤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报告整理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七、对委托人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

鉴证人员在进行符合性测试时,要结合委托人具体情况,可采取询问、问卷调查、现场观察等方法,可实际抽查委托人一定数量和一定期限的产品(商品)销售(经营)业务、材料(商品)采购业务、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工资提取或发放、各项费用开支、成本结转等记帐凭证、会计帐簿记载是否正确等。结合考虑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水平、财会人员素质,验证委托人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可信赖的程度如何;并以鉴证人员日常的工作经验和判断力,综合评价委托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可信赖程度,分析对初步确定的查账鉴证的重点领域,重要会计事项是否恰当。在鉴证过程中发现的内控制度重大缺陷,鉴证人员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建议。

八、实质性测试

所谓实质性测试,就是对委托人的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各项目进行查账鉴证,并将查账鉴证的结果逐项填入工作底稿。

工作底稿是在查账鉴证过程中形成的审定记录和获取的证据,是形成最终《鉴证报告》的基础,也是逐级复核审查的依据。因此,查账鉴证工作底稿必须是实施查账鉴证程序的记录。工作底稿内容要完整、真实、可靠,审定结论要明确,文字要公正清楚。

在查账阶段,由项目经理针对企业所涉及到的会计科目的原始凭证有选择的进行抽查,并将所抽查的记账凭证的日期、凭证号、会计科目进行记录,交由项目助理进行复印取证。

九、查账鉴证审定事项的调整

由于企业帐簿已结,会计报表已报出,项目经理凭已审定的数据,依据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确定委托人纳税调整科目的调整额。鉴证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风险控制)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请示。

十、与委托人交换意见

对审核调整事项与委托人交换意见,对已确认的调整额及相关事项形成相应书面文字性说明(《与客户交换意见记录》),委托人对全部调整事项确认后,在《与客户交换意见记录》上签字、盖章。

十一、编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及其附件

在外勤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对工作底稿进行完善,检查底稿中各表格间逻辑及勾兑关系是否正确,确认审核数据是否正确等,形成报告初稿。报告初稿随同全部工作底稿一并呈报执业经理进行审核(三级复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形成最终的报告,打印、装订后交由执业经理签字、行政经理盖章。

十二、后续事宜

项目经理将完整的报告及装订好的底稿移交至市场助理处,由市场助理开具发票、填写备案表后交市场经理备案;同时,市场助理检查底稿是否完整,如有缺少项,列明清单,连同备案后的报告、发票一起移交至项目经理处,并要求三天内补齐资料。项目经理将报告、发票、需补充资料清单交送至最初的资料接收人处,由资料接收人负责送报告、收款。

收款后到行政经理处交款,由行政经理开具收款收据,项目经理凭收据及底稿补充资料到市场助理处进行项目结束登记。

项目完结当日,市场助理须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第二部分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的审核要求

一、存货的审定

(一)要取得委托人年终存货盘点表,包括盘点明细表及汇总表。盘点明细表要与明细帐相核对,汇总表与总分类帐相核对,审定帐目、帐表是否相符。对重点存货要进行抽查。审查对盘盈、盘亏的存货处理是否正确。

(二)抽查存货的出入库价格,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确定存货计价方法执行,对未按制度规定的计价方法计价的,对利润有影响的应作出记录或予以调整。

(三)使用计划成本计价的,要查“材料成本差异”、“产成品成本差异”科目,审核差异的发生、结转是否正确,年末余额是否恰当。

(四)对主要材料,库存商品要从采购到入库、帐簿记录进行抽查审查其完整性与正确性;对购货折让、折扣、退回、损坏赔偿、采购费用等事项处理的正确性进行审查。

(五)对委托加工材料、半成品的发出、收回、加工费的支付,要进行抽查,审核其真实性与正确性;对一年以上未动的存货余额要重点审查,查明原因。

(六)抽查产成品(商品)入、出库单,核对品种、数量、实际成本与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的结转数是否正确。

(七)审核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摊销方法进行摊销。

二、固定资产的审定

要取得委托人年终固定资产的盘点表进行审查,盘盈、盘亏、报废的处理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盘点表与总帐、明细帐是否相符。要注意是否存在个人财产入帐的情况(如:股东个人汽车)。

三、累计折旧的审定

审查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折旧方法进行折旧,折旧额计提是否正确。如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以税法规定为准。

四、无形资产的审定

(一)以投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应检查企业合同、协议和验资报告,确认其价值;

(二)以购入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应检查企业合同、协议和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其价值;

(三)自己形成的无形资产,检查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按照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摊销,摊销额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五、递延资产的审定

检查列入递延资产的项目和摊销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摊销额是否准确。

六、开办费的审定

审查列入开办费项目的支出是否属于筹建期的支出,开办费的摊销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制定。

七、待摊费用的审定

(一)审查大额待摊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检查发生额的正确性和有无不属于待摊费用的事项;

(二)审查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费用的受益期,确认摊销额是否正确;

(三)检查有无应摊未摊项目,如果有,要查明原因。

八、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审定

审查了解重点债务人应收款的内容及业务发生时间、金额和已收款项金额。通过上述审查重点了解有无影响收入、成本、税金、损失的项目。对年末余额较大、往来频繁的必要时进行发函询证。

九、坏帐准备的审定

对提取坏帐准备金的委托人,要审查年度内发生的坏帐是否符合转作坏帐的要求,并应与应收帐款中转作坏帐的数额核对;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除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外,企业计提的坏帐准备不得在税前列支。

十、预付货款的审定

检查预付货款明细帐,根据预付货款内容检查预付货款业务发生时间、业务性质、本期预付货款金额、收到货物结转金额,确认余额的正确性;对一年以上未动的余额,要查明原因。对年末余额较大的必要时进行发函询证。

十一、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的审定

审查重点债权人名称、经济业务发生时间、业务内容、本期发生金额、全年清偿转销金额,确认年末余额的正确性;关注一年以上未动帐目。通过上述审查重点了解有无影响收入、成本、税金、损失的项目。对年末余额较大、往来频繁的必要时进行发函询证。

十二、预收货款的审定

(一)检查预收货款明细帐,根据预收货款,检查预收货款,业务发生时间、业务性质、本期预收货款金额和发出货物结算情况,对大额预收货款应检查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确认余额的正确性;对年末余额较大的必要时进行发函询证。

(二)对一年以上未动的项目,要查明原因;

(三)对帐户中发生借方余额的,要查明原因。

十三、预提费用的审定

(一)检查预提费用明细表,根据预提费用,检查预提项目业务发生日期、预提金额,检查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相关的文件资料,确认预提的合法性。

(二)对一年以上未进行结算的项目,要查明原因。

(三)预提费用是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列支的项目。

十四、长期借款的审定

对委托人重大长期借款,应审查债权人、借款日期、金额、借款条件、利率,有无合同协议、授权批准等

情况;审查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利率是否与银行同期利率相等)数额是否准确,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第三部分 所得税计算的审定

一、销售(营业)收入的审定

(一)与上年比较,分析产品(商品)销售结构、价格变动情况、异常变动的原因;

(二)比较本年度各月份收入情况,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原因;

(三)抽查不少于一个月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销售(营业)明细帐与总分类帐,确认销售(营业)收入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四)检查销货退回和折让、折扣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五)结合对“应收帐款”的审查,检查有无已经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未计入销售(营业)收入。

(六)审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与退货记录,对跨年度的重大销售(营业)项目,应予以调整。

二、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的审定

审查采用何种成本计算方法,成本计算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的检查。

(一)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的检查

1.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

2.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年度的直接材料成本,有重大波动的,要查明原因;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二)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成本的检查

1.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人工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工资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是否合理;

2.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年度的直接人工成本,有重大波动的要查明原因;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三)制造费用的审定

1.抽查制造费用中数据较大的项目,检查其支出是否合理;

2.检查发生的费用有无跨期入帐情况;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四)销售成本的审定

1.检查结转销售成本与产成品出库的单位成本是否一致;

2.检查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是否配比;

3.检查销售退回,受理代销商品等重大事项,其调整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五)对商品流通企业要审查商品销售成本计算是否正确。对按售价核算的企业要重点审核商品进销差价计算是否正确。

三、销售费用的审定

(一)检查销售费用各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核算内容与范围;

(二)本年度发生额与上年度发生额进行比较,有无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 (三)对某些项目的发生额出现异常,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检查有无跨期入帐现象,对重大跨期项目,应予以调整。

四、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审定

情况;审查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利率是否与银行同期利率相等)数额是否准确,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第三部分 所得税计算的审定

一、销售(营业)收入的审定

(一)与上年比较,分析产品(商品)销售结构、价格变动情况、异常变动的原因;

(二)比较本年度各月份收入情况,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原因;

(三)抽查不少于一个月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销售(营业)明细帐与总分类帐,确认销售(营业)收入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四)检查销货退回和折让、折扣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五)结合对“应收帐款”的审查,检查有无已经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未计入销售(营业)收入。

(六)审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与退货记录,对跨年度的重大销售(营业)项目,应予以调整。

二、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的审定

审查采用何种成本计算方法,成本计算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的检查。

(一)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的检查

1.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

2.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年度的直接材料成本,有重大波动的,要查明原因;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二)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成本的检查

1.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人工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工资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是否合理;

2.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年度的直接人工成本,有重大波动的要查明原因;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三)制造费用的审定

1.抽查制造费用中数据较大的项目,检查其支出是否合理;

2.检查发生的费用有无跨期入帐情况;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四)销售成本的审定

1.检查结转销售成本与产成品出库的单位成本是否一致;

2.检查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是否配比;

3.检查销售退回,受理代销商品等重大事项,其调整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五)对商品流通企业要审查商品销售成本计算是否正确。对按售价核算的企业要重点审核商品进销差价计算是否正确。

三、销售费用的审定

(一)检查销售费用各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核算内容与范围;

(二)本年度发生额与上年度发生额进行比较,有无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 (三)对某些项目的发生额出现异常,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检查有无跨期入帐现象,对重大跨期项目,应予以调整。

四、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审定

审定本年度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核对各税应纳税金、已缴税金和应补退税金的计算是否正确。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度应缴增值税情况要进行审定。

五、其他业务利润审定

对其他收支项目发生额较大的要进行审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收入、支出内容是否合理,应缴税金计算是否正确。

六、管理费用的审定

(一)检查明细项目设置,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

(二)与上年度进行比较,本年度各月份进行比较,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

(三)检查业务招待费是否超过标准(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四)检查工会经费是否不超过实发工资总额的2%、职工福利费是否不超过实发工资总额的14%、职工教育经费是否不超过实发工资总额的2.5%提取;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检查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缴纳情况;

(六)检查场地使用权或场地使用费的摊销及缴纳情况;

(七)检查捐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以及各种罚款、罚金、滞纳金是否符合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规定;

(八)检查上缴总机构(行政)管理费是否按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批;

(九)检查支出的各种保险费用、退休统筹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是否上缴。

七、财务费用的审定

(一)将本年发生的费用与上年进行比较,本年度各月份进行比较,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

(二)对利息收支发生异常的,要检查原始凭证,利息收支是否合法,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三)检查汇兑损益的汇率是否正确,计算是否准确。

八、投资收益的审定

(一)编制投资收益明细表,按短期、长期分大类按股票、债券、联营、合作、合资等详细分类,列出投向单位、投入金额、本年收入股息、红利和分回的净利润等。

(二)对“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的审查结合起来检查、验证、确定投资收益的计算依据是否充分,收益的所属期是否恰当。

(三)确定投资收益是否属于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九、营业外收支的审定

(一)检查营业外收支的项目、内容,是否符合列作营业外收支的核算内容;

(二)抽查数额较大的营业外收支项目和内容,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有无授权批准。

十、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审定

(一)委托人是否按上年查账鉴证应调整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如果未作调整应由委托人作出说明,中介机构再做鉴证。

(二)对其他部门检查(非《查账鉴证》)进行调整的和本企业自行发现上年错误调整的,要逐项审查调整原因及结果。

十一、应缴所得税的审定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帐册表证和查账鉴证活动结果,调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有关项目及数字,确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计算本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出具《鉴证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流程和要求 第一部分 鉴证业务流程

一、鉴证业务开始前的准备工作

资料接收人收集业务委托人的各项相关信息,到市场助理处进行登记,并取得报告编号。市场助理登记完毕后,将客户资料移交给执业经理,由执业经理进行项目分配,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接受项目后,安排项目参与人员(项目助理),并就项目进场时间和企业进行再确认(非当天)。 项目进场前由项目助理准备好《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管理当局声明书》、《企业提供资料清单》;铅笔、橡皮、底稿纸、计算器、U盘、报告底稿空白电子工作文档、笔记本电脑等。

二、签定《业务约定书》

项目经理到达项目现场后,首先要和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管理当局声明书》,特别要注意约定书中填写的服务收费应符合注协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深圳最低收费为2800元); 向客户提供《企业提供资料清单》,要求客户按清单上所列示内容准备相应税审所需资料。

三、委托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单位设立时及变更时的批文、协议、章程及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

(五)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批文;

(六)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税前扣除项目复印件;

(七)前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证报告复印件(或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及附表复印件);

(八)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九)本年度账簿、凭证、科目余额表等;其中明细账、科目余额表、序时账需留存电子文档;

(十)本年度期末银行对账单、存货、现金盘点表、固定资产清单;

(十一)本年度国、地税各税种纳税申报月报表和季报表;

(十二)未经审核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十三)一般纳税人需提供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十四)重要经营合同、协议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十五)关联企业名单及与之关系、往来、交易明细及分支机构情况说明;

(十六)前五个年度纳税调整后亏损(盈利)明细表;

(十七)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上述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需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存货、固定资产、现金盘点表须有相应负责人的签字。

四、鉴证业务开始时应初步了解的事项

在鉴证业务初始阶段,项目经理应围绕鉴证范围、内容、要求了解委托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经营业务的性质、规模、范围及经营情况;

(二)委托人管理机构的设置、财务会计人员的配置、素质及其分工;

(三)委托人经营管理及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

(四)上年度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出具税审报告及其纳税调整项目的主要内容;

(五)会计报表的复核与分析:

首先审核报表数字的正确性,逻辑关系和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对会计报表进行总体概略分析,以初步确定查账鉴证的重点领域、重要会计事项;项目经理应根据委托人的情况,运用专业判断和查账经验来确

定查账鉴证的重点领域。

在对报表分析时要充分运用分析性复核。分析性复核是一项说服力较强、可以提高审计效率的取证方法,运用得当可以较迅速地发现查账鉴证的重要领域,避免审计风险。分析性复核主要包括简易比较、比率分析、结构百分比和趋势分析。鉴证人员要根据业务需要进行选用。简易比较是要进行本期金额与以前年度相关数据进行比较,注意发现数额异常项目和数额变化大的项目;比率分析,一般进行销售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等分析;结构百分比是要对报表中重要项目占有关总额的百分比,并与以前年度相关数据进行比较,从中发现异常变动与差异;趋势分析是要对连续若干期报表的某一项目的金额及其变动情况进行比较与分析,通过对某一项目的趋势分析,来取得审计线索和审计证据。

六、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底稿X3表)

初步了解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后,由项目经理编制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周期应视委托人的具体业务量和账务复杂程度而定;年收入低于3000万的企业,外勤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报告整理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七、对委托人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

鉴证人员在进行符合性测试时,要结合委托人具体情况,可采取询问、问卷调查、现场观察等方法,可实际抽查委托人一定数量和一定期限的产品(商品)销售(经营)业务、材料(商品)采购业务、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工资提取或发放、各项费用开支、成本结转等记帐凭证、会计帐簿记载是否正确等。结合考虑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水平、财会人员素质,验证委托人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可信赖的程度如何;并以鉴证人员日常的工作经验和判断力,综合评价委托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可信赖程度,分析对初步确定的查账鉴证的重点领域,重要会计事项是否恰当。在鉴证过程中发现的内控制度重大缺陷,鉴证人员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建议。

八、实质性测试

所谓实质性测试,就是对委托人的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各项目进行查账鉴证,并将查账鉴证的结果逐项填入工作底稿。

工作底稿是在查账鉴证过程中形成的审定记录和获取的证据,是形成最终《鉴证报告》的基础,也是逐级复核审查的依据。因此,查账鉴证工作底稿必须是实施查账鉴证程序的记录。工作底稿内容要完整、真实、可靠,审定结论要明确,文字要公正清楚。

在查账阶段,由项目经理针对企业所涉及到的会计科目的原始凭证有选择的进行抽查,并将所抽查的记账凭证的日期、凭证号、会计科目进行记录,交由项目助理进行复印取证。

九、查账鉴证审定事项的调整

由于企业帐簿已结,会计报表已报出,项目经理凭已审定的数据,依据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确定委托人纳税调整科目的调整额。鉴证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风险控制)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请示。

十、与委托人交换意见

对审核调整事项与委托人交换意见,对已确认的调整额及相关事项形成相应书面文字性说明(《与客户交换意见记录》),委托人对全部调整事项确认后,在《与客户交换意见记录》上签字、盖章。

十一、编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及其附件

在外勤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对工作底稿进行完善,检查底稿中各表格间逻辑及勾兑关系是否正确,确认审核数据是否正确等,形成报告初稿。报告初稿随同全部工作底稿一并呈报执业经理进行审核(三级复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形成最终的报告,打印、装订后交由执业经理签字、行政经理盖章。

十二、后续事宜

项目经理将完整的报告及装订好的底稿移交至市场助理处,由市场助理开具发票、填写备案表后交市场经理备案;同时,市场助理检查底稿是否完整,如有缺少项,列明清单,连同备案后的报告、发票一起移交至项目经理处,并要求三天内补齐资料。项目经理将报告、发票、需补充资料清单交送至最初的资料接收人处,由资料接收人负责送报告、收款。

收款后到行政经理处交款,由行政经理开具收款收据,项目经理凭收据及底稿补充资料到市场助理处进行项目结束登记。

项目完结当日,市场助理须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第二部分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的审核要求

一、存货的审定

(一)要取得委托人年终存货盘点表,包括盘点明细表及汇总表。盘点明细表要与明细帐相核对,汇总表与总分类帐相核对,审定帐目、帐表是否相符。对重点存货要进行抽查。审查对盘盈、盘亏的存货处理是否正确。

(二)抽查存货的出入库价格,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确定存货计价方法执行,对未按制度规定的计价方法计价的,对利润有影响的应作出记录或予以调整。

(三)使用计划成本计价的,要查“材料成本差异”、“产成品成本差异”科目,审核差异的发生、结转是否正确,年末余额是否恰当。

(四)对主要材料,库存商品要从采购到入库、帐簿记录进行抽查审查其完整性与正确性;对购货折让、折扣、退回、损坏赔偿、采购费用等事项处理的正确性进行审查。

(五)对委托加工材料、半成品的发出、收回、加工费的支付,要进行抽查,审核其真实性与正确性;对一年以上未动的存货余额要重点审查,查明原因。

(六)抽查产成品(商品)入、出库单,核对品种、数量、实际成本与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的结转数是否正确。

(七)审核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摊销方法进行摊销。

二、固定资产的审定

要取得委托人年终固定资产的盘点表进行审查,盘盈、盘亏、报废的处理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盘点表与总帐、明细帐是否相符。要注意是否存在个人财产入帐的情况(如:股东个人汽车)。

三、累计折旧的审定

审查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折旧方法进行折旧,折旧额计提是否正确。如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以税法规定为准。

四、无形资产的审定

(一)以投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应检查企业合同、协议和验资报告,确认其价值;

(二)以购入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应检查企业合同、协议和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其价值;

(三)自己形成的无形资产,检查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按照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摊销,摊销额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五、递延资产的审定

检查列入递延资产的项目和摊销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摊销额是否准确。

六、开办费的审定

审查列入开办费项目的支出是否属于筹建期的支出,开办费的摊销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制定。

七、待摊费用的审定

(一)审查大额待摊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检查发生额的正确性和有无不属于待摊费用的事项;

(二)审查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费用的受益期,确认摊销额是否正确;

(三)检查有无应摊未摊项目,如果有,要查明原因。

八、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审定

审查了解重点债务人应收款的内容及业务发生时间、金额和已收款项金额。通过上述审查重点了解有无影响收入、成本、税金、损失的项目。对年末余额较大、往来频繁的必要时进行发函询证。

九、坏帐准备的审定

对提取坏帐准备金的委托人,要审查年度内发生的坏帐是否符合转作坏帐的要求,并应与应收帐款中转作坏帐的数额核对;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除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外,企业计提的坏帐准备不得在税前列支。

十、预付货款的审定

检查预付货款明细帐,根据预付货款内容检查预付货款业务发生时间、业务性质、本期预付货款金额、收到货物结转金额,确认余额的正确性;对一年以上未动的余额,要查明原因。对年末余额较大的必要时进行发函询证。

十一、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的审定

审查重点债权人名称、经济业务发生时间、业务内容、本期发生金额、全年清偿转销金额,确认年末余额的正确性;关注一年以上未动帐目。通过上述审查重点了解有无影响收入、成本、税金、损失的项目。对年末余额较大、往来频繁的必要时进行发函询证。

十二、预收货款的审定

(一)检查预收货款明细帐,根据预收货款,检查预收货款,业务发生时间、业务性质、本期预收货款金额和发出货物结算情况,对大额预收货款应检查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确认余额的正确性;对年末余额较大的必要时进行发函询证。

(二)对一年以上未动的项目,要查明原因;

(三)对帐户中发生借方余额的,要查明原因。

十三、预提费用的审定

(一)检查预提费用明细表,根据预提费用,检查预提项目业务发生日期、预提金额,检查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相关的文件资料,确认预提的合法性。

(二)对一年以上未进行结算的项目,要查明原因。

(三)预提费用是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列支的项目。

十四、长期借款的审定

对委托人重大长期借款,应审查债权人、借款日期、金额、借款条件、利率,有无合同协议、授权批准等

情况;审查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利率是否与银行同期利率相等)数额是否准确,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第三部分 所得税计算的审定

一、销售(营业)收入的审定

(一)与上年比较,分析产品(商品)销售结构、价格变动情况、异常变动的原因;

(二)比较本年度各月份收入情况,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原因;

(三)抽查不少于一个月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销售(营业)明细帐与总分类帐,确认销售(营业)收入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四)检查销货退回和折让、折扣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五)结合对“应收帐款”的审查,检查有无已经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未计入销售(营业)收入。

(六)审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与退货记录,对跨年度的重大销售(营业)项目,应予以调整。

二、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的审定

审查采用何种成本计算方法,成本计算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的检查。

(一)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的检查

1.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

2.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年度的直接材料成本,有重大波动的,要查明原因;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二)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成本的检查

1.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人工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工资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是否合理;

2.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年度的直接人工成本,有重大波动的要查明原因;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三)制造费用的审定

1.抽查制造费用中数据较大的项目,检查其支出是否合理;

2.检查发生的费用有无跨期入帐情况;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四)销售成本的审定

1.检查结转销售成本与产成品出库的单位成本是否一致;

2.检查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是否配比;

3.检查销售退回,受理代销商品等重大事项,其调整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五)对商品流通企业要审查商品销售成本计算是否正确。对按售价核算的企业要重点审核商品进销差价计算是否正确。

三、销售费用的审定

(一)检查销售费用各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核算内容与范围;

(二)本年度发生额与上年度发生额进行比较,有无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 (三)对某些项目的发生额出现异常,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检查有无跨期入帐现象,对重大跨期项目,应予以调整。

四、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审定

情况;审查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利率是否与银行同期利率相等)数额是否准确,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第三部分 所得税计算的审定

一、销售(营业)收入的审定

(一)与上年比较,分析产品(商品)销售结构、价格变动情况、异常变动的原因;

(二)比较本年度各月份收入情况,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原因;

(三)抽查不少于一个月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销售(营业)明细帐与总分类帐,确认销售(营业)收入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四)检查销货退回和折让、折扣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五)结合对“应收帐款”的审查,检查有无已经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未计入销售(营业)收入。

(六)审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与退货记录,对跨年度的重大销售(营业)项目,应予以调整。

二、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的审定

审查采用何种成本计算方法,成本计算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的检查。

(一)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的检查

1.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

2.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年度的直接材料成本,有重大波动的,要查明原因;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二)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成本的检查

1.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人工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工资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是否合理;

2.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年度的直接人工成本,有重大波动的要查明原因;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三)制造费用的审定

1.抽查制造费用中数据较大的项目,检查其支出是否合理;

2.检查发生的费用有无跨期入帐情况;

3.对采用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的企业,要检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比较在本年度有无重大变化。

(四)销售成本的审定

1.检查结转销售成本与产成品出库的单位成本是否一致;

2.检查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是否配比;

3.检查销售退回,受理代销商品等重大事项,其调整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五)对商品流通企业要审查商品销售成本计算是否正确。对按售价核算的企业要重点审核商品进销差价计算是否正确。

三、销售费用的审定

(一)检查销售费用各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核算内容与范围;

(二)本年度发生额与上年度发生额进行比较,有无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 (三)对某些项目的发生额出现异常,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检查有无跨期入帐现象,对重大跨期项目,应予以调整。

四、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审定

审定本年度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核对各税应纳税金、已缴税金和应补退税金的计算是否正确。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度应缴增值税情况要进行审定。

五、其他业务利润审定

对其他收支项目发生额较大的要进行审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收入、支出内容是否合理,应缴税金计算是否正确。

六、管理费用的审定

(一)检查明细项目设置,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

(二)与上年度进行比较,本年度各月份进行比较,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

(三)检查业务招待费是否超过标准(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四)检查工会经费是否不超过实发工资总额的2%、职工福利费是否不超过实发工资总额的14%、职工教育经费是否不超过实发工资总额的2.5%提取;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检查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缴纳情况;

(六)检查场地使用权或场地使用费的摊销及缴纳情况;

(七)检查捐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以及各种罚款、罚金、滞纳金是否符合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规定;

(八)检查上缴总机构(行政)管理费是否按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批;

(九)检查支出的各种保险费用、退休统筹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是否上缴。

七、财务费用的审定

(一)将本年发生的费用与上年进行比较,本年度各月份进行比较,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

(二)对利息收支发生异常的,要检查原始凭证,利息收支是否合法,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三)检查汇兑损益的汇率是否正确,计算是否准确。

八、投资收益的审定

(一)编制投资收益明细表,按短期、长期分大类按股票、债券、联营、合作、合资等详细分类,列出投向单位、投入金额、本年收入股息、红利和分回的净利润等。

(二)对“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的审查结合起来检查、验证、确定投资收益的计算依据是否充分,收益的所属期是否恰当。

(三)确定投资收益是否属于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九、营业外收支的审定

(一)检查营业外收支的项目、内容,是否符合列作营业外收支的核算内容;

(二)抽查数额较大的营业外收支项目和内容,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有无授权批准。

十、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审定

(一)委托人是否按上年查账鉴证应调整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如果未作调整应由委托人作出说明,中介机构再做鉴证。

(二)对其他部门检查(非《查账鉴证》)进行调整的和本企业自行发现上年错误调整的,要逐项审查调整原因及结果。

十一、应缴所得税的审定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帐册表证和查账鉴证活动结果,调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有关项目及数字,确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计算本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出具《鉴证报告》。


相关内容

  • 涉税鉴证业务系统推广
  • 涉税鉴证业务系统 推广应用方案 无锡奇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11年2月 一.开发背景和开发依据 (一)开发背景 为了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行为,促进业务发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制定了<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 ...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流程
  • 一.收入类项目鉴证 (一)鉴证的基本方法 1.指南的第七条一款原文:"根据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应依据被鉴证人执行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鉴证利润总额计算项目中的营业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收入类项目,重点鉴证年度发生情况.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情况.财务报 ...

  • 2017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涉税服务实务
  • <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 (2017年度) 前言: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2016年度为主,加2017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应试者在涉税服务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理各项实际业务的操作水平.在掌握税法一和税法二的基础 ...

  • 税务代理实务第三章
  • 第三章 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 2014年新增章节: 第一节 涉税服务 一.涉税服务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向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向的第三人,提供涉税信息.知识和相关劳务等不具有证明性的活动. (二)涉税服务的特点 1.以委托人或其指向的第三人为服务对象,服务结果一般限于委托 ...

  • 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
  • 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试点行业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辅助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业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其中,国家税务部门明确规定前 ...

  •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票 享受便利也需谨防风险
  • 为了保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简称4号公告)决定,从2017年3月1日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 ...

  • 中国会计准则
  • 中国会计准则 对当前国际会计环境的研判 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全球化 自由贸易的发展 跨国并购 IT革命与网络的普及 国际组织的影响与监管标准的国际化 (WTO, IMF, IOSCO, WB)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改组 国际会计趋同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改组 从IASC到IASB 从IAS到IFR ...

  •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前弥补亏损企业报送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的通知
  •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前弥补亏损企业报送中介机构经济鉴证 证明的通知 [标    签]经济鉴证证明,企业报送中介机构,税前弥补亏损 [颁布单位]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大国税函﹝2006﹞66号 [发文日期]2006-06-07 [实施时间]2006 ...

  • 年度报表编报说明
  • 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填表说明 ⅩⅩ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 填表说明 1.目的:总体了解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和经营情况 2.要求: (1)本表的统计数截至统计年度12月31日:上报截至期为次年2月末. (2)将"备注"栏改为"委托人户数",反映税 ...